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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精选三篇】

最新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精选三篇】

恐怖袭击从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有在全球范围内迅速蔓延的严峻趋势。以下是本站小编和大家分享最新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相关参考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参阅。
 

最新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精选三篇】


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保障全县公安机关及各警种、各部门在参与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中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高效、有序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防范和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全县各级公安机关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恐怖袭击事件发生的现实可能性和严重危害性,切实增强预警能力,立足防范,着力化解。一旦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采取果断措施,全力做好处置工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肃清恐怖分子,及早恢复社会秩序。
 
  (三)适用范围
 
  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大规模袭击或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
 
  2、利用核爆炸、核辐射进行袭击或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
 
  3、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首脑机关、警卫现场、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主要军事设施、民生设施的;
 
  4、劫持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5、袭击、劫持警卫对象、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劫持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6、大规模攻击国家机关、军队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部
 
  公安机关的处置工作在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领导下进行。局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其他领导及警令部、国保、经侦、治安、交警、巡警、刑侦、出入境管理、网监、法制、宣传、装财、消防等部门以及事件发生地派出所负责人参加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中心为日常办事机构,建立健全正常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由局领导和指挥中心迅速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先期到达现场的最高行政领导有权临时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局主要领导到达现场后,按照本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下设信息参谋、抢险救援、侦查搜捕和秩序维护组,迅速开展工作。
 
  (三)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信息参谋组:成员主要由警令部、指挥中心、国保、宣传、通信、法制、装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及时汇总分析、报送传递情报信息,调动指挥警力、装备,下达应急处置指令,保障通讯指挥畅通有序,统一宣传口径,提供法律保障,协助党委、政府联络军队、武警和医疗卫生等单位共同开展工作。
 
  抢险救援组:成员主要由消防、治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抢险救人、消除危险源、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侦查搜捕组:成员主要由刑侦、国保、技侦、网监、防暴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查明并缉捕恐怖暴力分子,判明性质,收集犯罪证据。
 
  秩序维护组:成员主要由交巡警、治安、经侦、宣传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封锁现场、稳定群众情绪、维护治安交通秩序、加强社会面防范控制。
 
  三、应急响应
 
  (一)应急处置措施
 
  1、迅速封锁现场,全力抢险救人。在初步查明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类型,由现场指挥部划定警戒区域,实施现场管制,疏散中心现场及其附近滞留群众。消防特勤人员和防暴警携带特种装备,全力营救被困、遇险的伤亡人员,并送至指挥部指定的安全地带。
 
  2、尽快查明情况,控制事态发展。尽可能判明事件潜在危险程度,以及再次发生恐怖袭击和次生灾害的可能性,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排除险情,消除隐患。必要时,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3、综合采取措施,查缉犯罪嫌疑人。立即开展现场调查访问,尽快确定犯罪嫌疑人,并迅速开展缉捕行动。同时,对中心现场周边、交通干线实施堵控,严密盘查疑人疑车疑物,必要时可采取边控等特殊措施。对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立即拘留,就地审查,力争迅速查明其同伙和组织策划者,并进一步采取缉捕措施。
 
  4、维护现场治安交通秩序。严密现场管制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指挥部可视情在更大的范围内实施警戒,维护治安交通秩序。组织交通分流,在中心现场和相关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5、严密社会面防范控制。突出要害部位和重点目标,严密安全保卫措施。加强对危险分子、危险物品的管理控制,适时组织开展治安清查,努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全面收集社情动态,预测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加强巡逻守护,坚决打击各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党委、政府,依靠基层组织,做好群众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几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处置
 
  1、爆炸事件。接获在公众聚集场所、要害部位放置爆炸物的信息后,要立即组织足够警力封锁现场,疏散群众。迅速组织防排爆和消防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搜爆排爆。一旦发生爆炸事件,全力扑救火灾,查找营救遇险被困人员。在基本确定不再发生新的爆炸后,组织有关专家对可能发生的建筑物倒塌等次生灾害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定爆炸点、爆炸物,提取相关的犯罪证据,配合有关单位适时清理现场。
 
  2、投放剧毒、生化危险品事件。一旦恐怖暴力分子在公众聚集场所、要害部位投放剧毒、生化危险品,迅速组织治安、消防、交、巡等部门警力,配备必要的防化装备,封锁现场,疏散群众。同时,会同部队、卫生防疫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携带必要的装备器材赶赴现场,判明毒物种类、性能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由专家组提出化解处置方案,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组织实施消毒防疫工作。组织查缉犯罪嫌疑人,尽快查明投毒情况,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清查清理,尽快彻底清除毒源。加强车站、生活水源等重点场所、要害部位的安全监测和防范控制工作,经有权单位批准在一定范围内发出安全警示,提醒群众加强自我防护。
 
