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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工程承包协议6篇 矿业承包协议:合同赋权与责任分析

采矿工程承包协议6篇 矿业承包协议:合同赋权与责任分析

本文主要介绍采矿工程承包协议,是一种建立在承包商和采矿商之间的合作协议。该协议包括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任务及完成工程所需的时间和费用等条款。采矿工程承包协议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可为双方提供保障。

采矿工程承包协议6篇 矿业承包协议:合同赋权与责任分析

第1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承包过程中的权力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如下。

1. 乙方负责采矿,选矿的生产设备,生产材料及工人工资全部费用。

2. 乙方应安全生产,按年计算每年任务,【6吨精选钨沙】交与甲方,价格按每吨三万五千元,任务外的钨砂按市价卖与甲方。

3. 在生产前乙方应向甲方交押六十万元风险金才能生产,本风险金在安全生产状况下,待协议期满后甲方退回乙方。

1. 乙方依法用工,自主用工,自行招工,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是年满

十八周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男性,但必须经矿区医院身体检查和甲方保卫部政审及甲方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保卫部按规定时间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招用,将员工统报坑口备案。

2. 乙方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协议,依法给予员工正常的劳保待遇。

1. 乙方承包一切安全生产责任,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安全方针,服从甲方的安全考核,确保安全生产。

2. 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从业人员,办好雇主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保险赔偿金额每人不得少于60万元,并将雇主责任保险凭单和工伤保险单复印报甲方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和财政部等部门备案。

3. 甲乙双方另行专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双方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条款,同时乙方还应与甲方坑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4. 乙方人员在工程承包内出现偷盗矿产品和生产材料,备品条件等工业器材以及其它影响社会治安等违法乱纪行为,乙方应按经济损失3—5倍赔偿或每人一次承担1000—3000元处罚,在结算中扣减,触犯法律的将当事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协议,双方签订即日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根据甲方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井下采掘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双方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工程项目范围:按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设计,有序、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开展作业。

1、掘进与扩帮,挑顶,撬底工程以立方米为单位实行包干价,每立方米为328元(约合1180元/米)

2、采矿工程单价以吨为单位实行包干价,每吨45元。 上述1、2条款的单价均包括从凿岩爆破开挖到运输矿石或石渣的所有费用。运输是指从井下作业面装车运输到地面选矿厂堆矿场或废渣场的整个过程。

(1)、采掘时需毛石浆砌拱支护的,由乙方包工包料,每米按800元,直墙每立方150元,验收结算。

(2)、采掘工程需混凝土支护的,由乙方包工包料,按每立方米600元结算。

(3)、采掘工程需要用木料支护的,甲方支护给乙方的人工费按每米120元验收结算。

(4)、采掘过程中需人工二次倒运的,以每增加一次倒运,增加每吨8元验收结算。

4、双方确定有关材料的单价:炸药:11.6元 、导爆管:每发6.8元,电雷管:每发3.5元,电价:每度0.70元。乙方同意这些价格不管市场情况有无变化二年内不再调整。

1、巷道掘进及附属工程按甲方验收后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2、采矿工程按甲方地面矿仓计量员的计量单进行结算。

3、结算时甲方将其提供的爆破材料、电费,维修配件500元之内有乙方承担,每月30日验收,下月10日前付清92%的工程款,扣留8%的安全押金。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甲方要求施工和规定时间完成,如乙方不按要求施工,甲方有权不预验收或罚款或终止协议的处理。

(4)、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住房,材料库,修理间等。

(5)、卷扬机电费、水泵抽水电费由甲方负责。甲方因自身生产材料和设备不到位造成乙方民工停工,从停工第三日起,补助现场施工人员的民工每天30元的生活费。

(6)、如果乙方在协议履行期间内,严重违反有关条款,连续2个月不能完成采掘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另行安排工程队,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承包人必须提供合法,具备井巷施工人资质的各类证明材料和有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或上岗证书。保证安全文明生产,建立建全矿山安全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

(2)、每月拓工程款8% 预留给甲方,协议期满全部付清。

(4)、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矿、渣,不得将矿、渣混倒,制造人为损失和贫化,发现矿、渣混倒一车罚款100-500元。

