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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管理方案6篇 安心追求卓越:完善质量安全管理方案

质量安全管理方案6篇 安心追求卓越:完善质量安全管理方案

本文着重介绍质量安全管理方案,旨在提高组织和企业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水平。通过制定科学的管理方案,实施有效的控制措施,以及加强全员参与,可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可靠性和安全性,进而提升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

质量安全管理方案6篇 安心追求卓越:完善质量安全管理方案

第1篇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郑市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以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二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控体系为保障,以推进市场准入制和加强市场监管为主要抓手,确保我市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

由市政府牵头,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侯国俊为组长,农业、工商、质监、环保、卫生、食品药品、水产、商务、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政策制定、工作协调、重大决策及检查考核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通过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市场准入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通过整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覆盖全市,全力提高我市农产品品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一)构建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从2009年底开始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由城区向乡镇、村,由蔬菜猪肉向所有农产品逐步展开,对进入中心城区市场的批量农产品坚持“凡进必检”,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检测合格并规范标识后方能进入市场,不合格的产品依法禁止销售。

1、入市免检制度。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并与基地种植相符的实行入市免检制度,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外地进入我市的农产品,持有农产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的,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经销。

2、索证抽检制度。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制度。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3、现场检测制度。对来源于非认证基地的农产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认证的产品,实行现场检测制度,由市场开办者检测合格后,允许进入市场销售。凡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目录的农产品,按有关规定,予以正确标示或标注。

(二)、构建市级和生产基地、市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体系

1、完善监测体系。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由市检测站和生产基地、企业、农贸市场、农产品超市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检测制度,形成农产品生产者、经销者和市场开办者严格自检、委托社会中介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检验检测机制。

2、加强质量检测。农产品质检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能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配送中心以及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的产品质量抽检,建立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和定期公示上报制度,定期分析市场农产品质量规律,公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信息并接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抽查。任何单位必须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便利条件,不得拒绝检查或不提供检查人员所需的相关资料。

3、完善检测制度。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配送中心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等要强化自我检测机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的投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必须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自检制度,在产品上市前进行农药残留速测自检,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及农产品配送中心开办者必须建立农产品质量验证、检测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示制度,设立农药残留检测室和专业检测人员,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按照市场准入制度进行销前验证与检测,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农产品,委托有资质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定量检测。

4、强化检测队伍。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质量检测人员,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实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身份编码识别管理制度。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编码规则》要求,制定完善本辖区农产品产地编码规则,随时补充完善编码,提高编码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加快编码的普及应用,逐步实现生产者在每批上市农产品上应标明产地编码,以便追查农产品产地来源和生产者,并将产地编码作为农产品追溯的重要依据,更好地为我市农产品顺利进入各地市场服务。

2、推行标识管理。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对进行市场准入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率先实行农产品标识挂牌销售。标识牌要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等内容(标识牌的制作、发放由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3、实行农产品生产、销售登记、记录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保鲜)到市场销售的各个环节的记录;经初级加工、有包装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者应当在产品包装物上标注其产品的加工单位和原生产基地;生产者在生产中要严格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规定,记载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以及防疫、检疫情况;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通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及时有效的追溯发生问题的环节和责任。

1、积极推行农产品“场地挂钩”工作。加强市场与生产基地或生产者的衔接,在认真核实确认已有“场地挂钩”基地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引导、扶持力度,扩大和增加“场地挂钩”基地的数量、规模。加强对“场地挂钩”基地的督导检查,推进企业或基地严格自律。外地进入新郑市场农产品,首次进入新郑市区时,必须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证书、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声明。在备案的基础上,经营者每次还应随车携带产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批次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并接受抽检和监督。鼓励"场地挂钩"基地与我市市场建立销售供应协议和相互信任的关系,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建立相对稳定的产销供求关系。协议中应规定:批发市场对进场交易的车辆以双方认同的方法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市场有权处理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对多次检测不合格的商户有权依照协议采取退出机制;对不服从管理的商户有权依照协议禁止其再次入场经营。