  3、劫持人质事件。创造条件将恐怖暴力分子诱挤至易于处置的地点,借助有利地形和建筑物,实施武装包围,在尽快探明恐怖暴力分子可能使用的手段及后果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严防其实施极端行为。同时,调集武警携带必要的武器装备,做好攻击准备。在谈判无效、人质安全危急时,伺机制服或击毙恐怖暴力分子。
 
  4、如发生其他恐怖袭击事件,由处置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紧急研究,采取措施,相机处置。
 
  上述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调整。
 
  四、应急保障
 
  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范围进行反恐应急准备,强化日常工作,为参与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可靠的保障。
 
  (一)专业应急力量的建设和培训。指挥中心要加强力量建设和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处理的效率和协助参与指挥处置的能力;要加强刑侦、防暴等专业力量的建设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处置、侦破爆炸等恐怖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保证在处理劫持人质、武装袭击等恐怖事件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国保及刑侦、治安、网监等部门要加强相关情报信息工作,不断提高恐怖活动情报的搜集和分析处理能力,为有效防范、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强有力的情报支持。
 
  (二)装备建设和物资准备。刑侦、治安、消防等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工作需要,装备必要的防护、洗消和抢险救援器材,装备相应的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配备必要的特种武器、侦察技术装备、勘察设备和交通、通讯工具。
 
  (三)指挥系统建设和通信支持。进一步加强指挥中心建设,确保各级指挥系统在处置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过程中的高效运转。同时,与武警相应的反恐怖指挥机构建立稳定、可靠、便捷、保密的通信手段,确保临战时行动处置工作能够有序展开。信息通信部门要保障战时指挥系统的通信联络畅通。
 
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2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 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校园内的恐惧突击事件, 指导和规范各类恐惧突击事件的处置工作,维护我校安全稳定,爱护广阔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照《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惧突击事件基本预案》 、《辽宁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校内实施恐惧行为、 恐惧突击, 给校园安全、 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的恐惧突击事件。要紧包括:
 
  (1)利用爆炸手段,大规模突击师生聚拢场所、重要教育教学设施的 ;
 
  (2)突击、劫持师生,造成重大妨碍和危害的 ;
 
  (3)劫持师生乘坐的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峻危害后果的 ;
 
  (4)在校园内纵火、投毒造成严峻危害后果的 ;
 
  (5)其他针对学校和师生的重大恐惧突击事件。
 
  1.4 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原则。在大连翻译职业学院应急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
 
  各处、室、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密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2)预防为本、及时操纵原则。立脚于防范,抓早、抓小,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
 
  次研判,争取早发觉,早报告,早操纵,早解决。
 
  (3)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幸免和减少师生伤亡,减少财产损
 
  失和社会妨碍,尽快恢复校园教学秩序,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与安全。
 
  (4)遵循法律原则。在处置恐惧突击事件时,严格遵循国家法律和法规政策。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体系
 
  处置恐惧突击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蔡德成
 
  副组长:陈见兴、岳元峰、马浚
 
  成员:王玉清、段长松、贺石秀、刘占滨、董芳、王广武、裴建韬、李淑香、宋秀敏、李贵庭、宋玉顺、王军
 
  工作办公室设在院保卫处,办公室主任段长松。
 
  联系电话: xxx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全校恐惧事件处置工作,派人参与现场指挥工委和相关部门报告工作事情,提出工作建议,负责传达有关指令和组织降实。
 
  3 处置措施
 
  3.1 报告
 
  一旦发生恐惧突击事件, 各相关部门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并且, 马上向校总值班室 (电话: 、校处置恐惧突击工作领导小组并且报告市处置恐惧突击事件工作指挥机构办公室。
 
  3.2 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大规模突击事件发生后, 处置恐惧突击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各负其责, 迅速
 
  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 追踪,并上报事态进展变化事情。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3 现场处置启动
 
  校处置恐惧突击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率小组要紧人员赶赴现场, 马上现场组织指挥反恐惧突击处置工作。
 
  校处置恐惧突击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现场指挥的具体工作, 统一掌握恐惧事件的情报信息, 拟定决策建议, 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 学校发生恐惧突击事件时应迅速调集本校资源和力量, 先行采取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必要时申请当地政府, 调动
 