(5)、乙方雇佣作业人员必须是遵守国家法律,年满18―60周岁,身体健康,思维正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

(6)、乙方不得雇佣信丰县本县区内的作业人员从事井下作业。

(7)、杜绝偷矿或伙同他人盗矿,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承担采掘作业的各种材料,运输设备和矿山机械保养等费用。

(9)、乙方招收的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熟悉矿山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保证持证上岗,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矿山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条例,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及时准确的整治安全隐患,做到警钟长鸣,安全无事故。相关人员各种规定的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的,伤、残、亡等一切事故费用乙方自理。

1、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持身份证,计生证证明,特殊工作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及安全险,并在甲方备案。

4、在协议期内,如遇自然不可抗力产生费用增加,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处违约金10万元。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协议,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0万。

5、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续签。

6、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

采矿工程承包协议6篇 矿业承包协议:合同赋权与责任分析 第2张

第2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3.乙方自带泥工、木工、钢筋工、内外粉刷、盖瓦等建筑活动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等。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在捣制楼面时下雨影响楼面质量

1.工程总人工造价为人民币 壹拾万五千元整(¥105000.00) 。

2.付款方式: 基础施工先付壹万,主体过半再付贰万,屋面盖瓦再付贰万,拆脚线再付贰万,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交房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 。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重点抓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设标准建房,在施工期间,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

3.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墙体、窗户安装、门等要做到平整、光滑,墙砖、地面做到平滑,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墙面、屋顶、窗沿口等不得出现开裂、渗水等现象。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1.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以上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位于赣榆县海洋开发区汇联铝业回填土方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工程名称江苏汇联铝业有限公司工地工程项目之土方回填工程

1、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保安全、包文明施工

2、乙方提供土方(小块风化石)、运输(自卸车)、推土机到甲方工地回填,甲方提供的回填区域:汇联厂房长300m*宽170m区域,回填土后标高达到4m。

三、合同工期整个项目土方回填总工期共15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包括法定节假日),如遇大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2、回填土方中的风化石块直径不宜大于厘米,大于厘米的风化石块量不得大于土方总量的千分之零点五。

3、回填土方必须经推土机平整压实,土质及回填质量应得到甲方认可。

1、承包单价x元/m3(含税价),综合报价包含土方工料费、运输费及按要求回填平整压实的费用,运输距离不作为承包价格的计量因素。

2、工程价款支付:工程期间甲方无需付款,为乙方全垫资,工程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指定地点回填,回填土方质量必须经过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认可方可回填,并须保证土方运输的连续性。

2、在回填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3、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应对其现场操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并配齐全套劳动保护用品。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含第三者)或甲方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均属单方违约,毁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回填地坪后的绝对标高应达到甲方要求,若达不到甲方要求的回填高度,甲方按实量给予扣减。

3、乙方应按期完工,每延迟一天,付合同总价款5%违约金。

八、争议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赣榆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付清后失效。

第4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业主的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五、合同价款:本工程采用方式计价。室外工程另外计算。

工程消耗材料按实际发生为准,损耗量按百分之计算,废料归方。

1、乙方按图纸及施工规范严格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有关部门检查、检验。

工程款支付,每月按进度实际工程量支付百分之八十五,工程完工自检能达到验收要求支付百分之十,余款待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天内支付总工程款,(含已付工程款在内),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不包含任何发票及一切费用。

1图纸变更应该在乙方施工前,提供正式变更通知单,如果乙方按原图纸施工后,甲方要求更改,一切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没有达到技术要求,要无偿反工,如因材料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

2、附加工程(临时工程)甲方应以每工日_元工资即时支付给乙方,不能与承包工程款项一起支付。

第5篇

经甲、乙双方友好商讨,乙方承包甲方室内装修工程协议如下:

b、木工:门头招牌及立柱、一楼木龙骨吊顶,仓库隔墙、配件陈列柜、圆形展示台(详见设计图纸,以预算项目为准)

e、泥工及拆除工程:二楼隔墙,拆现浇楼层(详见设计图纸,以预算项目为准)

b、甲方负责装修期间与物业洽商及办理的各种证件费用和押金。

c、甲方保证工程款如期支付,并负责施工期间和水电费用。

第6篇

为明确公司、工程监理,施工队之间的责任、权力和利益,使公司的品牌,产品的品质、企业的文化得以进一步的深化和提升,确保公司、工程监理和施工队三方有章可依、违章必究、政令畅通、禁令行止,特订立此责任承包协议。

