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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读后感17篇 《生命的热爱:一段触动心灵的阅读体验》

热爱生命读后感17篇 《生命的热爱:一段触动心灵的阅读体验》

生命是如此宝贵而深奥的存在,它是无尽可能性的源泉。在追寻着我们的梦想和追求着快乐的旅程中,我们时常会面对挫折和困难。然而,热爱生命的力量却能引领我们超越困境,不断追求进步和不懈努力。在这个充满希望和勇气的世界中,我们共同分享着“热爱生命”的深刻经历,为这个时代注入勇往直前的力量。

热爱生命读后感17篇 《生命的热爱:一段触动心灵的阅读体验》

第1篇

“比尔,等一下,我的脚受伤了。”这是一个受伤的人在绝望中说出的话,这就是我今天读的一本书,它是一本让人们读了后会对生命感到敬畏的书——《热爱生命》。

书的主要内容写了一个在艰难的生存环境中努力前行、为生存抗争的故事:有两个美国人一起来到了最为人烟稀少的地方,但同时也是最能让人发财的地方——铜钱沙河,他们在返回的途中遇上了一条小河,而后面的人却不小心被小河里的一块石头绊倒了,可前面的那个人——比尔却没有理他,而那一个被绊倒的人却只好被迫停了下来,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那个人与死神作斗争,一路上,他与病狼斗争,最终他把狼杀死了,他本以为自己要死了,但他在最后时刻看到了一只船停在了离他十英里的地方,经过自己的努力,最后他终于获救了。

他在一路上遇到的困难还少吗?他被比尔丢弃,又一路上没有食物,再加上他心里的恐惧十分多,甚至还有一只病狼跟在他后面希望他比它先早死一步时,他放弃生存了吗?不,他没有放弃,他一直在坚持着,当他的嘴吃不下东西时,他放弃生存了吗?不,没有,当那头病狼想吃他的时候他放弃了生存了吗?没有,他还用尽全力把病狼打倒了。

生命的意义就是:不屈服,永远奋斗,对生命永远充满热情。

热爱生命读后感17篇 《生命的热爱:一段触动心灵的阅读体验》 第2张

第2篇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

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他的伙伴抛弃了,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冬天逼近了,环境十分恶劣,他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重伤不停的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读完整个故事,我简直到了热血沸腾的状态,人往往在平常的时期觉得生命的平凡的,不值得去珍惜,去爱护,但是一到绝境,求生的本能就会驱使着我们去争取生命,珍视生命,保存生命。

人与狼的较量也许是最残酷的一种境界,为了维持彼此的性命必须要猎取另一方的性命,这就是代价,血淋淋的现实,最终淘金者终于赢了,他靠得是他发挥超常的勇气和机智,我想我们应该佩服他,学习他,学习他逆境求生的壮举,佩服他勇于挑战的精神!

第3篇

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给了我极大的震憾,每句话都激动人心。下面,就看看这生与死的埋拼搏吧!

那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美国西部的一位淘金者被返程的朋友给抛弃了,他只好独自在荒原上流浪,天越来越冷,食物也一点都没有了,他拖着腿上的伤在雪地上慢慢前行,有时碰到高一点的雪峰还要爬着前行,就在他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这匹狼在他身后舔着他那腿中流出的血,就这样,一场生死的战斗开始了,他不停地在前边走,病狼也不停地追,最后,淘金者为了活下去,用自己全部的力量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后被一艘捕鲸船中的人救上来了。淘金者最终生存了下去。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报纸上经常会有自杀跳楼的人,他们是多么的不珍惜生命啊!

