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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集合7篇 “真诚守约,信誉至上”

诚信承诺书集合7篇 “真诚守约,信誉至上”

本文主要介绍了诚信承诺书集合,该集合是一个汇聚了各类行业诚信承诺书的宝库,旨在呼吁并弘扬诚信文化。从商业约定到社会责任,从个人行为到企业运营,这些承诺书涵盖了各种领域和层面,彰显了广大企业和个人对于诚信的坚守和追求。精选承诺书内容,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全方位了解和参考诚信行为的平台。

诚信承诺书集合7篇 “真诚守约,信誉至上”

第1篇

本人通过网络等媒体已熟知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就学费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保证自愿履行以下条款:

一、本人保证贷款时提供的信息及资料全部真实。贷款成功后定期阅读xx县教育网教育资助栏目相关贷款政策通知;定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二、在高校毕业前保证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及时申请毕业确认,并主动与县资助中心联系。毕业后继续升学时,保证在当年7月30日前持相关证明到县资助中心申请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

三、毕业后保证每年按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本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金额,并将足额本息于每年11月30日前充值到个人借款支付宝账户中或直接到县资助中心按时还款。

四、因家庭经济好转需要办理提前还款时,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于申请还款当月1日至10日内的正常工作日,到县资助中心申请提前还款或登录在线申请系统申请提前还款,并及时与县资助中心联系。

注:此承诺书一式两份,借款学生及县资助中心各一份。

诚信承诺书集合7篇 “真诚守约,信誉至上” 第2张

第2篇

一、我已仔细阅读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岗位要求及相关文件,理解且认可其内容。

二、自觉遵守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和要求。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不弄虚作假,真实、准确地填写及核对个人信息,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照片,保证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

四、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考试和聘用期间联系畅通。

五、在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注册的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码及个人信息由本人负责自行妥善保存。

七、保证自身条件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第3篇

我是参加20xx年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生考核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符合北京林业大学相关学科的基本要求,现参加20xx年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生考核。我已阅读并了解《北京林业大学20xx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及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学科的'《20xx年博士研究生招考核录取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并且了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在整个考试阶段所提交的个人报考信息、相关证件和支撑材料等所有材料均真实无误。

2、自觉服从研究生考核工作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并自愿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督查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4、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及北京林业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规定做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5、考核过程中不随意拍照、录影录像和截屏,或以任何形式发布有关复试过程。

6、以上各项承诺中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第4篇

为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规范学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在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学习期间,本人向学校学院郑重承诺:

一、树立诚信品质,遵循学术道德,保护知识产权,努力培养自己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坚韧不拔、严于律己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成为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严谨治学的力行者、优良学术道德的`传承者。

二、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若有违背学术诚信行为,自愿接受学校有关纪律处分。

(一)在课程学习和实践环节,若有学业造假等行为,同意按《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二)在各类考试、考核中,若有违纪、舞弊等行为,同意按《四川大学研究生考试违纪作弊处分细则》处理。

(三)在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中,若有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捏造、篡改研究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同意按《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三、崇尚科学,勇于创新,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业成绩和学术水平。在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中,遵守《四川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四川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等管理规定。

四、本人已认真学习和领会《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诚信承诺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并承诺严格遵守。

五、本承诺书由研究生本人签名。已授予学位或因故终止学籍研究生被追溯在读期间涉及的学术诚信问题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第5篇

本人今年参加初中升学考试,我已阅读和学习考试的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的规定和纪律,现郑重承诺:

一、本着"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信念,严格遵守《考生守则》,自觉维护考试纪律,不违纪舞弊,不弄虚作假,不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不搞夹带,不抄袭他人答卷,不传递答案,保证诚信参加考试。

二、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尊重监考老师。遵守学校考试期间各项纪律制度,不迟到,不提前交卷,端正考试态度,树立良好的考试形象。真正做到安全、沉着、认真、细心应考。

三、如有违反考试规定,按《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第6篇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考场管理,保持一个良好的考场纪律,倡导诚信教育,创建和谐校园,我们全班同学已经认真阅读了《xx大学》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已经知晓、认可,并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有关规定者,则自愿接受《xxxx大学》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第一条:有如下行为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对态度不好的,情节严重的,按照纪律处分标准给予相应处分:

3.未带有效证件(考试证或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坚持参加考试;

4.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第二条:不遵守考试记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要求,凡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考试过程中,左顾右盼、旁窥他人答案的;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第三条:学生有第二条所列行为第1—2款之一的,给予通告批评,学生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第四条: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所有考试作弊科目成绩为无效;

2.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5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或拒不接受监考人员检验证件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递答案、纸条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或自己抄袭的;

9.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第五条:学生参加考试有第五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有1-2款之一的

,给予警告处分,有3-4款之一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有5-7款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有8-10款之一的,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有11-13款之一的,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理。

第六条:学生发生考试违纪行为或作弊行为,在接收处理时态度恶劣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考试等全国性考试中,有考试违纪行为。受到警告处分以上者,给予取消在校期间考试报名资格的处理。

第九条:在校期间出现二次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凡是毕业年级的学生,被处分以留校察看一年处分者,取消其当年毕业资格审查。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上报省诚信数据管理平台。(解释说明:1.违纪即装入档案;2.将违纪通知单邮寄家长。)

第十条: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第7篇

为了维护小区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促进和提供小区的优质服务管理水平,临潭顺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临潭县天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本人签署并送达了《物业管理公约》、《业主手册》现予以承诺:

一、确认已收到临潭顺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临潭县天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 年 月 日签署的金洮名苑《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协议》、《业主手册》各一份。

二、经过对有关条款的.研究和理解,对《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协议》、《业主手册》的内容有了详细的理解,对所有条款无异议,现声明愿意自觉遵守《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协议》、《业主手册》的规定,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责任。

三、同意如将该物业权转移(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馈赠、遗赠、或交易)时,及时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并将该承诺书向承让人明示。待物业管理公司与被承让人签订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该物业权转移的相关手续。

四、为计算本人所需负担之物业服务费,本人所拥有房屋的面积为 平方米,位置在 层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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