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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调研报告6篇 商业调研报告:洞悉市场趋势,指引成功之路

商业调研报告6篇 商业调研报告:洞悉市场趋势,指引成功之路

商业调研报告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工具,通过对市场趋势和竞争对手的深入研究,帮助企业制定战略决策以获取竞争优势。本文将介绍商业调研报告的重要性、编写步骤及实施的价值,为读者提供一系列实用的指导和方法,助力企业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脱颖而出。

商业调研报告6篇 商业调研报告:洞悉市场趋势,指引成功之路

第1篇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主要源于内部管理不善、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人为失误、系统故障及外部事件等原因。此外,制度上的疏漏、道德风险、越权交易、内部人作案、外部不法分子欺诈等也经常引发操作风险。研究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对于做好防范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内控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近年来,商业银行对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在操作流程等方面的规定是硬性的、可操作的和具体的,但缺乏必要的培训和风险意识教育,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导致法制观念不强,给正常业务经营带来极大的风险。

(二)商业银行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基层商业银行人员少、“兼岗”人员多,加之本身重业务经营,轻内部管理,结果使内控制度本来就缺乏的基层商业银行,“兼岗”人员顾此失彼,不能很好地执行内控制度,缺乏应有的控制力、监督力、约束力,从内部遏止金融风险的发生。

(三)商业银行对员工的思想教育相对薄弱。基层商业银行普遍存在重业务发展,忽视对员工遵章守法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等思想教育的现象,特别是对员工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基本没有监控。

(四)经营业务单一,收入少,机构只能减人增效,职工不能更好地安心工作。商业银行改革的深化,对员工压力不断加大,加之个别机构绩效激励机制不尽完善,影响员工尤其是基层员工的积极性、认同感和归属感,也成为导致案件发生的一个原因。

(五)监督检查制度不到位。抓落实,监督检查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商业银行对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缺乏一套科学的、严密的、操作性强的日常检查和评价标准,检查不深不细,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对存在明显漏洞的业务操作也只是轻描淡写地“告知”一下,没有引起高度重视,从而使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落实中存在的偏差和问题不易被及时发现和解决,给弄虚作假、蓄意犯罪者提供了机会。

(六)责任追究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在发生案件的地区和部门,一些商业银行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轻描淡写,处罚时不痛不痒;在处理一般的案件时心慈手软,从轻发落;处理大案要案时,不严查深挖,缩小处理范围,对自己不利的就拖、顶、压,从而大大削弱了制度的有效性和严肃性,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章操作的歪风。

(一)建立健全全方位的操作风险防范体系。一是商业银行基层网点要建立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之间互动的监督体制,前后台相互制约的互动体系,充分发挥事后监督岗位的作用,支行长及主管行长要定期、不定期进行换位检查。二是形成对规章制度有检查、有落实、有反馈的良性循环机制,强调员工自我约束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三是坚持制度和流程的严肃性。把风险防范全方位、多层次地渗透到单位的各个岗位和环节,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能动性,以防范因操作不到位而引发的案件和差错。

(二)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建立全方位操作风险监督体系。一是商业银行要把内审部门作为一个具有独立的、可操作的部门,充分发挥内审部门的作用,同时对内审部门也要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审计和交叉审计,实施合规性、责任性和风险性并举的审计原则,对有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持续跟踪检查,努力将审计关口前移。二是审计部门要摆脱商业银行内部人控制的局面,建立由一级分行行长直接控制的部门,全面扭转现行实际的局面。三是对重要岗位和敏感部位的员工实行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管,最终形成银行内部自律约束、再监督和外部监督多维立体的操作风险监督体系。

(三)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并引入奖罚并举机制。要加强对员工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法律意识、制度观念和道德水平,降低因人为因素或员工对政策、制度、法律不了解而引发的操作风险。在日常管理中积极倡导建立有力的风险控制文化,将本行的内部控制战略和政策准确无误地传导到各个层次的每一位管理者和员工,使操作风险控制成为每一位员工日常工作中的首要目标。同时,要引进激励机制,对全年安全无事故的员工要进行奖励,对因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操作风险的员工要进行处,甚至重罚,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把操作风险控制在最低点。

(四)建立经营与内部控制“两条腿走路”的有效体制。首先,要加强内控体制建设,从内部管理入手,将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内控制度真正引入到商业银行业务运作的全过程。其次,建立具有高度独立性、权威性、管理严谨,工作规范的内控体制,以制度规范业务,约束人员。最后,将内控的“事后查处”改变为“事前防范”,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现苗头,立即采取措施化解风险。同时,通过加大查处力度增强员工自觉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控制金融风险。

(五)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查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严惩犯罪当事人的同时,决不能放缓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的处理。一是重点追究在内控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二是高度重视一般违规行为的蔓延,要从小处着手,大处着眼,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把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防微杜渐,形成内控的威严防线。

商业调研报告6篇 商业调研报告:洞悉市场趋势,指引成功之路 第2张

第2篇

烟草商业企业经过多年来的快速发展,无论在资产规模、员工的素质,还是在管理制度、企业的形象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当前我们正面临着以制度管人到文化管人的新跨越,这也是对我们的企业文化建设提出的一个新的课题。必须看到当前我们烟草商业企业的文化建设还处于起步或初级阶段,如何使企业的各项文化建设有序开展,统筹实施,真正实现文化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实效化,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笔者认为构建具有烟草行业特色的商业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正当其时。本文基于体系建立过程中的若干问题,谈几点浅见。

一、构建烟草商业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的意义及其必要性。

企业文化又称公司文化(corporate culture),作为一种新兴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方式我们可把其定义为企业员工所普遍认同并自觉遵循的一系列理念和行为方式的总和,通常表现为企业的使命、愿景、价值观、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和沿袭的传统与习惯等。而所谓的烟草商业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即是以企业文化建设为平台,以企业内外部各项评价指标为参量,贯穿于经营管理活动全过程的能反映烟草商业企业基本状况的多元、动态、综合、开放式的评价体系。这一体系的构建有其必然性和现实需要。

(一)这是实现由传统企业向现代企业转型的必然要求。

当前,全行业正处于增长速度由高速发展向稳步发展转变,增长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增长转变,管理方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的关键时期。《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也经全国人大通过将于今年底或明年初正式生效,可以预见作为烟草商业企业必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在这种情势下,立足企业实际,在企业内部管理和机制创新上下功夫,建立和提升企业文化,提高服务水平是保持企业持续发展的一个必然选择,而作为现代企业管理之魂的企业文化正是应对这种变化和挑战的必然产物。从这个角度来说科学评价企业文化建设状况,跟踪和把握企业文化变化规律及其内外部影响因素的状态,对于烟草商业企业向现代企业的转型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企业文化作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已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并正在融入以企业为主体的现代经济观念之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优秀的企业文化将对烟草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发展方向、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等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建设先进的企业文化,已成为现代企业改革、发展、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但是,企业文化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科学,如何把握其发展规律和变化趋势?如何实现在烟草商业企业的正确定位?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在思想观念及实践上重视和面对的课题。事实上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相对于工业企业而言,烟草商业企业既缺乏一套科学的评价方法,也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仅局限于主观考察判断企业文化现状,而非从动态的角度、从量的要领上考察把握企业文化的变化趋势。因此构建具有烟草行业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将有利于烟草商业企业文化的规范科学发展,是建设先进企业文化的内在要求。

