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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协议书6篇 托运合同:顺畅安全的货物交付

货物运输协议书6篇 托运合同:顺畅安全的货物交付

货物运输协议书是货主和承运人达成协议后签订的一种书面合同,该合同规定了货物从起点到终点的运输过程中的各项细节,包括运输方式、费用、保险、运输时间、责任和索赔方式等,是保证货物安全有序运输的重要文书。

货物运输协议书6篇 托运合同:顺畅安全的货物交付

第1篇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1.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2.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_____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___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先付款,后退单的方式办理。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1.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2.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3.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一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除本协议规定的免责事由外,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输协议书6篇 托运合同:顺畅安全的货物交付 第2张

第2篇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煤炭。要求入厂煤炭燃烧大卡保证在4000大卡以上。煤炭价格与运输费用,随市场行情变动及时调整。

2、铁精粉。由选矿厂运送到指定地点,短途运输费用,以市场价进行结算。

3、石灰石。由采石场运送到指定地点,短途运输费用,以市场价进行结算。

4、厂内需要使用车辆运输时,由运输队派遣车辆,并依据使用时间或车次进行结算。如需要长途运输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运输费用。

1、甲方将公司内部各种货物运输委托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承担乙方运输货物的运输费用。

2、甲方负责协调汪清县境内交通和运管部门,保证车辆畅通运输。

2、乙方在甲方领导下开展运输保障工作,有权利参加甲方相关会议,并行使建议权。

3、乙方负责车辆维修、保养和各种车辆税费的缴纳。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xx%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份,送xx等单位各留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3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________的运输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次日运输量,如运输量超过吨时,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保证甲方通知的数量足量运输(除不可抗力外,如自然灾害、甲方发货原因、道路运输大检查等)。

货物出厂后,质量(自身质量除外)数量和运输安全由乙方负责,运输数量与需方过磅数差距超过千分之三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负责人联系查明原因,经核实后确属甲方责任的(供需双方地磅故障)由甲方负责,如确因乙方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数量损失,经甲乙双方核实确后,由乙方按照当时的货物出厂价格据实赔偿给甲方。

经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第4篇

兹因甲方发货需要,委托乙方承运。根据《经济合同法》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履行。

1、乙方(司机)装车时应认真清点货物数量,检查包装质量。检查包装质量“捆绑包扎完善”启

程后所发生的一切损失(丢失、短少、污染、雨淋等)全部由乙方负担,运输途中一切费用(过路、停车、过桥、过渡及司机途中食宿费用等)皆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整无损地将货物运抵达到收货地点。

2、乙方须讲究职业道德,运输途中,不得以车辆损坏、塞车、事故、通信不通畅等为借口来免除应承担的责任(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若错运或错交收货人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按实际损失索赔,如确有特殊情况,途中需要换车,须经得甲方同意,否则以乙方违约处理。

3、甲方(货主)如因错报货物名称,卸货地址或手续不全,造成货物被扣及货到达后,无人验收,拒收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4、如乙方按协议规定将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则甲方不得以货物变质(有外包装、无法检验)或其它理由擅自扣除或拖欠运费,否则乙方起诉,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担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先付款再卸车)。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具有合同效力,协议未谈及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如造成违约或纠纷,可在当地有关部门或法院裁决。所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其余责任界限于《合同法》规定。自甲、乙双方协商成立之日起,中介方义务即履行完毕。

6、收到乙方的全部身份及营运资料(行车证、驾驶证、身份证)并于原件核对无误,货主验签—————————————(公章)

7、本协议一式两份,承运方、托运方各执一份,字迹更改无效。

驾驶证号 ,行驶证号 ,车牌号 ,附身份证 、驾驶证 、行驶证 、银行卡(详细注明开户行地址)复印件。

1、回执单收货人签字盖章后(乙方将回执单原件传真至甲方查验),请邮寄给甲方(乙方将邮寄

单传真至甲方查验)。甲方在收到回执单原件后付清全部款项。

2、自乙方起运时算起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0:00点,向甲方以电话、短信形式报告货物情况、运抵地

址,不得有欺瞒形式(如不报告、欺瞒甲方)则一天以500元人民币为处罚标准(从运费中扣除)。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5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的 运输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三、运输事项: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次日运输量,如运输量超过吨时,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保证甲方通知的数量足量运输(除不可抗力外,如自然灾害、甲方发货原因、道路运输大检查等)。

货物出厂后,质量(自身质量除外)数量和运输安全由乙方负责,运输数量与需方过磅数差距超过千分之三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负责人联系查明原因,经核实后确属甲方责任的(供需双方地磅故障)由甲方负责,如确因乙方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数量损失,经甲乙双方核实确后,由乙方按照当时的货物出厂价格据实赔偿给甲方。

四、结算方式:每月的日至按月凭需方的签字单数量与甲方结算。

六、付款时间:甲方应在乙方的运输发票送到甲方后 付清。

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第6篇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双方的合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代理货物运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代理其航空,海运,陆运,快递等运输服务和运费到付服务。

甲方需要国际运输的货物,享用乙方的优质运输服务。

甲方享有获取货物的免费跟踪,查询,索取签收记录(指快递)的权利。

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货物丢失,损毁等情况下,甲方在收货时即时提出异议,有提出索赔的权利。

在发货前以电话或传真 (货物托运书) 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

在约定的时间内备好货物及资料。包括:妥善做好货物的内外包装;详细的货物托运书并声明货物价值;以英文正确完整地填妥运单(快递货物);所有非文件类物品,必须以英文填写好商业发票,装箱单;某些特殊物品,须按中国海关和目的地国海关的要求,备妥必要的清关文件。

按协议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如甲方无能力或拒绝支付运费,由本协议的甲方的负责人承担所有运费及诉讼费和律师费。本协议甲方负责人为:

接到通知后,及时上门提取甲方发运的货物,或在甲方送货上门时,作好接货工作。

及时操作货物,安全,及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快递须派送到门,取得签收记录。

接受甲方的电话查询,及时查看电脑系统,并给出货物跟踪信息。

对有问题的快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跟踪处理直至问题解决。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液体,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或其它任何危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货物途经国或目的地国家禁止运输或进口的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如盗版,侵权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国海关禁止出口的物品。

若甲方托运任何禁运品,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包括运费,退运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没收货物,罚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对于甲方提出的索赔,乙方有义务代理受理;按照华沙公约,每票货物赔偿最高限额为100。00美元。但在甲方运费给付前,乙方对于任何索赔申请可不受理。声称索赔之金额不得与运费抵销。

2,甲方因发现托运的货物有损毁或遗失的情况需要索赔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受理。

3,乙方可以接受按照甲方要求和指示代做货物装箱单,商业发票,但如果因此造成报关,清关上的问题慨由甲方负责。

4,乙方接受甲方每票货物的托运时,如没有委托乙方代理目的地清关时,乙方对货物在目的地清关不负任何责任。

5,若甲方托运货物需要保险,需要特别声明,并另付费用(货值的千分之二),如货值较大我司建议乙方购买保险。

6,甲方须缴付因清关所造成的仓储费,商检费等海关所收费用。

7,对于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误货物运输,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货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啸,罢工等)造成延误的事实,并争取有效措施努力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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