  公安、民政、经济、建设、交通、信息、水利、农业、卫生、环保等部门予以支援,开展救护伤员、疏散人群、安置群众、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防止建造物坍塌、水电气泄漏,排除爆炸装置、辐射源等,操纵核辐射、疫情、毒情扩散等工作,及时组织实施现场勘查或人质谈判、拯救工作。
 
  3.4 善后处置
 
  学校在恐惧突击事件处置工作完毕后, 应急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惧突击带来的损失和妨碍。
 
  3.5 调查评估
 
  在恐惧突击事件现场处置结束的并且, 处置恐惧突击事件领导小组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配合事件调查组开展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处置工作保障
 
  4.1 日常防范
 
  4.1.1 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防范各类恐惧突击的规章制度,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完善
 
  降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4.1.2 各部门要加强对重要人员、 部位、场所、设施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
 
  4.1.3 各部门要加强对各种爆炸物品、放射性、生物、化学等惊险品的治理和安全防范措施, 建立责任制并制定严格的治理规章制度,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突击等事件。
 
  4.1.4 各部门要加强有关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预防恐惧突击的常识,鼓舞师生举报
 
  恐惧犯罪线索, 广泛调动师生参与反恐惧斗争的积极性, 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 提高师生的防范能力。
 
  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3
 
  为了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乡境内的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指导和规范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处置工作,保护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我乡境内实施大规模恐怖袭击,给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乡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 认为需要直接指挥处置的重大恐怖袭击事件,或地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指示应由乡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直接指挥处置的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
 
  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大规模袭击或者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
 
  2、利用核爆炸、大规模核辐射进行袭击或者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
 
  3、利用爆炸手段,大规模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军事设施、民生设施、航空器的;
 
  4、大规模攻击国家机关、军队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
 
  5、袭击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6、劫持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7、其他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
 
  已制定某一类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具体处置预案的,依据本预案制定的原则并按该具体预案处置。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反恐怖工作协调机构具体领导和指挥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二)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三)快速侦办原则。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尽快查清事件真相,缉捕或歼灭并依法从重从快惩治制造恐怖事件或企图制造恐怖事件的恐怖分子,摧毁恐怖组织,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遵循法律原则。在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时,要严格依法办事,信守我国缔结或加入的双边和多边条约,尊重国际惯例,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三、组织指挥体系
 
  从乡到各大队,建立不同层次的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指挥部,一旦发生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乡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要立即启动总指挥部,事发地所在村队启动地方指挥部。
 
  (一)总指挥部:由乡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任总指挥,根据需要可设若干名副总指挥,主要成员单位和主要相关部门一名负责人为成员。同时,调集专家咨询组进入总指挥部,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如总指挥亲赴现场,由其临时指定一名副总指挥负责总指挥部的工作。总指挥部设在乡派出所。
 
  (二)地方指挥部:由事发地所在乡镇反恐怖工作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任指挥,主要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设在村队。
 
  (三)现场指挥部:由事发地乡镇党委、政府一名主要领导担任指挥,主要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的指挥位置在事发地视情确定。
 
  四、职责分工
 
  (一)总指挥部:负责对恐怖事件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调动乡反恐怖力量和资源;决定采取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的重大措施;确定对外口径,指挥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如果需采取局部地区戒严、调动军队武警部队或民兵,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办理。
 
  乡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统一掌握恐怖事件的情报信息,拟定决策建议,传达总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乡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专 门工作组和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检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乡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专门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在总指挥部领导和指挥下,执行总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研究、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并督促落实。其中情报信息组主要负责收集有关恐怖活动和事件处置工作的情报信息,提出分析、预测和工作建议;行动处置组主要负责研究、拟定现场紧急处置、救援和打击恐怖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新闻宣传组负责拟定对外口径,制定报道工作意见,指 导、协调有关新闻单位的报道和宣传工作,授权发布相关新闻;政策法规组主要负责为整个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与支持。
 
  (二)乡镇指挥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反恐怖力量和资源开展处置工作;随时向乡总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乡总指 挥部有关指令的传达和组织落实;指导事发地现场指挥部的工作。各乡镇反恐怖工作协调机构办公室负责乡镇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三)现场指挥部:对乡总指挥部和大队指挥部负责,并负责指挥恐怖事件现场的处置工作,具体落实上级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向总指挥部报告情况和提出建议。
 
  总指挥部、乡镇指挥部可根据情况派员赴现场,参与现场指挥部的工作。
 
  五、处置措施
 
  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乡总指挥部、大队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三级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级上级直属驻我乡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相应采取处置措施。
 
