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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的岗位职责5篇 辅导员:引领学生,塑造未来

辅导员的岗位职责5篇 辅导员:引领学生,塑造未来

辅导员作为一所学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承担着许多重要的岗位职责。他们是学生在校园中的导师和引导者,负责为学生提供学业、职业和个人发展方面的支持和帮助。辅导员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习进展,还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和社交能力的培养。通过个案辅导、班会和学业指导等方式,辅导员致力于帮助学生实现全面发展和取得成功。

辅导员的岗位职责5篇 辅导员:引领学生,塑造未来

第1篇

2.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与专业相关)。

6. 深入学生宿舍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3.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运用网络新媒体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心理咨询等。

2.对校园危机事件进行初步处理,稳定局面控制事态发展;

辅导员的岗位职责5篇 辅导员:引领学生,塑造未来 第2张

第2篇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全面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生德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法制意识,养成文明的言谈举止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指导学生全面发展。

2、经常深入学生课堂和学生宿舍,保持与学生家长、任课教师和学生公寓管理员的联系,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及时报告和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3、加强学风建设,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掌握学生的学习、出勤和考试情况,关心学生的实训、实习等实践教育环节。

4、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重视学生骨干队伍的培养,发挥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团组织和团员的示范作用,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

5、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6、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组织协调社会教育资源,指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7、负责学生的综合测评、品德评语、毕业鉴定以及奖学金申报和各类先进的推荐等日常管理及学生档案信息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做好入学教育、军训、体检、献血、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就业指导等各项工作。

8、自考班辅导员按照各自的班级,负责组织自考生报考、缴费、校对工作;负责落实、核对并上报学生学费等有关费用的缴交情况;协助继教部做好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工作。

第3篇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全面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生德育工作,指导学生全面发展;

二、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道德 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成才就业等思想政治教育;

三、重视学生骨干队伍的培养,按照学校党、团组织的要求,抓好班级党团建设,发挥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团组织和团员的示范作用,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

四、组织协调社会教育资源,运用多种载体,指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五、加强学风建设,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刻苦勤奋的学习精神,掌握学生的学习、出勤和考试情况,关心学生的实训、实习等实践教育环节;

六、保持与学生家长、任课教师和学生公寓管理员的联系,经常深入学生课堂和学生宿舍,了解教与学的情况和学生在社区的日常行为,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七、围绕校纪校风建设,教育学生模范地遵守校纪校规,对违纪学生及时进行教育和处理,做好安全和稳定工作,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八、负责学生的综合测评、品德评语、毕业鉴定以及奖学金申报和各类先进的推荐等日常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报到注册、入学教育、军训、体检、献血、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就业等各项工作;

九、专职学生政治辅导员应承担“思想品德”、“形势政策”、“就业指导”或其他课程的教学及相关科研工作,并撰写有关学生工作的研究论文;

第4篇

1、 全面负责学生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各班班主任管理班级工作。

2、 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按照学校有关要求,深入学生宿舍与课堂,研究与解决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维护好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3、 每学期开学时,上交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学期末时上交本学期的工作总结。

5、 组织指导学生开展文娱、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

6、 熟悉并及时传达政府和学校的帮困政策,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工作。如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陈戈平教育基金等的评估与发放

7、 做好奖励与惩处工作,对重大违纪事件,对违反纪律构成处分

10、 负责班级学风与班风建设,落实学生党员与学生干部的培训与教育。

11、 负责学生的请假工作,做好学生管理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12、 做好本系班主任的考核评优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第5篇

辅导员职业素质的理想结构在现实中存在么?现实中有辅导员能够完全符合职业素质的理想结构么?如果现实中存在职业素质的理想结构,那么它能够被完全、长期并大众化的符合么?这是一系列见仁见智的问题。之所以存在这些不确定,并不完全是因为“理想”一词本身的内涵及其给人的某种暗示。还因为理想结构本身的价值之所在。

应当说明的是,所谓辅导员职业素质的理想结构,是一种基于学生工作发展的现实需求,发展趋势以及辅导员的职业能力标准等要素进行推理的产物,目前并没有得的过经验主义的验证,因而只能是一种假定。换而言之,目前也尚无人能够满足“理想结构”的要求。“理想结构”产生的逻辑基础和现实起点就在于现行的《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为所有的辅导员提供了一套完整的职业职级考评体系以及与之高度匹配的素质支撑体系,并初步的规划出了辅导员职业生涯发展路径的蓝图。《标准》之所以将职业能力划分为三个等级,是为了体现出辅导员职业发展的渐进性和阶段性,帮助广大辅导员根据自身的工作年限,更清晰地对照自己当前所处的职业发展阶段和应具备的职业能力,从而明确自身职业发展的努力方向和目标,按照人才发展规律循序渐进地进步提升。源于辅导员职业素质现实基础的《标准》,具有较强的现实性。这种现实性不仅体现在职务职级与工作年限,工作内容,能力水平,知识素养的逐一对应的细化要求方面,更体现在职务职级与工作年限,工作内容,能力水平,知识素养的专业化程度的对应关系方面。

