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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支部)工作制度汇编大全

机关党委(支部)工作制度汇编大全

机关党委(支部)工作制度汇编大全

机关党委(支部)工作制度汇编大全

01

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一、机关党委职责

⑴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组的要求,结合机关党委工作实际,制定机关党委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⑵贯彻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搞好机关党委、党支部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的保证监督作用;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检查机关党委决议的执行情况,并负责向局党组报告工作; ⑷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党支部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党员目标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⑸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审查、发展工作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工作;⑹深入科室调查研究,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及党支部建设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机关的各项工作和局党组的决议在机关党委的落实;⑺做好机关党委委员和党支部委员的考察工作。做好机关干部的思想教育、年终考核和晋升的政审工作;⑻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⑼负责文件管理、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机关党委的来信来访、处理组织日常工作。

二、机关党委书记职责

⑴负责召集机关党委会和支部大会,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上级决议、指示,研究机关党委工作;⑵认真搞好局机关党的建设,了解分析掌握局机关党员政治思想和工作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⑶围绕机关管理和机关行政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机关党委工作;⑷组织实施和检查机关党委工作计划、决议、制度执行情况,按要求向机关党委大会和局党组报告工作; ⑸加强机关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抓好机关党委会和干部的学习,主持召开机关党委会和民主生活会、评议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发挥集体领导作用;⑹认真做好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指导并检查机关各支部的活动。引导党员努力学好党章及党内生活准则,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⑺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集思广益,全面正确的决定和处理问题; ⑻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机关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机关党委组织委员职责

⑴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的组织和个人过好组织生活;⑵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机关党委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⑶做好机关党员发展工作,正确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方针,了解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负责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⑷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⑸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⑹做好每年机关党员和党组织综合大统计工作; ⑺协助机关党委书记做好民主评议党员、评选优秀党员、党员目标管理和党支部目标管理等工作。

四、机关党委宣传委员职责

⑴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学习计划和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考核等,负责学习全过程的管理; ⑵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⑶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组织相关学习并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⑷围绕局机关党委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和主题教育活动;⑸做好党报党刊的通讯报道和发行工作,办好局机关宣传阵地。

五、机关党委纪检委员职责

⑴对机关的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员遵守党规党法、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 ⑵检查监督机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机关的党员和党员干部在党风、党纪及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⑶负责制定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情况;⑷参与机关重要工作事项的研究及决策;⑸监督、检查机关党委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情况; ⑹对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党纪及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问题,在报告机关党委书记的同时(涉及书记的除外),上报局党组; ⑺维护局机关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各种举报、控告、申诉,并认真做好记录,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问题的性质、轻重,及时上报局党组、机关党委或纪委处理;⑻根据党组、机关党委的安排,参加对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并提出处理建议;⑼考察了解被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给予教育和帮助;⑽密切配合党组、机关党委开展工作,经常提出建设性意见,积极完成党组、机关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当好机关党委书记的参谋和助手;⑾定期向党组汇报和反映党内外对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及其他方面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02

机关党委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党组部署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增强集体合力,实施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制定本制度

1、机关党委会议由书记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机关党委会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主持人要根据多数人意见进行归纳完善,经到会人员通过方能形成决定,一经机关党委会议通过的事项或决定,个人无权变更,机关党委委员无条件执行。

3、与会人员要做到坦诚,本着顾全大局、对事业负责的精神,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一切从全局利益出发,群策群利,努力做到团结合作,务求实效。

4、会议主要研究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的决定;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措施和制度;制定机关党委工作计划和审议工作总结;研究培养、教育党的积极分子的办法,审查积极分子名单和党员发展对象名单;制定机关党员培训计划,安排理论中心组学习;研究申报标准化党支部和评选先进党支部以及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研究如何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研究本单位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工作,协助党组进行考察等一些重大问题。

5、对会议讨论的内容需要公示、公开的要及时公示、公开,需要保密的,任何人不许泄露。

6、每次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03

机关党委(支部)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机关党委(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生活会。总结检查机关党委(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情况。

2、生活会召开之前,机关党委(支部)书记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活动,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保证生活会效果。

3、成员间要开诚布公、坦诚相待,做到知无不言,达到弄清思想,促进团结的目的。

4、机关党委(支部)生活会可与党员生活会合并召开。

5、做好生活会记录。

04

党支部工作任务

为了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监督保证作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我局党支部工作任务:

㈠研究和制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等措施,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法律、法规,学习现代科学知识和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㈢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义务和职责,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㈣发扬党内民主,引导党员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反对以权谋私,同违法违纪等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

