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评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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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评价指南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前 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全省新型工业化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按照《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倍增行动奋力实现工业大突破的意见》要求,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聚焦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节点,把握“十四五”关键期、窗口期,培育打造一批绿色制造先进典型,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切实推动新型工业化绿色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推进贵州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参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制定了《2021年贵州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评价指南》,工业企业和园区(开发区)根据本《指南》要求,申报贵州省绿色制造名单。
一、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内容
(一)绿色工厂
绿色工厂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重点在轻工、机械、汽车、电子信息、医药、食品、冶金、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选择一批具备绿色发展基础、管理体系完善、节能降耗成效突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
(二)绿色工业园区
绿色工业园区是突出绿色理念和要求的生产企业和基础设施集聚的平台,侧重于园区内工厂之间的统筹管理和协同链接。重点选择一批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工业园区(开发区),开展绿色工业园区创建工作。
(三)绿色设计产品
绿色设计产品是以绿色制造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最终体现,侧重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化。结合我省产业发展情况,在石化、钢铁、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子、通信等行业,选择条件成熟、销售量大、消费者接受度高的产品,培育绿色设计产品。
(四)绿色供应链
绿色供应链是将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理念贯穿于企业从产品设计到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报废处理的全过程,使企业的经济活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上下游供应关系,是绿色制造理论与供应链管理技术结合的产物,侧重于供应链节点上企业的协调与协作。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的目的是发挥供应链上核心企业的主体作用,一方面做好自身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扩大对社会的有效供给,另一方面引领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持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绩效,实现绿色发展。
重点在汽车、航空航天、船舶、电子电器、通信、电力装备、大型成套装备机械、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建材、电子商务、快递包装等行业中,选择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企业,创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二、工作要求
(一)培育创建。各市(州)、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以工业行业龙头企业、园区(开发区)等为重点,选择各方面基础条件较好、绿色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园区(开发区),对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业园区申报要求和相关标准,加强指导企业、园区(开发区)积极创建绿色制造示范,加强绿色生产和绿色改造,树立绿色制造先进典型。
(二)申报推荐。满足绿色工厂、产品、园区、供应链评价标准的企业、园区(开发区),可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评价报告,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择优推荐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具备绿色制造自我评价能力的企业、园区(开发区),可自行组织实施绿色制造评价;不具备绿色制造自我评价能力的企业、园区(开发区),可委托具备绿色制造评价能力和基础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实施评价的企业、园区(开发区)应收集整理评价证据,并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确定名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地提交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依据评审情况,确定贵州省绿色制造名单。同时,择优进行培育,推荐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制造名单。具体申报时间以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式下达申报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四)加强管理。各市(州)、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绿色制造单位进行管理,按照“每三年一复核”的原则,组织对本地区绿色制造单位的绿色发展现状开展现场复核,重点核查其对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要求的持续符合情况以及自我声明信息的真实性等,指导企业和园区(开发区)及时报送绿色发展数据指标及相关资料。对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单位,将复核结果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时公布绿色制造名单更名、取消结果。
三、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绿色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2.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3.工厂应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工厂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4.工厂应有开展绿色工厂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可行时,指标应明确且可量化。
5.工厂应传播绿色制造的概念和知识,定期为员工提供绿色制造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对教育和培训的结果进行考评。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二)评价依据
1.《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_T36132-2018)。
2.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绿色工厂评价标准体系,以及各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标准。
(三)评价指标
绿色工厂应在保证产品功能、质量以及制造过程中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思想,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环境绩效的综合评价要求。绿色工厂评价指标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绿色工厂评价指标框架
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和绩效等六个方面,二级指标分为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必选要求是绿色工厂评价的必要要求,可选要求是绿色工厂创建的参考目标和鼓励目标。具体指标详见附件1。
(四)其他
1.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_T36132-2018)要求,计算相关指标。
2.申报绿色工厂的企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3.绿色工厂评价工作按行业进行,工厂所属行业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分类。
四、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国家和地方绿色、循环和低碳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应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2.园区(开发区)应当至少具有3个省级绿色制造单位或1个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完成国家或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4.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总量控制要求。
5.园区(开发区)重点企业100%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注:重点企业是指《清洁生产促进法》中规定的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评审期当年及之前公布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中的企业)。
6.园区(开发区)企业未使用国家和省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不应生产国家和省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
7.园区(开发区)建立履行绿色发展工作职责的专门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编制园区(开发区)中长期绿色发展规划。
(二)评价指标
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能源利用绿色化指标、资源利用绿色化指标、基础设施绿色化指标、产业绿色化指标、生态环境绿色化指标、运行管理绿色化指标6个方面,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1 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 指标 | 指标 单位 | 引领 值 | 类型 | 指标解释 | 计算公式 |
能源利用绿色化指标 (EG) | 1 | 能源产出率 | 万元/tce | 3 | 必选 | 是指报告期内园区工业增加值与能源消耗总量的比值,该项指标越大,表明能源产出效率越高。能源主要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核电、水电、风电等一次能源。工业增加值采用2010年不变价。 | 能源产出率=园区工业增加值(万元不变价)/能源综合消耗总量(tce)。 |
2 |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 % | 15 | 必选 | 是指园区内工业企业的可再生能源使用量与综合能耗总量的比值。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波浪能等非化石能源。 |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工业企业可再生能源使用量(tce)/工业企业综合能耗总量(tce)×100%。 | |
3 | 清洁能源使用率 | % | 75 | 必选 | 是指清洁能源使用量与园区终端能源消费总量之比,能源使用量均按标煤计。其中,清洁能源包括用作燃烧的天然气、焦炉煤气、其他煤气、炼厂干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燃气、电和低硫轻柴油等清洁燃油(不包括机动车用燃油)。 | 清洁能源使用率(%)=清洁能源使用量(tce)/终端能源消费总量(tce)×100%。 | |
资源利用绿色化指标 (RG) | 4 | 水资源产出率 | 元/m3 | 1500 | 必选 | 是指报告期内园区消耗单位新鲜水量所创造的工业增加值。工业用新鲜水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厂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新鲜水量(生活用水单独计量且生活污水不与工业废水混排的除外),它等于企业从城市自来水取用的水量和企业自备水用量之和。 | 水资源产出率=园区工业增加值(万元不变价)/园区工业用新鲜水量(m3)。 |
5 | 土地资源产出率 | 亿元/km2 | 15 | 必选 | 是指报告期内园区单位工业用地面积产生的工业增加值。工业用地面积指工业园区规划建设范围内按照土地规划作为工业用地并已投入生产的土地面积。工业用地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 土地产出率=园区工业增加值(万元不变价)/园区工业用地面积(km2)。 | |
6 |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 | 95 | 必选 | 是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的百分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指报告期内企业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利用往年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如用作农业肥料、生产建筑材料、筑路等。综合利用量由原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统计。 |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t)/(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t)×100%。 | |