2、逐步实现具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和包装规范的品牌农产品进场。各市场要积极引入具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和包装规范的品牌农产品进场交易,对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进场交易予以优惠。

3、实行农产品质量公示制度和优质农产品的推介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以及超市的开办者,应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牌”,让市民了解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管理信息。公示信息应包括,农产品质量抽检情况,场内经营户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并向市民推介优质农产品及生产基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经营单位的定期审核与监督检验,定期推出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及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布。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市场质量安全责任告知承诺制度,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商业零售单位对进入本市场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应当配备专职农产品质量管理人员,建立农产品流通档案,开展检测检验和组织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等,应当就经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向行政管理部门做出承诺,保证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要求。

5、鼓励无公害农产品规模经营、集中配送、净菜上市。在市内从事无公害农产品集中配送的单位或个人应先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发放无公害农产品配送经营通行证,再向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建立无公害农产品配送绿色通道并确保畅通。

1、推行不合格农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市场流通的机制。积极开展对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配送中心的例行抽检工作,对查出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集中销毁;对违反规定,擅自销售未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农产品或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市场和超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失控、后果严重的部门和责任人,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追究其责任。

2、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经营者的处罚。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外埠基地,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通报当地省级主管部门,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基地进行整改。对本市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基地或企业,农业局要对该基地进行整改。对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企业将在一定时期内禁止进入市场;商业零售单位经营的.农产品,凡连续三次抽检均有不合格农产品的,将实行停业整顿或责令退出农产品经营市场,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3、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要严格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停产、禁用和限用的品种、目录和范围,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加快制定我市各类农产品安全生产标准,指导各农产品生产基地按标准化进行生产。建设一批省级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创建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努力打造出省级名牌、国家级名牌农产品。以建设示范点的方式逐步推开,到2011年,力争我市大宗农产品、龙头企业、生产基地普遍实行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推广面达到95%以上,“三品”标识率达到80%以上,主要名特优农产品98%达到国内同类产品质量标准。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情况,迅速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把损失降到最低。

质量安全管理方案6篇 安心追求卓越:完善质量安全管理方案 第2张

第2篇

塑件化工厂的生产活动涉及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等方方面面,单纯采用一种管理模式必然难以满足客观需要。随着iso9xx0认证、iso14xx0认证和ohsas18xx0认证的迅速发

展,为了适应各种情况的需要,企业可能需要多种管理体系的认证,由于qms、ems、ohsms三个体系在管理目的、对象的不同,三个标准之间存在着明显差异,由于我厂负责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是两个部门,三个体系自成系统,我厂在实施时采用了各自独立的体系,出现了文件大量重复、争资源、政令不统一、信息不能共享、导致企业管理效率降低、相同的工作重复且难以控制和实施。iso9xx0、iso14xx0、ohsas18xx0管理体系具有兼容性,在标准的思想、标准要素等内容上有很强的关联性,在体系的运行模式、文件的架构上也是基本相同的,在文件、记录、内审、管理评审等管理要素可以实行共享。就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性质而言关联性也是很明显的,如果质量控制不好,就要多出废品、浪费能源和原材料,废品处理也可能带来污染;由于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往往首先是企业职工,就同时产生了职业健康和安全问题。特别在我们化工等高风险行业这种关联性更加明显,如火灾和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一旦发生,既是质量事故,又是环境灾难,也同时会有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所以需要采取综合的措施,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一起考虑,实施一体化管理,从而使各管理领域优势互补降低管理费用、减少管理上的不协调、提供整体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管理效率,解决管理体系运行中的问题。

在今年的qhse体系认证工作中,在认证公司咨询组的协助下,通过提供相关培训及咨询指导,达到以下目标:

1、依据中国xxhse管理体系标准(q、shsxx01.1—20xx)和国际互认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b、t19xx1—2xx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4xx1-20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gb、t28xx1--20xx)的要求,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qhse一体化管理体系,使塑件化工厂的qhse管理体系与国际国内的先进管理模式保持一致。