不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他是最有理由放弃生命的,但他却不屈服,坚持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因此他才能得救,然而,这些受到小小挫折,就感到生命没有意义的人,那就太不乐观了,要知道,要是每个人都开心、快乐,世界将变得很可爱。总之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每个人都要珍惜生命,不要因为生活中的坎坎坷坷就放弃生命,这是很不科学的选择。

生命,一个非常神圣的东西,我们每一个人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第4篇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人杰克·伦敦。他一生写了150多篇短篇小说、19篇长篇小说。《热爱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第5篇

为响应安顺市八小的号召,最近我与孩子共同阅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篇中篇小说。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位淘金者在环境恶劣的途中被同伴抛弃后,独自与饿狼、棕熊等野兽作斗争。在饥饿中不断遭遇迷路、受伤,但他仍不放弃活下去的信念。他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不断从身上取下金矿以减轻负担。后来,他遇到一只病狼。这只狼不停地跟着他,也想猎取他的生命。他每天向那条有着希望曙光的“白德福号”捕鲸船前进着,仅管爬行的速度越来越慢,但他依然不曾放弃。在这只病狼开始危及到他的生命时,他战胜了狼。他不断地昏迷,醒来再不断爬行,最后他获救了。

看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在逆境中,生命显得如此脆弱。一个人要在身体受伤、没有食物的情况下,与野兽搏斗,实质上也是生命与生命的较量。

我们身边常常有这种人,他们轻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做着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也有的人因为找不到工作或者生活不顺利想不开做出一些极端的事。但是在《热爱生命》一文中,金钱、名誉在生命面前显得微不足道。

在地震中,我们看到了生命的伟大,也悲伤生命的渺小与脆弱。当我们还在人生路上活蹦乱跳、充满热情的时候,我们的生命是多么的可爱。

这篇文章使我明白,只要有活着的信念,一切困难也能一一克服。人生路上充满了幸福与收获,每个人只有一生,只能享受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珍惜生命,热爱生命!

第6篇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热爱生命》的书,从中感到,人的求生渴望是无比巨大的,无论如何都要活下来。

故事讲的是,一个到北极去的淘金者,他和同伴走失了,陷入了一片沼泽地,在途中,食物吃完了,被子丢失了,但是这个人丝毫没有放弃,他靠挖野草、抓小鱼吃,维持生命,还要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与饥饿和疲劳展开难以想象的斗争,直至在地上爬行甚至是蠕动着向前。终于获得营救。在旅途中危险重重,如果他没有顽强的求生意志,他很有可能饿死或者被野兽吃掉,他后半生可做的事和梦想也会破碎,所以,活着才更有意义。

这本书让我对生命的意义更加深刻了。那个人活了下来,也许,他后半生会发一笔大财,成为百万富翁,也许他会成为一家小店的老板,平平安安的度过一生……他可以用这后半生做许多有意义的事情,他还有用不完的能量去做他想做的事情。人的生命很有意思,你可以领悟到许多道理,看见许多事物,了解世界,为世界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创造更多的财富,造福更多的生命,燃烧自己点亮世界,即使耗尽了所有的能量,你的一生也会变得很有意义。但是,如果他没有活下来,他的前途就什么都没有了。

生命虽然短暂,如果我们很好的珍惜它,利用它,生命就会有意义。

第7篇

这个暑假,我有幸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世界名著。《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杰克?伦敦是美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丰富的人生经历带给他宝贵的写作素材。他的作品风格独特思想深刻,给读者以强烈的心灵震撼。

有一天,淘金者早上一起来就听到咳嗽声,他以为那是比尔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他才发现那是一只病狼,淘金者心想:如果是一只健康的狼,我可以被它吃掉;但那是一只病狼,我不能。然后,他抓了三条鲦鱼简单吃了一个早饭,就出发了。一路上,那匹狼一直跟着他,淘金者一直喝热水提防那匹狼。晚上他饿了就吃灯心草,他在岩石上露宿,早已养成随遇而安的习惯。第二天早上,他发现那只狼已经走了,淘金者往前走了几步,发现前面有一摊骨头和一个鹿皮袋,那个鹿皮袋和他的一模一样,他怀疑这是比尔的,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黄金。淘金者认为比尔即使死了,也不应该拿他的黄金。于是他只把比尔的骨头收进了包里,没有拿走黄金。后来,他走不动了就一直爬到了码头;正巧捕鲸船来了,给他安排了一个铺位。

读完这本书,给我感觉到,淘金者虽然孤身一人,但还是风餐露宿、随遇而安,并克服了重重困难;我要尽快适应环境。从“淘金者认为比尔即使死了,也不应该拿他的黄金”让我感到了友谊多么重要;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要用自己的劳动去挣。

