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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安全管理制度8篇 “驾驶安全守则:打造行车管理新标准”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8篇 “驾驶安全守则:打造行车管理新标准”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对车辆运营的管理规定,包括车辆保养、驾驶员安全培训、日常巡视和检查等方面。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降低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率,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水平和形象。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8篇 “驾驶安全守则:打造行车管理新标准”

第1篇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车安全,结合文化厅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实行“谁拥有、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办法,各单位自行管理好本单位的车辆。

第三条 各单位要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做好经常性的车辆检修、保养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条 实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除因工作需要保留公务用车外,其他车辆全部封存。

第五条 驻乌鲁木齐市区的区级文化单位节假日期间严禁车辆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乌鲁木齐市区的,须经文化厅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城。未经允许擅自出城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经济损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 实施严格的车辆派遣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车辆派遣制度,做到凡出车必须履行派遣手续,严禁公车私用。因公车私用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单位领导、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承担责任。

(一)驾驶人员要经常观察和检查各种仪表和报警装置,通过嗅觉感察异味,及查明油路、电路、传动装置、离合装置有无故障,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或处理。

(二)驾驶人员要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长途行车,要注意检查灯光、转向、制动及轮胎磨损程度。

(四)长途行车要防止疲劳驾驶,出现打瞌睡现象要及时停车休息,待精神恢复后再行车。

(五)严禁强行超车、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防止追尾事故和爆胎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车规定,严禁超载、超重、超宽、超高行驶。

(七)冬季冰雪路面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注意防冻及润滑油的'加注或质量状况。

(八)对车辆门锁及防盗装置应经常检查,防止车辆被盗事件的发生。车内严禁存放箱包等物品,如需存放,驾驶员不得离车。

(九)行车时要集中注意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确保行车安全。

(十)正确估计自己的驾驶技术,防止骄傲自满情绪。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情绪车”,礼貌行车、谦让行车。

(十一)端正工作和学习态度,对安全教育、行车规定牢牢记在心中,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十二)驾驶员都要正确对待自己,客观评价自己,清醒认识自己,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责任重大,时刻牢记驾驶职业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时刻牢记交通事故血的教训。

(十三)牢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的原则,争当优秀驾驶员。

第八条 对驾驶人员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无故不出车、随意停放车辆和违反其它管理规定的,各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调离工作岗位,安排脱产教育,属于单位自聘人员的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8篇 “驾驶安全守则:打造行车管理新标准” 第2张

第2篇

1、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协同查处。

6、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7、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8、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9、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1、车库应配齐消防器材,驾驶员应及时关锁好门窗,严禁火种进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2、来校办公务的外来车辆,经门卫人员与相关领导联系并获得同意后,可以入校。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13、非行使公务的车辆,应事先由有关人员与门卫联系,做好登记,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非经允许,出租车严禁进入校园。

第3篇

为了给员工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合理的工作场所和空间环境,培养员工良好的工作习惯,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办公管理及文化建设提升到一个新层次,特制定本制度。

3.1.1每位员工每月月底对本人工作文件进行盘点,把文件分为必要(有效)和不要(过期无效)两种。不要的文件全部销毁。必要文件里长期不使用的文件必须按类别归置于文件柜内;

经常使用的文件资料放在就近位置;正在使用的文件资料可按未处理、正处理、已处理归类放置。

3.1.2每位员工每月月底对所属区域的`物品、设备、空间等盘点,并区分为“要”和“不要“两种。物品分类如下:

对于“不要”的办公物品经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判定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集中报废或拍卖。

3.2.1办公桌:桌面除文件、电脑、口杯、电话、文具外,不允许放置其他物品;文具必须竖放。常用办公用品:笔、订书机、涂改液、即时贴、便条纸、橡皮、计算器等可以集中放在办公桌的一定区域内,电脑线、网线、电话线必须有序放置;桌面上的文件不能单独放置,必须装入文件夹内。办公桌面必须整齐有序,不杂乱。人离开半小时以上应将桌面收拾干净。

3.2.2抽屉:建议放置个人物品、个人参考资料(文件夹、辞典、手册、商品目录等)、不常使用的文具、价值相对较高的办公用品、各种信息文件、空白稿纸、抽纸等,抽屉里尽量不放常日办公用品。抽屉内物品要分类摆放,整齐有序、无污物。

3.2.3坐椅:除靠垫外,靠背、坐椅一律不能放其它任何物品。人离开时椅子调正。离开半个小时以上,椅子应放回桌洞内。

3.2.4电脑:手提电脑置于写字台左前角或正中间;台式电脑竖式主机置桌面下,显示器置于写字台左前角或正中间。台式电脑横式主机置于桌面左前角或正中间,显示器置于主机上。下班后,员工必须将手提电脑携带回家或锁进文件柜内,不能放置在办公桌上。