7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 90 | 必选 | 是指工业重复用水量占工业用水总量的百分率。工业重复用水量指报告期内企业生产用水中重复再利用的水量,包括循环使用、一水多用和串级使用的水量(含经处理后回用量)。工业用水总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厂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水量,它等于工业用新鲜水量与工业重复用水量之和。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重复用水量(m3)/工业用水总量(m3)×100%。 | |
8 | 中水回用率 | % | 30 | 4项指标选2项 | 是指园区内再生水的回用量与污水处理厂处理量的比值。其中,再生水(中水)是指二级达标水经再生工艺净化处理后,达到中水水质指标要求,满足某种使用要求的水。 | 中水回用率(%)=园区再生水(中水)回用量(万吨)/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量(万吨)×100%。 | |
9 | 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率 | % | 60 | 已回收利用的余热占园区余热资源的比重。它是反映企业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程度的重要指标。余热回收利用是回收生产工艺过程中排出的具有高于环境温度的气态(如高温烟气)、液态(如冷却水)、固态(如各种高温钢材)物质所载有的热能,并加以利用的过程。园区余热资源量按照GB/T 1028计算。 | 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率(%)=回收利用的余热资源量(kJ)/园区总余热资源量(kJ)×100% | ||
10 | 废气资源回收利用率 | % | 90 | 回收利用的废气资源量占园区废气资源的比重。废气资源量为经技术经济分析确定的可回收利用的废气量。园区中可回收利用的废气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焦炉煤气、高炉煤气、转炉煤气、电石尾气、黄磷尾气、化工合成驰放气。 | 废气资源回收利用率(%)=回收利用的废气资源量(万m3)/园区可回收利用总废气资源量(万m3)×100% | ||
11 |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 | % | 80 | 本指标主要适用于再生资源类园区,是指园区内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量与再生资源收集量的比值。再生资源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 废旧纺织品、废旧木材、废旧轮胎、废矿物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等。 |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万吨)/再生资源收集量(万吨)×100%。 | ||
基础设施绿色指标 (IG) | 12 |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 - | 具备 | 必选 | 园区内所有工业废水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进入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园区内或园区外)。 | |
13 | 新建工业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 | % | 30 | 2项指标选1项 | 园区新建工业建筑中的绿色建筑是按照GB/T50878-2013《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评价,获得二星及以上评级的工业建筑。 | 新建工业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新建工业建筑中绿色建筑的面积(m2)/园区新建工业建筑面积(m2)×100% | |
14 | 新建公共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 | % | 60 | 园区新建公共建筑中的绿色建筑是按照GB/T50378-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评价,获得二星及以上评级的公共建筑。 | 新建公共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新建公共建筑中绿色建筑的面积(m2)/园区新建公共建筑面积(m2)×100%。 | ||
15 | 500米公交站点覆盖率 | % | 90 | 2项指标选1项 | 园区公共交通车站服务覆盖面积的总和占园区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 具体根据GB 50220计算。 | |
16 | 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比例 | % | 30 | 新能源公交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公交车。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是指没有外接充电功能的混合动力公交车。新能源公交车和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合称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 | 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数量(辆)/园区公交车总量(辆)×100%。 | ||
产业绿色指标 (CG) | 17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例 | % | 30 | 必选 | 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的比值。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工业范畴的高新技术企业。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例(%)=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业产值之和(万元)/工业园区工业总产值(万元)×100%。 |
18 | 绿色产业增加值占园区工业增加值比例 | % | 30 | 必选 | 园区内绿色产业的增加值与园区工业增加值的比值。其中,绿色产业增加值是依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中关于节能环保产业和新能源产业的具体分类统计得到。 | 绿色产业增加值占园区工业增加值比例(%)=绿色产业增加值(万元)/园区工业增加值(万元)×100%。 | |
19 | 人均工业增加值 | 万元/人 | 15 | 2项指标选1项 | 园区工业增加值与园区内工业企业从业人数的比值。 | 人均工业增加值(万元/人)=园区工业增加值(万元)/园区年末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人)。 | |
20 | 现代服务业比例 | % | 30 | 为适应现代园区发展的需求,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具有高技术含量和高文化含量的服务业。主要包括基础服务(包括通信服务和信息服务)、生产和市场服务(包括金融、物流、批发、电子商务、农业支撑服务以及中介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个人消费服务(包括教育、医疗保健、住宿、餐饮、文化娱乐、旅游、房地产、商品零售等)和公共服务(包括政府的公共管理服务、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医疗以及公益性信息服务等)。 | 现代服务业比例(%)=现代服务业增加值(万元)/园区GDP×100% | ||
生态环境绿色指标 (HG) | 21 | 工业固体废弃物(含危废)处置利用率 | % | 100 | 必选 | 是指报告期内园区范围内各工业企业安全处置、综合利用及安全贮存的工业固体废物量(含危险废物)之和与当年工业固体废物总产生量的比值。 | 工业固体废弃物(含危废)处置利用率(%)=园区当年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量(含危险废物)(t)/园区当年工业固体废物总产生量(t)×100%。 |
22 | 万元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消减率 | % | 3 | 必选 | 指报告期内园区内工业企业产生单位工业增加值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当量的创建期年均消减率。创建期是指绿色工业园区创建周期。 | 万元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消减率(%)=[1-验收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eq./万元)/创建基准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eq./万元)1/创建周期]×100%。 | |
23 | 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 | t/万元 | 5 | 必选 | 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的工业废水量,不包括企业梯级利用的废水和园区内居民排放的生活废水。 | 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t/万元)=园区工业废水排放总量(t)/园区工业增加值总量(万元)。 | |
24 | 主要污染物弹性系数 | - | 0.3 | 必选 | 指园区内工业企业排放的各类主要污染物排放弹性系数的算术平均值。其中,主要污染物指从创建基准年到验收年,国家政策明确要求总量减排和控制的污染物,包括COD、SO2、氨氮、NOX等。某种主要污染物排放弹性系数,指园区内工业企业排放的某一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三年年均增长率与工业增加值三年年均增长率的比值。 | 某种污染物排放弹性系数=某种污染物排放量创建周期年均增长率(%)/园区工业增加值创建周期年均增长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弹性系数=主要污染物排放弹性系数之和/污染物个数。 | |
25 | 园区空气质量优良率 | % | 80 | 必选 | 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空气质量优良等级按照GB 308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确定。 | 园区空气质量优良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全年天数(天)×100%。 | |
26 | 绿化覆盖率 | % | 30 | 3项指标选1项 | 园区内各类绿地总面积与园区规划范围内用地总面积的比值。 | 绿色覆盖率(%)=园区内各类绿地总面积(m2)/园区用地总面积(m2)×100%。 | |
27 | 道路遮荫比例 | % | 80 | 指道路两旁树冠垂直投影遮蔽的总阴影面积与步行道路总面积的比值。 | 道路遮荫比例(%)=道路两旁树冠垂直投影遮蔽的总阴影面积(m2)/步行道路总面积(m2)×100%。 | ||
28 | 露天停车场遮荫比例 | % | 80 | 指露天停车场树冠垂直投影遮蔽的总阴影面积与露天停车场总面积的比值。 | 露天停车场遮荫比例(%)=露天停车场树冠垂直投影遮蔽的总阴影面积(m2)/露天停车场总面积(m2)×100%。 | ||
运行管理绿色指标(MG) | 29 | 绿色工业园区标准体系完善程度 | - | 完善 | 必选 | 主要考核是否建立与其产业链和主导产业相适应的绿色工业园区标准体系,具体包括能源利用绿色化标准、资源利用绿色化标准、基础设施绿色化标准、产业绿色化标准、生态环境绿色化标准等;是否制定监管强制性绿色相关标准执行的有关制度文件;是否开展绿色相关标准的宣贯和培训等。 | |
30 | 编制绿色工业园区发展规划 | - | 是 | 必选 | 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创建内容编制绿色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原则上每五年编制一次。 | ||
31 | 绿色工业园区信息平台完善程度 | - | 完善 | 必选 | 主要考核是否创建局域网;是否定期在园区管委会网站、局域网或相关网站上发布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和改造信息;是否在园区局域网上有园区主导行业清洁生产技术信息(主要包括原材料选择、节水、节能、环保等方面)、废物资源化技术信息、绿色建筑技术信息、绿色交通技术信息等。 |
五、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要求
(一)范围
绿色供应链管理范围:按照产品生命周期要求,对设计、采购、生产、物流、回收等业务流程进行管理,其中涉及供应商、制造企业、物流商、销售商、最终用户以及回收、拆解等企业的协作。
(二)基本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
3. 具有较完善的能源资源、环境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
4. 拥有数量众多的供应商,在供应商中有很强的影响力,与上下游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5. 有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供应商认证、选择、审核、绩效管理和退出机制;
6. 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销售盈利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7. 对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思路、计划和措施。
(三)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关键环节要求
1.确立可持续的绿色供应链管理战略。企业应将绿色供应链管理理念纳入发展战略规划,明确绿色供应链管理目标,设置管理部门,推进本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要用整体系统的观点将绿色供应链融入产品研发、设计、采购、制造、回收处理等业务流程,识别能源资源、环境风险和机遇,带动上下游企业深度协作,发挥绿色供应链管理优势,不断降低环境风险、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扩大绿色产品市场份额。
