当前位置:简历谷 >

热点 >其他文案 >

企业投资合作意向书6篇 《共谋发展,开启合作之门——企业合作意向书》

企业投资合作意向书6篇 《共谋发展,开启合作之门——企业合作意向书》

本文主要介绍企业投资合作意向书,它是企业发起投资合作的一种形式,用于向投资方表达合作意愿和投资意向。本文将介绍合作意向书的含义、内容和书写要点,有助于企业开展投资合作活动。

企业投资合作意向书6篇 《共谋发展,开启合作之门——企业合作意向书》

第1篇

1.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有权摄制或与他人共同投资摄制电影电视的公司法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___(国家或地区)合法成立并有权投资和从事影片摄制的独立公司法人。(或者,乙方是_________国公民);

2.为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繁荣电视剧创作,甲乙双方决定联合制作电视剧《_________》(外文名称《_________》,下称电视剧)。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第一条

甲乙双方决定联合制作_________集电视剧《_________》(外文名称《_________》,下称电视剧)。该电视剧是根据《_________》所改编而成或是由_________创作而成的。第二条

电视剧总投资预算初步确定为¥_________万元,每集为¥_________万元。

(一)联合制作,系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共派主创人员、共同分享利益及共同承担风险的电视剧制作方式;

(二)协作制作,系指由乙方出资并提供主创人员,在境内拍摄全部或部分外景,甲方提供劳务或设备、器材、场地予以协助的电视剧制作方式;

(三)委托制作,系指乙方出资,委托甲方在境内制作的电视剧制作方式。第三条

(一)因联合制作电视剧所形成的全部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及其衍生权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甲乙双方共有。所有权利的分配比例及行使的地域范围等由甲乙双方在《中外联合制作电视剧合同》中另行约定。

(二)其中,无形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剧著作权、商业运作、电视剧宣传推广过程中衍生出来的其他具有财产性质的知识产权。第四条

(一)电视剧前期创意以及文学剧本的创作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聘用编剧完成,并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拍摄。

(二)双方一致同意,本剧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批准立项后,将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剧本拍摄,确需对剧名、主要人物、主要情节和剧集长度等进行改动的,需征得双方同意,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重新审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擅自更改的一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承担并办理与本片有关的合拍申请、报批影片送审、取得放映许可证的相关手续,乙方应予以协助。审查影片及取得发行放映许可证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预先支付(仅包括管理部门按正式文件规定收取的剧本审查、节目立项、双片审查费用,必须提供有效证明)。

(四)本剧在艺术处理上应符合中国国情,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第五条

(一)摄制组由甲乙双方共派创作人员、技术人员组成、参与全程摄制。电视剧主创人员(编剧、制片人、导演、主要演员)中,甲方主创人员占百分之_________(不得少于主创人员的三分之一),乙方主创人员占百分之_________。乙方主创人员的联络及工作安排由乙方负责。主创人员名单应在本片开机前由甲方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同意。

(二)摄制组全体人员、设备及重要拍摄场地的安全进行保险,保险费由摄制组承担。第六条

电视剧在中国境内的主要拍摄景点为_________,变更新的景点应当由甲乙双方根据剧情需要协商决定。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准予拍摄的批复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签署正式的《中外联合制作电视剧合同》。《中外联合制作电视剧合同》的内容包括电视剧拍摄的时间、投资方式、收益亏损的计算和分配以及会计结算等。第八条

1.甲方为一家依法注册、合法存续并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电视剧制作单位。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意向书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意向书时,任何、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意向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意向书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意向书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意向书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乙方为一家依法注册、合法存续的电视剧制作单位。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意向书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意向书时,任何、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意向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意向书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意向书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意向书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意向书:

1.甲乙双方在本意向书中作出的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的;

4.乙方依据其本国法律破产、解散或被吊销法人资格。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意向书终止履行:

2.甲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提出的中外联合制作电视剧的立项申请未能获得批准;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意向书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意向书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本意向书目的不能实现的;

本意向书一旦终止,甲乙双方应当就因本意向书产生的收益或损失,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出资比率分配或承担。

1.根据本意向书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意向书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十三条

本意向书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意向书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意向书,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四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意向书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十五条

1.本意向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意向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如果本意向书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意向书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意向书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意向书。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意向书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意向书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意向书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意向书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视剧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视剧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视剧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_________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意向书。第十七条

本意向书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意向书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意向书的解释第十八条

本意向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意向书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意向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意向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九条

本意向书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意向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企业投资合作意向书6篇 《共谋发展,开启合作之门——企业合作意向书》 第2张

第2篇

为发挥各自优势,搞好招商引资工作,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初步考察论证,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定如下合作意向,共同严格履行。

