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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资产清查工作报告5篇 乡镇资产清查工作成果汇报:优化经营、提升效益

乡镇资产清查工作报告5篇 乡镇资产清查工作成果汇报:优化经营、提升效益

本次乡镇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旨在全面梳理和掌握乡镇资产状况,为优化资源配置和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通过对各类资产的准确统计和分类分析,为乡镇发展规划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助力实现乡镇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

乡镇资产清查工作报告5篇 乡镇资产清查工作成果汇报:优化经营、提升效益

第1篇

导读:水利局“三落实”扎实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全面规范水利系统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国库管理相结合,近日,县水利局结合实际情况,“三落实”全面开展2023年水利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一是落实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财务、办公室、工管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具体承担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二是落实工作方案。制定了符合水利系统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细化时间节点,下发到局机关相关股室和各水管单位。

三是落实工作保障。把资产清查相关政策、办法宣传落实到每个水管单位,并在局财务股设立资产清查办公室,联系、保障资产清查工作有效扎实开展。下面是整理的关于乡镇水利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全文:

为加强水利资产的日常管理,优化资产配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近日,涟水县水利局对局机关、基层水利站所固定资产配置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

清查分自行登记、盘盈盘亏、统计上报、公开公示四个阶段进行。为确保清查工作取得实效,该局制定三项措施确保清查效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由该局财务分管负责人担任此次清查领导小组组长,抽调局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和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对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实施。二是强化宣传发动。召开各科室、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会议,下发清查通知和清查登记表,使各单位了解清查范围,掌握清查方法方式。三是强化清查责任。坚持按规操作,如实登记。清查表格由单位负责人、固定资产使用人、清查人员三方签字确认,杜绝弄虚作假和虚报、瞒报、漏报现象,若发现不积极、不配合等行为,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清查结束后,该局财务审计科将根据资产清查盘点的结果,对局属固定资产进行账务核对、系统录入,形成固定资产清册。同时,对照资产使用权和实际使用人,明确管理责任,确保水利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榕党发〔2023〕11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和加强我县乡镇各站所的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防止乡镇机构改革各站所下放乡镇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确保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全面摸清乡镇各站所的资产“家底”,掌握资产的存量、构成和使用情况,核实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促进乡镇各站所建立健全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提升乡镇各站所国有资产监管水平,保障乡镇各站所认真履行职能,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成立xx县乡镇各站所机构改革资产清查审计与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国资办,张荣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刘南方、吴必波、林芳、吴泽密等四位同志具体办公。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有关单位的财务和资产清查审计与划转工作。

(一)财政部门。负责乡镇机构改革各站所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的划转工作,主管、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财务和资产的划分移交及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调整工作,为下放单位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三)各乡镇各站所。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制度,及时对下放乡镇管理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认真做好下放管理过程中财务和

此次下放管理中涉及的部门、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程序、内容和要求,以2023年6月1日为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如实反映财产、债权、债务及财务管理状况。资产清查期间,单位账上的资金一律冻结。各有关单位的清查结果于2023年6月15日前报xx县乡镇机构改革各站所资产清查审计与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县财政局国资办)。

(一)清查账目。资产清查以单位会计基础资料为依据,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核对。财政预算拨款和政府非税收入,要及时与业务主管部门、县财政局对账,确认各项资产、负债是否准确完整,各项收支是否真实合法,应缴财政预算资金和应缴财政专户资金是

(二)核实固定资产和存货。在清查账目的基础上,要对单位账面和实存固定资产及存货进行实物盘点。外借或者存放在个人手中的财产全部收回,损失或丢失的按价赔偿。如数收回租赁期满的出租资产,未到期的,要专册登记并与

(三)清理债权债务。资产清查单位要逐笔清理核实债权、债务,积极催收、追缴债权。清查债权债务过程中,能结清的一定要结清,暂不能结清的,要与债权或者债务方协商制定还款计划,移交乡镇人民政府。

(四)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报废和报损,要逐笔登记,查明原因,明确责任。需报损核销的,须经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县财政局国资办批准。

(五)资产清查单位应编制资产负债表、资产清查明细表、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编写资产清查报告,对资产清查基本情况、财产估价依据和办法、有关问题处理情况等做出书面说明。资产清查报告要报原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财政

(六)下放乡镇管理涉及各站所以2023年5月30日为预算执行截止日,待本次下放管理财务与资产清查工作完成后,由各乡镇财政所与县财政局对接,确定新的资金领拨渠道和方式。因部门职责调整而引起预算增减变化的单位,由

相关部门申报调整预算测算数,县财政局核定后作相应调整。

(七)下放乡镇管理涉及各站所要依据此次财务和资产清查结果,编制《xx县下放各站所到乡镇管理清查移交表》,报乡镇各站所下放到乡镇管理资产清查审计与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由财政、监察、审计监督移交。

下放到乡镇管理涉及各站所的财务和资产划转,由乡镇机构改革各站所资产清查审计与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同时,必须按照乡镇机构改革各站所资产清查审计与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xx县下放各站所到乡镇管理清查移交表》所裁内容进行移交。资产清查单位的清查报告按规定批准后,由资产清查单位作相应账务处理。资产移交工作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一)财务和资产的移交。下放到乡镇管理涉及各站所名称变化,财务和资产一并划转到各乡镇人民政府;资产移交工作结束后,由乡镇各站所机构改革资产清查审计与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资产情况编制资产调配方案,报县

(二)财务档案(含电子数据)。按规定移交原主管部门,会计档案仍在单位需暂时保管的要编制清册,待下放管理工作结束一年后,再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移交。