2.实施绿色供应商管理。企业要树立绿色采购理念,不断改进和完善采购标准、制度,将绿色采购贯穿原材料、产品和服务采购的全过程。要从物料环保、污染预防、节能减排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绿色伙伴认证、选择和管理,推动供应商持续提高绿色发展水平,共同构建绿色供应链。要早期介入、主动参与供应商的研发制造过程,引导供应商减少各种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用量、用更环保的材料替代,避免或减少环境污染。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培训和技术支持,传递客户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环境要求,帮助供应商将要求融入业务之中并逐级传递。
3.强化绿色生产。企业要建立基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设计理念,整合环境数据资源,建立基础过程和产品数据库,构建评价模型,在研发设计阶段开展全生命周期(LCA)评价。不断提升绿色技术创新能力,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与设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积极参与国际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制定,促进业界绿色生产水平提升,引领行业变革。
4.建设绿色回收体系。企业要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主动承担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责任。采用产品回收电子标签、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建立可核查、可溯源的绿色回收体系。生产企业可直接主导或与专业从事废旧产品回收利用的企业或机构合作开展回收、处理与再利用,搭建拆解、回收信息发布平台,实现废旧产品在生产企业、消费者、回收企业、拆解企业间的有效流通。
5.搭建绿色信息收集监测披露平台。企业要建立能源消耗在线监测体系和减排监测数据库,定期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企业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污染物排放、违规情况等信息。要建立绿色供应链信息平台,收集绿色设计、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回收等过程的数据,建立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机制,实现生产企业、供应商、回收商以及政府部门、消费者之间的信息共享。要加强对供应链上下游重点供应商的管理评级,定期向社会披露重点供应商的环境信息,公布企业绿色采购的实施成效。
(四)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绿色供应链管理战略指标、绿色供应商管理指标、绿色生产指标、绿色回收指标、绿色信息平台建设指标、绿色信息披露指标6个方面。
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2 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单位 | 最高分值 | 指标 类型 |
绿色供应链管理战略X1 | 1 | 纳入公司发展规划X11 | - | 8 | 定性 |
2 | 制定绿色供应链管理目标X12 | - | 6 | 定性 | |
3 | 设置专门管理机构X13 | - | 6 | 定性 | |
实施绿色供应商管理X2 | 4 | 绿色采购标准制度完善X21 | - | 4 | 定性 |
5 | 供应商认证体系完善X22 | - | 3 | 定性 | |
6 | 对供应商定期审核X23 | - | 3 | 定性 | |
7 | 供应商绩效评估制度健全X24 | - | 3 | 定性 | |
8 | 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培训X25 | - | 3 | 定性 | |
9 | 低风险供应商占比X26 | % | 4 | 定量 | |
绿色生产X3 | 10 | 节能减排环保合规X31 | - | 10 | 定性 |
11 | 符合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X32 | - | 10 | 定性 | |
绿色回收X4 | 12 | 产品回收率X41 | % | 5 | 定量 |
13 | 包装回收率X42 | % | 5 | 定量 | |
14 | 回收体系完善(含自建、与第三方联合回收)X43 | - | 5 | 定性 | |
15 | 指导下游企业回收拆解X44 | - | 5 | 定性 | |
绿色信息平台建设X5 | 16 | 绿色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完善X51 | - | 10 | 定性 |
绿色信息披露X6 | 17 | 披露企业节能减排减碳信息X61 | - | 2.5 | 定性 |
18 | 披露高、中风险供应商审核率及低风险供应商占比X62 | - | 2.5 | 定性 | |
19 | 披露供应商节能减排信息X63 | - | 2.5 | 定性 | |
20 | 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含绿色采购信息)X64 | - | 2.5 | 定性 |
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指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GSCI=X11+X12+X13+X21+X22+X23+X24+X25+X26+X31+X32+X41+X42+X43+X44+X51+X61+X62+X63+X64
式中GSCI为绿色供应链管理指数。
(五)部分指标说明
1. 纳入公司发展规划:有明确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目标、指标、实施方案等文件。
2. 供应商绩效评估制度:建立供应商绩效评估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评价和管理。
3. 低风险供应商占比的基准值取80%。达到或超过80%得4分,其他分值的计算:比例值/80%*4。
4. 节能减排环保合规: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和法规,近五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配备能源、水源监测设备及污染物监测设备(计量仪器符合GB/T 17167和GB 24789)。
5. 产品回收率X41的基准值为90%,达到或超过90%得5分,其他分值的计算:比例值/90%*5。
6. 包装回收率X42的基准值为80%,达到或超过80%得5分,其他分值的计算:比例值/80%*5。
7. 指导下游企业回收拆解:具备回收拆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拆解信息的传递及产品的追溯。
8. 绿色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完善:对企业及其供应商产品材质、工艺流程、能源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信息进行有效收集与管理。
9. 披露企业节能减排减碳信息:具体包括有毒有害物质使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污染物排放、碳排放减少量、产品回收利用率等信息。
六、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要求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要求详见《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中相关标准要求,申请产品仅限清单中载明标准的产品。根据标准具体要求,编写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报告。
表3 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
(2021年5月更新)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编号 |
1 | 《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 | GB/T 32161-2015 |
2 | 《生态设计产品标识》 | GB/T 32162-2015 |
石化行业 | ||
3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 HG/T 5680-2020 |
4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水性建筑涂料》 | HG/T 5682-2020 |
5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喷滴灌肥料》 | T/CPCIF 0030-2020 |
6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二硫化碳》 | T/CPCIF 0031-2020 |
7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液体分散染料》 | T/CPCIF 0040-2020 |
8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轮胎模具》 | T/CPCIF 0076-2020 |
9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聚氯乙烯树脂》 | HG/T 5860-2021 |
10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氯化聚氯乙烯树脂》 | HG/T 5861-2021 |
11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水性木器涂料》 | HG/T 5862-2021 |
12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鞋和箱包用胶粘剂》 | HG/T 5863-2021 |
13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汽车轮胎》 | HG/T 5864-2021 |
14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1,4-丁二醇》 | HG/T 5867-2021 |
15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聚四亚甲基醚二醇》 | HG/T 5868-2021 |
16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聚苯乙烯树脂》 | HG/T 5869-2021 |
17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树脂》 | HG/T 5870-2021 |
18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 | HG/T 5871-2021 |
19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阴极电泳涂料》 | HG/T 5872-2021 |
20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金属氧化物混相颜料》 | HG/T 5873-2021 |
21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家具用胶粘剂》 | T/CPCIF 0084-2021 |
22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建筑用胶粘剂》 | T/CPCIF 0085-2021 |
23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汽车内饰用胶粘剂》 | T/CPCIF 0086-2021 |
24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水基包装胶粘剂》 | T/CPCIF 0087-2021 |
25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钛白粉》 | T/CPCIF 0088-2021 |
26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氧化铁颜料》 | T/CPCIF 0089-2021 |
27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光学玻璃用硝酸钾》 | T/CPCIF 0108-2021 |
28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熔盐(硝基型)》 | T/CPCIF 0109-2021 |
钢铁行业 | ||
29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稀土钢》 | T/CAGP 0026-2018 |
30 |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铁精矿(露天开采)》 | T/CAGP 0027-2018 |
31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 | T/CAGP 0028-2018 |
32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钢塑复合管》 | T/CISA 104-2018 |
33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五氧化二钒》 | T/CISA 105-2019 |
34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取向电工钢》 | YB/T 4767-2019 |
35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管线钢》 | YB/T 4768-2019 |
36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新能源汽车用无取向电工钢》 | YB/T 4769-2019 |
37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厨房厨具用不锈钢》 | YB/T 4770-2019 |
38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家具用免磷化钢板及钢带》 | YB/T 4870-2020 |
39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建筑用高强高耐蚀彩涂板》 | YB/T 4871-2020 |
40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耐候结构钢》 | YB/T 4872-2020 |
41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汽车用冷轧高强度钢板及钢带》 | YB/T 4873-2020 |
42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汽车用热轧高强度钢板及钢带》 | YB/T 4874-2020 |
43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桥梁用结构钢》 | YB/T 4875-2020 |
44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压力容器用钢板》 | YB/T 4876-2020 |