第8篇

因为黄先生的这几篇文字,《热爱生命:蒙田试笔》和《试笔》的重心发生了变化。因为梁译“译文古雅而不拘一格,尽得蒙田之风”(卢岚语),所以《试笔》的重心是给我们展示梁宗岱卓越的翻译成就,它比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出版的《蒙田随笔》中所收梁宗岱译文包括《题记》多出来十八篇,可以说《试笔》是梁译蒙田最完备的本子,不单单是勘校,卢岚先生还为《试笔》作了大量的注释和插图,我们也可以说《试笔》是梁译蒙田最可靠的版本;而《热爱生命:蒙田试笔》的重心则是蒙田,让尽可能丰富的蒙田尽可能地走进中国读者的书架。

?热爱生命:蒙田试笔》,作为“日新书系”的一种,是我策划编辑的《沉思录》的延续产品。两者在思想的脉络和写作态度上有一脉相承之处,都尊崇苏格拉底和芝诺,倡导理性克制、自然和谐的生活,都是自己写给自己的书。同样也有人抱怨读不懂《沉思录》,我想,《热爱生命:蒙田试笔》,应该更易读些。

即使卑微的我们注定此生鸿去无迹,但在这躯体还暂寄人间的当儿,能够享受一忽儿“浮生一日凉”;在选择事业与生活的时候,能够返回自身,保持康健和愉悦的心态;等死亡降临时,一切都悄悄地,不能“和秋叶般净美”也将“如土委地”,自然而然。

第9篇

读完《热爱生命》这首诗,我心中有些感触,特别是关于最后一层,它使我对未来有了一些新的思考:假如未来布满荆棘,那么我们是勇往直前还是畏惧妥协呢?假如前路一片灰暗,那么我们是去寻找光,还是继续沉浸在黑暗之中呢?

我想起了刘同的《向着光亮那方》,书中有一个人,他是刘同的大学同学小白。刚上大一的时候,小白就好像所有人心中最想成为的人一样:长得好看、家教好、成绩好、字漂亮、文笔好、运动好、唱歌好等等……而且他乐于助人,在别人需要帮助时毫不含糊,有种不容拒绝的权威。在人群中,第一眼便占尽了便宜,就如众人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一样,令人艳羡。

在大家都还在对未来充满迷茫,没有目标的时候,小白却已经站在了人生的巅峰,前路一目了然:大学毕业后,娶了女友回老家,陪双方父母,一切就如意了。虽然,在最后那个众人以为是他命中注定的女孩没有嫁给他,而是提出了分手,人生的规划就此崩塌,但是在颓废了一个学期后,小白还是振作了起来:去了部队,重拾与“龟妹”的感情,成为了两个孩子的爸爸……哪怕被老兵教训,哪怕他曾经梦想开跑车如今却是一辆商务面包车。

好像未来的很多选择,都是先去考虑别人。可是小白又与其他“先考虑别人”的人不同,他总是用自己的幽默化解尴尬,再不济再不堪的事,被他一调侃,好像也没那么糟糕了。

就像汪国真的《热爱生命》中的最后一段一样,“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哪怕前路的灯光熄灭,我们也要勇往直前。当我们遇到困难,深陷黑暗中,我们还能向着光亮前行,哪怕眼前暂时没有光亮,我们也可以释然一笑,对自己说:“来,让我们看看光在哪吧!”

第10篇

今天,我看了一本由杰克·伦敦写的名为《热爱生命》的书籍。其中有9个故事,虽然简短,但是震撼人心、引人深思,通过几个简短的故事,讲述了生命的哲理。我今天就对《热爱生命》这篇小故事,谈一下我的感想。

严冬将至,那位淘金者为了能活着走出荒野,用尽全身力气一步一步地向东南方赶去。他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历经艰辛,在前进的路途中,他身边没有食物,也没有可用的武器。难咽的野草、辛辣的浆果和指头大的生鱼,都成了他充饥的食物;又潮又湿的地面和冰冷的岩石也成了他睡觉的床铺。

