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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随笔》读后感7篇 "探究人性与哲思:《培根随笔》观后感"

《培根随笔》读后感7篇 "探究人性与哲思:《培根随笔》观后感"

《培根随笔》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哲学家、政治家和作家弗朗西斯·培根的代表作之一。本书涵盖了伦理道德、政治哲学、自然科学等领域,以独特的思辨风格和深邃的见解,成为西方文化史上的重要经典之一。

《培根随笔》读后感7篇

第1篇

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培根,但我却不!!我讨厌这个站在贵族立场与男权视角的培根,我讨厌这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我讨厌这个拥有着功利主义思想、深谙于官场运作的培根!

不过,前两天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在《培根人生论》优美且充满睿智的文字的感召下,我一口气通读了两遍,仍觉意犹未尽,便十分想将其推荐给更多的朋友,正谓之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

我印象最深的是《论时机》。他在篇中说到当危险逼近时,善于抓住时机迎头邀击它要比犹豫躲闪更有利。因为犹豫的结果恰恰是错过了克服它的机会。

人的一生很多事情是不可能用确定论来准确描述的,但机遇确是成功的首要因素,就人生而言,一生中大的机遇可能十几年、几十年一遇。大的机遇是历史和社会造成的,因此要想有所作为,一定要善于省时度势,看清发展的大趋势,用良好的洞察力去感知哪里有"金矿".还有一种机遇是社会造成的,我国生活在六七十年代的人就没有很好的机遇可以利用。机遇往往是突然地或不知不觉地出现的,有时甚至永远不为人所知、或只是在回首往事时才认识到过去的那件事是个机遇,庆幸抓住了它或者后悔失去了它。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已经充分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将友谊的真正含义描写了出来,而且使我们切身体会到,即使刚刚吵完架的朋友看到了这句话,也会不由自主地想对对方道歉,因为友谊对我们来说,真的是太重要了,然而培根又将友谊的真谛描写的那么自然,无论是谁,都不会否认这两点。

当我们遇到困难时,朋友是一个可靠的支柱,让我们可以得到依赖;当我们跌倒时,朋友是一枝拐杖,扶助我们站起来。这永远是其他人所不能替代的。每当一个人迷茫时,第一个伸出援手的人,必定是他的朋友。只有朋友才会时刻帮助你,保护你,让你走出黑暗的地方,一起欣赏阳光的灿烂。

《培根随笔》读后感7篇

第2篇

人,畏惧死亡,天经地义,并非脆弱。生命是可贵的,而畏惧死亡,则是珍爱生命的一种体现。无论你是强者,还是懦夫,在没有压迫、没有威胁、没有必要时,死亡是恐怖的,也是令人惋惜的,它不期而至,瞬间夺走你的一切,好比亲人、挚友、财富、智慧或是你所爱的,所有都是你的牵挂,你的至爱。死亡有时是无情的,好人没好报,恶人活千年。凡此种种,使人们对死亡既畏惧,又憎恨。

“值得注意的是,人内心的情感尽管脆弱,却也未必不能与死亡的恐怖相匹敌,进而战胜对死亡的恐惧。”即使生命难得,有时在人们心中却不是最重要的。孟子意味深长道:“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人世间,有的人为保家保国而死,有的为生死之交的友谊而死,有的为血脉相通的亲情而死,有的`为破裂的爱情而死,有的为狂热激进的理想而死,有的为血海深仇而死,有的为金银万贯的财富而死,有的为逃避现实而死……这些与死亡抗衡的因素不胜枚举。其中有积极的,亦有消极的。积极因素是伟大可敬的,它超越了死亡,死得重于泰山;而消极因素是低贱可悲,它被死亡局限了,死得轻于鸿毛。

超越死亡,不仅要超越对死亡的恐惧,也要超越死亡的痛苦。文中有句话说得好:“在强烈的追求中死亡,就像在情绪激昂时受伤一样,不会有疼痛的感觉。”是的,当一个人在火热的追求中,他能不顾一切,只有一个方向、一个目标地狂奔,甚至能与夸父相媲美。尽管他在追求的同时牺牲了自己,他也死得其所,死得光荣。对他来说,死的瞬间毫无疼痛,反而是充满喜悦与自豪。所以,“矢志于崇高事业的人能超越死亡的痛苦”。总之,我们必须栽培理想,天天耕耘,到了收获的时节,期望如愿,壮志已酬,生存还是死亡,已不重要了。