45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低中压流体输送和结构用电焊钢管》 | T/CISA 064-2020 |
46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铁道车辆用车轮》 | YB/T 4901-2021 |
47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 YB/T 4902-2021 |
48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冷轧带肋钢筋》 | YB/T 4903-2021 |
49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锚杆用热轧带肋钢筋》 | YB/T 4904-2021 |
50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球墨铸铁管》 | YB/T 4915-2021 |
51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非调质冷镦钢热轧盘条》 | T/CISA 082-2021 |
52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预应力钢丝及钢绞线用热轧盘条》 | T/CISA 083-2021 |
53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不锈钢盘条》 | T/CISA 084-2021 |
54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弹簧钢丝用热轧盘条》 | T/CISA 085-2021 |
有色行业 | ||
55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锑锭》 | T/CNIA 0004-2018 |
56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稀土湿法冶炼分离产品》 | T/CNIA 0005-2018 |
57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多晶硅》 | T/CNIA 0021-2019 |
58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气相二氧化硅》 | T/CNIA 0022-2019 |
59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阴极铜》 | T/CNIA 0033-2019 |
60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电工用铜线坯》 | T/CNIA 0034-2019 |
61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铜精矿》 | T/CNIA 0035-2019 |
62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镍钴锰氢氧化物》 | T/CNIA 0046-2020 |
63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镍钴锰酸锂》 | T/CNIA 0047-2020 |
64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铅锭》 | T/CNIA 0048-2020 |
65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再生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 | T/CNIA 0065-2020 |
66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各向同性钕铁硼快淬磁粉》 | T/CNIA 0066-2020 |
67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氧氯化锆》 | T/CNIA 0072-2020 |
建材行业 | ||
68 | 《生态设计产品评价规范第4部分:无机轻质板材》 | GB/T 32163.4-2015 |
69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卫生陶瓷》 | T/CAGP 0010-2016 |
70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木塑型材》 | T/CAGP 0011-2016 |
71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砌块》 | T/CAGP 0012-2016 |
72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陶瓷砖》 | T/CAGP 0013-2016 |
机械行业 | ||
73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金属切削机床》 | T/CMIF 14-2017 |
74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装载机》 | T/CMIF 15-2017 |
75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内燃机》 | T/CMIF 16-2017 |
76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汽车产品M1类传统能源车》 | T/CMIF 17-2017 |
77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铅酸蓄电池》 | T/CAGP 0022-2017 |
78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锂离子电池》 | T/CEEIA 280-2017 |
79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电动工具》 | T/CEEIA 296-2017 |
80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核电用无缝不锈钢仪表管》 | T/CAGP 0031-2018 |
81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盘管蒸汽发生器》 | T/CAGP 0032-2018 |
82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真空热水机组》 | T/CAGP 0033-2018 |
83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片式电子元器件用纸带》 | T/CAGP 0041-2018 |
84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滚筒洗衣机用无刷直流电动机》 | T/CAGP 0042-2018 |
85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 | T/CEEIA 334-2018 |
86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塑料外壳式断路器》 | T/CEEIA 335-2018 |
87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叉车》 | T/CMIF 48-2019 |
88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水轮机用不锈钢叶片铸件》 | T/CMIF 49-2019 |
89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中低速发动机用机体铸铁件》 | T/CMIF 50-2019 |
90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铸造用消失模涂料》 | T/CMIF 51-2019 |
91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柴油发动机》 | T/CMIF 52-2019 |
92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组》 | T/CMIF 57-2019 |
93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齿轮传动风力发电机组》 | T/CMIF 58-2019 |
94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再制造冶金机械零部件》 | T/CMIF 59-2019 |
95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 T/CEEIA 374-2019 |
96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 T/CEEIA 375-2019 |
97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 | T/CEEIA 376-2019 |
98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小功率电动机》 | T/CEEIA 380-2019 |
99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交流电动机》 | T/CEEIA 410-2019 |
100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办公设备用静电成像干式墨粉》 | T/CMIF 64-2020 |
101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塔式起重机》 | T/CMIF 138-2021 |
轻工行业 | ||
102 | 《生态设计产品评价规范第1部分:家用洗涤剂》 | GB/T 32163.1-2015 |
103 | 《生态设计产品评价规范第2部分:可降解塑料》 | GB/T 32163.2-2015 |
104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房间空气调节器》 | T/CAGP 0001-2016 |
105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电动洗衣机》 | T/CAGP 0002-2016 |
106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家用电冰箱》 | T/CAGP 0003-2016 |
107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吸油烟机》 | T/CAGP 0004-2016 |
108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家用电磁灶》 | T/CAGP 0005-2016 |
109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电饭锅》 | T/CAGP 0006-2016 |
110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储水式电热水器》 | T/CAGP 0007-2016 |
111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空气净化器》 | T/CAGP 0008-2016 |
112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纯净水处理器》 | T/CAGP 0009-2016 |
113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商用电磁灶》 | T/CAGP 0017-2017 |
114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商用厨房冰箱》 | T/CAGP 0018-2017 |
115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商用电热开水器》 | T/CAGP 0019-2017 |
116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生活用纸》 | T/CAGP 0020-2017 |
117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标牌》 | T/CAGP 0023-2017 |
118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电水壶》 | T/CEEIA 275-2017 |
119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扫地机器人》 | T/CEEIA 276-2017 |
120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新风系统》 | T/CEEIA 277-2017 |
121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智能马桶盖》 | T/CEEIA 278-2017 |
122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室内加热器》 | T/CEEIA 279-2017 |
123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水性和无溶剂人造革合成革》 | T/CNLIC 0002-2019 |
124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服装用皮革》 | T/CNLIC 0005-2019 |
125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氨基酸》 | T/CNLIC 0006-2019 |
126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甘蔗糖制品》 | T/CNLIC 0007-2019 |
127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甜菜糖制品》 | T/CNLIC 0008-2019 |
128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包装用纸和纸板》 | T/CNLIC 0010-2019 |
129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家居用水性聚氨酯合成革》 | T/CNLIC 0017-2021 |
130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革用聚氨酯树脂》 | T/CNLIC 0018-2021 |
131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破壁料理机》 | T/CNLIC 0019-2021 |
132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房间空气调节器用压缩机》 | T/CNLIC 0020-2021 |
133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电吹风》 | T/CNLIC 0021-2021 |
134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电熨斗》 | T/CNLIC 0022-2021 |
135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电风扇》 | T/CNLIC 0023-2021 |
136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电动牙刷》 | T/CNLIC 0024-2021 |
