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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应急预案7篇 危机时刻:高效服务应急预案

服务应急预案7篇 危机时刻:高效服务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指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而制定的应对措施和紧急行动计划。服务应急预案则是针对公文网站在紧急情况下保持正常运行、提供连续服务的方案和措施。本文将介绍服务应急预案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

服务应急预案7篇 危机时刻:高效服务应急预案

第1篇

为提高城市品位,争创省级文明县城,解决环卫工人严重不足的问题,泗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必须从单一的人工清扫保洁向机械化清扫、保洁加洒水压尘、高压冲洗三位一体机制化发展,根据泗县城区道路分布,结合人流量、停车位设置、市民卫生意识等实际情况,特制订《泗县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工作实施方案》。

泗县建成区主次干道52条,总长度105公里左右,其中主路面和慢车道可全部实现机扫的有21条,道路总长46.6公里,机动车道机扫长度138.6公里,慢车道机扫长度110.4公里,人机混扫道路9条,总长度23.7公里,机动车道机扫长度159.6公里,慢车道机扫长度145.6公里,纯人工清扫不能机扫的道路22条,总长度35公里。

1、城市主要道路一日两普扫、一冲洗,上下午车辆保洁,洒水车洒水两次,不能机扫的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安排人工清扫保洁。

2、城市外围道路一日一清扫,三天一冲,绿化带、人行道等人工清扫保洁。

1、清扫作业时间:城市主要道路每日2:00-7:00清扫,8:00-17:00保洁,外围道路每日上下午清扫保洁。

3、作业车辆要求整洁干净,专用标志清晰完整,专用设备、警示灯和指示板齐全灵敏有效,无残缺。

5、清扫作业时速标准小于8公里/小时,保洁时速标准小于15公里/小时。

6、机扫路段两面绿化带、人行道要安排人工清扫保洁。

2、对不能机扫的路段、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等区域,根据县政府对环境卫生责任区域的划分,由城管局、泗城镇、开发区分别负责安排人工清扫保洁。

服务应急预案7篇 危机时刻:高效服务应急预案 第2张

第2篇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和深化社区建设的要求,目前我区清溪、溪北、贵筑三个办事处目前已经改为清溪、溪北、贵筑、明珠、阳光五个社区。为适应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现将办事处改为社区后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我区环境卫生工作实际,以推进我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社区和谐稳定为基础,增强社区功能,推进我区基层城市管理体制建设,为促进我区环卫事业的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围绕我区创模目标,进一步巩固我区创卫、创文成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社区街道环卫清扫保洁管理范围,按标准划分配齐各社区环卫保洁人员,确保办事处改社区后中心城区环卫工作平稳过渡交接。

(一)严格按照《贵阳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做好责任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等工作。路面清扫保洁工作达到道路、人行道、沟边无固体废弃物、污泥、污水等的要求;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重点路段随产随清,垃圾清运密闭运输,公厕管理要做到干净、整洁,设施完好。

(二)办事处改为社区后,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由各社区负责管理,区城管局负责进行业务指导。

(三)目前原贵筑、清溪、溪北三个办事处共有664名在岗环卫工人。上述人员划分到社区,原则上以在岗路段所属社区为准,由所属社区原地接收,其中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也由所属社区接收管理。

人员具体分配为:贵筑社区162人(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110人),明珠社区123人(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83人),溪北社区116人(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78人),阳光社区230人(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156人),清溪社区33人(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22人)。

(四)花溪城区除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以外,楼群院落及城郊结合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相关社区、村负责清扫保洁。保洁路段相邻的各社区之间、社区与乡镇之间、社区与其他区之间相互将保洁范围各自延伸20米,确保环卫保洁工作全覆盖,无间隙。

(一)清扫保洁工人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现在劳动报酬标准930元/月按时足额发放。其中,属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发放劳动报酬清单、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及相关申请资料,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补贴。目前,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为最低劳动报酬标准的60%,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单位缴纳部分。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先发后补的规定进行申请。

(二)三个办事处改为五个社区后,贵筑、溪北、清溪、阳光、明珠社区无经济职能,公益性岗位补贴60%以外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40%部分经费均由区财政承担。5个社区664名环卫工人年劳动报酬总额741.02万元,年社保费用需381万元,两项费用共计1122.02万元由区财政承担。此外,区环卫站非公益岗位环卫工人的社保费用也由区财政承担。