2、完成环境管理体系换版转换工作,保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连续性。

3、通过提供各种hse培训,使相关人员能够掌握qhse管理知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环境影响评价方法,hse运行控制和产品实现过程控制知识,确保所建立的qhse一体化管理体系能得到有效实施、保持并实现持续改进。

4、强化产品实现过程控制,实现产品质量的最优化,满足顾客期望;系统并有效地识别与生产、活动、服务及其他业务活动有关的危害、环境因素和事故隐患,采取适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消除或降低事故发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塑件化工厂qhse一体化管理体系将同时满足下述四个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

q、shsxx01.1-20xx《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环境与(hse)管理体系》

高层管理者确立企业统一的宗旨及方向,应当创造并保持员工能充分参与实现企业目标的内部环境,建立qhse一体化管理体系是高层管理者的英明决策,高层管理者应为qhse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建立提供强有力的领导和承诺,提供人财物等资源的支持,亲自参与qhse一体化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活动,对资源、职责和其他问题实施决策,提供必需的支持。

我厂厂长袁立明任命副厂长周宝刚为管理者代表,全权负责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

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实施是我厂各部门的工作,齐抓共管是体系成功的关键,工作组的建立极其重要。我厂决定以质量技术部、安全环保部为主,各主要职能管理部门选派人员参加。

管理部门应至少有一人参加,基层单位应至少有二人及以上参加。

为便于一体化管理体系的有效开展,计划进行一些宣传活动,让职工了解实施管理体系的重要性。

工作组和内审员在体系建立阶段有大量工作要做,应给予充分的时间保证。

我厂的qhse一体化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咨询工作自20xx年4月开始至20xx年8月结束,其中20xx年7月底前完成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确保20xx年10月进行环境管理体系换版认证审核。

体系整合工作共分六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体系知识和标准宣贯培训、第二阶段

初始qhse管理评审、第三阶段一体化管理体系的策划、第四阶段文件化体系的建立、第五阶段一体化管理体系试运行、第六阶段监视测量、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体系知识和标准要求宣贯培训的目的是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和推广培训提高全员的qhse意识和规则意识。特别是领导作用、全员参与、持续改进、过程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和以顾客为关注焦点、与供方互利的关系等管理原则的了解和标准的理解掌握。领导作用的充分发挥是建立和实施有效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先决条件,全员的参与是建立和实施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基础。深入学习理解四个体系标准的要求,切实掌握q、shsxx01.1-20xx、gb、t19xx1-2xx0、gb、t28xx1-20xx、gb、t24xx1-20xx四个标准的基础要求,分析评估四个体系标准的异同点。

做好初始qhse管理评审是提出有挑战性方针目标、建立适合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前提,因此在策划管理体系时,应通过初始评审了解质量环境健康安全管理的特色、差距和努力达到的方向。初始qhse管理评审包括:

我厂范围内的危害因素、我厂能够控制和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重要因素确定和控制策划;

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情况分析和控制策划,识别出包括质量方面法律、技术规范、行业标准,适用于组织环境因素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相关方的质量环境和安全方面的要求;

依据初始qhse管理评审的结果,结合实际由最高管理者批准组织在质量环境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承诺、方针目标作为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建立和保持的基础。

确定我厂开展qhse一体化管理体系的最终组织机构,明确作用、职责和权限并予以沟通。

针对重大hse因素制定目标指标和旨在实现目标指标的管理方案。

确定qhse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实施要素及保障要素的开展方式。

文件是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外在表现,应能反映出整个体系的全部要求,符合四个标准和企业的质量、环境、健康安全管理实际。

建立、完善一体化的管理手册和必需的程序文件,程序至少应包含(但不限于):文件与记录控制程序,内部审核管理程序,不合格、不符合处理程序,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环境安全因素管理程序,法律法规管理程序,人力资源、培训管理程序,信息交流咨询管理程序,应急准备响应程序,监测与测量管理程序等;