(三)这是解决当前企业文化建设中一些问题的迫切要求。

烟草商业企业自组建以来,也逐步探索建立了自己独特的企业文化,但由于受专卖体制以及各种因素影响,总体来说企业文化发展相对滞后,而且发展也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烟草商业企业缺乏对企业文化建设的战略规划。特别近年来烟草商业企业在自身取得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中长期的长远规划,明显滞后于经济建设。

(2)烟草商业企业缺乏对企业文化建设的系统规划。一些烟草商业企业尽管也进行了企业形象策划,但基本上是视觉上的文化策划较多,意识形态上的文化建设较少,缺乏系统全面的规范要求。

(3)烟草商业企业缺乏对企业文化建设的科学评估。即在思想观念上对企业文化建设认识不足不深,把其简单化、口号化,表现在企业内部,开展一些文娱活动;在对外宣传方面,通过一些文化交流活动、社会赞助等,再利用媒体报道达到宣传目的等等。但具体到工作效果、工作效益等则另当别论,当然更谈不上对企业文化建设的评估、反馈、完善和提升了。另外随着工商企业的分离,商业企业要保持自身的市场优势和发展力就必须建立起区别与工业企业品牌文化的服务文化。

上述问题的存在证明,在当前行业发展形势下,构建一套具有烟草特色的商业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相信这一体系的研究和实践对我们嘉兴烟草正在进行企业文化建设试点也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构建烟草商业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的构建必须要立足实际,力求实效,遵循以下六项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企业文化建设是一个改造现实企业文化状况、构建目标文化模式的过程,而构建烟草商业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将有助于这一过程的实现,但由于其内容较为复杂,如不加以引导,往往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甚至背道而驰。因此烟草商业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应以企业理念系统的构建为重点,通过思想和精神的传递和引导,进而全面提升烟草企业的工作面貌。可以说导向性原则是一条首要的构建原则。

(二)系统性原则。文化建设评价体系是一个由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部分和层次构成的有机整体,它的构建要涉及到企业的各个方面,因此在这一体系的构建中要保持其完整性和协调性,从企业文化的功能、与环境的关系、内部结构以及相互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

(三)独特性原则。烟草商业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的特殊性是由烟草行业发展的特殊性所决定的。由于我国烟草行业实行专卖体制,各地烟草专卖局(公司)都是“两栖”单位,他们一方面要代表政府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去管理市场,另一方面又要作为企业来经营市场,这一特殊性体现在烟草商业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中就是要紧密结合烟草行业特点、地域特点和企业自身的特点进行构建。

(四)落地性原则。企业文化建设最重要的原则就是要落到实处。在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必须与烟草企业的各项具体的工作流程和内容等融合起来,要注意避免脱离企业的经营活动、脱离企业管理的全过程、脱离员工的实际思想行为方式等。

(五)效能性原则。 在构建烟草商业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中要杜绝求大求全,而是要根据烟草企业的实际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需要,以争取投入最少的资源获取最大的实际效果。

(六)长期性原则。建设优秀的企业文化,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而是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这种特点是由其本质决定的,这也同时决定着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构建必须贯彻长期性原则。即将其纳入企业总体工作的范畴,从组织落实、人员安排、财务投入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使烟草商业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发展能够长期坚持下去并逐步完善,持续不断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一)烟草商业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架构。评价企业文化建设应从企业文化要素构成的整体性和相关性等方面把握企业文化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从我们烟草商业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对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的基本架构作出如下描述:核心层面的理念文化;中层面的制度文化;幔层面的行为文化;表层面的物质文化。这四者的关系是物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外在表现和载体,是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理念文化的物质基础;制度文化是理念文化的载体,制度文化又规范着行为文化;理念文化是形成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的思想基础,也是核心所在。同时在这四个基本层面下面包含若干个参数指标,构成评价体系的基本架构。

(二)烟草商业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参数构成。评价指标参数实际上是综合评价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和依据。根据烟草商业企业的实际运作状况,具体列出如下指标体系:

(1)理念文化层面构成。在整个评价体系中它处于核心的地位,涵盖要素包括企业精神(企业价值观、企业使命、企业愿景)、企业凝聚力(烟草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度和工作积极性,以及内部关系的和谐度)、企业经营方针的执行度、卷烟质量保证度、守法经营度等等。

(2)制度文化层面构成。制度文化是得到企业广大员工认同并自觉遵从的由企业的领导体制、组织形态和经营管理形态构成的外显文化,是一种约束企业员工行为的规范性文化。在这个层面涵盖的要素有烟草员工岗位行为规范、岗位管理标准、岗位操作规程、治理结构完善度(有健全有效的程序化机制)、组织结构合理度(设置合理、职责明确、运作高效)、信息处理效率、领导决策机制的执行度和民主化程度、员工管理企业的参与度等等。

(3)行为文化层面构成。包括领导素质指标(员工认同度、领导能力、个人品质)、员工素质指标(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管理素质指标(企业管理手段的科学性和实用性)、设备素质指标(相关软硬件设备的完备和使用率)、员工行为指标(政策执行度、工作效率、员工离职率)、经烟户满意度、消费者满意度、社会美誉度等等。

(4)物质文化层面构成。物质文化层面在评价体系中处于表层位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参数指标:市场净化率、市场占有率、销售额增长率、利税增长率、利润增长率、市场培育指标、企业内部环境指标(安全的工作环境、卫生的生活环境、丰富的文娱环境)、企业形象指标等等。

四、对构建烟草商业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的几点建议。

在一个四层整体构建的评价体系框架下,通过一些参数指标的选取,并导入一个统一的计算公式,就可以对企业在单位时间内的文化建设状况作出科学的评价。但具体如何操作以及应在其中注意哪些问题,这些是在具体构建评价体系过程中需要我们正视和解决的。

(一)重视参数指标选取的针对性。要对企业文化建设进行综合评价首先就要选取相关的指标,由于在上述文化建设评价体系中涵盖着多项评价指标,各指标又有定性和定量之分,因此在评价指标的选取上要突出针对性,即要对每一项指标进行分析,确定指标与企业文化建设状况的相关程度,并运用分析方法理论选取与企业文化建设关联度大的指标作为评价指标,进而进行计算评估。

