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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措施

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措施

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措施

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

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行动方案(2021-2023年)》,深入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1]]发展方针,加快我市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建设数字化转型示范工厂。

支持制造业企业联合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商,打造数字化车间、数字化工厂。支持开展基于5G、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探索5G在生产制造的应用场景,建设5G全连接数字化工厂。

(一)数字化示范工厂[[2]]每年认定不超过20个佛山市数字化示范工厂。综合企业投资建设、财税贡献等情况,优秀数字化示范工厂最高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数字化示范工厂最高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已获得数字化示范工厂奖励的企业,入选优秀数字化示范工厂,按差额进行奖励。

(二)数字化示范车间[[3]]每年认定不超过40个佛山市数字化示范车间,数字化示范车间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单个企业累计获评数字化示范车间不超过5个。已获得数字化示范车间奖励的企业,入选优秀数字化示范工厂或数字化示范工厂,按累计奖补的差额进行奖励。

二、支持打造数字化智能改造转型标杆。

支持制造业企业综合运用智能制造装备和新一代数字技术,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打造一批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推动主要产业智能化制造能力快速提升。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一)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每年组织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事前申报,评出项目总数不超过30个,按照不超过项目计划投入总额的30%、最高300万元给予扶持,扶持资金分两次拨付,项目计划下达后拨付30%,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后拨付7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中期检查,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全额追回第一次拨付的扶持资金。对入选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的佛山本地项目,按市级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各级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该项目投入总额的50%

(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每年在全市重点行业,按照项目计划投入总额分档组织以机器人应用为代表的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事前申报,评出项目总数不超过30个,按照项目计划投入总额的20%、最高800万元给予扶持,扶持资金分两次拨付,项目计划下达后拨付30%,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后拨付7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中期检查,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全额追回第一次拨付的扶持资金。项目投入中已获得市工信局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的部分,不再获得此条款的扶持。

三、加大金融服务力度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鼓励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信贷支持力度,设立数字化转型专项贷款,并有针对性地创新数字化转型金融产品,通过分担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建立支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融资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银行贷款贴息。对佛山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进行贷款贴息,按照项目的数字化设备及其配套装置、数字化系统、工控软件等数字化转型建设的银行贷款在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给予补贴。纳入补贴的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200个基点,根据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进行贴息比例分档,10亿元以下(含10亿元)企业贴息90%10亿元(不含10亿元)至50亿元(含50亿元)企业贴息80%50亿元以上(不含50亿元)企业贴息50%。在政策有效期内,企业可每年申请一次贷款贴息,单个企业每年获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二)融资风险补偿。在市融资担保基金项下设立规模为10亿元的专项资金池,首期到位资金5亿元,对各类金融机构发放的“数字贷”等金融产品予以风险补偿。单个企业在融资担保专项资金池项下融资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亿元,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风险分担比例按企业融资金额分档设置,风险分担比例最高为50%

四、支持中小企业“上云用云”[[4]]

支持制造业企业购买先进联网生产设备或升级改造非联网设备,采用云化核心业务系统,实现生产经营在线协同,促进降本提质增效。佛山制造业企业购买使用《佛山市制造业企业“上云用云”应用服务目录》的产品,按不超过其实际合同金额的50%进行奖补,单个企业每年奖补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五、支持建设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

加快模具、五金、塑料、有色金属、装备、家电、服装、纺织、钢贸、汽车等传统产业集群的数字化转型。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商联合行业龙头、行业协会等机构,推动产业链数字化升级,实现产业集群协同生产,推动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

每年入库不超过10个以下(一)、(二)两类型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每年开展入库集群试点复检,通过复检的集群试点,可继续获得下一年度的奖补,政策有效期内单个产业集群奖补年限累计不超过3年。申请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奖补的,不能重复申请本政策中的打造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标杆、中小企业“上云用云”奖补。

(一)产业链协同数字化转型试点[[5]]对产业链龙头企业开发集群应用、搭建集群平台、运营集群平台等费用给予奖补,奖补比例不超过已投入金额的50%,单个集群每年奖补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中小企业抱团数字化转型试点[[6]]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商牵头组建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联合体,每年给予试点集群牵头单位1000万元服务额度,对该集群制造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项目给予奖补,奖补比例不超过项目服务合同投入金额的50%,单个项目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六、支持培育数字化转型服务商[[7]]

(一)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鼓励具有信息化、数字化服务能力的企业围绕研发设计、生产管控、经营管理、工业设备服务等工业具体应用场景,开发低成本、快部署、易运维的云端数字化应用解决方案。支持大中型企业剥离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服务等技术服务,成立独立法人实体,提供集成数字化解决方案。每年评选不超过50家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企业,入池企业的产品列入《佛山市制造业企业“上云用云”应用服务目录》。对首次入选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的企业奖励20万元,在政策有效期内,对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2000万元、纳税累计达1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二)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支持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产业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等高水平创新型企业方向发展,培育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产业企业发展壮大每年评选不超过35家佛山市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应用服务商入池,入池企业的产品列入《佛山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应用服务目录》。对首次入选佛山市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的企业奖励20万元。对于在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装备应用示范项目中提供服务的资源池企业,给予其服务合同金额5%、最高200万元的扶持。