例如,《标准》对初级与中级辅导员职业素质与业务能力的要求是具体而全面的,它对应了辅导员岗位职责九个方面的全部内容。换而言之,只有全部满足了这九个方面的全部具体要求,才能够达到相应的初级或中级(其间只有辅导员职业素质与业务能力水平的不同)。而《标准》对高级辅导员职业素质与业务能力的要求却是单方面的。只要求其在满足中级标准确定的要求之上,满足九个方面岗位职责中某一个方面的水平较高的要求,即可达成。也就是说,所谓高级并不要求全部具备九个方面的高层次、高水平的素质要求(或可将其简单理解为“高级=中级+1”)。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制度安排,并不是因为能够同时满足九个方面高层次、高水平职业素质要求的辅导员(“多领域专家”)不重要,也不仅是因为引导辅导员成为某一领域的专家,从而带动整个辅导员队伍实现专业化的考量,更重要的是基于现实基础的经过经验验证的可期待性与可操作性等方面的考量。

换而言之,全面满足高级辅导员九个方面职业素质要求的辅导员是理想化的,但是,在实践中是难以操作的,或者暂时无法实现的,因而暂时只能基于当前的现实基础“退而求其一”。也就是说,全面满足高级辅导员九个方面职业素质要求的辅导员暂时只能是“理想中的存在”,可遇而不可求。而其所对应的全面的高层次高水平的职业素质要求,或可称之为“理想结构”。满足“理想结构”的辅导员现实中存在么?目前,尚未经经验验证,所以假定不存在。未来会存在么?随着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持续推进,以及对辅导员职业素质要求的不断提高,学生工作中的多领域专家的出现是必然的。不过,届时,所谓“理想结构”的内涵也将发生新的变化。

现行《标准》中所提出的辅导员职业素质结构,在实用性、操作性方面,或者说在基于现实基础与未来需求综合考量而设定的预期目标的可期待性方面,体现出了较强的现实性与应然性。换而言之,《标准》中所提出的各项具体要求是应该实现的,并且是可以实现的。《标准》中所提出的各项具体要求是建立在辅导员素质结构的现实基础之上所提出的面向未来的要求。也正因如此,我们或可将《标准》中所确立的素质结构,命名为“目标结构”,同时将辅导员素质结构的现实基础,命名为“现实结构”。尽管二者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但是我们并不能将现行的《标准》所确定的“目标结构”直接等同于辅导员职业素质的“理想结构”。显然,在现行的《标准》中所确定的素质结构与理想化的素质结构之间,基于现实因素的考虑,存在明显的妥协与折中。当然,正是这种必要的妥协与折中保障了“目标结构”的可实现性与可操作性。并且,可以确定的是“理想结构”与“完美结构”的距离更近,而“目标结构”则与“现实结构”距离更近,同时二者之间因妥协与折中而存在的差别与差距,也将是长期存在的。应当注意的是,虽然并非每一名辅导员都需要达到“理想结构”,也并非每一名辅导员都能够达到“理想结构”。但是,并不能够抹杀“理想结构”的重要指引作用。所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理想结构”应当成为每一名辅导员职业生涯中不断攀爬,但未必要登顶的高峰。

“完美结构”与“理想结构”的差别在于有无可期待性和可操作性。“完美”即意味着“没有瑕疵”,在现实中没有瑕疵的职业素质结构,是永远不可能存在的。所以其始终只能是一种逻辑学意义上的想象中的存在。而“理想结构”虽然并非是“没有瑕疵”的,但是,可以不断的去努力实现。当然,无论客观上能否实现,但,理想本身是可以修正和可以实现的。而且如果没有“理想结构”,那么“目标结构”也就无从谈起。同时,“理想结构”也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在修正与变化中,虽然永远无法达到,但其可以而且必然会不断的趋近于那个想象中的“完美结构”。因此,可以说是“完美结构”指引了“理想结构”的产生、发展与修正。如果没有“完美结构”,那么“理想结构”也将无从谈起。应当注意的是,尽管永远不可能有辅导员达到其职业素质的“完美结构”,但是,脚踏实地的同时并不妨碍仰望星空。而“完美结构”就是每一名辅导员职业生涯中,可以不时眺望而充满遐想的星空。

四、 辅导员职业素质的“理想结构”与“现实结构”