(二)重视计算方法的科学性。必须看到在烟草商业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中定性参数指标占有一定的比重。定性指标其性质决定了其易受各种主观因素影响,所以为增加定性参数指标的准确性,就必须做到把定性参数指标进行量化处理。而对定量参数指标为便于核算,也需要进行分类,统一计算口径。最后就是其中相关计算数学模式的导入问题,结合我们嘉兴烟草商业企业的实际,我建议应把构建烟草商业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纳入企业文化建设试点工作的范畴,在具体构建中要进行充分调研,并邀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开展研讨,制订统一的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体系方案,其中包括统一的计算模型。然后选择一两个单位进行试点,逐步进行修订完善。

(三)重视参数指标收集数据的准确性。构建烟草商业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的目的是正确掌握烟草企业文化建设现状,推进企业和谐发展。而实现正确的评估前提是评价体系中相关参数指标的准确性,如何做到这一点?这就牵涉到一个文化调研的问题。首先必须明确文化调研是企业对文化建设进行梳理和评估的主要依据,它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要求做到客观性和规范性。在具体操作上有如下设想,一是在市局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在各县局选定一至两个调研员,按要求开展相关专题的文化调研,并负责具体数据的上报汇总等基础性工作。二是在具体调研方法上建议灵活运用如下方法:

1、文案调查法,即综合利用企业现有的大量文字材料开展调研活动,并对所需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准确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制度安排、文化思想脉络及领导价值取向、员工思想动态等;

2、观察法,即深入企业的经营环境、办公环境、生活环境进行实地观察,了解员工精神风貌、权力意识和环保意识等;

3、访谈法,要对企业文化建设作出正确客观的诊断评估,就必须得到企业各层次人员的真实想法,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我们进行有效的互动沟通,适时收集价值信息;

4、问卷调查法,可用来收集参与者的主观性情况,也适用于客观数据的分析,便于进行量化统计。

在当前行业改革和发展的大背景下,构建文化建设评价体系对我们烟草商业企业来说正逢其时,这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为之去探索去实践。信随着这一体系的建立,必将有力推动我们烟草商业企业在新时期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3篇

新的《医疗改革方案》已于4月6日正式出台,医改新方案也明确提出了“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和“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继续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经办管理的方式”等指导性意见。

?意见》明确了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一方面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未保障部分的补充保险,即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的个人自费部分和超过封顶线以上的部分医疗费用给予补充。按照国务院对基本医疗费用交费费率水平的规定,社会统筹部分职工的医疗保险最高限额一般在4万元上下,且根据医疗费用金额的不同,还需自付20%-3%不等的费用,这并没有解决需要住院治疗的大病患者及慢性非感染性重病(如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患者的问题。此外,对非基本医疗项目的检查、治疗、用药都有限制,如某些先进的治疗技术和药品、某些特需治疗的疾病则需职工自付费用。这就需要商业医疗保险来满足城镇职工高层次、特殊的医疗保障的需要。

另一方面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未保障人群的补充保险。由于当前的社会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有限,其保障的对象仅包括城镇职工,而自由职业者、职工家属及子女、乡镇企业职工、学生及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等其他类型的城镇劳动群体均未被纳入进来。这也需要通过商业保险来解决对这部分群体的医疗保险。因此,我国必须要加快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与社会医疗保险相互配合,尽快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满足不同人群的医疗保障要求。

针对此次新《医改方案》中关于未来医疗保障制度的描述,在认真分析新《医改意见》的同时,裸漏出三大不足:第一,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过分强调政府主导,市场作用被严重忽视;第二,政府对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的财政投入所需资金的相关信息严重缺失,无法对医疗保障体系构建中的成本和效率作出科学评估和预测;第三,方案大部分的内容还只是原则性的阐述,操作性的细节依然缺乏,特别是基本医疗保障和非基本医疗保障各自的责任范围、保障程度、经营管理模式等没有具体的界定,不利于未来医疗保险市场的多方参与和公平竞争。

在国外,商业医疗保险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美国80%以上的人口享有商业医疗保险,德国有8500万人享有此项保险,而在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则刚刚起步。相对于社会医疗保险而言,商业医疗保险在我国发展得很不充分。我国现阶段的商业医疗保险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阻碍商业医疗保险的健康发展,主要表现为:一是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险种开发乏力,医疗保险品种少,保障方式单一,不能满足多层次社会需求,特别是在我国目前医疗市场因医疗服务质量差、医疗资源浪费以及医德风险等人为因素影响下,造成医疗费用急剧上升,以致健康保险公司不敢大力开发商业医疗保险险种;二是健康保险公司有待加强在风险管理、条款设计、费率厘订、业务监督等方面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才;三是部分寿险公司由于技术滞后,在兼营健康保险时人为地限制了医疗保险的发展。目前很多寿险公司推出的医疗保险属附加险,如要投保医疗险,必须先花几倍甚至十几倍的钱去买一个养老保险作为主险,这样加大了投保人的经济负担。

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各自都有优势和劣势,其特性决定了它们应在保险市场中化解不同的风险,服务不同的需求对象,提供不同的保障水平,进而改善全社会的风险分配状态,最终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

在新医改方案中,一项重要的总体方针是强调政府主导、加大政府投入。由于医疗保障具有极强的公益性和外部性,政府的积极作为是应给予充分肯定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政府对医疗保障的财政投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一种方式,全民医保绝不是免费医疗,政府实行的这种“公共理财”的方式一是化解目前政府面临的财政压力;二是真正想解决百姓的民生问题,想法和初衷是绝对正确的,但这么一个大国家,13亿多人口,百姓能够在短时间得到实惠吗?谁也无法预料。各发达国家在医疗保障制度构建的历程中取得了一些经验,同时也有很多教训值得我们借鉴。在推行完全依赖政府主导的、全覆盖的医疗保障过程中,有两大“症结”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思考。

其一,医疗保障的发展必须遵循福利刚性和财政支出的可持续性原则。所谓“福利刚性”是指国民对自己的福利待遇普遍具有只能允许其上升不能允许其下降的心理预期。福利的这种“刚性”特征,使得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医疗保障制度缺乏弹性,一般情况下规模只能扩大不能缩小,项目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水平只能升高不能降低。时至今日,全民健康保险早已入不敷出,主管部门不得不两次上调保险费率。我国内地目前政府的预算内财政收入仅占gdp的15%左右,而凡是实行全面医保制度的发达国家,政府收入达gdp的比例一般在30-50%以上。由此可见,我国政府的财政要负担覆盖十几亿人的、并且是飞速增长的医保费用,是具有相当挑战性的。