1、具有从事装饰工程管理两年以上的管理经验,特别是具有中大型工装装修经验。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工程监理证书、工程师以上的资格证书。

3、在社会上或在公司没有任何劣迹表现,包括违法乱纪的现象,具有以公司为家、以客户利益为重,以工人利益为己任的高尚品质。

4、具有装饰工程丰富的工作经验、沟通能力、业务知识、包括施工管理、材料知识、文化知识、识图知识、工艺制作及流程、设备、工具等知识的经验;具有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协调、沟通等方面的工作能力。

1)必须要有固定的施工技术人员,各种人员必须齐全,技术全面,还具有丰富的装饰工程施工经验。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公司严格审核、审查、注册、登记、编号、考查和考核。

2)各工种施工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质量管理规定、安全文明管理规定、检验和检测制度等,违反者公司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3)乙方责任承包人,承包公司工程时,在每单工程结算后抽出1%的结算款作为工程维修保证金,退工程保证金时必须是施工队在公司所承建的最后一单工程结算满一年后,且无任何工程质量问题,以及无任何违法乱纪现象,经主管工程监理,工程部领导审批,上报公司办理退款手续。

2、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包运杂费、清洁费、其它一切费用。

3、工程预算总造价:(详见甲方工程报价单)。乙方完成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施工过程中,经甲方和业主双方认可的工程修改报价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装饰工程《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两规定条例,违者按公司制度处罚,情节严重者惩罚或终止承包合同。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住宅装饰验收标准》执行,甲方将按照此标准进行严格的验收。

3、乙方对于不符合四方施工质量、施工标准、施工规范的问题,不管是工地文明、安全、卫生、防火、防水方面,还是技工手工工艺方面,凡是不合要求的,限期整改,不整改者,处以重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承包人负责,工程结算一年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公司维修保证书范围内)在业主提出一周内乙方承包人必须负责维修,否则公司安排人进行维修,并从工程维修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

4、乙方在责任承包工程期间,凡出现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甲方不仅追究乙方经济责任,还要追究其行政责任,违反法律法规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终止责任承包合同,取消责任承包资格。

5、乙方在责任承包工程期间,凡出现媒体曝光事件,给公司名誉等受到极大的损害,甲方将终止责任承包合同,不退回工程维修保证金,还要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6、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监督、检查、指导。对公司或业主提出的工程问题及工艺要求,如得不到落实,公司有权对施工责任承包人按规定处罚,甚至终止责任承包合同。

7、乙方责任承包人,对所负责的施工队伍所用的技术工人必须以公司员工的身份出现,如公司检查发现不了解公司的情况、文化、品牌、等方面或业主发现不是公司的技术工人,公司有权对责任承包人进行处罚,甚至终止承包合同。

8、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或形式将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转包给其他方,否则甲方将终止责任承包合同,不退回工程维修保证金,还要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9、严禁乙方责任承包人及施工人员与他人谈及工程承包、转包、报价、设计、经济信息等原则性问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第二、第三人称称呼公司,如“你们公司”“他们公司”,如出现则处以罚款。

10、乙方责任承包人及施工人员必须证件齐全及办理公伤理事故保险(公司可协助办理),费用处理;如不办理,出现的所有问题及公伤事故由责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工人出入证和放行条由乙方责任承包人负责办理。

11、公司对乙方责任承包人所承包的工程,不再对技术工人管理进行安排。

12、乙方责任承包人不得炒单,不得私自做工程项目,不得接业主钱物,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责任承包合同,不退回工程保证金,还要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

1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责任承包人应及时发现合同报价单中的漏项或工程量不足,及时向工程部报告并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通知业主签字认可。

14、乙方责任承包人要会同公司工程部对所承建的装饰工程各项目进行登记、丈量,列出工程结算清单,如发现有漏项或工程量不足,甲方将以合同的价格对漏项或工程量不足进行计算工程金额,由乙方责任承包人全额赔偿,并处以100%处罚,且取消责任承包合同,没收一切保证金(公司认同或赠送的除外)。