(三)佛山市机器人制造和系统集成骨干企业。对本市机器人制造和系统集成企业按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规模分档次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认定为“广东省机器人骨干企业”、“广东省机器人培育企业”等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上述企业纳入市机器人制造和系统集成骨干企业名单,并直接入选市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在获得此条款扶持资金的同时,可获得对首次入选资源池的企业20万元奖励。

七、支持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8]]建设及应用。

支持开展关键产品追溯、供应链管理、企业生产系统间精准对接、跨行业、跨地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对国家或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9]]的项目,最高按项目建设金额的30%给予项目牵头单位一次性奖励,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若项目已获得上级补助,则单个项目各级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项目建设金额的的50%

八、支持工业互联网APP[[10]]开发应用。

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和工业APP的开发,培育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维护和经营管理等制造业关键业务环节的需求,推动工业APP向平台汇聚。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工业APP优秀解决方案的项目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同一年度单个企业获得奖补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九、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

支持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提升供应商智能制造能力,以龙头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共建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佛山产业服务平台功能深化平台功能,建设提供检测检验、能耗优化、制造协同、供应链协同等应用的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产业集群加快推进协同生产管理,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关键技术的优势,实现工业技术软件化、网络化、智能化。

(一)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11]]佛山本地企业入选国家工信部门认定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一次性奖励800万元。对获得国家工信部门认定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一是支持其总部落户佛山,一次性奖励800万元;二是支持其在佛山设立控股子公司,在政策有效期内,对服务本地企业达200家、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5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800万元。对推动佛山工业互联网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平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二)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12]]、特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13]]每年认定不超过20个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地企业运营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对于特定行业平台、特定区域平台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政策有效期内入选国家级或省级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特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十、支持建设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

推动重点产业集群所在地政府或园区,积极对接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商,建设具有佛山特色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示范基地,推动建设基于5G网络的数字化应用,深化5G技术在生产制造环节的应用。对入选国家或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的(含工业互联网、5G应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一次性奖补500万元。

十一、支持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

(一)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具有较强数字化服务能力相关单位、涉企行业协会等机构针对我市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规划咨询、技术指导、人才培训、应用推广、政策宣讲等公共服务,采用事后补助方式,按不超过服务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50%进行奖补,单个机构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数字化智能制造产业监测及诊断服务。①市级每年安排300万元引入产业监测服务机构,围绕机器人生产、应用与公共服务三个方面,对以市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内单位为主的产业链企业情况、以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装备应用示范项目为主的机器人应用情况和产业公共服务环境情况进行监测分析。②市级每年安排500万元引入优秀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商,为我市不超过50家工业企业提供智能制造诊断服务。

(三)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推动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工业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产品研发和应用,引进和培育工业互联网专业安全第三方服务机构,指导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建设。对服务本地企业超10家、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300万元的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按照不超过服务合同总额50%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

(四)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电信运营商等相关机构加快产业园区、产业特色明显的工业园区、大型厂区特别是村级工业园改造园区的5G、千兆光网、物联网等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对5G网络覆盖率、光网传输速率、工业设备5G联网率等达到一定规模和水平的,按基站、光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园区建设方资金补助。

十二、支持培育数字化专业人才。

(一)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鼓励企业大力引进数字人才,对在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端人才,参照《佛山市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选拔认定实施办法》给予相应奖励。鼓励企业柔性引进海内外专家智力资源,单个人才(项目)补贴最高100万元。

(二)加快人才基地建设。支持本地高校、技工院校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职教理念、职教模式、培训项目,开展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学科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鼓励企业与学校开展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实训平台建设。对获评佛山市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人才实训基地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引进或合作的重大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十三、附则

(一)本政策第十一(二)条涉及的扶持资金全部由市级承担,其余条款涉及的扶持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35:65的比例共同承担。

(二)本政策第三(二)条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并实施,第十二条(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并实施,第十二条(二)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并实施,其余条款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并实施。

(三)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以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本政策第三条除外),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确因特殊情况已申报其他专项资金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以申报项目最早获得的专项资金为准,后续其他专项资金作废。

(四)本政策所称的“不超过”包括本数。

(五)本政策到期后继续执行终止日期当年度奖补工作。

(六)原《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发展工业互联网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工信〔202022号)执行至20211231日止。

本政策措施由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和实施,自202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    日。

 

 

附件:1.全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目标计划表

2.名词解析

 

 


 

附件1

全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目标计划表

 