㈤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党员干部协助领导完成全局各项工作任务。

㈥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和听取群众对党员、党支部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局党组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力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㈦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积极推荐能够担当重任的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

㈧搞好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接受新党员工作、发展计划工作、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㈨支持和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开展工作。

05

党支部委员会职责

㈠党支部委员会职责:

党支部是党组织中最基层的组织形式,是党在社会基层中的战斗堡垒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党支部的组织形式是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支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⑴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组织的决策指示,贯彻执行支部大会的决议;⑵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⑶学习党的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⑷对党员进行教育、监督和管理;⑸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⑹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⑻监督、教育党员遵纪守法,抵制不良倾向。⑼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全体党员负责,定期向党员大会作出工作情况报告,并接受党员的监督和批评。

㈡党支部书记职责:

⑴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⑵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⑶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⑷经常与党支部委员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党、政、团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⑸抓好支部委员自身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㈢党支部副书记职责:

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㈣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党支部的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⑴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⑵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⑶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⑷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⑸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㈤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⑴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⑵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⑶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励,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⑷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⑸做好支部工作计划、工作计划的推动和落实以及工作总结;⑹完成支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㈥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党支部纪检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纪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⑴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做好党内及全局工作人员党的纪律教育工作,抓好整顿党风和廉政教育;⑵负责监察党员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情况,对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⑶协助机关党组搞好局中层干部违纪问题的查处工作;⑷督促检查各项廉政制度的落实;⑸参加纪检工作会议,并做好传达、贯彻工作;⑹完成支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㈦党小组的主要任务是:

⑴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技术、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工作素质;⑵按照实际情况和需要,分配每个党员以一定的工作,具体地组织党员去实施党支部的决议,完成支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⑶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反映党员的思想动态和群众的呼声、要求;⑷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⑸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的民主评议和鉴定,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对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工作;⑹组织党员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党员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㈧党小组长职责:

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上级指示,分配党员的工作,指导党员的活动,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的情况。

06

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1、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部会议,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定和指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等方面的问题。 

2、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

3、除紧急会议外,应提前就会议讨论的主要议题通知与会委员,以充分的思想准备进行会议发言。

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需要形成决议的问题,要进行充分的讨论,并允许保留自己的意见。

5、支部会议讨论的问题,要形成明确的决议并将工作落实到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违反。

6、做好支部会议记录。

07

党支部工作例会制度

1、支部要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召开一次党建专题研究会。

2、会议由书记召集,事先确定议题,通知各委员做好发言准备。

3、会议内容:对前一段工作进行自查,对不足之处提出整改意见,研究在新形势下,本季度如何开展好党建工作。

4、会议要有专人记录。

08

党员大会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

2、总结报告党支部工作情况,增强支部工作透明度,活跃党内民主生活。

3、按照上级要求,评选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报告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情况,总结评议党员情况。

5、广泛征求全体党员干部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措施。

09

党 日 制 度

党日制度,即党员活动日制度,它是党员进行组织生活的一种形式。制定本制度旨在使党员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1、党日活动每月一次。

2、党日活动形式:全体党员集中或分小组开展活动,在此基础上采取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形式,但要注意活动效果。

3、严格党日活动考勤,做好记录,对因故未参加活动者,给予补课,党员不得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

4、活动内容: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宣传等活动。

10

党 课 制 度

1、每季度开展一次党课教育活动。

2、配合局中心工作,结合实际,由党支部研究确定党课内容。

3、领导干部、支部委员带头讲党课,支部成员协助做好此项工作,必要时邀请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讲党课。

4、除配合中心工作外,还要把世界观、人生观、权利观、价值观、理想、信念、宗旨、革命传统、党的历史等教育贯穿于党课教育活动之中。

11

联系户制度

为充分体现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群干群关系,特制定扶贫帮困联系户制度。

一、依据区民政局提供的全区困难家庭、困难职工和困难学生的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帮困联系户。

二、定期看望慰问联系户,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物品,帮助其树立战胜困难的坚强意志,建立生活信心。

三、适时发动党员干部为联系户捐款捐物。

12

收缴党费制度

每个共产党员(包括预备党员),都应按规定每月向组织交纳党费,这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支部要加强对党员交纳党费意义的教育,使每个党员从思想上认识到,主动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关心党的事业的表现,不仅是经济上对党的资助,更重要的是对党组织观念的培养和锻炼。 

2、每月党员按照中组部党费交纳标准中相应比例交纳党费。

3、党费收缴情况,支部每半年要向党员公布一次,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要给予批评和教育,对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党章规定为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4、严格收缴党费手续。指定专人建立交费登记薄或开收据,堵塞漏洞。按时将本支部党费上缴区组织部门,不得长期存有现金。