其二,医疗保障制度的构成,实质是对医疗服务融资模式的选择,而医疗服务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由于其特有的不确定性、异质性、信息不对称性和自然垄断性,诱导需求和道德风险普遍存在,容易造成医疗卫生资源的滥用。各国实践证明,采取公营的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作为医疗服务融资的主要模式,由于其潜在的“委托-代理”规则,经营效率一般不高,而且在政府资源分配过程中极易造成所谓的“寻租现象”,即医疗服务提供者采取不正当手段从政府获取经营优势,从而获取超额利润。在我国目前的行政体系框架下,政府如果掌握过多的医疗融资的分配权力,除上述两大弊端外,还极易引发部门间利益、地区间利益、地方与中央间利益的博奕,造成市场发展的不平衡性和不公平性,最终损害广大民众的权益。

针对“大而全”的社会医保模式可能出现的上述问题,在构建我国新的医疗保障制度时,应强调政府主导和市场引导并重,采取分级、分段的管理模式努力构建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共同发展的医保模式。在日前出台的医改新方案中也应明确这种思路。

随着医疗制度改革的实行,在逐步规范混乱的医疗市场的同时,商业健康保险应根据目前的医疗保险状况,搞好市场调研,掌握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人群对医疗保险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选择容易控制经营风险的模式,加强医疗险种设计、开发和业务管理工作,将现有的综合医疗保险逐步细化,不断丰富医疗保险的险种,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险需求。

我国城镇职工新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实行,同样需要商业医疗保险来补充。目前,我国商业医疗保险潜在市场很大,应适时加强健康保险产品的开发和推广,这将对我国医疗保险业的发展与完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4篇

20__年财政部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规范了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等重要会计事项,信息披露要求更为严格具体,是我国会计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惯例已基本接轨。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银行业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人行镇江中支对全市上市银行实施新会计准则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深刻剖析了上市公司实施新会计准则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与原会计制度相比,新会计准则严格界定了资产、负债以及收入、费用的确认条件和计量行为,在坚持历史成本原则的同时,引入公允价值属性;新增了“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套期保值”、“金融资产转移”等会计准则,更加规范了减值计提等业务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行为,填补了我国会计标准在这些业务领域的空白,进一步加快了我国银行业会计的国际化步伐。

随着金融创新程度的加快和衍生工具的发展,金融工具长短期的界限变得模糊,所以从流动性分类划分,无法真正反映出资产和负债的本质属性。新会计准则改变了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对投资和负债采取长、短期分类核算的方法,而是按金融工具属性对金融资产和负债重新进行分类。新会计准则将金融资产分为4类: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账款、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则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类。

原会计制度规定银行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而新会计准则中则增加并强调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明确规定“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使银行的资产和投资价格更接近市场价值,更能真实反应一定时期银行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新会计准则明确要求银行将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同时要求在会计期末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价值,以便及时反映交易的盈亏状况。对于套期业务,新会计准则要求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消结果计入当期损益。

新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减值的规定作了较大的调整,改变了贷款按五级分类计提减值准备的做法,要求按现金流折现法计提减值准备,即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该金融资产实际利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负差额进行计提。这可以有效降低人为因素对减值准备计提额的影响,从而能够提供更准确的信息,更真实地反映资产的价值,使得银行更准确地把握金融资产减值可能造成的损失。银行非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银行无法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其利润将更为真实。

新准则既要求披露金融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又要披露金融资产负债的会计政策、计量基础、确认条件,特别是在金融管理的信息披露方面,不仅要求披露金融工具管理的目标和政策、风险控制流程、工具分析过程及其估值模型,而且金融工具对资产负债的影响和结果均作出了相应要求。

按照新会计准则,要对关联方企业进行披露,关联方主要是股东,关联方交易类型主要是向股东发放贷款,如江苏银行镇江分行,20__年4月末向股东发放贷款8.23亿元,银监局对关联方交易有严格要求,但在会计报告中披露未作出强制性要求,新准则实施后强制要求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也将产生一定影响。

新金融会计准则中对金融工具分类及分类标准的改变,衍生工具纳入资产负债表内核算,一方面大大丰富了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对于风险的表现更加全面;同时以公允价值作为金融工具的主要计量属性,风险的变动及时反映到当期损益表中,对银行的资本机构净利润、净资产、资本充足率等关键指标产生较大的影响;另一方面衍生金融工具易受利率和汇率等价格指标的影响,由于历史原因加之我国银行机构对规避这类风险相对经验不足,必然会加剧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波动。

实施新会计准则,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引起财务报表状况的较大起伏,将给银行的损益确认标准带来根本性的变化,最显著的是银行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变化要直接计入损益,金融资产价格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变化幅度以及变化方向都难以确定,而且变动频率将导致财务状况以及盈利能力的频繁波动。

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获取方式做出了规定。首先,不同类别资产的公允价值获取方式不尽相同,对那些没有活跃公开市场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取得很大程度上有赖于相关人员的专业判断或委托评估公司评估,这种判断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性,留下了操纵当期利润的一道关口,因此如何合理设计公允价值的获取方式,并确保公允价值的准确性既是重点,也是难点;其次,由于获取公允价值要涉及银行的信贷管理、金融市场、国际业务、个人金融、财务会计等多个部门,很多工作都是开创性的,对银行的业务流程再造和整体协同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在贷款、债券资产等业务核算中要频繁使用实际利率法。对于固定利率的贷款和债券资产的实际利率的计算,即固定利息收入与金融资产以及相关手续费之和的比值,需要具体核算在每笔贷款中所支付的相关手续费,这是难以精确计量的。对于浮动利率的贷款和债券资产,其实际利率的计算要基于对未来现金流量的判断,如何确保数据的可得性和准确性也是一个难点。同时,实际利率的不断变化也会增加银行损益的波动性,可能会削弱银行披露的会计盈余的稳定性。

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增加了风险资产,导致计算资本充足率的加权风险资产发生变动,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加剧了附属资本的变动,按可收回金额现值与账面值的差额提取减值准备后,导致损益的波动,从而影响附属资本。这些变化将增加银行资本的波动性,使上市银行资本管理面临新的课题。

应用新会计准则并不是简单的会计政策的转换,特别是银行机构,在会计核算方面,如新准则要求商业银行推进统账制(外币业务发生时直接以本币记账,月末再对每个账户进行估值)、大量“现值”的引入,以及新口径信息报告等,要求商业银行对现行的会计核算系统、各种业务交易系统及内部管理等电子化进行改造或开发;在管理方面最为关键的是把新准则的精神和实质“植根”于银行自身的核算及管理体系中,让整个核算流程及管理体系符合新准则要求,而且能够把这些信息用来管理资本、风险和业务,做到“管理流程层面”和“会计账目层面”的切换真正与新会计准则对接。