除了生活的艰辛,他还要面对荒野上的野兽。大棕熊和野狼时刻威胁着他的生命,他已无法想象的毅力与它们进行着艰苦的周旋和搏斗。

一开始,他还摇摇晃晃地行走,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他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筋疲力尽,甚至连思维都几乎处于混浊状态,他只能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

功夫不负有心人,凭着对生命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力,他终于被救,活了下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他那种顽强的生命力和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让我们不得不感动,不得不热血沸腾。也让我更加坚定了对生命的看法。星期四,班长星说,她小学同学现在所在的中学,有人自杀。一个人死的话很容易,可是,一个人生下来本来就很不容易,为什么不去珍惜这一段漫长但又短暂的时光呢?文中的那位淘金者,他凭着对生命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力活了下来,那么保住这个生命的过程虽然是苦不堪言的,但是他没有放弃,因为他热爱并珍惜生命。这本书中,每一篇的风格各异,却都表达了作者对生命和生活的独特见解,体现了一种非凡的个性。读了,让人感觉心潮澎湃,从而让我们更加珍惜生活,热爱生命。

第11篇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由此我想到,人生路上不可避免地会有许多艰难险阻,甚至会有让人丧失信心,直面惨淡的沉痛遭遇。——未必有《热爱生命》这个故事的悲壮场面、惊心动魄和殊死的搏斗,但我们都要正确面对,以热爱生命的精神,走出困境,走向希望;绝不能消磨掉意识。而是要敢于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顽强不懈的抗争。面对生活、工作中遇到困难、压力的挑战,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要热爱生命,发挥主观能动性,决不能坐以待毙;惟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才能实现人生的价值!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又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第12篇

这几天断断续续的看完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真的要感谢这个译者,让我有幸拜读一下这部伟大的作品。

书的名字其实是几个小短片的集合,看完以后你才会发现,真的一切都会过去,好的会过去,坏的也会过去,唯一能抓住的就是现在了。生命的意义就在于活着。

生活里面有苦难,有欢乐,有无奈,也有惊喜。只有在这样波荡起伏的人生中,才会让生命有意义。在高潮时记住低潮的困苦,在低潮时常怀有对人生的期待。这世上所有的事情,都不能让你轻言放弃。

我读的是雨宁的译本,书中对于环境的描写,真的是出神入化了,我想,唯有真正看过这样的风景,经历过这些坎坷的人,才能够最真实的描写出来吧。不带一丝感情,就是客观的描述,也让你身临其境,置身于一片茫茫雪山,一段段刻骨的回忆中。

除了作者写实的功夫了得,他对于人生意义认识的深刻才最让人肃然起敬,就算是最平凡的时间中,最单纯的事件中,蕴含的道理需要一生去追寻和体会。

最可惜的是作者卒于四十的壮年,如果上天对他厚待,我想我们能看到的会是一个更加丰富多彩的世界。

第13篇

最近因为没有网络,就在家看书,昨天看了一篇蒙田的散文《热爱生命》,也许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喜欢看这方面的书籍了。看他是怎样用一种智慧和达观的心态去热爱生命和珍惜生命的。他指出人的生命是大自然的恩赐,具有无与伦比的优越性,因此人们应该珍惜生命,不能虚度光阴。他说;“每个人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他把内心对生命的热爱表达得淋漓透彻,鲜活自然,发人深思。

其实每个人都很热爱生命,珍惜生命。都想一辈子无忧无虑的生活。幸福,愉快,轻松,协调和欢乐是人们企盼的目标。只是现实的生活却往往是无情地向人们展示困难,失败和挫折。悲哀,愤怒,忧愁,病痛和烦恼无时无刻不给人们精神套上沉重的枷锁。为了我们的美好生命,一定要面对现实,战胜困难,做一个生命的强者。做一个热爱生命和爱惜美好生命的人。

所以,从现在开始,好好珍惜生命。积极锻炼身体,保持天天好心情。认真过好每一天,看到一切美的事物都要慢慢欣赏,领略美好的时光。好好享受自然的恩赐,忘却生活中的所有烦恼。也不惧怕自然规律带来的一切。我相信,只要不虚度过多光阴,尽量让生命感受阳光和快乐,至少也是热爱生命的一种表现吧。

第14篇

?热爱生活》这本书是杰克。伦敦的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作品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这个人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艰难而缓慢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

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是下意识的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后终于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种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美国精神,是坚持的人,是不到最后不服输的人。就像《士兵突击》里钢七连连长所说的那六个字“不抛弃、不放弃”一样,不抛弃生命,不放弃生命,和自然搏斗,比如说5.12大地震时,一个叫薛枭的男生,被埋在了废墟下,因为薛枭不放弃生命,乐观的活了下来,最后在被埋后的80小时后被成功救出,所以只要有一线的希望,就要去拼一拼,这样才会赢!

