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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聘用合同7篇 灵活就业:兼职教师合同致优秀文辑

兼职教师聘用合同7篇 灵活就业:兼职教师合同致优秀文辑

本文主要探讨兼职教师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兼职教师聘用合同是雇主与兼职教师之间的法律文件,规定了聘用期限、工作内容、薪酬、责任和权利等方面的内容。本文将对兼职教师聘用合同的要点进行详细分析和解读,以帮助读者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为合同签订提供参考。

兼职教师聘用合同7篇 灵活就业:兼职教师合同致优秀文辑

第1篇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相合作,互相信任的原则,达成如下聘用协议:

2.合同期满关系自然终止。其中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2.要求乙方按教学计划完成授课,维护教学时的教学秩序。

3.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4.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学生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

3.乙方按约取得授课报酬(西安艾莱特教师工资发放标准)。

5.乙方如因故要提前单方面终止合约,须提前30天通知校方,否则视为违约。

6.在乙方授课期间,学生如出现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发生不可抗拒力,既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课程不能继续安排;

(2)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如没有教授资历或能力)

(4)通过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测后,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教学不合格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给予乙方总授课费 违约赔偿金。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由于身体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不能完成教学计划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并提前 天通知甲方;乙方由于本单位工作.会议.出国等安排,导致无法按时上课的或不能完成教学计划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同时承担总授课费 的违约金。

2.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兼职教师聘用合同7篇 灵活就业:兼职教师合同致优秀文辑 第2张

第2篇

1.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聘用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附页增加有关条款,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另附页增加的有关条款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方有效。

2.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并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字迹要端正、清楚。

3.本合同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书写工作报酬等金额,一律用大写。

4.本合同所列项目无书写内容时,可写“无”或划上斜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第一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第二条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不能调低乙方的基本工资。

第三条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含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五)享受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本单位制定的福利待遇。

(五)指导幼儿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幼儿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幼儿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三)对幼儿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

(七)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

八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为(当或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的三个工作日以内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第九条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甲方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其中上缴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幼儿园放假期间、乙方请长假休息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用由乙方自己负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二)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并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损失的;

(七)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1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条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二十一条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多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经甲方同意强行终止合同,乙方需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壹仟元。并赔偿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3篇

为建立社会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3个课时。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家教和辅导班方面的相关工作。

2、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作、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

(1)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2)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时间为每月15号,有特殊情况的可推辞一定时间,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2、一对一家教工资报酬的标准和办法为:提成加奖金。专业教员按课时费提成70%,高级教员为75%,金牌教员为80%,在职教师为%。作业辅导班为10元/小时,辅导班大课为20元/课时,艺体类%。其中试用期期间工资按照60%来发。

3、甲方应当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并在乙方高质量和超额完成甲方分配的任务时,给与发放奖金。

1、甲方应当制定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内部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乙方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3、乙方需遵守教学部规章制度,教师工作手册,安全守则,保密协议和公司制定的其他规章制度。如因乙方违反规章和劳动纪律制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利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

4、乙方在此合同执行期间,除与甲方协商达成一致外,不得私自在外有偿教授与本机构开设课程相同或相关课程,不得将生源私自教授或转给其他个人和机构。如果违反,甲方将追求其责任并处以经济处罚直至弥补甲方损失。

1、上课前应认真做好备课工作,不得随意改变上课时间、上课地点;如有特殊情况,上课时间或地点改变乙方要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2、乙方定期给家长提供教学计划和通报教学效果,甲方也将每月不定期对用户进行家访,或者听乙方讲课。

3、每次上课应做好记录,如实向甲方汇报,甲方有权利查询乙方的上课质量、次数等。

4、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教学水平测试和考核,并作为评优晋升的条件。

5、老师日常需认真学习安全守则,接受安全教育。上课以及路程中,须遵守安全守则和交通法规,保证自己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因老师违反安全守则或交通法规引发的事故,老师自行承担责任,本公司不负连带责任。

2、本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即终止执行,约定的条件应在本合同约定事项中写明。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

(2)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4)乙方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5)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王作的,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5、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第4篇

根据业务发展及教学需要,结合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聘请乙方担任 课程的教学工作。

1、甲方按双方协议课酬标准向乙方支付课时津贴,每月月末结算,次月10日前发放,每个课时为50分钟。协议课酬标准如下:

备注:因客观情况改变课酬前,双方于协议上备注说明,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

2、每期班开课前向乙方提供上课时间表、学生花名册。

3、对乙方进行教学平时检查、学期(年)考核。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主要检查教学进度、教案、作业布置及批改和平时上课情况。进行听课和教学测评。

5、半年评优一次,对优秀者给予奖励。对教学效果差,学生意见大的予以辞退。

1、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遵守课堂教学常规,认真备课,按时完成教务处规定课程的讲授、指导、批改作业等教学任务。

2、应经常主动与教学部联系,研究有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接受教学质量检查及日常教学评价,及时反映学生的学习要求,对甲方的`教学管理可提出意见或建议。

5、禁止无故停课,原则上不得调课,确因故需停课或调课,必须经教务处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

6、如乙方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需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教务处,甲、乙双方协商后方可解除合同。凡中途解除合同的教师,一律不补发课酬差额部分。