完善为控制过程、环境因素、风险所需要的其他文件、规范、要求;

按照文件的规定和策划的结果实施管理,对识别出的过程、重要环境因素、重要危险因素进行控制,执行旨在实现目标的管理方案,包括对应急情况的管理、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等以及安排所需的支持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保存所需的各种实施记录并妥善管理。有效实施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是体系成败的关键,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体系文件的规定要求去做。分层次对体系文件进行大规模培训,重点是领导层和重点岗位员工。各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实施。各部门对实施的情况进行记录。修改完善体系文件,满足可操作性要求。

第六阶段:一体化管理体系的监视测量、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

实施过程、体系的监控,包括顾客满意、产品、过程质量、遵守相关法规要求情况、环境、安全绩效、表现等,所需监视测量仪器管理。对监控中出现的问题采取适当的措施,以持续改进整个管理体系。体系试运行1-2个月后进行一次一体化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由管理者代表亲自负责组织该项工作,对体系的运行情况作全面检查,判定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收集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守法情况、内审情况等资料准备管理评审,最高管理者主持管理评审,以确保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保存整个监控过程和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的记录,为监视测量的符合性提供证据。提交管理体系认证申请。

第3篇

(一)实行全面质量与安全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建立从患者就医到离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和部分院外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管控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为依据,并不断修订完善。

(三)强化医疗核心制度及监督实施,如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制度等,将医务人员个人医疗行为最大限地引导到正确的诊疗方案中。

(四)质量与安全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的人员组成可分为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及医务处质量与安全控制办公室、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控制小组和各级医务人员自我管理三级管理体系。

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和专家教授组成,院长任主任,院长是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医务处、质控办、护理部、门诊部、院感办等为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其职责分述如下:

(1)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护理和医技工作的质量与安全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护理和医技工作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年度工作计划。

(3)审议医务处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实施措施。对全院医疗、护理和医技工作的质量控制指标进行检查、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4)对全院医疗、护理和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改进要求。

(5)制订医院新技术、新方法准入管理制度和规定。认定医院新技术、新方法的等级和临床价值,决定对医院新技术、新方法的准入。

(6)讨论全院医疗、护理和医技工作中的差错、过失和事故等事件的性质、存在问题,提出院内处理意见(涉及的责任科室或责任人应回避)及整改意见。

(7)提出全院医、护、技人员质量与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并检查其落实情况。

(8)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秘书负责委员会会议记录。

(1)医务处质量与安全控制部门接受主管院长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3)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主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

(4)收集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末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5)每月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以便与绩效挂钩。

科室是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第一责任者。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

1、各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

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与绩效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4、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将医疗质量与安全问题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

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医务人员的个人行为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其个人素质、医疗技术水平对医疗质量影响较大,是质量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是质量控制的基本点。在质控过程中,特别强调十六项核心制度的落实,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控制的正确实施。

基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是指医院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医院的管理制度、医院环境、设施、医疗设备、业务技术、药品供应、后勤保障、信息方面的管理,是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一环。

2、人力资源管理:按照三级甲等医院要求和我院规模,合理设置科室,合理安排人员,做到合理、高效、优质服务,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

3、服务临床一线:医务处、护理部、办公室、总务科、设备科等科室要经常性地深入到一线,服务到临床一线,坚持下送下收。

4、改善服务流程,为病人提高快捷安全服务。未检查完或门诊病人未看完,抢救病人未脱离危险不下班,设立院长信箱、意见箱、意见薄为病员煎药,有水服药,为病人导医,诊费公开,提供查询,保持清洁安静的舒适环境等。

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务人员利用医疗技术为患者提高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医疗服务的提供过程与实现同时进行,很难对医疗服务进行检查,即合格后校对,因此环节质量直接影响到医疗质量,且医疗服务对象是人,服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可能产生严重后果,且难以纠正,可见,环节质量与安全管理十分重要。