(三)年劳保福利加班及节日慰问费需73.04万元,工具用具年费用需19.92万元。两项费用由各社区收取的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解决,不足部分由各社区专题向区政府申请核拨(详见附件二)。环卫服装、垃圾清运手板车由各社区据实专题向区政府申请购置。

(一)在经费安排方面原则上应充分用足公益性岗位政策,补充社区环卫经费的不足。区有关部门在公益性政策实施方面,应重点向环卫岗位倾斜。对今后各个社区空出的公益性岗位,原则上按现行公益性岗位录用政策进行招录。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待明确所被划分到的社区后,由新的用人单位主体与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二)在社区环卫经费开支渠道未落实明确前,按原资金来源渠道开支,确保环卫队伍稳定。

(三)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动报酬补贴中央及省市财政只拨付60%,其余40%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报酬、社保两项补贴目前再就业资金政策规定均按季度进行拨付,公益性岗位环卫工人劳动报酬、社保两项补贴按月拨付。如公益性岗位政策发生变动,以及上级划拨的就业资金出现缺口时,区财政须做好资金安排准备。

(四)区财政预拨1个月环卫工人劳动报酬及社保费用作周转备用金,以避免用人单位因资金未及时到位,造成劳动报酬未及时发放,社保费用未按时缴纳,影响环卫工人队伍稳定。

(五)二〇一二年元月至五月份花溪中心城区的环卫管理办法仍按原体制进行。

第3篇

为提高公司各级人员工作效率,合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现对公司车辆管理及交通费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1)、第一责任人:管理部经理,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管理;

2)、协同责任人:车队队长(钟庆章),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缴费、办证、保险等。

1)、第一责任人:办事处经理,负责办事处所有车辆管理,若因车辆日常维护保养不善造 成费用超标和车辆重大损失,由区域经理负责解决(出现违法犯罪及不可抗力因素除

外);特别是因车辆日常定期更换机油、水缸加水未及时造成车辆损失的,处车辆第一责任人500-1000元/次,同时造成的车辆损失由车辆使用人承担。

2)、协同责任人:车辆使用人,负责公司所有车辆日常维修、维护保养等。

2、管理部对车辆进行登记管理,每辆车应登记车号、购买日期、上牌时间、年审日期、保险购买、所属区域、车辆负责人等。---车辆管理登记表

3、管理部有权对公司所有车辆的日常维护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使用予以处罚,并负责所有车辆费用审核、缴费、年审、过户、办证、保险等。

4、公司车辆钥匙、证件统一由管理部管理,领用或归还时必需办理相关手续并检查证照是否齐全,若有遗失追究使用人责任(各区域车辆由区域用,每台车只发一条钥匙)。

5、车辆的领用人要先向公司管理部申请,再由管理部通知仓库发车。还车回仓库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管理部反映还车情况。在不征得公司同意自行随意换车的行为,公司将给予没收车辆并予罚款1000元。----车辆使用(领用)申请登记表

6、部门需使用车辆,由使用人员申请,并填写好车辆外出派车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交管理部批准,派车单交管理部存档,并领取车辆钥匙及相关证件。

7、各区域因业务需要,要领用车辆作为公务车的,必须经管理部同意,总经理批准,并填

1、车辆出车时,如有货物,需从仓库处领取放行条,并由保安检查属实后方可出车。

1)、车辆驾驶员用车前要先检查车况,包括机油、水箱、刹车系统等。

2)、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进行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 全,由于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2、车辆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2)、公司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人员或物品。

3)、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安全驾驶车辆,除货物超越及客车运货两条外,其余 因违章事故造成后果,由驾驶员全部承担。交通事故中,若经公安交警部门判定责任权益及保险公司赔款外,其余损失由驾驶员负担。

4)、公司车辆只能作为业务开展及其它工作用途,私自用车而按规定审批程序的发现一次 罚款200-500元。

5)、非本公司人员及持非有效驾驶证者,不得驾驶公司车辆,一经发现,处罚车辆审批人 员或授权人100-300元。 3、日常维护

1)、驾驶员及车辆责任人须定期清洁车辆,至少每周洗车一次, 保持车内整洁,不得零 乱堆置杂物。

2)、车辆负责人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车辆安全。一般情况下车 辆发现小故障,日常例保工作须在公司指定维修点进行,车辆责任人须做好维修保养