137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酵母制品》 | T/CNLIC 0025-2021 |
138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折叠纸盒》 | T/CPF 0014-2021 |
纺织行业 | ||
139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涤纶磨毛印染布》 | T/CAGP 0030-2018 |
140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户外多用途面料》 | T/CAGP 0034-2018 |
141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丝绸制品》 | FZ/T 07003-2019 |
142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聚酯涤纶》 | T/CNTAC33-2019 |
143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巾被织物》 | T/CNTAC34-2019 |
144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皮服》 | T/CNTAC35-2019 |
145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羊绒产品》 | T/CNTAC38-2019 |
146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毛精纺产品》 | T/CNTAC39-2019 |
147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针织印染布》 | T/CNTAC40-2019 |
148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布艺类产品》 | T/CNTAC41-2019 |
149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色纺纱》 | T/CNTAC51-2020 |
150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再生涤纶》 | T/CNTAC52-2020 |
151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毛毯产品》 | T/CNTAC74-2021 |
152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床上用品》 | T/CNTAC75-2021 |
电子行业 | ||
153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打印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 SJ/T 11749-2019 |
154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智能终端 平板电脑》 | SJ/T 11750-2019 |
155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金属化薄膜电容器》 | T/CESA 1032-2019 |
156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投影机》 | T/CESA 1033-2019 |
157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微型计算机》 | SJ/T 11770-2020 |
158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电视机》 | SJ/T 11771-2020 |
159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监视器》 | T/CESA 1068-2020 |
160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智能终端 头戴式显示设备》 | T/CESA 1069-2020 |
161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印制电路板》 | T/CESA 1070-2020 |
162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基础机电继电器》 | T/CESA 1071-2020 |
163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鼓粉盒》 | T/CESA 1072-2020 |
164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有机光导鼓》 | T/CESA 1073-2020 |
165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光伏硅片》 | T/CESA 1074-2020 |
166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液晶显示器件》 | T/CESA 1110-2020 |
167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显示器》 | T/CESA 1111-2020 |
168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扩展坞》 | T/CESA 1112-2020 |
169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 | T/CESA 1116-2020 |
170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光伏电池》 | T/CESA 1117-2020 |
171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光伏组件》 | T/CESA 1118-2020 |
172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数字电视接收器(机顶盒)》 | T/CESA 1122-2020 |
173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光电显示玻璃基板》 | T/CESA 1123-2020 |
174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交互式触控一体机》 | T/CESA 1125-2020 |
175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有源音箱》 | T/CESA 1126-2020 |
176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一体化机柜数据中心》 | T/CESA 1132-2020 |
通信行业 | ||
177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光网络终端》 | YDB 192-2017 |
178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以太网交换机》 | YDB 193-2017 |
179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移动通信终端》 | YDB 194-2017 |
180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可穿戴无线通信设备 腕戴式》 | T/CCSA 251-2019 |
181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可穿戴无线通信设备 头戴/近眼显示设备》 | T/CCSA 252-2019 |
182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服务器》 | T/CCSA 253-2019 |
183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视频会议设备》 | T/CCSA 254-2019 |
184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通信电缆》 | T/CCSA 255-2019 |
185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光缆》 | T/CCSA 256-2019 |
186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网络存储设备》 | T/CCSA 299-2021 |
187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路由器》 | T/CCSA 300-2021 |
188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固定电话》 | T/CCSA 301-2021 |
189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通信用户外机房、机柜》 | T/CCSA 302-2021 |
190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通信配线设备》 | T/CCSA 303-2021 |
191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通信电源》 | T/CCSA 304-2021 |
其他 | ||
192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智能坐便器》 | T/CAGP 0021-2017 |
附件1绿色工厂评价报告格式
绿色工厂评价报告
申报单位:
所在市(州):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
20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一、申请企业应当准确、如实填报。
二、所属行业请依据GB/T 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单位性质依据营业执照中的类型填写。
三、有关项目页面不够时,可加附页。
四、评价报告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并使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基本信息表
工厂名称 | |||
通讯地址 | |||
所属行业 | 主要产品 | ||
单位性质 | 内资(□国有□集体□民营)□中外合资□港澳台□外商独资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邮编 | ||
注册机关 | 注册资本 | ||
成立日期 | 有效期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 ||
申报工作 联系部门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单位简介 | (至少应包含:企业的主营业务介绍、生产情况、所获荣誉情况等) | ||
材料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本次申报绿色工厂示范所提交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均真实、有效,愿接受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抽查和核验。如有违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日期: |
一、工厂基本情况
概述企业的基本信息、发展现状、工艺产品和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在绿色发展方面开展的重点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等。
二、绿色工厂创建情况
对照《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主要对工厂的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等内容进行情况描述。
1.基础设施情况。主要描述工厂的建筑、计量设备、照明配置情况,以及相关标准落实情况。
2.管理体系情况。主要描述工厂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3.能源资源投入情况。主要描述能源投入、资源投入、采购等方面的现状,以及目前正在实施建设的节约能源资源投入的项目。
4.产品情况。主要描述产品的设计、能效、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情况,以及相关标准落实情况。
5.环境排放情况。主要描述污染物处理设备、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温室气体的排放及管理现状,以及相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
说明工厂在持续推进绿色工厂建设方面拟开展的重点工作,拟实施的重大项目情况。
四、绿色工厂创建评价表
依据工厂情况和《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工厂进行评价,并填写附表1和附表2。
五、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适用时);
3. 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时);
4. 工厂建设批复文件复印件;
5. 三同时验收文件复印件;
6. CC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适用时);
7. 组织承诺或相关方要求及证据;
8. 最高管理者承诺书(包括传达与资源);
9. 管理者代表授权书(包括4项职责);
10. 管理机构的组织及相关制度;
11. 文件化的绿色工厂建设的目标、指标、方案;
12. 教育和培训记录;
13. 企业三年内安全、环保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14. 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5. 厂房平面布置图(包括空间布局图、计量设备布置图);
16. 计量设备清单、用能设备清单、污染物处理设备清单、原材料清单等;
17. 合格供应商名录及其评价表、采购立项审批文件、程序文件、招投标文件等;
18. 已采用的余热利用、分布式供能、自然冷源、水循环利用、高效照明等技术的情况说明(包括技术说明、实施情况和现场照片);
19. 能源消耗量、资源消耗量等绩效指标计算说明(包括使用的标准、计算边界、排放因数、计算过程等);
20. 申报工厂已获得的国家、地方、行业节能环保相关奖励证书等。
附表1 绿色工厂基本要求评价表
(20 年)
基本要求 | 是否符合 | 符合性说明及证明材料索引 | |
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 | 绿色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 ||
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 |||
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的要求。 | |||
基础管理职责——最高管理者 | 最高管理者在绿色工厂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满足GB/T 36132 中4.3.1 a)的要求。 | ||