二、合作方式:投资策划,直接投资或代理联系第三方投资。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的项目资料,向甲方上交投资调研策划费__________元,委托甲方进行投资调研策划,撰写出招商引资分析报告,经乙方审核通过后,提供投资商投资决策参考。若乙方已拥有分析报告或自备上述资料。将资料一式五份_____日内交给甲方,并向甲方上交代理费__________元,委托甲方直接代理引资工作。

2、甲方依据投资分析报告,自行调研选择投资或联系其他投资单位或个人投资。投资前再次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项考察,根据考察结果具体协商投资合作事宜,签定有关投资合同或协议,严格按协议投资管理运作。

四、投资方到乙方专题考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联系投资商投资成功,根据到位资金额度,依据运城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有关规定,收益方一次向甲方支付到位资金_____%的佣金和2%的奖金,同台交割,互不拖欠。乙方前期上交的策划费因已代乙方撰写了有关分析报告不退,代理费可从佣金中扣除。

五、合作期限:_______个月。自乙方上交费用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另行协商解决。

第3篇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北_______________地块的开发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该地块占地面积为_____㎡,坐落于__________南侧,北至_____公路,南至_____学校,东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有限公司;

2、现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用途为:体育综合用地。土地证号:__________,地号:__________,图号:__________。

1、甲方在本意向书签订后负责办理由乙方与市政府(市国土房管局保障处)开发保障性住房的平台公司签订合作开发该项目的意向书,合作开发意向书基本内容为:

由乙方负责购买该土地,所建保障性住房由_____公司完全收购。具体土地定价与平台公司协商后确定;(但甲方保证土地定价不高于140万元/亩)

_____公司负责办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相关立项批复手续;

2、此地块上建筑物由甲方负责清除;土地性质变更;土地证有效变更;

3、由于修建北韩公路将占用项目地块50亩,甲方保证:可利用土地块现有270亩,地块使用面积以规划勘察部门最终测量为准,但不低于270亩;

5、在乙方支付完第一期土地款后,甲方做好与乙方的土地交接工作。在土地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承诺:土地愿意无偿提供给政府并由乙方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

2、拿到土地证后按照政府的拨款的进程分二、三次付完其余的土地价款;

1、若甲方未按约定将土地交付给_____公司,甲方须向乙方赔偿1000万元的违约金;

2、若乙方未按预定支付土地款,导致本协议无法执行,乙方须向甲方赔偿1000万元的违约金;

3、若乙方在签订正式协议三个月内未能如期得到市政府的三部委(土地、规划、环保)批文,双方协商继续合作也可以解除本协议,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4、若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协议不能履行,双方违约责任免除;

四、本协议履行中如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补充协议同此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篇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加快_____区经济发展,甲方将部分土地出让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项目投资意向合同书。

第一条本合同用地主要用于建设__________生产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亿元。

第二条甲方拟向乙方出让本合同项下用地(下称项目用地),用于建设上述项目。

甲方作为本协议的一方,甲方承诺并保证具有履行本协议各部分项下权利和义务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其自有的职责范围或经上级授权足以履行本协议。

乙方作为本协议的另一方,乙方承诺并保证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项目用地位于_______________,地块红线面积约为_____亩(以实际测量为准),具体四至及范围见附图。

(1)本项目用地分两部分采取招、拍、挂牌方式出让,招、拍、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_____万元/亩。

(2)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____万元,作为乙方启动项目用地招、拍、挂程序的定金;

(3)甲方收到乙方上述订金后___个月内,即启动项目用地的招、拍、挂牌程序。乙方根据项目用地招、拍、挂程序的要求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前述乙方已支付的定金转为保证金,保证金可抵作乙方的土地出让价款)。

(4)乙方成功摘牌并取得各部分项目用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日内,再向甲方支付成交土地总价款的40%;剩余成交土地款乙方须自取得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土地用地性质和出让土地使用年限:项目用地在交付时为符合建设用地规划的工业用地。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为五十年,使用期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核准的日期起计算。

(1)甲方负责本出让土地的三通一平及其费用,即负责通水、通电(公共线路供电)、通路到地块红线,地块平整按现状;

(2)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为乙方办理好项目用地的出让手续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3)协助乙方参与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办理项目报批、环评、土地报批办证、开工投产等有关手续,确保上述手续顺利办妥。

(1)积极准备项目资料和资金参与项目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

(2)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必须符合《_____工业项目准入办法(试行)》,并执行当地工业园总体规划;

(3)本项目须在项目用地签订完成正式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报建,五个月内开工建设,一年内建成投产;

(4)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有效证照、资料。

第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方和乙方以补充合同的形式完善。

第二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授权委托人除任何一方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变更外,均作为双方的有权代理人,有权签发相关的文件。

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对上述对方地址的送达构成有效的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地址,应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对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切实、全面履行本合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五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篇

根据abc公司提供xyz投资公司的信息和预测数据,xyz投资公司与abc公司同意xyz投资公司将在完全稀释后的基础上以八百万美元的中小企业融资后作价(或六百万美元的中小企业融资前作价)投资abc公司的a系列优先股票。投资条件如下:

1.股票的购买 双方同意xyz投资公司投资二百万美元购买abc公司的a系列优先股,此项投资将换取abc公司25%的的完全稀释后的股权(“完全稀释后”的意思是已经考虑计算了员工股票期权和其它认股权等可能性之后)。

2.四周的限制期abc公司同意给xyz投资公司四周的限制时间完成尽职调查,时间从本协议签字之日起计算。如果在这段时间结束时xyz投资公司对尽职调查的结果感到满意并决定投资,abc公司将根据附件的条款清单所列条件出售a系列优先股给xyz投资公司。本条款不限制其他投资公司在此同一期间内对abc公司做尽职调查。

b) 对abc公司的法律、公司业务和财务等方面尽职调查令xyz投资公司满意; c) 投资案最后得到xyz投资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批准; d)abc公司的业务没有发生本质变化;

e) abc公司在香港(或英属维京群岛或开曼群岛)重新注册,本地的abc公司变成一个境外公司的子公司。

4.保密约定在双方认可(或否决)投资许诺之前,双方有关人士及其代理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对外泄露谈判内容及进展。如果现行法律或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披露信息的一方在此情况下需预先通知另一方,并尽可能把披露内容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5.免责声明 双方均放弃基于本条款清单和投资意向而向法院起诉的企图和权力。

6.无约束力声明 本投资意向书不是xyz投资公司的许诺书。正式的投资承诺必须在签订投资合同之后才能生效。

本协议信件所附之条款清单只作为进一步调查和谈判的基础,不是任何一方对所提及的投资交易的许诺。如果你同意以上条件及所附条款清单的投资条件,并愿意以此为基础继续往下做,那么请在下面适当的地方签字,并递交一份正式副本给xyz投资公司。时间最迟不能超过本地时间20__年10月31日,否则上述建议将自行终止。

第6篇

甲乙双方为满足国内外市场需要,发展外向型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合资经营环保纸制品研发与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意向,并共同遵守执行:

3、项目投资数额为,其中甲方投入占70%,乙方占30%,成立合资公司。公司成立后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合资企业的权力机构,决定合资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股东大会及组织机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为法律依据。

2、负责资金的安全注入,并承担资金移动的相关费用;

3、负责聘请或委托独立的机构及专家对乙方提供的项目(包括相关文件材料)进行论证和审查,向乙方提出相关意见。

1、按甲方要求提供实物(厂房、用地、设备等)明细表、三年财务报表及全部客户资料等经营数据,做好市场分析;

2、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3、负责甲方项目考察人员、专家在北京的交通及食宿;

4、负责落实该项目的前期有形资产准备工作并办好相关手续,负责办理中外合资企业的相关手续;

5、本意向正式签定后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寻求第三方进行合作。

三、在甲乙双方完成前期工作基础上,双方商定220xx年月之前签订正式合同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保密条款,履行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2、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以文字、图像、音像、磁盘等为载体的文件、数据、资料以及双方在谈判中所涉及到此项目的一切言行均包括在保密范围之内;

3、保密期限自本意向书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合同正本签署之日止或本意向书终止之日后六十工作日止;

4、保密条款适用于双方所有涉及到此项目的人员及双方由于其他原因了解或知道此项目信息的一切人员;

5、如第三方确因项目进程而需向一方了解本协议的保密内容,则该方应在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之前,征得另一方以书面形式的同意,且有责任确保第三方遵守本保密条款;

6、若双方在此项目运作过程中一致同意终止该项目,则双方应协商将对方提供的一切关于该项目的资料及复制品还给对方,接受方关于这些资料所做的记录等文件也应立即销毁。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保证对该项目所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否则甲方有权退出该项目的合作,并保留向乙方要求相关赔偿的权利,同时本意向书自行终止;

2、在项目运作过程中,甲方违反本意向书第二条款的规定,而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运作时,乙方有权退出该项目的合作,并保留向甲方要求相关赔偿的权利,同时本意向书自行终止;

3、在项目运作过程中,乙方违反本意向书第二条款的规定,而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运作时,甲方有权退出该项目的合作,并保留向乙方要求相关赔偿的权利,同时本意向书自行终止;

4、任何一方如违反本意向书第四条(保密条款)的规定,而给对方造成相关影响及损失的,则违反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1、除双方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与本意向书有关的沟通,电传、快递一经发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2、甲乙双方各自承担项目运作过程中相关人力、物力及财力的耗费,对双方有争议的而无法确定数额的资产,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机构进行评估,费用由乙方支付,若合资公司成立,则由成立的合资公司支付;

3、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合作的具体方式、内客与执行等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章程及协议为准;

4、因不可抗力(如战争、*、瘟疫及政府行为)致使本意向书无法履行,本意向书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双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本意向书签订地人民提起诉讼;

6、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jianligu.com/redian/qitawenan/ppgxk4.html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