记录。若车辆出现较严重问题不能到达公司指定地点或其它特殊情况时,须经公司同 意方可在其它维修点维修。

3)、车辆的保养如定期加机油水缸加水等由车辆负责人进行保养,如发现因为没有保养而 造成的车辆损坏,车辆维修费用一律由车辆负责人负担。

4)、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由车辆使用人负责,由管理部负责监督;各区域用车由区域经理 负责监督。公司不定期派人巡查各区域用车情况,对车辆车容车貌较差,未按规定审批使用等情况,处罚本车辆责任人100-200元/次

1)、各车辆的油费、过桥路费报销,由使用人填写报销单,交区域经理审核,再交管理部 核对,经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报销。行驶卡应与行车里程表相符,不符的部分不予报销。

2)、各车辆维修费必须凭原始单据报销,由管理部核对,交管理部门审批后交财务报销。 3)、财务部对每辆车每月费用作好账目,便于清查(费用标准参照公司规定)。

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可实行车辆个人制,提供购车发票由公司付实际购车款的三成首期,车辆的所有权归个人;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可申请购买最高价值为8万元的小车或面包车,经理级以下人员可申请购买最高价值5万元以下小面包车,品牌不限制;超过公司规定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1)、区域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凡在公司工龄满四年以上、销售业绩达标、无不良诚信记录者,通过公司申请并签署有关合同后可享有由公司付三成首期购买车辆的待遇;

2)、业务员工龄满五年以上,表现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者,通过公司申请并签署有关合同后可享有由公司付三成首期购买车辆的待遇;

1)、享受公司购车补贴员工,公司将不再配置车辆使用,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2)、享受公司自购车补助人员需为公司服务年限最少三年,自购买车之日起,若为公司服 务期不满三年,则个人须退还未服务满三年差额之购车补助款,即:退还额=享受自购 车总补助额 /36个月*(36月—已服务月),车辆归个人所有。

4、现有公司车辆个人制(公司现有车辆可申请归个人所有):

1)、区域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或工龄满两年以上的公司正式员工可向公司申请此福利;

2)、根据车龄、车况直接估价一次性卖断,如果愿意一次性支付的则可以以公司定价买下或分12期由公司财务扣款,一年后车辆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如果不一次性支付的可在签协议并为公司服务满5年后,车辆完全归其所有;

3)、所有面包车必须做车身广告,广告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4篇

为纵深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形象,提高乡镇机关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做到强功能、增效能、聚合力,打造一个便民、高效、廉洁、诚信的政府服务平台,切实方便农村群众办事,我县将在各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上高为宗旨,以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乡镇机关干部队伍为目标,通过整合乡镇公共资源,努力搭建服务农村工作的新平台,进一步提高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乡镇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为全面建设和谐平安社会,实现学贵溪,赶分宜,五年翻两番,力争十个亿做出贡献。

通过今年的努力,使便民服务中心成为统一、方便、快捷的农村基层办事机构。使农村基层管理部门权力规范运行,办事高效、收费合理,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

1、成立机构。成立上高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务副县长刘军生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叶桂才,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黄志成、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吴校全、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李俊平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俊平同志兼任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在今年7月底前将便民中心建成,并培训好进中心工作人员。便民服务中心业务上归口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便民中心建成后,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履行业务指导职责,并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制定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2、制定方案。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适合本乡(镇)的筹建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具体措施、工作要求、人员经费安排等,做到要人给人、要物给物,配齐办公设备,加强网络建设。具体方案于7月10日前报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选址适当。便民服务中心要尽可能设立在临近街道或靠近乡(镇)机关大院醒目的地方,尽可能方便群众。要有足够的办公空间,所有进驻中心的单位要集中办公,还要有适当的供群众歇息的场所,装饰要求简洁、朴素、美观。

2、机构组成。便民服务中心由乡(镇)承担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站所组成,一般设立治安调解窗口、农林水窗口、计生窗口、土管窗口、村镇规划窗口、财税窗口、民政窗口、工商窗口、劳动保障窗口、公安户籍窗口、政策咨询等服务窗口,有条件的乡镇还可以增设其他服务窗口,如供电等,统一悬挂便民服务中心的牌子。

3、人员配置。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乡(镇)党委、政府集中统一管理,中心主任由乡(镇)副科级领导担任,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有关业务骨干,原则上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办事干练沉稳,态度和善有耐心,每个服务窗口安排1-2名工作人员。

便民中心实行ab岗位工作制,a岗属常驻工作人员,当a岗工作人员离岗时,b岗及时补充,b岗工作人员由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统一调度。

4、工作流程。便民服务中心的运作主要概括为:一规范、二上墙、三个五、四登记、五制度、八告知。具体是:

二上墙:指人员分工和办事流程上墙、服务制度上墙;

三个五:是指五办理、五管理、五公开。五办理是指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事项承诺办理、重大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办理;五管理是指对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退加件、补办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五公开是指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 四登记:是指开展预约电话登记、办结签收登记、代办结果登记、上门服务登记。 五制度:是指便民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制度、ab岗工作制度、预约登记服务制度、咨询登记服务制度、责任追究处分制度;

八告知:是指告知窗口服务项目、受理依据、受理程序、所需提供的材料、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受理单位、服务电话。

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每周七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确保正常上班,双休日安排人员值班,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上午、下午两次签到制度。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在咨询处设立意见簿,门外还要设立举报箱,群众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及某岗工作人员不满意,可进行投诉举报。

服务对象向窗口人员口述或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应先问明情况,属于本窗口办理范围的,应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明显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主要申报材料缺少,不能受理的,应向申请人当面说清不予受理的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情况告知单。

(2)服务对象资格条件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全、完备的,应予受理。属即办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办理;不是即办件的,应向申请人当场出具受理告知单,明确告知办结的时间等。

(3)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但一般材料欠缺,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或作进一步更正、说明的,窗口工作人员应予受理,并出具受理告知单和补报材料通知单,明确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需要更正、说明的问题和时间要求等。对不属于本窗口办理范围的,应告知具体承办窗口和责任人。

(1)政务公开制度。①人员身份公开:所有中心工作人员的身份都应公开,包括胸牌、桌牌、身份公开栏照片,并有群众熟知的热线服务电话。②办理事项公开:凡进驻中心办理事项的法律依据、资格条件、需要申报材料要求、办事程序、承诺时限及收费依据、标准等均应通过上墙、印制办事须知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公布。办事结果,群众可以通过热线服务电话查询。

(2)一次性告知制。在受、办理事项过程中,对办事对象不明确的问题,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完全、清楚地告知所有应当做到和注意的事项。

(3)服务承诺制。窗口对受理承办的事项必须向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明确办理时限等,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4)项目审批全程代理制。对于本辖区内招商引资项目、外商投资项目、较大的县内其他工业项目和重大非工业项目以及乡镇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便民服务中心应实行全程代理和陪同办理服务。

为确保规范运作,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以下工作制度:

①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县行政服务中心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季度例会制度,交流情况,探讨问题,部署工作。各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也要定期召开窗口工作人员会议,研究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运行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②协调会议制度。按小事不出窗口,一般事不出乡(镇)的要求,强化协调职能。一般事项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协调;疑难事项由分管领导召开协调会议解决;重大、复杂事项交乡镇党政会议讨论决定。协调会议按实际需要适时举行。

③信息交流制度。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做好办理事项的记录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并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向县行政服务中心报送办件统计数。在平时窗口工作中,各乡镇便民中心在每月15号和月底前将办件和工作情况上报县行政服务中心,以便全面掌握情况。服务中心应将本中心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向县中心报送,便于窗口工作沟通交流。

④考评奖惩制度。要根据中心实际,制定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和考勤制度,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建立乡镇便民中心的评优评先制度,落实奖惩,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和业务交流会。

⑤实施行政服务代理制。对乡镇便民中心窗口受理的需要上报县级办理的事项,由乡镇行政服务代理员代为上报、取件,有条件的村组也要设立代办点。

⑥实行统一收费制。各乡镇便民中心要设立集中收费窗口,办理各项收费项目,所收款项直接进入乡镇财政非税专户。

根据《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江西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为深入开展十大体系进乡村活动,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提高农村基层为民服务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一个中心、推进四个打造战略目标,按照十大体系建设要求,

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政务公开为基础,将与经济建设、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集中统一办理,深入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努力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1、便民原则。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方便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2、公开原则。通过便民卡、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3、高效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做到随时受理,限期办结,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4、依法行政原则。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程序受理和办理,既要热情服务、方便群众,又要严格依法办理有关事项。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集中办理本乡镇和上级政府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并提供代办、咨询等便民服务的平台。便民服务中心直属乡镇人民政府,在乡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

开展工作,同时又是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延伸机构,在业务上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与乡镇党员服务中心、群众诉求中心整合运行。各村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点,由驻村干部或村干部兼任代办员,具体帮助群众代办力所能及的申请事项。

各乡镇成立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主任由各乡(镇)长担任,副主任由一名乡镇领导担任,具体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