  (一)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大队及其有关职责部门要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乡级有关部门;事发地公安机关派出所要立即上报乡公安局。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不得延报。乡公安局要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上报乡委、政府、地区公安局,同时通报乡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其他有关部门。
 
  乡国家安全和新闻部门要将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及时上报乡委并通报有关部门。乡委宣传部要协调有关部门迅速收集、上报国外的相关报道和反应。
 
  三 级指挥部启动后,要各负其责,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踪,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对于核和辐射、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总指挥部要迅速组织、 协调经贸、科技、公安、农业、卫生、环保、质检等部门和乡武装部的专门检验、鉴定力量和有关专家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 施。
 
  (二)视情对相关地区进行管制和局部戒严。
 
  三级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制度以及法律规定,实施局部地区的现场管制、交通管制。必要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报告省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请予协调实施戒严,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
 
  各乡镇政府可根据乡总指挥部的要求或现场实际情况,发布通知、通告并由新闻宣传组统一组织协调,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要求公众提高警 惕,保持镇定,听从指挥,自觉遵守非常时期的有关规定。事件发生的乡镇政府对管制、戒严地区,要采取妥善措施,提供医疗和生活保障,维护生产、工作、生活 和社会秩序。
 
  (三)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乡总指挥部应指令乡镇指挥部迅速调集本地资源和力量,先行采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同时迅速协调,调动乡相关资源和力量予以支持,全面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公安、民政、经贸、建设、交通、信息、水利、农业、卫生、环保、质检等部门和武警应当依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安置群众,封锁 和隔离相关区域,防止建筑物坍塌、水电气泄漏,排除爆炸装置、辐射源等,控制核辐射、疫情、毒情扩散等工作,及时组织实施现场勘查或人质谈判、解救工作。 乡武装部要积极配合地方开展各项处置和救援工作,及时协调提供人员、装备、技术支援。
 
  对于不同类型恐怖袭击事件的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应区别不同情况责成有关部门负责。生物恐怖袭击事件主要由公安、农业、卫生、质检等部门和乡武装部负 责;化学恐怖袭击事件主要由公安、经贸、卫生、环保等部门和乡武装部负责;核和辐射恐怖袭击事件主要由乡武装部、公安、卫生、环保、质检等部门负责; 爆炸恐怖袭击事件主要由公安、卫生等部门和乡武装部负责;攻击国家和民用信息系统(包括金融网络系统)恐怖事件主要由信息产业、公安、卫生和乡武装部 负责;袭击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以及大规模袭击平民恐怖事件由公安、外事、卫生和乡武装部负责;劫持轮船、火车恐怖事件由公安、铁路、交通、卫生等部门和 乡武装部负责。
 
  新闻发布和现场记者管理,由新闻宣传部门负责。
 
  (四)全力维护事发地的社会稳定。
 
  三级指挥部要根据恐怖袭击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强大力量,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1)关闭、封锁涵洞、水 库、城市水源地、重要水利工程、桥梁、车站、码头、邮局等场所,必要时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供油。切断通风、中央空调等系统;(2)加强对通信枢 纽的管制,加强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设施和标志性建筑物的安全保护;(3)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4)严格出入境管理与控制; (5)向省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报告,请予协调军队划设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或发布禁飞指令,调动战机紧急升空巡逻警戒;(6)组织、协调公安、乡武装部 等力量,发动并依靠基层组织、单位和广大群众,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煽动骚乱等犯罪活动,全力维护事件发生地及其周边地区社 会稳定                     (五)缜密侦查,严惩恐怖分子。
 
  三级指挥部组织、协调公安和乡武装部的力量立即对恐怖袭击事件开展全面侦查和调查工作,及时查清事实,收集证据依法严厉惩处制造事件的恐怖分子。根据需 要,可利用各种媒体公布案情和举报专线,发动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恐怖犯罪活动。公安维护稳定部门和乡武装部应当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情报工作,为侦查破案 和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提供情报支持。
 
  (六)统一报道口径和报道意见。
 
  乡委宣传部要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供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打击恐怖分子,有利于维护我国国际形象的原则,在乡总指挥部的指导下,尽快拟定对外口径和报道意见,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报道事件真相,有针对性进行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并严格宣传纪律同时,要通过对公众的宣传教育,表明国家的立场和决心,稳定人心;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尽快消除恐怖袭击案件造成的心理恐慌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在恐怖犯罪案件侦破后,要及时予以报道,澄清事实真相。
 
  (七)做好善后工作。
 
  处置工作完毕后,乡、大队、现场三级指挥部终止工作。乡、乡镇政府要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袭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乡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参加处置的相关单位对事件处置的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完善预案。
 
