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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作文初中4篇 阅读奇遇——初中文辑闪亮心得

读书心得作文初中4篇 阅读奇遇——初中文辑闪亮心得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初中生读书心得作文的写作技巧和方法。读书是培养学生思维能力和写作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读书,学生不仅能够开阔眼界,增长知识,还能够提高自己的表达能力和文思风度。在本文中,我们将分享一些读书心得作文的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帮助初中生写出高质量的读书心得作文。

读书心得作文初中4篇 阅读奇遇——初中文辑闪亮心得

第1篇

以前我认为吃好吃的,穿漂亮衣服,整天高高兴兴得玩,那就是幸福。()在那种思想的支配下,我整天什么都不想干,就想玩。爸爸、妈妈回家以后已经是疲惫不堪,可还得为我做反洗衣服等等,忙得团团转。每逢到买菜的时候,总要先问问我想吃什么,我说什么就买什么。

记得有一次,我跟我爸爸进城,街边卖有红红的石榴,又大又圆,我很想吃。可是价格确高得吓人,一斤10块。爸爸一看太贵,就对我说,等会再买个其它的吃吧。我眉头一皱,撅起嘴耍性子。爸爸没办法,只好给我买了。吃着甜甜的石榴,我笑了,可我哪知道,那天我把爸爸本打算给自己买药的钱给花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觉得那不是什么幸福,特别是读了t;幸福是什么>这篇文章之后,我更觉得自己以前做得不对。

那天,我跟乘车到姑妈家去,途中一位白发老奶奶上了车,但此时已经没有座位可坐了。她那么老了,路又不是太好,她能坚持得住吗?想到这儿,我毫不犹豫得站了起来,对她说?老奶奶,你到这儿来坐吧!?她先是推辞着不坐,但在我的一在坚持下,她坐下了!坐下之后,她就开始夸我,车上的人不住地夸我。当时,我心里充满了幸福的感觉,比小时候吃石榴可好多了!

我要像文章中三个小牧童那样,从小有一颗爱心,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像智慧姑娘所说的那样,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幸福,去寻找幸福!

读书心得作文初中4篇 阅读奇遇——初中文辑闪亮心得 第2张

第2篇

转眼间,6天的军训就结束了。在这6天的军训中,我体会到什是军人,什么是军人的生活,什么是军人的作风。

军训休息的时间,我们的心情就像蛋糕的夹心那么甜。

“立正--”教官“可恶”的口令又响了,又要进行“地狱”式的训练了。烈日下,我们纹丝不动,如同一座座雕像。我就像吃了辣椒一样,浑身发热。我们要站半小时的军姿,可是站军姿的时间走得特别慢,才一分钟、两分钟,我的双腿就开始颤抖,汗不停地流着,我恨不得马上把它擦掉。我多么渴望有一阵风向我们吹来。半小时里苦苦的煎熬后,终于盼到教官叫“踏步”的口令了。哎,这半小时真难过!过了一会儿,教官还要我们练齐步走,再练踢正步。

终于,一天的军训生活结束了,我洗完澡后,躺在床上,全身的肌肉酸软了,特别难受,睡觉时,我闭着眼睛,泪水顺着眼角流进嘴里,泪是甜的!我曾经想过放弃,但是同学们都做得到,难道我就做不到吗?我想到孟子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起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我就暗自下定决心我不能这么容易就放弃,因为我连基础都没做到,还没有资格谈放弃。

真是度日如年啊,好不容易捱到了第6天,我们就把这七天的军训的成果表演给校干部们看。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班走出了“世界纪录”,真兴奋。军训虽然苦,但苦中也带乐。

通过这次军训活动,不仅深化了我们的国防意识,也加强了我们的纪律约束,增强了团队精神。我们学到的是坚强、自尊、团结,丢掉的是懦弱、懒散、自私,锻炼了身体,学到了真正的本领。

第3篇

平凡的世界,是的,我们的'生活可能很平凡,我们的世界也可能很平凡。而不平凡,不简单的是人,是我们自己。

读完《平凡的世界》内心百感交集,可当要落笔写读后感时却感觉无从下笔。担心自己拙劣的文字解读不了这么优秀的书。我认为劳动者是幸福的不管是脑力还是体力他们都是依靠着自己过日子。人,无论站在什么位置,无论贫困,只要有一颗时刻保持热血的心只要热爱生活,生活永远是待他平等的。

路遥先生用他深厚的基础,穿插的描绘了多个人物的性格,不主观也不失客观的书写了在那个时代和生活在那个时代中的小人物所闪烁的一种光芒。这本书中最使我震撼的无疑是孙家的两兄弟和他们所爱着的恋人,在农村与城市激烈碰撞的美德。