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统一名称,大厅窗口设置分别为:民政窗口、计划生育窗口、农医窗口、劳动和社会保障窗口、国土和规划窗口、林业窗口、农业综合窗口、司法和综治窗口、综合服务窗口。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经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同意,可以对上述窗口设置进行适当调整。

乡镇基层站所面向社会、企业、群众的行政管理、证照证明、信息咨询等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充分授权原则,全部进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对权限在上级的行政许可类事项,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初审、呈报、代理服务。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内容主要涉及民政、计生、农村合作医疗、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林业、农技、农经、司法等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包括乡镇可以直接办理和需到市级部门办理的各类事项。对审批服务事项业务少、频

率低的项目,可整合办理,实行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审批服务项目进入中心后,原部门不再受理和办理。

1、实行六公开服务。各窗口对审批服务事项通过制作便民卡等形式公开项目名称、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政策依据。

2、实行六制办理。工作人员根据服务对象申报的事项,按以下规定办理。

(1)直接办理制:凡程序简便,可以当场审批的项目,即收即办、当场办理。

(2)承诺办理制:对不能当场办理,需要审核、论证等的申请项目,由工作人员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3)联合办理制: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由主办窗口牵头协调,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4)上报办理制:需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由工作人员负责材料的审查,明确告知所需的材料、费用及办结时限,在规定时限内由主办部门负责上报,积极联系办理,全程帮助办结。

(5)明确答复制: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事项,受理窗口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批准的理由,明确给予答复。

(6)协助办理制:群众申办有关事项确有困难的,工作人员应予以指导和帮助起草、填写有关较为专业或复杂的申报资料。

3、责任追究制。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或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工作中,因故意、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损害办事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瑞金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纪律暂行规定的通知》(瑞府办发[20xx]44号)等相关规定予肃处理。

1、受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对群众提出的办事申请,属于受理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的事项应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要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待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再行受理。

2、办理。窗口受理办件后,能直接办理的,即时办理;不能直接办理的,由承办人在承诺办理时限负责协调办理;对审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窗口受理后,将申报材料移交主办部门的相关业务人员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或市有关部门办理。

3、回复。承办事项办结后,由承办人及时告知申办人或代理人,并做好办结材料移接交手续。

1、服务场所建设:各乡镇政府要精心选择合适场所作为便民服务中心的固定办公用房,统一规划和设计,实行开放式办公,办公环境整洁有序,要配备办公桌椅、电脑和网络、服务电话、档案资料柜等必要的办公设施以及一些便民服务设施,工作窗口有明显的标示牌,工作人员佩证上岗。

2、人员配备。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从现有人员中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善于协调服务的同志到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要充分授权给窗口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3、项目进驻。原则上乡镇各部门具有审批权的项目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要全部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统一办理。对需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由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受理,负责上报,做好与上级部门的衔接工作。

4、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代办服务制、限时办结制、廉政建设、考勤考核等制度。

凡进入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中心的统一管理和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站所和个人,年终考评不得评先评优,并在全乡(镇)通报,属乡(镇)管理的干部职工作待岗处理,人事权不在乡(镇)政府管辖的向主管单位通报,主管单位要作出处理。

1、准备阶段(20xx年10月)。深入乡镇调查研究,梳理乡镇级审批服务事项,详细了解群众关心的办事难问题,结合乡镇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确定运行方式,明确服务内容。

2、试点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月)。选择沙洲坝镇、云石山乡、黄柏乡、叶坪乡、武阳镇、谢坊镇进行试点。试点期间,重点检验便民服务中心在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等方面的实际效果,查找运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管理制度。

3、全面推开阶段(20xx年2月)。全市各乡镇按照试点乡镇的模式,建立起便民服务中心,形成市、乡镇、村三级审批服务网络,打造为民办事的绿色通道。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乡镇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新形势下提高乡镇执政能力建设的有效载体。各乡镇、各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要把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标准,合理设置窗口,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市直有关部门要对审批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对能下放到基层站所的审批权限予以下放,扩大基层站所的审批权,提高即时办结率,并加强对基层站所工作的指导。

2、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各乡镇要本着规范、便民、实用、节俭的原则,充分利用乡镇现有的办事场地、硬件设施,给予相应必要的投入,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能充分发挥作用。同时,要根据当地群众、企业的需要,根据乡镇经济发展的实际,开展有特色的便民服务,使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以取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

3、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便民服务中心职能和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便民服务中心运行工作中的