1、职工自觉履行好岗位职责。全院各岗位人员都有自己的岗位职责,必须严格自觉履行好,否则为岗位不作为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每个岗位人员履行好职责是环节质量与安全管理重要一环,自觉履职,自觉接受院、科两级检查,院科要经常开展履职教育。

2、抓好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是环节管理的中间环节、关键环节,能及时发现及纠正医疗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科主任、护士长是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负责人,要狠抓落实。加强对医疗质量与安全关键环节(危重疑难病人管理、围手术期管理、输血与药物不良反应、有创诊疗操作、新开展的业务技术管理等)、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急诊、手术室、介入手术室、麻醉科、重症监护病房、内镜室、血液净化室、产房、新生儿病房、供应室等)质量与安全管理。

(1)抓好二级行政查房、会诊、病例讨论、手术审批、转诊转院、分科收治等制度的贯彻落实。

(3)做好危重疑难病人、围手术期病人和特殊病人的管理。

(5)抓好急诊急救工作,对急诊科应急反应、人员、设备、急救药品等情况随时抽查。

(6)抓好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技术力量要保证,做好交接班及报告书写,经常随机抽查(特别是节假日夜班间抽查)在岗位情况。

(7)做好病历书写和管理,及时、规范、完整、准确书写,上级医师及时修改签名,按时归档,妥善保存,归档病例不得修改、返回。

(8)做好沟通工作:一方面做好医患沟通工作并做好谈话记录,另一方面做好院内上下、科室之间、同事之间工作的沟通,确保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决定及时执行,工作上能互相协作,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11)抓好特色科室、重点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提高诊断、治疗质量。

(12)在医疗进程中,下一个工作环节有责任监督上一个工作环节,如发生划价、发药错误、处方差错,只能由医务人员核对后纠正,严禁由病人跑路。

(13)病人出院结帐时,帐目核对由科室内部核对,禁止病人参与核对工作,杜绝病人往返跑路。

(4)分析与评价:是否为纳入标准,是否符合诊疗规范,治愈好转率、平均医疗费用是否达到目标,找出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并督促整改。

第4篇

为保障人民群众用上放心产品,提高新集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特制定20xx年质量安全工作方案

牢固树立“生态新集,质量先行”的质量精神,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质量工作体制、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加快推进质量工作的标准化、法制化和社会化,努力构建全社会质量共治机制。推动全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人居质量再上新台阶。

(一)产品质量: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有机产品获证组织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地产农产品检测全覆盖,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一)以完善质量工作机制为主线,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

1.健全质量强镇工作机制。依托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平台,统筹全镇综合质量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检查。

2.加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扎实做好20xx年度政府质量工作考核,重点抓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人居质量等质量工作考核。

3.发挥政府质量激励机制。加强本地农产品品牌的培育,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促进先进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二)以确保质量安全为底线,加强重点领域质量监管。

4.加强源头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工业产品分类分级监管力度,实施预警、惩戒等差别监管,强化源头控制。严密组织各类专项质量整治和安全大检查活动,对产品抽查不合格的经营单位重点开展现场监督整改、取缔。

5.完善监管机制,提升农产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大高风险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围绕重点时段和重点品种,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案件查处力度;积极推进地产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认证管理工作,加强无公害以上农产品证后监管、产地监测、产品质量检测和跟踪抽检工作;加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禁限用农药、兽药及添加剂监管,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针对农药使用、“瘦肉精”、生猪屠宰、水产品、蔬菜、农资打假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

6.查盲区补漏洞,综合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镇食药安办督查督办机制,加强重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督办和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梳理查找监管漏洞和盲区,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运行机制,完善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和综合大联动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安全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

7.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加快生态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现代旅游业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围绕市级重点镇建设要求,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8.开展全民质量教育活动。加强质量素质教育,利用“3.15”、“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新集,质量先行”的质量精神,积极开展质量法律知识进村居、进校园、进店铺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第5篇