“死亡乃自然之一大恩惠”,你应将死亡看作不可错过的时机,把握好这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尝试,超越死亡所带来的一切。若是如此,你便不会为人生的冬季而杞人忧天了。

第3篇

人们应该总有一瞬间思绪豁然开朗,在黑暗的审讯室打开一盏灯,思绪像光线上的尘埃飘飘浮浮又清晰明朗。后来为自己那一瞬间脑海中闪过的话语而自喜,好像自己的话可以成为千古名言

培根是怎么想出这么多诸如此类又站在理性顶端的话呢。这么幼稚的想着。

爱情或许就像钱,没有思想而造就别人的思想,总是做出许多称之为不幸、误解的东西,却无法阻挡人们追逐的脚步。“就是神,在爱情中也难保持聪明”,海神波塞冬掌管江河湖海,也握不住安菲特里忒的眼泪;“我走过无数的桥,看过无数的云,喝过无数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纪的人”,沈从文写完这句话后离开张兆和,为了高青子;“从前有个小兔子,掉到了爱里面。恋爱让我,有种吃饱的感觉”,恋爱就像吃烤肉,吃的饱饱的瘫坐在垫子上摸着肚子,即使新买的大衣已沾上无法除去的烤肉味。有些人说只有一生一世一心一意才是爱,有些人说就算同时爱着十个人,都是真真正正,那也是爱。可是谁知道呢。这世上的千千万万,也许只有幸运才能毫无误差的感受到“啊。对了。原来就是这个。”

亚里士多德说过:“喜欢孤独的人不是野兽,便是神灵。”其实神灵和野兽也不赞同这话吧,毕竟谁都不希望自己遇到深夜独自坐在路边喝啤酒这种让路人看来孤寂又可怜的事,同样的',野兽与神灵也拒绝孤独。“对一个人来说。与其把一种想法紧锁在心头,倒不如哪怕把它倾吐给一座雕像,也是多少有点益处的”,有人对床边的布熊说话,有人对树洞说话,有人在山坡挖一个洞向下大喊,难道不能说他们与这些缔结一种“友谊”吗?“我们曾经终日游荡,在故乡的青山上。我们也曾历尽苦辛,到处奔波流浪”。怀念也好,歌颂也罢,就像在下着大雪的冬天喝下烈酒让胃里不断燃烧翻滚般火热又漫长,这样温暖、无尽的存在。

?论爱情》、《论友谊》……,似乎乍一看都是与原文相差无几。若是深究,人们总会按照自己的头脑来解释。

第4篇

谈这本书感想,个人感觉我必须说说培根本人背景、所处时代、他的地位。培根,1951年出生于一个官宦之家,父亲尼古拉。培根是伊丽落白女王的掌玺大臣,母亲是文艺复兴时代一位博学多才的贵族妇女,有这样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再加上才华出从,培根本人已是1584年入国会,1596年被伊丽莎白女王任命为特别顾问,1617年被任名为掌玺大臣,1621年卷入受贿案被捕,1626年因风寒去逝。如些显赫的人生背景,我们可以感觉到,怎本书的出发点与目的,个人感觉里面谈到国家与政治的随笑,都不是我喜欢的文章,大多数文章都是以国家利益为众的前提来写,所有的思想都是为了国家,为了女王,我个人比较喜欢从人性本生来写事的书;

一是基于培根的背景,所处时代,当时所处地位,写本书的基调,都是为了国家,把女王利益高于一切的基调;

二是培根本人已是律师职业,职业和权位使然,需然环环紧扣,所有文字都是在找证据一样;

三是文中太多的小论题,都是在谈大道理,教人如何为国,出发点是为国家上层人士,与如现实的生活相距甚远,我更喜欢发自普通人心底的书籍,描述人心灵的.故事。

一是里面有很多文章,如谈天性,谈胆大、谈爱性……等等都是我喜欢的内容,特别是谈天性一文,让我感触颇深,对小孩的培训上有了全新的认识,特别是最后一句很是有道理——“人的天性不生香卉,便长野草,所以让他适时地给前者浇水,将后者铲除”。