经验和好的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便民服务中心的效能得到充分发挥。

4、加强指导,强化管理。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深入研究中心运行的新机制、新举措,树立典型,总结经验,不断推进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各乡镇要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强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严格科学的管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定期进行服务绩效考核,推动便民服务中心规范有序运行。

1、办公用房:原则上不少于100平方米,实行柜台式办公。

3、窗口设置:民政窗口、计划生育窗口、农医窗口、劳动和社会保障窗口、国土和规划窗口、林业窗口、农业综合窗口、司法和综治窗口、综合服务窗口等,每个窗口要有明显的窗口标识牌。

4、办公设备:原则上每个窗口配备一台电脑;每个中心至少配备一部电话,用于咨询、投诉、联系业务等;配备必要的档案柜。

5、便民措施:有方便办事人员的休息椅、饮水机、纸张、笔等。

6、公开设施:有服务指南,有固定的公开栏,有条件的可配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

1、明确具体的负责人,落实中心负责人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职责。

2、规范进驻办理的项目:对进驻办理的审批、服务和收费项目及办事环节进行梳理、核实,精简程序,减少环节,并对所有进驻项目编订成册,制作《办事指南》或便民卡。

3、本乡镇所有的审批、服务和收费项目进驻中心办理。

4、应建立的制度:六制办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预约服务制度等,并予公开。

5、明确办公时间:一种是完全集中办公,即按照规定的机关作息时间办公,另一种是相对集中办公,逢圩日集中办公或规定每周集中几天时间办公。

6、要有岗位牌,没有设置岗位牌的,实行挂牌上岗。

1、文明用语,热情主动,耐心地宣传解释,不准与办事人员争吵。

2、工作时间不准在窗口吃东西、玩电脑游戏、大声喧哗、串岗、会客等做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3、一次性告知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材料,主动提供格式文本或式样等,在承诺时限内尽可能早办件、快办件。

5、工作人员熟悉业务,能够按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办理各种事项。

6、办公场所卫生整洁,办公用品、资料摆放整齐、有序。 7、 工作人员无吃、拿、卡、要现象,廉洁高效、公平公正。

第5篇

重庆华华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专业型的法律服务机构,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是我们的基本服务产品,公司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包括:

作为公司的决策者需要有预见性地综合的考虑企业的发展,在投融资、固定资产建设、公司法律结构的安排、项目安排等决策事务,面临着众多的法律风险,如果有了专业律师的介入,决策者的法律困惑都会迎刃而解。本所律师会给您提供最为专业的律师服务,让您在决策过程中,增加卓人一筹的智慧。

1、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过程中,对内、对外都会有很多的法律文件需要起草和修改,制作法律文件是律师的专长,对于一个管理完善的公司来说,借助律师的服务,严谨的审查,无疑会起到事倍功半的作用。本所律师将根据法律顾问单位的要求,通过与相关人员的沟通在劳资管理、债权催收、单证传递和管理、商务接洽、政府交涉等向您提供及时有效的律师意见,以保证公司经营及管理的合法性,切实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必要的时候根据公司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

2、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来自公司高层或普通员工有关企业运作和发展的建议并作出归类总结,对企业存在的潜在法律风险作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合同,建立公司的合同管理体系是公司稳健经营的保障。控制合同陷阱和法律风险,专业律师具有独到的专业经验,由律师对重要合同文本进行审查修改是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职能。本所律师可以针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合同,分门别类地建立合同体系。根据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的不同,在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制定出可操作性且无法律风险的合同条款。在签约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随时安排律师参与,律师可以通过资质审查、签约见证及传递律师函等方式,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二)参与公司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为重大项目的投资、立项等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代理公司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如:经济、劳动合同起草、向债务人签发律师函、受公司的委托发表有关声明以及合同见证、企业法律意见书等法律事务。

三、代理公司进行诉讼、参加调解、和解和仲裁活动,并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息就可能产生纠纷的事务做好预防或诉前的准备工作及应诉工作。

四、我所多年来面向各类单位,专项开展了劳动类专业法律服务。针对顾问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控制及节约的服务总目标,提出了一个合法的、完整、独立的服务方案。

本所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中介机构,有着广泛的社会资源和涉及各领域的法律法规数据库可供利用。顾问单位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如果遇到了自己难以解决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与顾问律师沟通、咨询、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资料,以避免由于法律信息缺失造成的法律风险。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及时向顾问单位宣传、讲解。对法律顾问单位员工私人法律问题,顾问律师也将免费提供咨询。