区域

数字化示范工厂

数字化示范车间

智能化改造标杆

工业互联网标杆

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

数字化转型服务商

工业互联网平台

2021

2022

2023

合计

2021

2022

2023

合计

2021

2022

2023

合计

2021

2022

2023

合计

2021

2022

2023

合计

2021

2022

2023

合计

2021

2022

2023

合计

全市

15

15

20

50

32

33

35

100

20

25

25

70

20

25

25

70

4

3

3

10

50

50

50

150

7

11

12

30

禅城区

2

1

2

5

4

3

3

10

2

2

2

6

2

3

3

8

0

0

1

1

5

10

10

25

1

2

2

5

南海区

4

5

6

15

10

12

13

35

6

7

7

20

6

7

7

20

2

1

1

4

25

20

15

60

3

3

4

10

顺德区

6

7

9

22

12

14

14

40

8

10

10

28

9

10

10

29

2

1

0

3

15

15

20

50

3

5

5

13

高明区

1

1

1

3

2

1

2

5

2

3

3

8

1

2

2

5

0

0

0

0

2

2

1

5

0

0

0

0

三水区

2

1

2

5

4

3

3

10

2

3

3

8

2

3

3

8

0

1

0

2

3

3

4

10

0

1

1

2

 

 


 

附件2

 

名词解析

 



[[1]]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是制造企业通过综合运用新型制造技术和5G、云计算、工业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数字技术,激发数据要素创新驱动潜能,打造提升信息时代生存和发展能力,加速业务优化升级和创新转型,促进全产业链、产业集群在线协同制造,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发展新动能,创造、传递并获取新价值,实现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过程。

[[2]]数字化示范工厂:是制造企业内外部通过对数字化工作流、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效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和工作高度协同,构建一个全新的数字化规划、决策、执行智能制造体系,从而实现企业全部业务流程一体化运作。在生产、经营、设计、决策、产品以及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信息安全等方面有较突出的示范作用。优秀数字化示范工厂在数字化示范工厂的基础上,参照世界经济论坛灯塔工厂评价标准进行评定。

[[3]]数字化示范车间:重点涵盖生产制造过程,重点包括基础层(包括生产设备的信息采集和命令执行以及生产资料的数字化标识)的数据化和执行层(指车间计划与调度、工艺执行与管理、生产物流管理、生产过程质量管理、车间设备管理等一系列功能单元的数字化)的数字化,车间通过数字化赋能,具有解决企业生产车间的核心环节问题,具有可参观、可推广、可复制示范指导作用。

[[4]]上云用云:是指企业采取按需付费、以租代买、服务租赁等模式,使用云平台提供的计算、存储、数据库等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以及采用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管控、售后服务等云化核心业务系统,实现业务在线协同,促进降本提质增效。

[[5]]产业链协同数字化转型试点:行业龙头企业面向行业的产业链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牵头会同工业互联网平台商、服务商、上中下游产业链企业等联合开展特色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为产业链上中下游打造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6]]中小企业抱团数字化转型试点:支持本地工业互联网平台商牵头,聚焦特定行业或垂直领域,会同本地产业链企业、工业互联网服务商、行业设备商、行业商协会等联合开展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打造中小企业适用的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7]]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为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提供数据采集、工业软件、行业解决方案、智能装备和机器人系统集成、工业网络、工业自动化控制安全、工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各类解决方案服务的企业或单位。

[[8]]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工业互联网标识通过赋予每一个产品、零部件、机器设备唯一的“身份证”,实现全网资源的灵活区分和信息管理。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类似于互联网域名解析,可以通过产品标识查询储存产品信息的服务器地址、产品具体信息以及相关服务。

[[9]]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面向特定行业或者多个行业提供标识服务的公共节点,既要向上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又要向下为工业企业分配标识编码及提供标识注册、标识解析、标识数据服务等,同时满足安全性、稳定性和扩展性等方面的要求。

[[10]]工业APP是基于工业互联网,承载工业知识和经验,满足特定需求的工业应用软件,是工业技术软件化的重要成果。面向特定工业应用场景,开发者通过调用工业互联网云平台的资源,推动工业技术、经验、知识和最佳实践模型化、软件化、再封装而形成的应用程序。

[[11]]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持续引导平台在工业设备连接、机理模型沉淀、工业微服务禀赋、平台开发者积累、工业APP创新、工业数据汇集等资源管理能力建设提升,引导平台持续迭代创新,扩大接入规模;鼓励平台在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解决方案走深向实,提高解决方案的整体数量、行业及领域覆盖度、场景复杂度、技术先进性、应用效益以及可推广性,强调平台为工业转型升级所带来的作用效果,引导平台在重点行业落地发展;兼顾培育平台作为“新基建”核心要素的基础支撑能力,鼓励平台在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六稳六保”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强化平台基础支撑能力;着力提升平台战略保障机制、安全可靠水平、投资回报潜力等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撑平台产业长远稳定发展。

[[12]]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围绕工业互联网平台在垂直行业的深化应用,聚焦“平台+原材料”“平台+装备”“平台+消费品”“平台+电子信息”“平台+安全生产”“平台+节能减排”等领域,鼓励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建设面向重点行业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基于平台打造设计制造协同、生产管理优化、设备健康管理、产品增值服务、制造能力交易等解决方案,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行业应用水平。

[[13]]特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聚焦制造资源集聚程度高、产业转型需求迫切的区域,鼓励建设面向重点区域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制定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规范,开展基于数据的跨区域、分布式生产、运营,加快平台资源及区域服务能力整合优化,提升全产业链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产品创新力,推动平台在“块状经济”产业集聚区落地,促进区域内中小企业“规模化”数字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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