目前,税务监管当局尚没有明确对新会计准则实施后的纳税处理,特别是企业所得税中诸多情况,商业银行出于纳税考虑,不敢轻易将原来的核算方法完全摒弃。但同一套会计核算系统又不可能同时支持两个差异很大的法规制度,即使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做纳税调整处理,也将非常复杂。以固定资产折旧调整为例,税法规定残值率为5%,而新会计准则未规定残值率,两者折旧年限规定也不同,带来长期大量的纳税调整计算,工作量巨大;又如,新准则按照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要求,改进了成本核算项目和方法,要求企业考虑预计环境恢复等资产弃置费用等,将企业担负的社会责任引入会计系统,以更为科学、全面地反映成本信息,但税法中未明确此类成本费用能否在税前扣除;再如,新准则引入公允价值后,因某时点上资产公允价值上升或下降,导致企业在损益项目上列示收益或损失,此类收益或损失如何在税收上进行调整等。

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商业银行按期限对金融资产及负债分类,如存款分为活、定期存款,有价单证投资划分为“短期投资”、“中长期投资”两大类,贷款则先划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核算,再将自营贷款划分为短期及中长期贷款进行核算,这基本与金融统计指标相一致。在新准则实施之后,将改变金融资产负债传统按期限的分类方式,而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到期类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贷款及应收账款;将金融负债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且资产与负债的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资产负债分类方式的改变能使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更为全面、风险判断更为有效,但商业银行统计部门难以将现行金融统计指标与调整后资产负债进行简单的划分和对照,需要重新建立一套与新会计准则相适应的金融统计指标。此外,新准则下,公允价值的引入及资产负债范围的扩大(将衍生工具隐含的各种权利和合同义务确认为金融资产或负债,已经证券化的信贷资产以及其他不能满足终止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纳入表内核算),也给金融统计部门带来数据难以估量的困难。

当前上市银行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诸如信息披露标准不尽统一,形式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全面,频度不够及时等突出问题。新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列示和披露作了详细的规定,信息披露将更加统一、严格、规范和透明。突出表现:一是强调信息披露的全面性。要求银行应当披露对金融工具所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计量基础等信息。二是强调对风险的披露。要求银行应当披露与各类金融工具风险相关的描述性信息和数量信息,应当披露所面临的各类市场风险的风险价值或敏感性分析及其选用的主要参数与假设。

由于金融资产、负债分类标准和核算要求的改变,以及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和应用实际利率法确认收益,银行会计人员所熟悉的会计理念和核算要求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会计人员既需要对知识进行全面更新,又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有效解决新准则体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三、镇江市上市银行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具体情况及存在问题

镇江市各上市银行为落实《企业会计准则(20__年版)》,均做了大量的业务培训和系统转换工作,并制订了相应的制度措施,分步逐层推进。新会计准则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从形式上看:在分步推进实施的机构,目前在总行层面实现了报表披露与新会计准则的对接,但在分支行则仍然沿用旧有的标准。我市除江苏银行外,各上市银行报表转换均集中在分行及总行层面。基本路径是由各分支行负责信息采集填报,省级行负责对信息采集表的汇总、审核和加工,编制调整分录,生成转换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附注,然后提供给总行转换合并报表所需信息资料,由总行统一实现转换。虽然由其总行统一披露的会计报表达到了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但各分支行对本单位的数据调整结果并不知晓。在一次性实施转换的机构,其各类会计报告从总行到各分支行均实现了对接,但存在以下几类问题。如我市江苏银行按照总行的工作布置,于20__年1月1日起实施新会计准则,在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做好系统转换及科目拆分和调整工作后,于20__年3月22日起使用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科目,其各类业务报表体系立即发生了重大变化。突出表现在:一是新会计准则科目设置不能完全满足全科目金融统计要求,主要涉及到存款类明细指标有:活期存款明细:如0698工业存款、0701商业存款、0706建筑企业存款、0712农业存款、0713城镇集体企业存款、0714乡镇企业存款、0715三资企业存款、0716私营企业及个体户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明细中0737个人银行卡活期存款、1307储蓄账户存款、1308银行卡外个人结算账户存款等,这些存款类指标数据无法从系统中采集,目前这些指标的数据只能匡估上报。二是江苏银行各分行新系统不是同时上线,而是分批上线,这样一来影响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二来影响与历史数据的可比性。而且在同一个统计区域,不同格式、不同计量方法的会计指标数据无法归并,数据不能准确反映真实的经济金融情况。

2、从内容上看:由于新准则引进公允价值、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等理念,会计计量基础有重大变更,但目前各金融机构执行尚不到位。如:贷款业务,根据新准则,贷款应按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并以此为基础按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当贷款发生减值时,应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贷款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当前各银行对贷款本金与利息收入的计量,考虑到一是按新准则计算的贷款利息收入与按现行制度确认的利息收入差异较小,二是目前境内行营业税仍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__]182号),该通知与新准则的规定差异较大,若按照新准则在账面上确认利息收入,需要对账面利息收入做大量调整后才能作为营业税纳税基数,并可能面临向税务局的大量解释工作,因此,为便于操作,账面仍按照现行核算制度,区分应计、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其结果与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异,在总行报表层面统一调整。存款业务,根据新准则,存款应按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并以此为基础按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支出。各行鉴于按新准则计算的存款利息支出与按现行制度确认的利息支出差异较小,对存款业务的核算制度暂不作调整。

企业管理层从叙做某项交易的主观动机出发,根据持有某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意图、能力等因素对其分类,并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分别采用公允价值或按照摊余成本计量。这就意味着,在对经济事项所涉及的金融资产或负债进行确认、计量时,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层认定的比重。因此大部分的确认、计量集中在各商业银行的总行,基层行对此既不需要了解也无法了解。据调查,我市各商业银行会计人员对新准则的实施仅在报表转换操作的层面有所了解,对于深层次的背景和依据则一知半解。

一是要充分理解新准则中所阐述的关于公允价值、摊余成本、实际利率等概念的含义,进而理解这些概念中蕴涵的科学管理理念,并将这些理念运用到日常运营、流程改革和系统改造中。二是不断转变业务增长方式,实现商业银行战略转型。通过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大力发展中间业务等新业务的方式提高盈利水平,做到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从根本上提高银行业务发展质量、增收创利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

实施新准则需要采集的信息量多,信息涉及的业务面也非常广,大部分信息需要业务部门提供,因此,新准则的执行需要所有员工、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对历史信息进行采集整理,重新梳理现有的业务管理模式,操作流程,将新准则的要求融入日常业务管理工作中。