最高管理者确保在工厂内部分配并沟通与绿色工厂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且满足GB/T 36132 中4.3.1 b)的要求。 | |||
基础管理职责——工厂 | 应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工厂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 ||
应有开展绿色工厂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可行时,指标应明确且可量化。 | |||
应传播绿色制造的概念和知识,定期为员工提供绿色制造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对教育和培训的结果进行考评。 |
附表2 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评价表
(20 年)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评价要求 | 符合性说明及证明材料索引 | 要求类型 | 分值 | 权重 | 得分 |
1 | 基础设施 | 建筑 | 工厂的建筑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 必选 | 8 | 20% | ||
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时,应遵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三同时制度”、“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 | 6 | |||||||
厂房内部装饰装修材料中醛、苯、氨、氡等有害物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标准要求。 | 3 | |||||||
危险品仓库、有毒有害操作间、废弃物处理间等产生污染物的房间应独立设置。 | 3 | |||||||
建筑材料:(1)选用蕴能低、高性能、高耐久性和本地建材,减少建材在全生命周期中的能源消耗;(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满足国家标准GB 18580~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要求。 | 可选 | 4 | ||||||
建筑结构:采用钢结构、砌体结构和木结构等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 | 4 | |||||||
绿化及场地:(1)场地内设置可遮荫避雨的步行连廊。(2)厂区绿化适宜,优先种植乡土植物,采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的植物,减少日常维护的费用。(3)室外透水地面面积占室外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 | 4 | |||||||
再生资源及能源利用:(1)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0%;(2)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节水率不低于10%。 | 4 | |||||||
适用时,工厂的厂房采用多层建筑。 | 4 | |||||||
照明 | 人工照明应符合GB 50034规定。 | 必选 | 7 | |||||
不同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 | 3 | |||||||
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尽量利用自然光。 | 可选 | 4 | ||||||
工艺适用时,节能灯等节能型照明设备的使用占比不低于50%。 | 4 | |||||||
公共场所的照明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调光等措施。 | 4 | |||||||
设备设施 | 工厂使用的专用设备应符合产业准入要求,降低能源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 必选 | 5 | |||||
适用时,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应达到相关标准中能效限定值的强制性要求。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和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应限期淘汰更新。 | 5 | |||||||
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或其系统的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应符合该设备经济运行的要求。 | 5 | |||||||
工厂应依据GB 17167、GB24789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 | 5 | |||||||
能源及资源使用的类型不同时,应进行分类计量。工厂若具有以下设备,需满足分类计量的要求:(1)照明系统;(2)冷水机组、相关用能设备的能耗计量和控制;(3)室内用水、室外用水;(4)空气处理设备的流量和压力计量;(5)锅炉;(6)冷却塔。 | 5 | |||||||
必要时,工厂应投入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设备应满足通用设备的节能方面的要求。 | 5 | |||||||
工厂使用的通用用能设备采用了节能型产品或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产品。 | 可选 | 8 | ||||||
2 | 管理体系 | 一般要求 |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19001的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 必选 | 10 | 15% | ||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 可选 | 8 | ||||||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28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必选 | 10 | ||||||
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 可选 | 8 | ||||||
环境管理体系 |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 | 必选 | 20 | |||||
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 可选 | 10 | ||||||
能源管理体系 |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 | 必选 | 20 | |||||
通过能源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 可选 | 10 | ||||||
社会责任 | 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说明履行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情况,特别是环境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报告公开可获得。 | 可选 | 4 | |||||
3 | 能源资源投入 | 能源投入 | 工厂应优化用能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不可再生能源投入。 | 必选 | 10 | 15% | ||
建有能源管理中心。 | 可选 | 8 | ||||||
建有厂区光伏电站、智能微电网。 | 5 | |||||||
使用了低碳清洁的新能源。 | 3 | |||||||
使用可再生能源代替不可再生能源。 | 3 | |||||||
充分利用余热余压。 | 3 | |||||||
资源投入 | 工厂应按照GB/T 7119的要求对其开展节水评价工作,且满足GB/T 18916(所有部分)中对应本行业的取水定额要求。 | 必选 | 10 | |||||
工厂应减少材料、尤其是有害物质的使用,评估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的可行性。 | 10 | |||||||
工厂应按照GB/T 29115的要求对其原材料使用量的减少进行评价。 | 10 | |||||||
使用回收料、可回收材料替代原生材料、不可回收材料。 | 可选 | 5 | ||||||
替代或减少全球增温潜势较高温室气体的使用。 | 4 | |||||||
采购 | 工厂应制定并实施包括环保要求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 | 必选 | 10 | |||||
工厂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 10 | |||||||
工厂向供方提供的采购信息包含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材料使用、能效等环保要求。 | 可选 | 4 | ||||||
满足绿色供应链评价要求。 | 5 | |||||||
4 | 产品 | 生态设计 | 工厂在产品设计中引入生态设计的理念。 | 必选 | 30 | 10% | ||
按照GB/T 24256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 | 可选 | 6 | ||||||
按照GB/T 32161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产品评价,满足绿色产品(生态设计产品)评价要求。 | 4 | |||||||
有害物质使用 | 工厂生产的产品(包括原料和辅料)应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避免有害物质的泄露,满足国家对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要求。 | 必选 | 15 | |||||
实现有害物质替代。 | 可选 | 4 | ||||||
节能 | 工厂生产的产品若为用能产品或在使用过程中对最终产品/构造的能耗有影响的产品,适用时,应满足相关标准的限定值要求。未制定标准的,产品能效应不低于行业平均值。 | 必选(适用时) | 15 | |||||
达到相关标准中的节能评价值/先进值要求,未制定标准的,产品能效达到行业前20%的水平,前5%为满分。 | 可选(适用时) | 6 | ||||||
减碳 | 采用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核查。 | 可选 | 6 | |||||
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 3 | |||||||
适用时,产品满足相关低碳产品要求。 | 3 | |||||||
可回收利用率 | 按照GB/T 20862的要求计算其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 | 可选 | 4 | |||||
利用计算结果对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进行改善。 | 4 | |||||||
5 | 环境排放 | 大气污染物 | 工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 必选 | 15 | 10% | ||
工厂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中更高等级的要求。 | 可选 | 10 | ||||||
水体污染物 | 工厂的水体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或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委托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 必选 | 15 | |||||
工厂的主要水体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中更高等级的要求。 | 可选 | 10 | ||||||
固体废弃物 | 工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GB 18599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工厂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将固体废弃物转交给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 | 必选 | 10 | |||||
噪声 | 工厂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 | 必选 | 10 | |||||
温室气体 | 工厂应采用GB/T 32150或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 | 必选 | 10 | |||||
获得温室气体排放量第三方核查声明。 | 可选 | 10 | ||||||
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 可选 | 4 | ||||||
可行时,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改善。 | 可选 | 6 | ||||||
6 | 绩效 | 用地集约化 |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工厂容积率,指标应不低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 | 必选 | 3 | 30% | ||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工厂容积率,指标达到《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的1.2倍及以上,2倍及以上为满分。 | 可选 | 2 | ||||||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工厂建筑密度,建筑密度不低于30%。 | 必选 | 3 | ||||||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工厂建筑密度,建筑密度达到40%。 | 可选 | 2 | ||||||
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能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不低于地方发布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要求;未发布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地区,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应超过本年度所在省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 | 必选 | 3 | ||||||