7、乙方在甲方任课期间,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

8、乙方在甲方任课期间,期间一切安全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

9、乐华琴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培训部唯一指定乐器供应商,作为培训部学员唯一指定乐器供应商。

10、关于乐器购买方面甲方有义务为乐华琴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宣传和监督。

四、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六、乙方应按国家的有关政策交纳个人收入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每月的课酬中代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兼职教师须在上岗之前签订聘用合同,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复印件交教务处审核及存档,事后签订合同者,课时费从合同签订之日后开始正式上课起开始计算。

第5篇

第一条甲方提供场地与品牌资源,并负责整体运营及市场招生管理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和xx艺术学校的规章制度及本协议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5.年末甲方将根据本年度所有教师的考核结果,评出的优秀教师,给予相应奖励。

6.按照本协议及xx艺术培训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从事教学工作应得的课酬及奖金。

2.严格按照课程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授课一周内将自己所任课程的教学进度交中心教务处审查,合格后备查;

3.遵守甲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教学管理及教学督查,并及时参加中心组织的教研活动,参加中心组织的相关会议;

4.在乙方工作期间,须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5.在甲方进行招生过程中,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招生;

6.在合作期内,必须服从统一管理,不得擅自解除合作协议;

7.根据本协议及xx艺术培训学校的有关规定取得甲方支付的课酬及奖励。

1.课时费的支付:每次课程为180分钟,90分钟休息一次,每月按课时计算:8人(含8人)至16人(含16人)保底100元/次;超过16人每多1人加5元/人次;8人以下按照学生实际人数五五分配(注:安排免费体验试课的学生则不算人数。)

3.甲方将对乙方在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合格后甲方在学期末可视情况给予乙方奖励。

第六条协议生效后,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乙方若确有实际困难,不能履行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擅自终止协议,否则,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与本协议所教全年课时数相应全额酬金的违约金。

第七条在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在甲方周边2公里以内进行相同教学活动,并且不得将甲方的生源直接或者间接转入其他同行机构或个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第六条中所涉及的违约金或向相关部门提起申诉。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教务处备案。

第九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有关仲裁机构仲裁。

第6篇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为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

2、劳动合同期满前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1、甲方实行平时每周工作天,每天工作小时,期间住宿及午饭由甲方负责提供。寒假工作天,暑假工作天,每天工作小时,期间每日三餐及住宿为乙方提供。

甲方提供吃住如乙方不实施,其成本不与工资兑换。具体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2、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在工作时间之内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

3、乙方在工作时间之外包括上下班路上,人身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

4、乙方在执行排练任务时自行加课,应为自愿加班,不记工资。

1、乙方基本工资为每天元,寒暑假基本工资为每天元,甲方必须按学生正常开课时四周一次,支付乙方相应的工资,不得拖欠。

全体休息时,乙方没有工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个月,否则甲方按乙方基本工资的%付给乙方工资。

3、乙方为甲方介绍一位学生,可得一次性奖金元整。

4、甲方在乙方超额完成任务后获得的奖金,应在乙方超额完成任务的当月发放。

1、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乙方在四个星期中请假半天扣除半天工资,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扣除请假当天工资和当月各项奖金。

寒暑假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扣除当天工资和寒暑假各项奖金。

3、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迟到或早退分钟扣除半天工资。

4、乙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甲方规定的教学任务,将扣除与奖励工资相同数额的工资。

2、要求甲方提供与授课对象相关的背景资料及授课的相关业务资料。

3、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

1、为甲方的授课积极准备;按时、认真上课;保证每次课时(分钟/节课)的完整,内容的充实;对授课中学生课堂活动组织管理。

1、要求乙方按时完成授课,维护授课时的教学秩序等。

2、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学生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

3、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教材、教学用具、教学安排、课表等有关教学资料。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4、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课程不能继续安排的;

(2)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宣布破产的;

(5)通过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测评后,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教学不合格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视违反合同条约,应当支付全额违约金。

甲方因自身原因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由于身体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变更授课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但应提前天通知甲方;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1)由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双方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2)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双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看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首先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及造成的后果再另行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7篇

为保证学院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受甲方聘请,乙方同意为学院系(部)承担课程的授课任务,为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自愿接受甲方聘请的授课任务后,要按照《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承担如下义务:

1.应主动了解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甲方的各项教学管理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包括学院对其课程教学进行评价;

2.外聘教师必须严格认真执行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课程教学计划,认真做好教学、考核和质量监控等教学环节工作;

3.接受聘任后,不得中途提出辞职,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辞聘时,需提前一个月向所在系部提出,征得同意后方可辞聘;

4.在教学过程中,对于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有责任改进,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外聘教师因事、因病拟更改上课时间,需提前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停课,所调、停的课程应在本学期补上。

1.受聘期间,可以对本门课程使用教材、参考书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

2.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对学院的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乙方职称为,受聘后,每课时按元、以月为单位计发(按规定学院代扣个人所得税)。乙方在授课期间的交通、医疗、保险、意外伤残事故等费用含在课时酬金之中。

2.乙方须保证课程教学质量,若有迟到、早退、缺课等教学事故发生,按有关规定扣减乙方的课时费。

五、外聘教师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院可予以及时解聘: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系部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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