少安与少平从小生活在同一个环境下,命运却截然不同。少安从13岁就开始了看起来永无止境的苦力活,而少平却在大哥的帮助下上完了高中而就是因为高中,少平的人生与世界观彻底的改变了。他追求的似乎是一种理想而不是怎样度日为吃喝烦恼。与钱财无关与前途无关只是一种自己所相信的美好的梦想。

少安是一种比较早熟的性格,可能是因为他是大哥的关系吧自己是老大就总觉得身上担着保护弟弟妹妹的责任感。虽然在爱情上退缩但我认为这并不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反而我觉得这倒是一个明智的选择,虽然有些人感情不分高低贵贱但是我们想象一下润叶她能想秀莲一样帮助少安做那种脏活累活嘛?磨的双手上有一层厚厚的老茧,整天灰头土脸她能做到嘛?这样的婚姻最终也应该会撑不住吧。

平凡的人生,从平凡中自然而然的繁衍生息,你能看到的,就是苦难中的信心,不会被夺走的期望,永不止息的爱,平凡中的苦涩,和今生的骄傲。

第4篇

百年孤独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当时我读初一,正是喜欢孤独寂寞用词的小女生,为了这个名字,我从图书馆借了来,可是第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枪口中,奥尔良上校想起了多年前他第一次看到冰的情景(大意如此),一下让我蒙了,我把它放到一边,不愿再看,直到一个月后,图书馆催我还书了,硬着头皮拿起了书,看了两页。

从看到第三页后,我的手再也离不开这本书,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奉献给这本书,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反复看了三遍,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样的经历:我把生命交给一本书了!那一个月,我无法跟人交流,无法大声说笑,满脑子都是奥尔良家族每一个人的身影,每一个都那么鲜活,每一个都那么特立独行,但所有的人都那么孤独于世!

每一次合上书,我都怀疑自己是否有勇气再翻开它,因为那种孤独从每一个字里透出来,压得我喘不过气,但每一次打开它,我又不愿意合上它,仿佛只有这本书才是我的世界,才是我活下去的理由。

可能我讲了这么多,还算不上谈读后感,差不多快一年了,当年看完此书的感受到今天还清晰如昨,每一个人问我看它的感受,我只有两个字:我怕。是的,我怕,我怕那种孤独,我怕自己爱上它而无法自拔,马尔克斯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它的文字大的悲哀,而眼睛干涩,一滴泪也出不来,但那悲哀比流泪更甚!

书里的每一个人都在用不同的方法来表达来宣泄自己的孤独,表面上他们是漠不关心的,实际上内心深处,他们渴望被人爱,被人认可,被人同化,可惜这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今天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不也在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让自己逃避孤独,但实则上却陷进了更深的孤独吗?我们的爱,我们最温柔的部分,都被各种物质上东西遮得严严实实,再也出不来了!

看完书后,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将自己调整过来,然后,我马上去书店买了一本精装本放在家珍藏,作为自己对平生最难以言表的一本书的纪念,但从买的那一天起,直到今日,我没有再动过它一下,只是将它好好地放在书柜的最高层,那是我无法触摸,没有勇气再看的禁区啊。

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不深思不知这句名言之意,只要你仔细想一想,便觉得十分有道理,它道出了读书的重要性。

古诗中有:“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我们的知识需要源头活水,而这源头活水有一大部分来自书本。坚持每天读书,对自己的精神、心灵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言谈不至于太枯燥无味了。

我很爱读书,我觉得读书就是一种享受,从小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它带着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到现在。书是我们最好的老师,虽然它一直默默无闻,可它作出的贡献远远超出我们。它给了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书不但是开阔视野,打开知识大门的一把万能钥匙,带我们一步步攀向科学高峰,而且是我们生活中的知心朋友。

烦恼时,我捧着它,它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海洋。书的世界好像让人置身于一个鸟语花香的世界,使人心旷神怡,的确是一个放松自己的好空间,我的烦恼顿时不由自主的抛到了九霄云外。

高兴时,我捧着它,它把我带进另一个世界,这里有一些名胜古迹,有气势雄伟的岳阳楼,名扬中外的万里长城,闻名天下的桂林山水。让我尽情流露出自己的愉悦心情,将心中的感情融合在无穷无尽的山水之中。

书是一位知识渊博的老师,它带我畅游世界,领略大自然的风光,了解大自然的奥秘,它能让我懂得许多人生哲理。书,用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书,我们不可能一步一个台阶攀向科学的高峰。读书,充实了我知识的宝库,丰富了我的生活,也激发了我对学习的兴趣;读书,让我感受到了无穷的乐趣,我亲身体会到: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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