15、乙方责任承包人所承建的装饰工程完工后,必须经公司工程部全面验收,并把验收单交给客户签字认可,否则一律不与责任承包人结算,或按不合格工程论处。

16、与客户结算完毕后,乙方责任承包人与施工队伍结算时有争议的部分,由工程部进行协调处理,此项工作完成后公司与乙方责任承包人进行结算。

17、工程预算中的折扣优惠,甲、乙双方按扣点方式共同分摊。对业主扣款事项和金额(工程质量、材料质量、安全、工期、服务等方面),则由乙方责任承包人全额承担赔偿,或根据实际情况视情节轻重,由工程部审核,报公司批准进行减、免处理。

18、所有施工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统一着公司服装,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形象宣传必须统一按公司规定。

19、乙方责任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工期完成工程,否则延期按100元/天,从工程款中扣除。如业主材料不到位或工程增加可向公司申请延长工程期限。

1、根据先期的预算,甲方负责向业主收取预算金总额的10%作为定金。

2、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三日内,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要求业主催交总预算金额的30%,按甲方指定的账户或指定地点及财务人员承兑。甲方在乙方水电基本完成后,付乙方总预算金的15%。

3、在乙方泥水、电工基本完成,木工进场前向业主催交总金的40%,其中甲方付给乙方总预算金中的20%。

4、在乙方木工基本结束,油漆、扇灰工程开始前,乙方向业主催交总预算的15%和增加项目的80%,并按结算总造价,甲方收取总造价的%(包括以前所收的款项,另加1%作为乙方的维修保证金)剩余部分为乙方全部所得。

1、工程总造价(结算)叁万元(¥30000、00元)以上(含叁万元)(¥30000、00元),甲方收取工程总造价(结算)的30%。

2、在工程总造价(结算)叁万元(¥30000、00元)的基础上,每增加造价肆千元(¥4000、00元)甲方在原收取总造价(结算)的30%基础上,加收1%,即总造价(结算)的31%,(例:34000、00元,收取点31%;¥38000、00,收取点32%),以此类推。

3、工程总造价(结算)伍万元(¥50000、00元)(含伍万元t;¥50000、00>)甲方收取总造价(结算)的35%。

4、在工程总造价(结算)伍万元(¥50000、00元)的基础上,每增加造价(结算)壹万元(¥10000、00元),甲方在原收取总造价(结算)的35%基础上,加收0、5%,即总造价(结算)的35、5%,(例如:¥60000、00元,收取点35、5%;¥70000、00元收取点36%等),以此类推。

5、工程项目在没有泥水工程的情况下,在伍万元(¥50000、00元)以内(含伍万元t;¥50000、00元>),甲方在收取总造价(结算)35%,总造价(结算)每增加壹万元(¥10000、00元)的情况下,甲方参照本条款第四条收取的方法。

6、工程总造价(结算)在拾伍万(¥150000、00元)以上(含拾伍万元t;¥50000、00元>)甲方收取总造价(结算)的40%。

1、乙方责任承包人工程所用的工程材料,必须按照合同书、报价单和施工图纸规定和确定的材料,包括材质、品牌、规格、性能、质量等必须达到所规定的要求,违者重罚。

2、除公司规定或同意乙方责任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外,其它工程材料都应到公司规定的材料采购点采购,乙方责任承包人无权随意采购,违者给予重罚。

3、乙方责任承包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采购的材料,甲方不予认可,并进行100%处罚,从工程维修信誉金中扣除。

4、乙方责任承包人私自采购的材料,甲方有权将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拆除,损失由责任承包人100%负责,并根据情节的轻重进行100%-500%的处罚。

一、门套、窗套基层木板与墙面接触面一定要做防潮处理,项目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二、木制品与墙面、地面之间所做防潮处理,项目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6、木制品柜台与水泥墙面之间的空隙在合理的位置钻透气孔。气孔位置如附图:

注:根据:工程责任承包协议书:第三条第4项第2小项的协议规定,在防潮方面不管业主是否同意增加该项目,都要严格按照公司防潮要求进行施工,若违反规定及质量未达标者,勒令整改并罚款100-20_元,加扣3%的工程维修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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