本所律师对公司的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是本所的专长服务项目,本所具备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为公司提供培训服务,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整体素质,使员工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多一种法律思维。达到在顾问单位遵纪守法、工作敬业。

为规范顾问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我们基于为客户提供最及时的法律服务的原则,尽职尽责地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本所拟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制度安排法律顾问工作。

对于紧急法律事务的处理,我们有24小时及时联系的工作制度。除临时紧急事务外,定期工作制度作如下安排:

(一)保证顾问律师每二周与顾问单位有不少于一次的亲自上门的工作联系和沟通。主要工作内容是:

2、收集、审查顾问单位已清查出的可能或已经出现的各类情况;

3、对顾问单位需要提起诉讼及应诉的案件,及时收集齐全各类证据材料,提出办案方案;

(二)每季度定期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碰头会。顾问律师与顾问单位联络员集中讨论顾问单位上阶段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对疑难问题、案件及顾问单位提出的各项问题予以讨论解决。碰头会主要内容:

(三)年终律师顾问向顾问单位提交法律顾问工作年度总结及满意度调查。

(四)除日常性法律顾问工作以外,对于重大项目,本所将组织本所专业律师完成顾问单位委托的各类专门性法律项目。

本所及律师顾问律师对在办理顾问单位各项业务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常年法律顾问费年费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一般均在120xx元以上,为让客户了解、感受我们服务的水平和态度,第一年可以在8000元—10000元之间收取常年法律顾问费,如果客户感觉不好,第二年我们不再担任法律顾问,如果客户感觉好,顾问律师值得信任,可以长期合作,第二年开始我们每年不低于120xx元法律顾问费,服务内容包括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涉及的各项非诉法律服务。当贵司涉及到诉讼、仲裁业务时,我所依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的规定减半收费。

如果我所能够与贵公司合作,具体律师服务的内容我们视具体情况及贵公司的要求适时调整我们的服务方案及费用。

第6篇

一、社会工作的服务方法有多种组合方式,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按照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接触程度,可以分为直接服务方法和间接服务方法。直接服务方法就是社会工作者直接面对服务对象开展服务,包括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者在服务过程中,需要在与服务对象面对面的互动中运用专业技术。间接服务方法包括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研究和社会政策。社会工作者并不直接面对服务对象开展服务。

2、按照服务对象大小,可以分为微观社会工作和宏观社会工作。微观社会工作包括个案工作和小组工作,由于对象规模较小,主要采用相应的互动、聆听、激励等技术达成工作目标。宏观社会工作包括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社会政策,由于范围较大,社会工作者需要运用策划、教育、政策等可以解决和舒缓大规模人群面临的问题和需要的技术。

3、按照社会工作的目的,可以分为实务性社会工作和理论性社会工作。实务性社会工作包括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行政和社会政策,旨在解决和舒缓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要。理论性社会工作包括社会工作研究,可以为实务性社会工作提供指南,也可以将实务性社会工作经验提升为理论。

个案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的基本方法之一,它以个人或家庭为服务对象,运用有关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的各种科学知识和专业技巧,通过专业关系的建立和发展,针对个人的特殊情况和需要,了解个人内在的心理特性和问题,以激发个人潜能,协助其改变态度,调整其与外在环境的社会关系,并运用社会资源来改善或恢复其社会生活功能,以解决他们的问题,增强和发展个人或家庭的社会适应能力。

小组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的基本方法之一,是一种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组成的小组为实施对象,由社会工作者通过有目的的小组活动和组员间的互动,帮助小组成员共同参与集体活动,从中获得小组经验,处理个人、人与人之间、人与环境之间的问题,使参与小组的个人获得行为的改变、社会功能的恢复与发展,并达成小组目标以及社区的发展,进而促进社会整体的进步与成长的一种社会工作服务方法。

社区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的一种基本方法,是以社区和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通过发动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集体行动,确定社区的问题和需求,动员整合社区资源,争取外部协助,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调整和改善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冲突,培养自助、互助及自决的精神,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培养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发掘并培养社区领导人才,以提高社区的社会福利水平,促进社区的发展和进步。

第7篇

在中国农村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贡献,但是作为子女的他们却被留在了农村家里,一年难得跟父母见次面。同样在内地城市也有这么一批儿童,他们的父母双双在外奔波,生理和心理正在成长需要父疼母爱的他们集中起来就变成了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留守儿童。根据调查,中国农村目前“留守儿童”数量超过了5800万人。57.2%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2.8%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留守儿童中的79.7%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13%的孩子被托付给亲戚、朋友,7.3%为不确定或无人监护。