二是这本书是本伟大的书,特别是对于青少年时期小孩子,我个人感觉就是必读,对青少年的成长有很大的帮助,里面很多好文章甚或可让小孩熟记于心,教与他们做人的道理,指明方向;

三是全文都是激励为主的文章,有很多可细细品味的哲理性语句,当认为生活对自已不公,受尽折磨时可是疗伤的哲理文字。

并且可以肯定,他绝不是一个依仗家庭而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在他的随笔集中可以看出,他对《圣经》是很有研究的,或许可以对其中的篇章信手拈来(虽然一些片段出现了错误);他对历史深感兴趣,对于历朝各代的王侯将相之事如数家珍;至于希腊神话更是融汇在各篇随笔之中,着实使文章显得生动有趣。

第5篇

?培根随笔集》,多年前我曾购藏并读过一些篇章。前几天,又购得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的王义国译本。首先阅读了《出版前言》、《译序》和第一章《论真理》。

培根大师在这一章第4行提到“喜好东拉西扯的才子却大有人在”。也许,培根便是这“喜好东拉西扯的才子”之一。何以言之?笔者不敏,读了几遍竟然提炼不出他所谓“神学上的真理”、“哲学上的真理”和“世俗事务上的真理”究竟为何物。

相反,培根对“谎言”的论述倒不乏精妙之处:“人们对谎言自身有一种天生的、尽管是堕落的爱。”“称作谎言的'那么一种混合物确实总是增加愉快。”“须知诗人说谎,是因为谎言带来愉快;商人说谎,是因为谎言带来利益,而人们却是为了说谎而说谎。不过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既然你“说不出个所以然来”,那还论什么呢?

有感于培根《论真理》以辞藻而掩文义,所以,笔者对“真理”这一题目遂有了多方求索、独立挖掘之意图。

何谓真理?真理即真实不虚的道理。中国古无“真理”一词,“真理”之意,涵盖在《道德经》的“道”字之中。而“道”有多种解释:道路、门路、道理、道德、真理、规律、方式、方法等等。真理既是真实不虚的道理,则自然分布在自然、社会和人生的方方面面,而绝不限于神学、哲学与世俗事务三者。

不但培根对真理的内涵不曾一语道破,从流传于世界的各国谚语来看,大凡冠有“真理”字样的,多是对真理的推崇、赞美及尊重、探求之说,不约而同地回避了真理的内涵。有感于此,过客就略陈所见:

1神学上的真理:无论何种宗教,都认为上帝(或曰老天爷、神、佛等)主宰一切,人投生在这个世界,就是来受苦受难的,是来赎罪的。抛弃今生修来世,是其共同的主旨。信不信由你。

首先要明确,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有不同的立足点,就有不同的世界观。中国有句谚语概括得十分有趣:“狗有狗道理,鬼有鬼道理。”过客认同现代哲学家冯定先生的观点:人生都是趋利避害的。凡与“趋利避害”意见相左的哲学,都是坑人的哲学。

3世俗事务的真理:以核心利益为核心,你来我往,投桃报李,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虚伪地、夸张地说,那就是“受人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

第6篇

培根是哲学家,远在万里之外的英国,还是几百年前的古人。这三点对我来说都是距离。我对哲学家一向不怎么感冒,总觉得哲学太深奥,我搞不懂也不想搞懂;作为一个欧洲国家的英国,隔得那么远,远不像祖国的某个省,某个城市那样能给我亲切感,所以我对这个国家也不怎么感冒,因为暂时也不奢望有朝一日能去牛津或者剑桥留学,所以也不想对它感冒;几百年前的古人,我一直以为与他们之间的代沟太大了,我对他们总是敬而远之的。