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商业银行需做到:使用公允价值法时,能够实现与其风险管理框架以及董事会批准的整体风险承受力相一致的风险管理目标;采用适当的估价方法,金融工具能以可靠的公允价值计价;定期披露涉及资产负债管理、风险管理等各方面的非财务性信息等。而要做到这些,商业银行就必须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金融工具估值技术、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改进和升级。首先,要按照持有的目的区分金融资产,对金融资产的价值按市场波动情况实行动态评估、管理和考核。其次,要按照新准则的要求改造现有的财务会计系统,进一步完善相关业务管理系统,进行业务流程再造,建立功能强大的数据库,满足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此外,还应引入衍生金融工具新的处理方法;对公允价值的来源进行甄别,对现有核算系统进行改造;增加投资,改进内部系统和程序,使其能实现对复杂金融工具的估值和处理。

一是建立新的会计核算制度。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难以适应新准则中所要求的金融资产、负债分类方法,银行业应坚持审慎的会计原则,规范会计核算,从制度上保证其持续健康发展,迎接新准则带来的挑战。二是建立与新准则相适应的综合统计制度。目前我国处于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交替阶段,资产的分类与计量均有所不同,首先应针对不同机构实行分类推进,其次立足新准则,扩充原指标体系内容,建立一整套的金融业综合统计指标体系。

财务数据是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进行有效监管的基础,因此,商业银行在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同时,还必须同时考虑财政部相关财务政策及银监会、人民银行相关监管政策的要求。由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原有的会计核算制度进行了变革性的调整,在实施准备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和其他监管要求的协调。

6、做好全方位培训工作,提升银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新会计准则改变了传统会计的确认、计量、披露的技术和方式,并从规则导向转向原则导向,提供了多种估值方法的选择,需要更多的职业判断,对于习惯于传统记账模式下的财会人员提出了挑战。为此,商业银行应尽快完成在职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从全局性、总体思路上和具体业务问题上进行培训,在不同层面上展开,对内部不同的部门、不同分工的人员进行有侧重的培训;积极开展同业沟通和交流学习活动,加强对新会计准则的研究,研讨实施新会计准则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面临的挑战和任务,取长补短,贯彻执行好新《企业会计准则》。

第5篇

众所周知生产力包含人、产品、工具三个要素,而人是决定性的因素。以往计划经济时代,各行各业在工作和生产中采用的多种激励措施一度发挥了极大的激励作用。对涌现出的“双先”、“劳模”,不仅给与广播表扬、佩戴红花、上光荣榜、颁发奖状等形式上的肯定和鼓励,而且在人事档案、工资待遇、提拔任用等方面给与了切实的物质奖励。从而,使每一位干部员工视荣誉为生命,奋力工作,积极争取;使一个系统、一个单位及其一个部门的“比、学、赶、帮”蔚然成风,一个个“双先”、“劳模”层出不穷,不断涌现,并由此克服了种种难关,使得各项艰巨任务圆满、超额完成,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不少单位只顾抓业务,而放松或丢弃了在人本管理中具有巨大积极作用的激励措施。不少单位或部门一味强调绩效考核、经济奖罚及其“末位淘汰”,长期不进行综合评比、不评先、不表彰。比如某商业银行省、市分行会计部门,近三年来对各二级分行、县级支行及其营业网点按照文件评比、推荐的会计、财会监管工作等“先进”,虽然有时还进行了反复的确认,但最终是成大海,杳无音信,不仅没有下文确认、会议表彰,更没有颁发证书和奖金(品)。个别行有时评了也只是单方面的业务先进,不开表彰大会、不颁发奖状、奖(金)品,只是兑现一下绩效工资或下个表彰文件了事。选出的“先进”业绩不入人事档案,不与提拔任用挂钩,更有甚者不什么样的“先进”照常下岗、照样被“淘汰等等。凡此种种极大地打击和伤害了广大干部员工干事创业、争先恐后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使广大员工人人自危,干一天算一天,时刻准备着、盼望着内退或买断。从而,严重地影响和制约了全行的规范操作、安全营运及其有效发展。

因此,各行各级管理部门必须对此给与应有的关注和重视,必须尽快恢复和利用相应的激励措施,加强人本管理:首先,各级行管理部门在进行相关业务评比的同时,要定期不定期地积极开展各类切切实实的综合评先工作,评出的先进不仅是阶段性、单项任务完成好,而且在政治、思想、品德及其工作能力等方面要有先进性体现。各级、各项(次)评出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在通过相应形式予以公开表彰的同时,将其先进业绩及取得的相应荣誉记入员工人事档案,并与提拔任用、下岗分流等紧密联系,大力营造争先恐后氛围。使“先进”获得应有的待遇,让全体员倍加渴望和珍惜各种先进荣誉,在意、留恋、珍惜自己的一份工作,自觉、全面的地执行每一项操规章制度,比学赶帮,争先恐后;其次,深入基层一线解决员工的实际问题,让员工感受到本行的关怀和温暖,增强归属感和凝聚力,激发员工以行为家、爱行如家的激情,积极认真工作、安心工作、舒心工作,不愿、不敢违规。第三,制定涉及广大员工切身、终生利益的处理处罚规章和办法时,在做到符合上级政策、法规的同时,尽可能地提交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予以论证和通过,使其既显现人情化又使广大员工心悦诚服地予以执行,并做好谈心、疏导、教育等工作,绝不能动辄就拿撤职、开除、除名、撤点、减员和下岗对广大员工施以威胁,使管理与被管理成为对立;第四,在对所辖某位违规员工进行重大处理处罚(撤职、开除)时,不能一味地强调从严从重,要根据其违规的实际性质及其相关的主客观因素区别对待或人情化从轻处理,绝不能不分情况动辄就下文“踢人饭碗”,并使其申诉无门。同时,在对违规员工进行重大处理处罚(撤职、开除)时,尽可能地召开职代会,使员工的相关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不仅使处理处罚合规、合法和合理,更让全体员工心服口服受到应有的警示和教育,并使广大员工的工作安全感得到切实的增强。

近年来,为了强化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各行在内部审计上收、集中之后,对业务部门的自律监管作了反复的强调,并配备、明确了相应的专(兼)职业务自律监管人员。但由于长期没有相应的组织和领导,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对其工作开展进行评比和考核、对其存在的困难进行解决、对其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等,致使业务部门的自律监管人员成了“消防员”、“替补队”,专岗不能专责,那里有活去那里,本职的监管工作做多少算多少、做到啥程度算啥程度、问题不能全面查处、查出的问题不能有效整改。从而不仅使业务部门自律监管“二道防线”的职能作用得不到有效地发挥,而且也浪费了很大的人力资源。