调查显示,由于父母均外出打工,与留守儿童聚少离多,远远不能尽其作为监护人的义务。而占绝对大比例的隔代教育又有诸多不尽人意之处,这种状况容易导致留守儿童“亲情饥渴”,心理健康、性格等方面出现偏差,学习受到影响。主要表现在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自卑懦弱、行为孤僻、缺乏爱心和交流的主动性,还有的脾气暴躁、冲动易怒,常常将无端小事升级为打架斗殴。由于“留守儿童”特殊的生活和教育环境,由此引发的生活、教育、情感、心理等一系列问题日益凸显。

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当前基础教育的一个重要问题。“留守儿童”缺少父母的爱,在对他们的管教上很容易出现“三多”和“三缺”问题:隔代监护多溺爱、寄养监护多偏爱、无人监护多失爱;生活上缺人照应、行为上缺人管教、学习上缺人辅导。“留守儿童”问题成了为基础教育和社会存在的一个大问题。

以上分析尽管不尽全面,但是足以引起社会、家庭、学校的重视。就有这样一个组织走进了“留守儿童”这个弱势群体,她就是红十字会。“留守儿童”问题深深地牵动着红十字的心。红十字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为宗旨,以最易受损集体为服务对象,开展各种相关志愿活动。为了解决“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红十字会做了大量的工作,派遣相关人员深入其中了解实际情况,调查这些孩子问题的存在以及策划解决问题的相关办法。红十字会从多方面入手,积极展开相关活动,尽努力帮助这些孩子。红十字会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以及当地红十字青少年与“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孩子们参观世园会、古城西安,让他们感受新时代的气息以及城市文化和城市生活;开展儿童趣味运动会以及儿童才艺比赛活动,让孩子们体味童年的快乐,享受生活的美好;到儿童们的家里送温暖,让他们体味爱的含义;组织厨艺大赛,培养孩子们的动手能力等等相关活动。

1、关爱农村民工子女及留守儿童,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通过志愿活动,给贫困地区的孩子带去新知识、新的思想、新的理念,给他们送爱心,送关怀,从而对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起到正确的引导作用。

5、发扬红十字会的宗旨,从小培养孩子们的爱心,责任心,为他们将来做国家的合格接班人而打好结实的基础。

1、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很好举措。

2、是农村留守儿童作为祖国未来的特殊群体,必须特殊关爱。

在红十字会的统一组织下,倡导并组织青年志愿者及其他社会爱心人士对留守儿童提供全面的志愿服务,使他们得到关爱,接受心理方面的辅导,学习上取得进步,心理上健康,行为上端正,成为一个独立,自强,自信的人。同时也给志愿者们一个锻炼自我的机会。向社会展示红十字会的宗旨、当代志愿者的风采,吸引更多的社会人士来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问题。

1、从人力资源上分析:此活动由西安红十字会主办,招募社会上的青年志愿者及爱心人士参加,故人手充足,活动可行

2、从物力资源上分析:招募社会上的志愿者,经费不需要很多,赠与留守儿童们的礼品可以通过有能力的个人或者企业厂家爱心捐赠,物质的支出可接受的,活动可行。

3、从社会现状上分析:留守儿童的问题越来越严重,社会上给予的关注越来越多,媒体的报道以及大众的参与将会使这次活动顺利达到预期目的,活动可行。

支持媒体:西安晚报、华商报、安徽房产网、三秦都市报陕西电视台西安电视台西部网大秦网、、大学生精英论坛

1、每次活动的策划都有关老师指导修改,形成规范的指导性文件,以的方式给相关部门,以便对活动提出相关建议,使我们的行动有实际意义。

2、在留守学校进行展板或者集会宣传,与当地学校校长做好联系工作。

3、尽可能的使用各种媒体形式,将我们的活动进行全面的宣传,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4、借助各种媒体的力量发布征集志愿者的信息,以吸纳更多有能力的爱心人士投身于关注留守儿童的活动中来。

1、与心理健康中心的相关专家取得联系,请老师就“留守儿童心理成长问题”对参加活动的志愿者们进行活动前的指导。

2、志愿者们做好与座谈会相关的材料准备,对参加活动的留守儿童的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

3、每个志愿者分配一至两名留守儿童,负责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和心理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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