但是,一读《培根随笔》才发现,所有的距离都不是问题,我和几百年前的英国哲学家培根原来也可以亲近。这实在是《培根随笔》的魅力的功劳。

哲学是深奥难懂的,有康德的三大批判为证,据说黑格尔的《小逻辑》也绕晕了不少聪明人的脑袋。但《培根随笔》给人的感觉不一样,它很好懂,没有艰涩的哲学名词,也不故弄玄虚。仅仅从文字的语气看,完全是一个大叔在跟你拉家常,只不过谈的不是柴米油盐,而是人生、智慧、爱情、友谊等高雅的话题,当然这些话题也是很多哲学家喜欢讨论的。要是所有的哲学书籍都这么好懂,我一定会喜欢哲学。这感觉,完全就是一个知识广博、生活经验丰富的大叔在和你谈心,谈着谈着,你就被他征服了,你也就信服他说的那些道理;听着听着,你不知不觉中就长了见识,明白了很多事理。

读《培根随笔》所长的见识之一就是,知晓了不少西方世界的事。作为一个生活经验丰富的人,培根在他的书中谈了不少的见闻,当然谈的是他所在的英国和欧洲的.事情。读他的书,仿佛就是一个欧洲通在带着我们游历,欧洲各国的风士人情,历史掌故,山川地貌,由他娓娓道来,我们再一一听下去,如沐春风。原来远在万里之外的欧洲,那里的风俗人情跟我们这里的大同小异,好人也同样热心肠,坏人也同样捣蛋。高鼻子蓝眼睛的那些家伙,其实很幽默风趣善良。

读完《培根随笔》,我对这几百年前的古人也产生了亲近感,不觉得有什么代沟,除了觉得他博学、幽默、机智外,并不觉得他高高在上,也没觉得他板起一副面孔。由此我觉得,古人并不是古板之人,在感情上与现代人完全是相通的,我先前对他们你印象,实在是偏见。

以上算是读《培根随笔》的感受,也算是收获。我想,以为有机会,我一定多读读这样的书,读书的好处看来还真的不少呢!具体的好处肯定不止这些,培根在他的《论读书》中,对读书有全面的洞见,我以后一定再好好学习。

第7篇

人们总一味沉溺于理想中那些形形色色的英雄情怀,更为那些惊心动魄的故事所如痴如醉。

历史的画卷总是由仇恨与复仇交织绘成。其中最著名的当属伍子胥为父报仇的故事。当年,平王被奸臣费无忌盅惑,诛灭伍家,伍家上下除伍子胥外无一幸免。于是伍子胥便踏上慢慢复仇之路。当对国家的忠诚与对家族的使命相冲突时,家族使命已远远高于一切。几经周折,终于以胜者姿态踏上楚国土地的伍子胥发现平王已死,不仅对城内无辜百姓进行屠杀,而且连平王尸体也不放过,硬生生从墓穴中施出,进行鞭尸。看到此,人们一面为伍子胥成功的复仇感到庆幸,但又不得不疑惑,伐楚?鞭?这是否还是君子复仇?这与那些只有采取下流行径的小人还有何分别?

而在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也是一个经典的复仇人物,可他的复仇却有别于伍子胥。父王暴病而死,叔父夺权,母亲改嫁,朝纲混乱,百姓更是生活在水生火热中,当哈姆雷特得知是叔父害死父亲,复仇的火焰越燃越烈。他的复仇不仅是为死去的父亲还一个公道,更肩负着民族危之的重大责任。培根曾说:“只有为国家公益而行的复仇,才是正义的。”我认为哈姆雷特的复仇更倾向于为国家公益,这于伍子胥的私仇,这样的复仇就显得更加正义,也更能被人们所接受。

复仇的根本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让对方受苦,本应的.目的则是让对方意识到错误。再回到之前所谈到关于伍子胥的故事,他多年来对信念的坚持固然,值得我们学习,但一个人心中对当年仇恨也此念念不忘的人,又怎么能让那个本可以愈合的伤口愈合呢?不仅我们大家,历史上的英雄豪杰,对这一类事件又是否应思量一下呢?伍子胥的事,可歌可泣,但却用如此极端的方式去复仇,如此行径之后又是否能平静内心呢?以德报怨是复仇的最高境界,一个视仇恨高于一切的人心中放着太多的包袱,又如何成为一个君子?在盲目崇拜一个英雄之前,他的所作所为又是否真的正义?

当血与泪交织在一起时,一篇篇有关复仇的诗歌渐渐在历史的烟消波静间消散……我不禁思量,复仇的正义性与非正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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