第15篇

生与死就像我们手的两面,人有生必有死,我们每个人之所以能够真真切切感受到自己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正是由于我们每个人必然有走向死亡的那一天。人生自古谁无死嘛。

同时,作为个体生命的存在,都是短暂的、有限的,总是要死亡的,是人人所不能避免的。盖棺定论。死亡是生命的终点,又是衡量价值的起点。只有珍惜生命,热爱生命,认真而充实地生活,善于享受生活中各种快乐的人,对于死亡才没有遗憾。正如毛主席所说:“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如果我们珍惜生命,热爱生命,认真而充实地生活,善于享受生活中各种快乐的人就感到死而无憾,就不感到死的苦恼了。

如果一辈子懒散拖沓,萎靡不振,不能积极乐观地对待生活,留有好多遗憾,临死时必然感到苦恼。

从哲学上说,人在追求自己的生命价值时可超越死亡,在人类历史上,饮鸩的苏格拉底、自沉汨罗的屈原、断头台上的谭嗣同,这些人物都把“小我”融于人类“大我”之中,实现了人的生命的自我超越。

既然“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那我们如何才能做到“乐于生”呢?

第16篇

査尔斯·达尔文是19世纪英国的一位著名的博物学家。他游历了五年,虽然晕船和海上的暴风让人寒风凛冽,但达尔文却没有放弃这一次机会,为了他的梦不放弃。如果换成了我,我一定不会去,海上风气不定,多恐怖。书上说:何谓追慕崇高?何谓崇仰理想?这里可以告诉我们一些最真实,最完美的答案。

达尔文,一的坚定的人。当他用真实行动证实出是真的,就不会因为他人的选择而改变。即使全国人都觉得《圣经》是对的,他也会用他惊人的事实所表现出来,让人心服口服。不过,让我感动的是他的朋友,虽然他们觉得有点不太现实,不过还是很相信达尔文的。达尔文的许多理论在科学界引起了很大的风波,后来也证实了达尔文推测很多都对了。

达尔文,热爱昆虫的人。他在一的小岛上发现了许多他以前曾经没有看过的昆虫,他就像发现了金子一样,激动万分。达尔文崇拜昆虫,对昆虫的痴迷是别的难以取代的。似乎是哪里有生命,那里就有达尔文去过的踪迹。这也是我非常崇拜他的原因。

达尔文,让我知道:一个人,在长久的岁月下,如果没有迷失梦想,那他很有可能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拥有梦想的成功人士。

第17篇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叫《热爱生命》的书,读着读着就让我身临其境。

这本书的内容按题材分为三类:北方故事,海上故事,大陆故事。我最喜欢北方故事中《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狼狗巴克的故事,它在温暖的南方被人偷走,送到阿拉斯加充当雪橇狗。在严酷的环境中它为了生存而顽强奋斗,最终野性回归,重返荒野之中。真是和开头的那句话一模一样:过去是那样无拘无束,旧习随时从心底跳出;冬眠的野性蛰伏已久,一朝解禁再度复苏。

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巴克和斯皮兹争斗领导地位的那一日,它们互相猛咬,它们嘴巴破裂、鲜血直流,巴克一下猛咬就把斯皮兹咬断了一条腿,巴克又如法炮制,又咬断了斯皮兹另那一条腿,斯皮兹疼痛不堪,身处绝境,却依旧拼死挣扎,坚持战斗。斯皮兹在发抖,恐惧的鬃毛倒竖,踉踉跄跄前后摇晃,接着,巴克发起了最后的冲击。一转眼,斯皮兹倒在了地上。这次决斗让我记忆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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