“目标结构”是同时基于“现实结构”的限定与“理想结构”的指引而产生的。“目标结构”的形成、确立与发展,不仅经过了理性的推理,并且经过了经验的验证(满足“目标结构”的辅导员是广泛存在的),所以,在现实性或者可期待性和可操作性方面是最强的。换而言之,“目标结构”是一种基于经验的理性结构,经过验证的科学结构,适合推广的普遍结构。“目标结构”高于但不并不脱离“现实结构”,为“现实结构”指明了修正的方向与角度,标注了前进的距离与步骤。而“理想结构”与“现实结构”之间虽然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经过“目标结构”在二者之间的“起、承、转、合”,使其具有一定程度的间接联系。“目标结构”是从“现实结构”达到“理想结构”的必经步骤。并且,“目标结构”可以看作是“理想结构”在经过现实考量后,“删繁就简”的结果。同时,“现实结构”可以看作是构筑“理想结构”的最为原初的基石。而这样的基石,每一名辅导员都会具备。

在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的职业守则之下,辅导员职业素质的理想结构同时受到现实基础的支撑与完美结构的指引,其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会具备自身的特点。

在辅导员职业素质趋向于理想结构不断拓展和深化的同时,其结构的总体目标不会发展偏移和变化。换而言之,辅导员职业素质的理想结构将永远服从服务于“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个总体目标。在理想结构之下,总体目标的完整性、效率性与崇高性得到了良好的实现。而所谓辅导员职业素质的理想结构其“理想性”的来源,正是在于能够更好的实现“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这个理想目标。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理想结构的效率更加理想化,效益更加理想化。也就是说,“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个总体目标的实现的程度与效率,是衡量辅导员职业素质的理想结构,“是否理想”的唯一指标。而构成总体目标的各项具体目标,也必然以总体目标为指引,以“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评价标准。在建构理想结构的过程中,总体目标与具体目标互为支撑,统一于“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更加理想化实现的需要。

理想结构的构建使辅导员的职业素养的内涵得到丰富的同时,也将会使其岗位职责与工作范畴得到大幅度的拓展。这一变化在辅导员岗位职责总体目标不变的情况下,将使其曾经明晰的工作边界再次走向模糊。而随着辅导员职业素质与社会地位的提升以及职业使命的拓展,其职业自信心和职业归属感将得到显著的增强。其内在逻辑在于育人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统一性。辅导员职业素质的理想结构在保障与提升其职责专属的育人效益的同时,也将间接收获巨大的社会效益。而辅导员的职业素质在实现理想化拓展的同时,其本身所带来的社会效益也是不容忽视的。

基于质变量变规律的特征,在辅导员的目标结构所存在的与“一专多能型”人才需求相匹配的素质结构特征,也将会在理想结构中逐步呈现出来。所谓理想结构的均衡性特征只是一种素质整体及其各部分保持大体等量齐观的暂时稳定。这种稳定会随着某一方面素质的凸显而被打破,直至其他各方面素质的相继提升,直至新的素质均衡稳定的实现,如此循环并提升。从较长的时间段限内来看,素质均衡的辅导员并不是长期存在的,而某一方面素质较为突出的辅导员却是极为普遍的并长期存在的。换而言之,所有的辅导员都处在“素质均衡——素质突出——打破均衡——相继提升——重构均衡”的过程中。值得一提的是,每一次的素质均衡重构的过程,都是一次辅导员整体职业素质实现提升的过程。无论从现实结构向目标结构的提升,还是从目标结构向理想结构的提升都将遵循这个循环提升的规律。

无论辅导员的职业素质如何拓展与提升,其基本工作职责都不会发生颠覆性的变化。因为其基本工作职责源自于实现“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个目标的需要。而这个目标,如前所述,是辅导员职业岗位存在的基本逻辑前提。也即,没有这个目标,就不会有辅导员这个职业岗位。同时,这个目标不发生颠覆性的变化,那么辅导员的基本工作职责就不会发生颠覆性的变化。因此,其工作职责会呈现出明显的长时期的确定性,如果工作职责不确定,那么作为支撑起工作职责的职业素质,其理想化的提升也就无从谈起。与此同时,随着辅导员的职业素质的不断理想化的拓展与提升,其工作边界与业务范畴将长期处于拓展尝试中,将与其他职业或岗位的工作边界与业务范畴进行不断的交叉、重合与磨合、整合,直至出现更加科学,更加合理的划分。届时,辅导员的工作边界与业务范畴已将再次趋于理想,并将被重新定义。

辅导员职业素质的理想结构,为辅导员的职业生涯规划提供了指导性的蓝图,为辅导员职业素质的提升与拓展提供了科学的目标指引与驱动,为辅导员职业能力的评价提供了长期而稳定的校正基准,为辅导员未来的职业定位开辟了理想的空间。基于现实,引导目标,趋向完美并始终面向未来,这正是辅导员职业素质理想结构本身的价值之所在。因此,可以说是理想结构牵引了辅导员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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