3.2.7外衣、手袋:置挂于衣柜或抽屉内,严禁随意放在办公桌椅上。

3.2.8文件柜:文件柜内文件不能单独放置,必须按类别装入文件夹或文件盒。文件柜内物品摆放必须整齐有序,便于取用。除了必要的绿化植物,文件柜顶部不允许摆放任何物品。

3.2.9公司茶水间、储物间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整理整顿。其他部门需在该区域存放物品时,必须事先征得综合管理部同意,由综合管理部指定具体位置后,按要求放置。

3.2.10公司公用打印机、复印机和传真机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整理整顿。其他部门使用时,必须注意保持相关区域的整洁,并及时将打印、复印、传真的文件取走,不能遗留。

3.3.1公司公共区域有专门的保洁人员清扫,员工必须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不乱扔纸屑、垃圾等。

3.3.2员工负责个人办公区域内如桌面、桌洞、椅子、抽屉、文件柜、衣柜、电脑等的清扫。为了保证个人办公区域的整洁、有序、美观,员工需安排每天下班后5分钟、每周五下班后10分钟、每月月底20分钟的清扫时间。

3.4.1全休员工应开展自查、互查,对不合理情况及时纠正,将整理、整顿和清扫的要求落实到位。

3.4.2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5s管理的责任人,必须督促并落实本部门人员按本制度要求执行。

3.4.3行政部每周进行一次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相关人员必须及时改正。逾期一次将扣除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绩效分各2分。

第4篇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运行工区驾乘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1.1.1工区所有车辆的驾驶人员(含操作队值班车辆)均应由公司批准的具有驾驶资质的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驾驶工区机动车辆。

1.1.2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1.1.3操作队值班车辆驾驶人员应服从驾驶班班长、操作队队长、当值值班长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做到出车及时、驾驶安全;工区生产用车驾驶人员应服从驾驶班班长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不得私自出车;

1.1.4操作队值班车辆应履行车辆每日交接手续,确保油料充足,车况良好,不符合车辆交接条件的,接班人员应及时指出,并向驾驶班班长汇报。

1.1.5驾驶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工区、操作队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1.1.6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1.1.7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1.1.9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1.1.11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1.1.14驾驶班应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1.1.15执行行车任务时,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工区规定的行车路线,驾驶途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16不准酒后驾车,驾驶中不准打手机,不准吸烟,不准与同车人说笑、聊天。

1.2.2乘车人员应提前告之驾驶员的行驶目的地,并不得要求驾驶员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第5篇

一、行车工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行车起重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二、行车指挥司索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经培训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指挥行车。

三、行车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行车安全操作规程、行车指挥制度及吊钩、吊具、钢丝绳报废标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四、行车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穿高跟鞋上行车,严禁跨越行车护栏,上下行车必须走专用的安全楼梯。

五、行车工必须保持充沛的精力上班。驾驶过程中,思想必须高度集中,不得打手机,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疲劳开车,严禁酒后开车。

六、行车工进班时必须全面检查行车一次,行车机电维修人员每天必须全面检查行车一次,设备技术科、安全环保科每周必须联合检查行车一次。所有检查必须详细记录。

七、仔细检查行车的控制系统、制动器、上升限位、联锁门及其他安全装置等,特别是对三大安全部件(吊钩、钢丝绳、绳头夹制器)作细致检查,有缺陷和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

八、机电维修人员每天检查行车时,仔细检查行车的电气控制系统、运行机构、制动器、钢丝绳、吊钩吊具和安全装置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设备技术科、安全环保科每周联合检查行车时,要仔细检查行车的金属结构、机械部分、电气部分以及吊钩吊具、钢丝绳等,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十、行车指挥司索人员指挥使用行车时,先仔细检查行车吊钩、吊具、钢丝绳,确认其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后方可指挥行车起重作业。

十一、行车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拉闸停电挂牌。未拉闸停电挂牌时,严禁检修行车。行车检查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也必须严格执行拉闸停电挂牌。

十二、指挥行车必须由一人指挥,指挥者必须佩戴专门的行车指挥标志,必须用口哨和手势同时指挥,严禁多人指挥。行车工必须拒绝多人指挥,只能听从一人指挥。当遇危险情况,无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行车司机都应立即停车。