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能指标优于行业前20%,前5%为满分;或:单位用地面积产值达到地方发布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要求的1.2倍及以上,2倍为满分;未发布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地区,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应达到本年度所在省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1.2倍及以上,2倍为满分。 | 可选 | 2 | ||||||
原料无害化 | 按照GB/T 36132附录A识别、统计和计算工厂的绿色物料使用情况。 | 必选 | 6 | |||||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工厂主要物料的绿色物料使用率达30%及以上。 | 可选 | 4 | ||||||
生产洁净化 |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 必选 | 6 | |||||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满分。 | 可选 | 4 | ||||||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指标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 必选 | 6 | ||||||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满分。 | 可选 | 4 | ||||||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指标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 必选 | 6 | ||||||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满分。 | 可选 | 4 | ||||||
废物资源化 |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指标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 必选 | 6 | |||||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前5%为满分。 | 可选 | 4 | ||||||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应大于65%(根据行业特点,该指标可在±20%之间选取)。 | 必选 | 6 | ||||||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达到73%(根据行业特点,该指标可在±20%之间选取),90%为满分。 | 可选 | 4 | ||||||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废水处理回用率,指标高于行业平均值。 | 必选 | 6 | ||||||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废水处理回用率,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前5%为满分。 | 可选 | 4 | ||||||
能源低碳化 |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中的限额要求。未制定相关标准的,应达到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 必选 | 6 | |||||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达到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中的先进值要求。未制定相关标准的,应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满分。 | 可选 | 4 | ||||||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指标应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 必选 | 3 | ||||||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满分。 | 可选 | 2 | ||||||
总分 | ||||||||
注:绿色工厂必须满足各项必选要求,可选要求按照受评工厂满足程度在0分到满分中取值。 |
附件2 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报告格式
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报告
申报单位:
所在市(州):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
20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一、申请园区应当准确、如实填报。
二、园区类型主要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新区、自贸区、省级开发区等。
三、有关项目页面不够时,可加附页。
四、评价报告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并使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基本信息表
园区名称 | |||
园区级别 | □ 国家级 □ 省级 | 园区类型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园区负责人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申报单位联系人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园区简介 | |||
材料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本次申报绿色工业园区示范所提交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均真实、有效,愿接受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抽查和核验。如有违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负责人签字: (盖章) 日期: |
一、绿色工业园区建设或改造简述(3000字)
对绿色工业园区建设或改造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和未来三年改造计划等进行简要叙述。 |
二、绿色工业园区评价结果情况
基本要求 | □符合 □不符合 | 近三年平均得分 | ||
近三年得分 情况 | 第1年 | |||
第2年 | ||||
第3年 |
园区指标符合性评价
第1年( 年)园区数据清单
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指标单位 | 指标数据 | 证明材料索引 |
能源利用 绿色化指标 (EG) | 1 | 能源产出率 | 万元/tce | ||
2 |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 % | |||
3 | 清洁能源使用率 | % | |||
资源利用 绿色化指标 (RG) | 4 | 水资源产出率 | 元/m3 | ||
5 | 土地资源产出率 | 亿元/km2 | |||
6 |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 | |||
7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 |||
8 | 中水回用率 | % | |||
9 | 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率 | % | |||
10 | 废气资源回收利用率 | % | |||
11 |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 | % | |||
基础设施 绿色指标 (IG) | 12 |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 - | ||
13 | 新建工业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 | % | |||
14 | 新建公共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 | % | |||
15 | 500米公交站点覆盖率 | % | |||
16 | 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比例 | % | |||
产业 绿色指标 (CG) | 17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例 | % | ||
18 | 绿色产业增加值占园区工业增加值比例 | % | |||
19 | 人均工业增加值 | 万元/人 | |||
20 | 现代服务业比例 | % | |||
生态环境 绿色指标 (HG) | 21 | 工业固体废弃物(含危废)处置利用率 | % | ||
22 | 万元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消减率 | % | |||
23 | 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 | t/万元 | |||
24 | 主要污染物弹性系数 | - | |||
25 | 园区空气质量优良率 | % | |||
26 | 绿化覆盖率 | % | |||
27 | 道路遮荫比例 | % | |||
28 | 露天停车场遮荫比例 | % | |||
运行管理绿色指标 (MG) | 29 | 绿色工业园区标准体系完善程度 | - | ||
30 | 编制绿色工业园区发展规划 | - | |||
31 | 绿色工业园区信息平台完善程度 | - |
第2年( 年)指标数据清单
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指标单位 | 指标数据 | 证明材料索引 |
能源利用 绿色化指标 (EG) | 1 | 能源产出率 | 万元/tce | ||
2 |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 % | |||
3 | 清洁能源使用率 | % | |||
资源利用 绿色化指标 (RG) | 4 | 水资源产出率 | 元/m3 | ||
5 | 土地资源产出率 | 亿元/km2 | |||
6 |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 | |||
7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 |||
8 | 中水回用率 | % | |||
9 | 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率 | % | |||
10 | 废气资源回收利用率 | % | |||
11 |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 | % | |||
基础设施 绿色指标 (IG) | 12 |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 - | ||
13 | 新建工业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 | % | |||
14 | 新建公共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 | % | |||
15 | 500米公交站点覆盖率 | % | |||
16 | 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比例 | % | |||
产业 绿色指标 (CG) | 17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例 | % | ||
18 | 绿色产业增加值占园区工业增加值比例 | % | |||
19 | 人均工业增加值 | 万元/人 | |||
20 | 现代服务业比例 | % | |||
生态环境 绿色指标 (HG) | 21 | 工业固体废弃物(含危废)处置利用率 | % | ||
22 | 万元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消减率 | % | |||
23 | 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 | t/万元 | |||
24 | 主要污染物弹性系数 | - | |||
25 | 园区空气质量优良率 | % | |||
26 | 绿化覆盖率 | % | |||
27 | 道路遮荫比例 | % | |||
28 | 露天停车场遮荫比例 | % | |||
运行管理 绿色指标 (MG) | 29 | 绿色工业园区标准体系完善程度 | - | ||
30 | 编制绿色工业园区发展规划 | - | |||
31 | 绿色工业园区信息平台完善程度 | - |
第3年( 年)指标数据清单
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指标单位 | 指标数据 | 证明材料索引 |
能源利用 绿色化指标 (EG) | 1 | 能源产出率 | 万元/tce | ||
2 |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 % | |||
3 | 清洁能源使用率 | % | |||
资源利用 绿色化指标 (RG) | 4 | 水资源产出率 | 元/m3 | ||
5 | 土地资源产出率 | 亿元/km2 | |||
6 |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 | |||
7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 |||
8 | 中水回用率 | % | |||
9 | 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率 | % | |||
10 | 废气资源回收利用率 | % | |||
11 |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 | % | |||
基础设施 绿色指标 (IG) | 12 |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 - | ||
13 | 新建工业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 | % | |||
14 | 新建公共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 | % | |||
15 | 500米公交站点覆盖率 | % | |||
16 | 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比例 | % | |||
产业 绿色指标 (CG) | 17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例 | % | ||
18 | 绿色产业增加值占园区工业增加值比例 | % | |||
19 | 人均工业增加值 | 万元/人 | |||
20 | 现代服务业比例 | % | |||
生态环境 绿色指标 (HG) | 21 | 工业固体废弃物(含危废)处置利用率 | % | ||
22 | 万元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消减率 | % | |||
23 | 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 | t/万元 | |||