为提高职工群众住房条件完善功能改变面貌,根据xxx《xxxx年农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确保xxx安居工程能顺利完成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农村安居工程的实施范围是解决xxx特困家庭住房、迁入城镇或中心连队的职工住房、“穿衣带帽”改造。

(二)目标任务。全xxx完成农村安居工程任务xx户。其中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并解决特困家庭住房xx户,用于迁入城镇或中心连队的职工住房建设xx户,用于“穿衣带帽”改造xx户。

(一)确保高质量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加大对项目保障性住房住房开工、竣工督导力度,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二)确定建设方式。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现有住房根据使用年限及危旧程度或拆除新建或改造新迁入团场城镇和中心连队居住区的职工住房原则上以新建为主要重视对危旧房的加固改造解决职工住房的基本安全问题逐步完善功能xxx城镇居住区和中心连队居住区要实施居住区规划。住房建设、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完善功能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穿衣带帽”工程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对全团老旧楼房进行全面改造,改造工程中,结合团场实际按照节能环保要求新建与“穿衣带帽”相结合统一设计、统一规划,对原有住房进行“穿衣戴帽”改造,彻底解决职工住房冬冷夏热的问题,更好的提升我团面貌。在实施过程中集中连片、整体推进。

(三)明确建设标准。解决特困家庭住房困难住房建设面积在50平方米左右,用于迁入城镇的职工的住房建设面积在50平方米—80平方米。

(四)资金筹措。农村安居工程国家补助资金每户25000元,此外还可享受我xx各项购房优惠政策。为确保中低收入家庭都能住的起房,引进银行实行购房按揭贷款,并出台系列购房优惠政策。

(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保证专项资金正确使用。20xx年下拨的中央预算专项资金和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我团按照《xxxxxx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设立专账、专人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格财务制度,保证了自筹资金足额到位。保障性住房的职工自筹和补贴资金严格按要求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抓好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和技术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综合管理水平,是从根本上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的关键。一要依法强化施工现场

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二要提高施工现场规模施工水平。三要加强工序质量控制,提高全面质量管理意识;四要强化安全生产动态管理,重点搞好施工作业面的安全防护;五要全面提高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程度,改善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六要完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培训,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素质。

(三)严格审核。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工作公正、公平、公开,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由纪检、财务、基建、工会、民政等部门负责认真履行申请、受理、审查、公示等程序,特别是在解决困难职工住房方面,积极采取“实地看、逐户访、认真核、反复比”的方式,按住房破旧程度、家庭经济条件进行筛选,把五保户、残疾户、困难户、无房户作为重点考虑对象,认真做好审核、审批工作,做到确定对象条件符合、群众公认,着力解决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四)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发改革部门要落实农村安居工程月报制度及时、准确、有效地掌握工程进度完成实物工程量、资金到位情况等。并按按照上级要求每月25日前报送到相关部门。

(五)严格考核奖惩。为认真做好竣工验收和检查工作我团将农村安居工程纳入民心工程和城镇重点工作,并纳入对相关部门年度责任目标的考核内容。建立严格的责任、目标、政策、考核体系,将责任落实到人。“一票否决”,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部门,取消其各类评先资格,并依法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第6篇

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十二五”期间全面解决全省农村整体存在危险的困难家庭(即d类危房)住房问题的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我县“十二五”期间农村d类危房数据,结全我县实际,xx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xx年,省委、省政府确定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700户(其中20xx年400户,20xx年300户,20xx年节能示范户200户),工程建设于20xx年10底完成建设任务。

统筹规划,分期分批推进。根据困难群众的经济状况,按照先无房、危房户,后其他困难住户的要求,科学制定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以下简称“解困”)规划。

因地制宜,分类分户解决。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区别不同对象和住房困难类型,按照旧房维修,危房改建、无房新建等不同类型逐户解决。

先易后难,满足安全居住。根据经济安全实用、节地节能节村的要求,要先易后难,坚持低标准起步,广范围覆盖,以满足安全适用的居住要求。

节约用地,坚持一户一宅。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新的住房后,应收回原宅基地,以防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1、解困对象标准。解困对象,是生活在农村贫困线以下的下列人员,并属于居住在上世纪50年代前建造,不能保障安全的简易土窑洞、简陋土坯房的住房或房屋已经倒塌的无房户:

(2)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的农村低保边缘住房困难户;

(4)经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确认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

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困难家庭,而子女有经济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住房困难的,不在此解决范围。

2、解困对象认定。认定农村住房解困对象,按下列规定执行:

(1)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查认定。

(2)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中的住房困难户,由县级建设部门审查认定。

(3)农村低保边缘和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由县级建设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认定。

城市和县城规划区内的农村住房困难户,不在此次解决的范围;已经规划在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村、整体移民搬迁村的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在整村搬迁时一并解决;已经在残疾人危房改造中解决住房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不再重复解决。今后,解决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扶贫搬迁和残疾人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时,可适用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政策,但不能重复适用其他优惠政策。

在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中,坚持个人自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坚持旧房利用与新房建设相结合;坚持统一组织建设维与住户自行修缮相结合。解困工作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村庄整治、土地整理、村庄绿化结合起来,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移民搬迁、残疾人住房改造,结合农村困难群众的意愿,采取新建、改建、修缮、置换或其它方式,做好解困工作。

1、新建住房。对没有住房或现住房已不能居住的利用本村现有住房也无法解决的,可采取新建的方式解决。

2、改建住房。对原住房已成危房但还有一定利用价值的可采取对原住房进行改建的方式解决。

3、修缮住房。对原住房已经严重破损,但修缮后还能使用的,可采取修缮原住房的方式解决。

4、置换住房。对于没有住房的,除采取新建住房外,还可在本村置换解决,即在原住户自愿前提下,收购现有依法批准建设的空置住房进行维修的,安排没有住房的困难群众居住。

1、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新建和改建住房的建筑面积可按困难群众户籍人口确定,一般控制在40—60平方米之间,乡(镇)政府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超标准建房的问题。修缮住房的,按现有住房面积修缮。置换住房的参照新建住房的面积标准掌握。

2、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各乡镇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农房建设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实用、经济”。具体要求是:

(1)新建和改建住房的,应为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平房,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2)修缮住房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选做墙壁维护,屋顶维修,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3)置换住房的。应购买置换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平房,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在解困时,按《意见》要求,各级财政对农村危房改造平均每户补助标准为14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500元,省级财政补助2600元,市政财补助1950元,县(市)财政补助1950元。对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中央财政每户再增加2500元补助。解困工作的摸底调查、建立档案工作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根据工作需要专项列支。省、市两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下达后,连同县的补助资金一并在银行专户储存管理,上年结余部分可滚动到下年继续使用,由县建设部门根据各乡(镇)、农村的工作进度,按照管理程序的规定拨付。

1、个人申请。符合解困条件的家庭,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长治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申请表》并提供户籍、住房和低保等证明材料。

2、评议公示。村民委员会对收到的解困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进行评议,初定解困对象,并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评议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依据。

3、审查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县建设局、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应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核准上报。县级建设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准其享受住房解困优惠政策,并按市里分配指标,分年、分批解决,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人民政府向市建设部门、民政部门申请补助。

建立长效、动态的解困工作机制与监管机制,建设完善公示制度、严密审核制度、透明资金拔付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宣传解困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配合解困工作的良好氛围。

要通过专家讲课等形式,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质,进一步适应农民建房由传统砖木结构向现代钢筋水泥结构转变的需要。开展农村住房产权登记培训,尽快开展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为解困工作的逐步落实提供条件。

理顺解困政策渠道,做好政策衔接工作,避免重复补助。积极组织搞好调查研究,摸清住房困难情况,建立住房解困档案,扎实搞好前期工作,实事求是、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落实解困年度计划。

农户改造竣工后,乡镇根据改造建设情况各种档案资料、申请审批程序和完备情况,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按规定财政部门拨付乡(镇),乡(镇)以一折通的方式拨付到改造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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