  六、处置工作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准备,强化日常工作,为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可靠的保障。
 
  (一)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
 
  乡和各乡镇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处置工作需要,加强本部门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
 
  经贸、公安 、卫生、环保、质检等部门和乡武装部要加强防核、防生、防化专业力量的建设和培训,保证一旦发生核与辐射、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能够迅速开展抢救、排险、监测、洗消、防疫、检验、鉴定等工作。
 
  公安、武警要加强反恐怖特种力量的建设,保证在处置劫持人质、武装袭击等恐怖事件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公安、武警要加强防爆、查爆、排爆专业力量和爆炸现场勘查与侦查专门力量的建设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处置、侦破爆炸案件的水平和能力。
 
  信息产业、通信管理、公安部门和乡武装部要加强相关专业队伍的建设,提高对信息系统恐怖袭击事件的打击、防范和应对能力。
 
  有关部门还要培养一批通晓国内外反恐怖法律、法规的专家和人才,为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
 
  经贸、科技、公安 、信息产业、卫生、环保、质检等部门和武警要协助乡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建立相关的专家咨询组,确保在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
 
  公安、国家安全部门和武警要加强反恐怖情报工作,不断提高恐怖活动情报的搜集和分析处理能力,为有效防范、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强有力的情报支持。
 
  (二)装备建设和物资准备。
 
  乡各有关主管部门,特别是经贸、公安、卫生、环保、质检等部门和乡武装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处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区域,装备必要的防护、洗消和抢 险救援的器材,配齐必要的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配备必要的特种武器、侦查技术装备和交通、通讯工具,储备适量的救治药品、疫苗。卫生部门要在大中城市指 定部分医院,做好紧急情况下的病房、药物和专业人员的准备。民政部门要储备必要的基本生活救援物资。建设部门要加强工程抢险力量建设,配备必要的抢险设备 和物资。
 
  (三)反恐怖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和掌握国际反恐怖技术的发展动向和趋势,加强对反恐怖相关技术,特别是防爆、查爆、排爆、防护、救护、勘查、侦查、检验、鉴定、信息网 络安全保护等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在乡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下,科技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防范和处置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爆炸等恐怖袭击 事件的中长期科技研究规划,确定研究课题,组织研究开发,不断提高我乡反恐怖斗争服务。
 
  (四)通信支持
 
  乡公安局和各乡镇派出所要适应反恐怖斗争的需要,不断提高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本预案启动后各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部联系畅通。乡公安局和各乡镇派 出所应当建立和完善指挥系统,确保紧急情况下可随时启用,乡公安局和各乡镇派出所指挥中心平时要和武警相应的反恐怖指挥机构建立稳定、可靠、便捷、保密的 通信渠道。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与下属机关应当建立并保持畅通的联系体系。乡通信管理局要组织调度国家通信网及相应的通信手段,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 证应急时期的通信需要。公安、武警要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恐怖袭击事件时的通信保障。
 
  (五)后勤支援与保障。
 
  乡计划局、财政局应分别对乡反恐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建成后的运营经费给予必要的支持。各级财政部门也要根据事权划分的原则,为反恐怖基础建设和科研开发 项目及购置检测设备和反恐怖专业人才培训提供经费,并保障防范、处置恐怖袭击和储备基本生活救援物资所需的经费。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保证救 援人员和物资安全、畅通地运输。
 
  (六)日常防范
 
  公安部门和乡武装部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大力加强人力情报工作,并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反恐怖情报信息,先发制敌,将各类恐怖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
 
  我们要根据省政府制订的有关反恐怖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和完善防范各类恐怖袭击的规章制度。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要人员、部位场所、设施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
 
  乡公安、武警、卫生、质监、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及核和放射性、生物、化学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责任制并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互设施被袭击等事件。
 
  乡公安、外经贸、出入境、质检、邮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入境人员、物品、邮件的检查,加强对相干企业的管理,防止恐怖分子及危险物品入境。
 
  乡金融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资产的监控。
 
  乡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质检部门应当加强有关科善宣传教育工作,增加公众预防恐怖袭击的常识,鼓励公众举报恐怖犯罪线索,广泛调动公众参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乡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履行对各乡镇、各部门相关工作的检查、指导职能。
 
  (七)制定具体预案和培训演练。
 
  乡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乡处置主要恐怖袭击事件的工作预案。乡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按照本基本 预案和乡处置主要恐怖袭击事件的工作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及特殊要求,制定本部门和本地职责范围内的具体预案,报乡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备案,并适时开展演 练,提高处置人员素质,增强反恐怖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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