24 | 主要污染物弹性系数 | - | |||
25 | 园区空气质量优良率 | % | |||
26 | 绿化覆盖率 | % | |||
27 | 道路遮荫比例 | % | |||
28 | 露天停车场遮荫比例 | % | |||
运行管理 绿色指标 (MG) | 29 | 绿色工业园区标准体系完善程度 | - | ||
30 | 编制绿色工业园区发展规划 | - | |||
31 | 绿色工业园区信息平台完善程度 | - |
注:单项指标最高得分不超过 120 分
园区基本要求符合性评价
基本要求 | 是否符合 | 证明材料索引 |
国家和地方绿色、循环和低碳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应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 ||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完成国家或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 ||
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总量控制要求。 | ||
园区重点企业100%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 ||
园区企业不应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不应生产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 | ||
园区建立履行绿色发展工作职责的专门机构、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 ||
鼓励园区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 体系,建立园区能源监测管理平台。 | ||
鼓励园区建设并运行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 源应用设施。 |
附件3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报告格式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评价报告
申报单位:
所在市(州):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
20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一、申请企业应当准确、如实填报。
二、企业所属行业主要包括汽车、航空航天、船舶、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机械、纺织服装、建材、电子商务、快递包装等。
三、有关项目页面不够时,可加附页。
四、自评价报告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并使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 | |||
所属行业 | |||
通讯地址 | |||
单位性质 | 内资(□国有□集体□民营)□中外合资□港澳台□外商独资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邮编 | ||
注册机关 | 注册资本 | ||
成立日期 | 有效期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代表联系方式 | ||
申报工作 联系部门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企业简介 | (主营业务、近三年经营状况、上下游供应商等方面基本情况,限400字) | ||
材料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本次申报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示范所提交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均真实、有效,愿接受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抽查和核验。如有违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日期: |
一、概述
主要介绍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的依据及企业的基本情况等内容。
二、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简述
对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取得的成效和未来三年的推进计划等进行简要叙述。(1500字左右)
三、评价内容
对企业的绿色供应链管理关键环节进行评价,包括确立可持续的绿色供应链管理战略、实施绿色供应商管理、强化绿色生产、建设绿色回收体系、搭建绿色信息收集监测披露平台。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一般要求符合性评价表
一般要求 | 是否符合 | 证明材料索引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 | ||
具有较完善的能源资源、环境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 | ||
拥有数量众多的供应商,在供应商中有很强的影响力,与上下游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 ||
有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供应商认证、选择、审核、绩效管理和退出机制。 | ||
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销售盈利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
对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思路、计划和措施。 |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
(20 年)
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单位 | 最高分值 | 指标类型 |
绿色供应链管理 战略X1 | 1 | 纳入公司发展规划X11 | - | 8 | 定性 |
2 | 制定绿色供应链管理目标X12 | - | 6 | 定性 | |
3 | 设置专门管理机构X13 | - | 6 | 定性 | |
实施绿色供应商 管理X2 | 4 | 绿色采购标准制度完善X21 | - | 4 | 定性 |
5 | 供应商认证体系完善X22 | - | 3 | 定性 | |
6 | 对供应商定期审核X23 | - | 3 | 定性 | |
7 | 供应商绩效评估制度健全X24 | - | 3 | 定性 | |
8 | 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培训X25 | - | 3 | 定性 | |
9 | 低风险供应商占比X26 | % | 4 | 定量 | |
绿色生产X3 | 10 | 节能减排环保合规X31 | - | 10 | 定性 |
11 | 符合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X32 | - | 10 | 定性 | |
绿色回收X4 | 12 | 产品回收率X41 | % | 5 | 定量 |
13 | 包装回收率X42 | % | 5 | 定量 | |
14 | 回收体系完善(含自建、与第三方联合回收)X43 | - | 5 | 定性 | |
15 | 指导下游企业回收拆解X44 | - | 5 | 定性 | |
绿色信息平台建设X5 | 16 | 绿色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完善X51 | - | 10 | 定性 |
绿色信息披露X6 | 17 | 披露企业节能减排减碳信息X61 | - | 2.5 | 定性 |
18 | 披露高、中风险供应商审核率及低风险供应商占比X62 | - | 2.5 | 定性 | |
19 | 披露供应商节能减排信息X63 | - | 2.5 | 定性 | |
20 | 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含绿色采购信息)X64 | - | 2.5 | 定性 |
说明:为便于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具体计算公式简化为:
四、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结果
对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的各指标打分后,计算出绿色供应链管理指数,得出评价结论,说明绿色供应链建设各环节中,主要做法、经验、亮点及突出优势等。
基本要求 | □符合 □不符合 | |
近三年得分 情况 | 第1年 | |
第2年 | ||
第3年 | ||
平均分 |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对企业绿色供应链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六、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4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报告格式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报告
申报单位:
所在市(州):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
20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一、申请企业应当准确、如实填报。
二、所属行业请依据GB/T 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单位性质依据营业执照中的类型填写。
三、有关项目页面不够时,可加附页。
四、评价报告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并使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一、企业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 | |||
通讯地址 | |||
单位性质 | 内资(□国有□集体□民营)□中外合资□港澳台□外商独资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邮编 | ||
注册机关 | 注册资本 | ||
成立日期 | 有效期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 ||
申报工作 联系部门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手机 | 电子邮箱 |
二、申报产品信息表
产品名称 | 产品型号 | ||
产品品牌 | 产品专利 | ||
产品功能描述 | |||
主要技术参数 | |||
近三年产品产销情况 | |||
年份 | |||
产品产量 | |||
产品销售收入 | |||
产品销售收入占总收入比重 | |||
产品利润额 | |||
产品利润额占 总额的比重 |
三、产品评价结果
按照绿色设计评价标准中评价指标要求,对照基准值,逐项列表提供各指标的实际值及相应的证明文件来源,并给出总体评价结论。
四、产品亮点描述
从产品原料选择、有毒有害物质减量或替代、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包装及运输、资源化循环利用、无害化处置等方面以及资源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简要概述绿色设计产品亮点,尽可能采取定性和定量描述相结合方式。(限1000字)
五、相关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商标证明(授权书)、品牌授权书;
2.标准符合性证明材料(如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
3.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须按照绿色设计评价标准中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要求进行编制。
4.企业对评价结果的声明。
×××绿色设计产品自我声明
本企业自愿申报绿色设计产品,并郑重声明:申报的绿色设计产品符合[填写绿色设计评价标准名称]要求,所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及委托机构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并对所生产的产品和声明的一致性负责,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日期:
绿色设计产品报告评分表
一、基础性要求(一票否决) | ||||||
序号 | 基本项 | 是否符合 | ||||
1 | 近三年是否发生产品质量问题 | |||||
2 | 申报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评价基本要求 | |||||
3 | 申报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评价指标要求 | |||||
4 | 申报产品是否有全生命周期评价报告 | |||||
5 | 绿色设计产品自我声明是否签字及盖章 | |||||
二、具体要求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依据 | 分值 | 得分 | ||
1 | 产品功能及主要技术参数 | 描述全面、清晰,产品功能性能先进,市场份额高,得5分; 描述比较全面,产品较优秀,得3-4分; 描述逻辑不清晰,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1-2分; 无相关描述,得0分。 | 5 | |||
2 | 同类产品界定 | 产品界定清晰,系列产品原料配方基本相同,可界定为一种产品(配比误差不超过5%),得5分; 产品界定不清晰,不能界定为一种产品,得0分(报告退回修改)。 | 5 | |||
3 | 评价指标要求 | 对照标准 | 完全按照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进行对标,得15分; 部分指标未按照技术规范进行对标,得9-12分; 关键指标缺失或未进行对标,得1-6分; 未对照任何产品评价规范和标准,得0分。 | 15 | ||
4 | 计算过程 | 计算依据充分,计算过程详实,得10分; 计算依据充分,计算过程不够详细,得8-9分; 部分数据无依据,计算过程简单,得5-6分; 无明确计算依据,计算过程简单,得1-2分; 无计算依据和计算过程,得0分。 | 10 | |||
5 | 评价指标 证明材料 | 证明材料完全能够支撑评价指标要求,得45分; 证明材料不能完全支撑评价指标要求,得20-35分; 关键证明材料缺失,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价指标要求,得0-10分。 | 45 | |||
6 | 产品亮点 | 完全按照产品亮点描述要求,并分节进行阐述,定量定性结合,逻辑清晰,得13-15分; 未按照要求阐述,要点有部分缺失,逻辑基本清晰,得9-12分; 未按照要求阐述,要点缺失严重,逻辑混乱,得1-6分; 未对产品亮点进行阐述,得0分。 | 20 |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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