为此,为了充分挖掘和利用有限的人力资源,为了切实发挥业务部门自律监管“二道防线”的职能作用,各行各级管理部门必须对业务自律监管工作进行切实的领导和有效地管理。既然各行在当前经营人员相对紧缺的情况下,配备和明确了一定数量的监管人员,各项业务又必须业务部门的自律监管,各行各级管理部门就应该有相应的组织和一定级别的领导(或负责人),对其辖属的自律监管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组织、领导和负责,对各监管人员的监管质量、业绩和效果进行相应的考核与考评、对各监管人员与遇到的困难或问题予以及时的协调和解决、对各监管人员的工作开展予以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对各监管人员监管检查发现的问题给与及时的处理和促改、对本行或本级自律监管质量与效果负责。需要指出的是,某些行为了加强自律监管工作的领导,把二级分行的监管人员全部上收集中到二级分行进行管理。虽然监管人员便于管理了,监管人员及其监管工作也相对独立了。但由于各行营业网点较为分散,网点与网点之间、网点与集中地之间路程很远(不少网点在数十、上百公里,有的更远),加之没有相应的交通工具等,致使上收后的人员悬浮于二级分行或只能开展一些次数和内容有限的监管检查,成了“二审计”,不但没有更好地发挥监管的职能作用,反而使其职能受到很大的消弱。因此,各行应根据自身是城市行或农村行、网点远近、分散程度等实际,实施科学的管理模式,比如网点相对集中、距离二级管理行相对较近的城(镇)行可以对全辖或城区各行各业务部门自律监管人员集中管理、统一作业。而网点较为分散、各网点之间、网点与二级管理行又有很大的距离的行,就应该实行全辖监管人员统一选聘、统一建档(人事、组织及其薪资也可以集中统一管理)、统一考核(评)、就地或派驻各支行分散作业,而不应不讲实际搞一刀切;

随着规范经营从严管理的不断加强,各行各级管理部门对各管辖行及其网点各项业务的监管、审计和检查的频率、范围及内容等不断加强,有的不惜出动全体审计人员或调动大量的业务人员,开展为期成月的、全行性的大范围检查或审计。不仅占用了大量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而且花费了大量的吃、住、行、送及其参观旅游招(接)待费用,但效果并不甚明显。其一是兵团作战,检查的单位多、内容杂、方案细,大推大哄不能静心深查细审,致使应该检查的没有检查、应该发现的问题不能发现;二是有些审计、检查也查出了不少问题,但绝大多数问题在最终定稿上报时被删减(删减问题数约在整个发现问题的百分之五十至八十,甚或更多),致使查处的问题也不能全面反应和暴露原因是代表上级行的审计检查往往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发现问题不论问题大小、是否已整改及其问题的实际性质与客观原因,都要以“如实(不反映具体情况和原因,说重不说轻)”上报并给予严厉的处理处罚“相威胁”。同时,部分被查行的上级或上上级领导部门,在听取或批阅检查审计报告时也确实存在只说问题不问原因、一味追究责任、从严、从中处理的现象;三是不少跨行或越级检查审计,只管检查不管整改或只是催要整改回复或报告,致使检查发现问题得不到彻底有效地整改。

因此,为了加强和有效管理,各行不仅要加强审计检查的频率和力度,更要注重问题的整改。一是有关管理部门及经营行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把各类监管、审计和检查委托各相关部门,使其按部就班,一项一项地进行、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开展,尽可能避免兵团作战大推大哄;二是转变审计、检查作风,平心静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区别对待,以检查促改为目的以处理处罚为辅助,切实提高审计检查效能。三是落实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制,在尽可能实行谁检查谁促改的同时,对一些跨行、跨部门或跨级等检查发现问题的促改,要落实给被查行的二级分行相关部门(不仅可以保证整改的真实性及其效果,而且可以及时、有效地解决或协调解决被查单位难以整改的问题,比如人员和设备配备等),并做好必要的跟踪检查或抽查。从而,保证既严查又严改的从严管理之目的。

第6篇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社会上出现了大量各种形式、规模和内容的超市。这些超市由于商品品种齐全、价格合理、便利优势,深受消费者喜爱。调查中我们发现安阳市的超市普遍采用自行购置的商业软件,以前台运用微机收款、后台使用服务器管理的基本模式进行账务处理,这种新的经营模式对常规的税收管理、检查、取证都带来了

(一)经营形式主体成分多元化。目前,超市的经营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向。各种经济成分参与到超市经营之中,一般为个人出资,也有股份合资,外商投资、个体经营等等,加入零售竞争行列,形成同台竞技、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经营方式多样化。早期的超市一般以自营为主,而现在则采取场地租赁、商家进场进店以及联营等方式,经营方式相当灵活,自营阵地和空间不断缩小。对场地出租,主要是收取租金;对进场进店者,主要是收取进场费;对联营的商品,主要对销售额进行“提点”即按一定比例提取分成。

从经营状况看:成规模的超市一般经营面积大、从业人员多,但仓库存储却不大、一般上规模的商业超市基本上在1000平方米左右,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商品摆放在营业区货架上,顾客进入营业区内随意挑选,营业员按柜台提供介绍服务和货物监控。其库存商品大都在柜台上陈列,一般仓库很小,缺货时,通过电话联系快速补缺。

从经营范围看:一般成规模的超市经营范围涉及洗涤、百货、烟酒、副食、日杂、服装、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手机电脑、床上用品、文化用品、蔬菜等多个方面,品种多达上万种。

从进货渠道看:一是采用联手压价采购方式,多地超市统一联手采购,争取以最低价位购入商品,毛利率可达15%—20%。二是与厂家签订年度销货数量协议,按厂价直销,厂价返还手续费。三是部分商品厂家租赁柜台销售。四是厂家支付促销员(营业员)工资销售。五是租赁柜台,只收取租赁费,由租赁者自己采购。

从销售情况看:主要以零售为主,费用基本固定,主要是租赁费、人员工资、电费等其他经营、管理和财务费用。一般来讲,成规模的大型商业超市销售量都比较大,一般年度销售额在数百万元以上。

(三)经营分布广泛化。大型超市不断进行经营扩张,以总机构为立足点,推进其分支机构遍布城乡,店面分布日益广泛。形成了点多、线长的经营格局。如我市华联、万源等大型商业超市,在多处设立分店,以设立“网点”来抢占市场。

(四)经营面积规模化。抛开一些以经营烟酒副食为主的小超市不算,一些大型超市在经营面积上做文章,以形成规模化效应。庞大的经营面积、良好的购物环境、齐全的商品货物是超市竞争的主流,以追求利润最大化。如丹尼斯、华联均扩大了店面规模。

(一)账目设置不规范,难查账。超市购进货物一般都不作手工明细账,而是将货物品名、数量、单价以不同条形码形式输入电脑。销售时由电脑收款机对商品条形码进行识别、结算收款和核算收入。按规定,电脑资料和账簿、凭证都应按规定年限进行保存。但是,有些超市在经营过程中有删除电脑资料的问题,这实际上等同于销毁了账簿记录,导致税务人员无法对其销售收入进行核查。有的超市设置两套帐或账目设置不规范,有的没有往来账,有的没有库存商品账,有的没有销售明细帐,造成原始单据不真实、不完整,日报单保存极不齐全,查账时无从下手,税务稽查无法取证。同时普遍存在现金交易量大和大额坐支现金现象。所以,在检查中很难从其资金流量、银行对账单中找到突破口。