13

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签订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推进X工作全面上水平。

2、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廉洁从政。

3、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本科室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4、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活动,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增强党性修养,党性观念。

5、同心同德,密切党群关系,交一个党外朋友。

6、拼搏创业,为X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

7、务实求新,优质服务,做一件好事。

8、立足本职,敢于争先,争一项先进。

14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评议党员活动,可以同党员生活会一起开展。

2、评议时,全体党员要做出思想汇报和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3、发动群众和入党积极分子对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进行评议。

4、党员汇报材料和评议记录由党小组保存。

5、要做出评议工作总结反馈到全体党员并报上级党委。

15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

1、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指导方针,切实保证将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2、保证发展和培养政治素质好、文化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青年入党积极分子。

3、支部要确定两名党员对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吸收他们参加党日活动和党课学习,参加区直机关党委的培训班,还要给他们压担子,在实践中锻炼培养。

4、每季度入党积极分子要写思想汇报,培养人填写意见,支部每半年对积极分子分析一次,随时调整不合格的人选。

5、按照《细则》随时发展那些符合标准的入党积极分子入党。

16

党内民主监督制度

一、总体原则

为了加强我局党员干部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防止党内各种不良倾向的发生,揭露和纠正一切损害党内利益,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根据区直机关党委《关于区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加强监督的实施细则》,特制定党内民主监督制度。

二、民主监督的内容

㈠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㈡能否积极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支部分配的工作任务。

㈢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特别是在党员发展和用人问题上,能否严格执行党章规定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㈣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㈤能否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㈥能否坚持与封建迷信活动及邪教组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敢于坚持原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较强的党性修养和党性观念。

㈦能否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党费,严守党的秘密,遵守党的纪律。

三、民主监督的措施

㈠定期分析、汇报党员思想状况。党小组每月开展一次组织生活,结合生活会内容,小组长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异常情况;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扩大会议,根据小组长的汇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认真分析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党支部半年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接受党员监督。

㈡定期开展民主生活会。按照区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生活会),党员要如实汇报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党员队伍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支部及时采取有效的教育和管理措施,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㈢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为了有效地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工作上存在的消极情绪,把思想工作做深做细,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在正常情况下,局领导至少每季度与班子成员、每半年与分管科长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年内争取与全局工作人员普遍谈心,中层干部也要参照班子成员的要求与所属人员定期进行谈心。在特殊情况下,各分管领导随时与下属谈心谈话,及时解决思想中存在的问题。

㈣认真搞好党员评议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坚持每年一次的党员评议活动,根据评议中对支部和对党员提出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完善制度和规定。

㈤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员干部遇有重大事项,如根据组织安排到外地参观、培训、学习期间的活动情况、个人购买房屋、直系亲属的丧葬嫁娶等,处级领导干部向机关党委报告,科级以下干部向支部报告。

㈥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基层和企业了解情况等形式,掌握党员干部在行政执法和服务中存在的不良行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对反映出来的违纪、违规问题,经调查核实后,视情给予相应处理,并分别上报机关党委和有关部门。

17

谈心制度

谈心活动是同志间沟通思想、加深理解、解决矛盾、增进团结、互相关心、促进感情的极好形式,为进一步加强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开展谈心活动,特制定如下制度:

发现下列情况必谈:思想上有情绪、工作消极散漫必谈;违章违纪必谈;发生矛盾纠纷必谈;任免奖励必谈;退休必谈。

㈠领导谈心制度

在班子成员经常交换思想的基础上,局主要领导至少每季与班子成员谈一次心。每半年与中层干部谈一次心,并有计划地和全局工作人员谈心,争取一年内和全局工作人员普遍谈心。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按此规定与所分管部门和人员谈心。中层干部也要参照班子成员的要求与所属人员定期进行谈心。发现干部职工的思想问题和生活的困难要及时加以解决,理顺群众情绪,凝聚大家力量做好工作。

㈡党员与党员谈心

党员与党员要经常开展谈心,交流思想互通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是在年终评议党员和生活会前要广泛地开展谈心,征求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并做好总结,为民主评议党员和开好生活会做好充分准备。个人总结和发言提纲要上交党小组。

㈢党员和群众谈心

每个党员关心周围群众的生活、工作和思想,发现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属于思想认识或工作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开展谈心,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中的实际问题。

领导找群众谈心,党员干部有问题也要主动地找领导谈心,汇报思想,反映问题求得组织上的帮助。

领导干部谈心要填写《领导干部开展谈心家访活动登记表》。党员半年总结要有开展谈心活动的内容,包括谈心的人次,谈心的效果,并作为党员考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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