十三、指挥行车时,指挥者应站在行车司机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或障碍物。

十四、行车操作前必须先响铃,后送电,并确认大车轨道和小车平台上无人或障碍物后,方可开车。

十五、行车工在开动起重机时,禁止三个动作(上下、左右、前后)同时进行,以免吊物摇摆伤人。

十六、严禁吊物从人头上或重要设备上经过,严禁人员从吊物下面经过。

十八、违反以上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如下处罚:

1、凡违章指挥行车者,每人次罚款200元,安委会成员、车间主任、作业长级人员违章指挥,加倍处罚。因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根据事故的.大小,加倍处罚,若触犯刑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除紧急停止以外,指挥行车必须戴好棒线厂行车指挥员标志,否则处罚100元/人次。

(2)多人指挥一台行车吊物件的,每人处罚50元。因指挥混乱而造成事故时,加倍处罚。

3、饮酒上班驾驶行车的,勒令回家休息,当日作事假处理,并罚款500元。

6、行车工进班未检查行车,或发现行车隐患未及时汇报处理的,罚100元,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加倍处罚。

7、行车检修,不按设备检修挂牌规定断开电源,未挂警示牌,未写好检修内容,就直接作业的或非挂牌者擅自摘取警示牌的,每人次处罚500元。检修完毕,不及时摘取警示牌的,罚款200元。行车检修时,行车工未在检修记录本上登记签字的,罚100元/次。

第6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有关交通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校所有车辆一律凭“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车辆通行证”进入校园。

(二)外来机动车辆必须按《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凭有效证件,经登记后进入校园。

(三)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出租车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接送病人、运送重物等)需主动说明,经门卫执勤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区。

(四)在校内举办较大规模的.会议、活动等,涉及外来车辆较多的,由主办单位提前与保卫处联系,以便共同商讨车辆行驶路线和停车地点,必要时保卫处可组织人员协助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五)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六)机动车(含电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禁止鸣笛。

(七)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助力车)、练习开车和试刹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逆向行驶;严禁超载或病车上道。

(八)机动车辆出校门,必须配合门卫检查,凡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凭部门或主人出示证明,经门卫查验、登记后放行。

(九)根据维护校园教学秩序和方便车辆“就近”停放的原则,由保卫部门负责在校园内适当区域划定停车位并负责检查。

(十)机动车进入校园后须服从值勤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管理,按照校内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停放,严禁在行车道、消防通道上乱停乱放,阻碍交通。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确保安全。

(十一)确需在校园内过夜的机动车辆,应征得保卫部门同意,按指定区域停放,车辆安全由车主负责;车内不得放置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遗失概不负责。

(十二)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规定,对不遵守学校规定、无理取闹、打骂管理人员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处理。

第7篇

一、学校成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

二、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沟通交通管理信息。

三、负责聘请校外交通安全辅导员,每学年新生入学要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四、每学年进行两次有关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要有班主任组织有关交通安全主题班队会。

五、开辟有关交通安全知识橱窗和永久性宣传标语,利用广播、黑板宣传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使每一个学生都知道《交通安全须知》的内容。

六、加强对学生自行车行驶管理和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意识,掌握道路交通指示标的作用和含义。

七、学生集体外出时实行队列化,乘车远行时必须上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

八、组织安排校园交通安全执勤岗,维持校门口及附近丁字路口的交通秩序。

第8篇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二)自觉服从公司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四)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六)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八)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十)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一)客、货车司机在执行任务时,因个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所发生的罚款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客、货车司机不按出车单路线行驶,私自改变行车路线或在异地私自办事绕路行驶时,一旦被公司领导发现后,将依照公司相关条例处罚。

(三)司机禁止喝酒开车,一旦发现喝酒开车,直接开除并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

(四)司机在工作中不服从单位领导指挥或不服从公司车管相关人员的管理或漫骂领导,每次罚款100元。

(五)机动车公出时发生交通事故或在异地肇事,将依照交通队裁决书或视同责任大小进行处罚。每发生一起交通责任事故,将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可视情节处罚。

(六)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2000元,扣当月工资10%,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扣当月工资20%,并停驾一个月。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扣当月工资30%,并停驾6个月或调离原岗位。

(七)对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在2万元至5万元以上,将对肇事者罚款2000—5000元,停驾一年或调离原岗位。对单位罚款2000—5000元,对部门主管领导罚款200—500元。并在全公司内通报。

(一)凡是连续三年无违章、无事故、服务质量优异和安全行车十万公里以上的司机,公司应授予安全行车优秀司机称号,并奖励500元。

(二)在抢险、救灾、急、难、危、重运输任务中,对安全行车表现突出的司机,公司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三)司机对所从事的车辆能做到精心维护,并降低油材料损耗(按节油指标核算)为公司节省资金累计1000元,可奖励100元。

第五条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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