(二)账务核算不正规,销售收入不实。一是迟记收入。按照规定,收到货款,将购物券或提货单交给购货方,销售就已实现。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不少超市将这部分收入先挂在往来账上,过一段时间再记收入,造成税款滞纳,甚至可能造成人为调节应纳税额等现象。二是损失不处理。对于开架售货方式经营方式,容易出现商品丢失或损失,像蔬菜、肉类、副食品保质期较短,腐烂、变质、过期等现象经常发生。超市在盘点时没有按规定作账务处理,或者账面根本就不反映。税务机关也没有能力为其盘点。三是存在将商品当福利发给职工,开业时送出相当数量赠品的现象,但是账上均没有记录。

(三)超市内“店中店”难以区分。有些超市将柜台或部分场地租赁给其他经营者自主经营,税务机关难以区分哪些是超市自身经营,哪些是租赁经营。在纳税问题上,超市和“店中店”互定盟约,相互推诿,逃避纳税。而此部分经营收入没有通过超市的商业管理软件记录,也没有被税务机关所管理,形成税收管理的“真空地带”。不少大型连锁超市经营方式一般分为专柜经营和自营。专柜经营采取引进手工作坊或者特色商品销售,由超市统一()收款。超市与专柜供应商签订合同,规定供应商每期应达到的最低销售额,如达不到则由该供应商补足或者撤场。月末结算供应商开具进项票时增大扣点,即供应商按实际销售额少开金额。因此一些供应商为能继续在超市经营,在没有达到最低销售额的情况下,按照最低销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虚假的销售,无形中增加了超市的当期进项税额,降低了税负。

(四)会计电算化和核算资料的集中管理导致税务监管难。在会计核算管理上,当前连锁超市采取购买或自行开发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系统来加强对企业经营过程的控制。根据《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而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三个问题:一是企业使用的财务软件以及各系统管理软件种类多样,各种财务数据归集及生成方法不一致,各类明细帐格式也不统一,给日常税务管理和税务稽查带来难度;二是会计核算软件报送备案规定执行不到位。在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中,很少有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而税务机关对此的管理也比较薄弱;三是目前多数财务软件都允许设置多个“帐套”,分别进行加密,各“帐套”之间的会计资料(如记帐凭证)可相互传递、取舍,而且对各帐套文件的存储无任何限制,既可存储在本机硬盘中,也可通过网络存储在其它硬盘、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并可在已知密码的前提下,实行信息共享。这就为企业设置多套帐偷税、逃避税务检查提供了便利。在财务帐册数据管理上,目前连锁超市实行高度集中化管理,税务机关在稽查时不能及时掌握纳税人的资料,需要企业提供的统计数据和财务数据,都能临时生成。这样,企业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则取决于企业。此外,税务机关在进行纳税检查时,需要到核算地开展工作,增加了税收成本。

(五)税收管查不到位现象存在。当前商业经营形式灵活,而对五花八门的商业促销活动,税务管理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同时,税收管理员业务素质不高,普遍缺乏商业管理知识,都给管理造成了一定困难。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征管的最后一道防线,受各种条件的限制,对商业企业特别是大型商业超市检查面偏小,对商业营销了解甚少,没有有效地遏止偷税行为的发生。

(一)全面推行税控装置。《征管法》明确规定: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税控装置的推广力度,强制性要求所有超市必须纳入税控管理,所有业务通过税控机具开票,所有数据进入税控存储。在税控收款机中添加能准确记录纳税人经营情况,对纳税人销售出去的货物,无论是否开具发票,税控收款机都能自动存储销售额的“税控黑匣子”,税控收款机的密码由税务机关掌握,税务机关按月将其存储的信息和纳税人申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销售收入的准确性。税务机关应加强监督,促使超市全面使用税控装置,并强化日常检查,一旦发现未按规定使用、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可依照《征管法》进行处罚。同时加大对税控装置的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实行从严查处,以纠其过。

(二)加强超市日常税收征管。一是依据原始单据记录,突出对商品购进和销售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定期盘点报告制度,对非正常损失及时进行处理。二是依据每日销售记录,突出核查购销明细情况。税务人员依据日销售记录,进行“两簿一表”对照,核实其实际经营状况,掌握销售额。三是依据银行和进货单据,突出对资金与货物的流向和流量进行双项比对管理。

(三)重视企业会计软件的报送备案制度。企业报送财务软件资料包括财务软件功能、操作程序、各环节数据来源等具体内容,当财务软件升级或主要功能改变时,应及时向税务机关备案。对未按规定报送的,应严格按照《征管法》规定进行处罚。同时,企业必须保管好纸质帐簿,以备税务机关审计或检查。税务人员要加强对企业财务软件的学习,掌握财务软件的操作和审阅方法,提高管理能力。

(四)加强税收管理力度,规范超市财务管理行为。一是加强对超市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辅导纳税人建帐建制,引导并规范其财务管理行为。二是对纳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的,要责成其分品种、分柜组建立各种明细帐。必要时可以突击盘点某种或某类商品库存,查看其进、销、存是否相符,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三是深化超市税收分析。税收管理员要加强对超市税收的调查分析,掌握其“销售额变动率”、“成本毛利率”,定期开展纳税评估。对评估异常户采取“登点核查”等方式,核实真实销售额;对于“店中店”采取实地勘察、暗访、长期跟踪管理等方法,摸清租赁柜台或场地的真实情况;对承租承包人,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入税务管理。

(五)加强商业超市发票管理。一是把超市的pos机销售记录与发票开票系统相连接,做到小票即发票。二是电脑版发票必须通过电脑开具,开具发票必须使用税务机关开发或认可的开票软件。三是发票开具必须内容完整。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栏逐项填写完整,对将发票品名笼统地开为劳保、办公用品、日用品的,必须附列具体明细清单。四是加强对超市发票的审核,对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的流向进行追踪,防止税款流失。五是加强普通发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税收管理员定期对超市pos机的收银数据、上传数据、申报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对超市pos机机打发票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对,掌握其真实情况。

(六)加强对独立纳税人的税务管理。一是由超市管理者提供超市内独立纳税人的名单、经营面积、租金及经营状况,并定期提供变化情况,加强税源监管。二是超市内的独立经营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否则不允许其在超市内经营。三是定期清理超市内独立纳税人,对漏征漏管户要依法进行处理,对定额偏低的个体户调整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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