(三)房地产档案的移交。撤销、合并单位移交的房地产档案包括权属档案、建设工程档案和使用管理等相关档案,要按规定移交。

(一)下放到乡镇管理涉及各站所的主管部门必须成立由主要领导、纪检监察人员、财会人员、物资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的财务和资产清查移交工作小组,负责各站所的财务和资产清查。同时,配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资产清理,制定财务和资产划转分割方案,组织实施财务和资产交接。

(二)各站所要把下放乡镇管理的资产清查审计与移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必须亲自负总责,有关责任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守岗位,负责到底,妥善处理各种遗留问题,做到队伍不散、思想不乱、资产不流失。

(三)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或进行财务处理,更不能借下放乡镇管理之机,违规突击花钱,转移、隐匿财产或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在下放乡镇管理过程中如出现有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律处理。

(四)下放到乡镇管理涉及各站所的财务和资产划转工作结束后,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写出专题报告,报送县乡镇各站所下放到乡镇管理资产清查审计与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乡镇资产清查工作报告5篇 乡镇资产清查工作成果汇报:优化经营、提升效益 第2张

第2篇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23年委预算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我院顺利完成2023年国有资产清查的各项工作,3月23日上午,医院召开了2023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医院纪委王红静书记、张进总会计师、规划财务部、医学装备保障部、审计办公室、后勤管理部、护理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护士长、资产管理员、科室秘书等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医学装备保障部王溪主任主持。

会上,张进总会计师总结了医院20xx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开展和工作成效,代表医院对参与20xx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人员表示感谢,着重对医院开展2023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作了布置。张进总会首先传达了国家财政部、卫计委有关组织开展2023年国有资产清查的文件精神,明确本次资产清查目的旨在全面摸清家底,建立监督系统,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完善资产管理制度。随后他结合医院实际,对今年医院资产清查的任务、范围、程序、方法、质量、时限等工作作了具体讲解和安排,指出此次资产清查工作范围广、部门多、数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院各部门须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实施。最后,张进总会要求各部门提高认识、统一行动、齐心协作、共同努力,坚决打好资产清查这场硬仗。

会上,新生儿科胡艳玲老师就病房仪器设备的管理作了经验分享;医学装备部傅宏佳副主任强调资产处置的相关要求;郑雪梅老师对医院资产管理部分制度进行了解析。

根据地矿总公司印发的《关于开展清产核资工作通知》(陕地财资发[20xx]27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全面摸清我院资产家底。对我院财务状况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促进我院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全面清查核实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并根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进行处理,夯实国有资产。

(三)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院要按照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供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我院资产清查工作按照总公司要求的“统一政策、统一步骤、同意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财务、纪检监察、后勤、药械等部门负责,采取自查和社会中介会计参与的方法,对我院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由财务部门汇总编制各类资产清查报表,并经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后向总公司上报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要求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帐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为做好资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成立资产清查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和分工。

2.组织有关资产清查软件和资产清查报表等业务培训。

1.开展自查,录入简历固定资产帐卡,编制资产清查报表。

2.收集、整理各类资产损失的证明、鉴定材料、函证等。资产清查结果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在11月10日前报总公司。

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上级部门的指导意见,完善内部资产管理办法和制度。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院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院资产清查工作机构。工作机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资产清查工作机构由院长直接领导。院财务、资产、纪检监察、后勤、药械等部门组成。

在院长直接领导下,精心组织,做到责任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3篇

根据漳平市财政局《漳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漳财资〔2016〕01号)文件精神,我镇结合实际,于2016年5月份在全镇进行了全面的资产清查,清查工作已全面结束,现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我镇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清查工作,及时成立了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专人负责,明确分工,各科室配合,保证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 合理安排。本次清查的重点工作在清查阶段和整改阶段上。在清查阶段主要是落实资产的各项基础信息,以现场实物盘点为依据,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补充、修改。填写盘点后的固定资产信息表,与财务固定资产进行账表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过清查确认我镇的固定资产合计为2419260.5元。其他应收款为5744157.22元,其他应付款为6863178.04元。

2、房屋及建筑物原来总值1385329.5元,清查后为1385329.5元。

3、通用设备原来总值为886239元,清查后为876879元(其中车辆总值544665元,清查后为544665元)。

我镇通过清查后发现,发现有部分物品损毁、遗失,主要是:1、通用设备损坏的有电脑1台,打印机1台,风扇4台,热水壶3个,电话机1部,饮水机1个。2、家具用具损坏15批,具体有茶几5个,办公桌17张,椅子16张,沙发一套,资产盘亏总价值为16420元。

此次固定资产清查的时间紧、任务重,我镇原有的固定资产管理不是很完善,更新不及时,财产的使用方向不清晰,严重影响了这次清查的进度。为保障这次清查的准确,我们对各科室的财产物资逐一进行了财产登记,耗时较长。今后进一步加强管理,在财产使用变更登记方面进一步完善。

(1)建立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账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落实到实处。严格执行;、;及本次资产清查有关文件。(2)通过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实现动态管理。把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流向、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

(3)每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使固定资产检查经常化,常态化,更好的从源头对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进行监控。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将工作开产情况汇报如下。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财政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镇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一)我镇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财政所及镇直单位负责人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将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镇财政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区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四)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五)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镇财政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上报登记。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财政所按照区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各单位负责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第4篇

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总务处负责组织各部门按照所管辖的范围和职责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经过资产清查,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帐卡,为今后的管理使用提供保证。下面是整理的关于乡镇卫生院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全文;

为规范和加强医院资产管理,落实山西省财政厅会计监督检查组和山西省卫计委大型医院巡查组的检查与巡查整改意见,全面摸清医院家底,建立健全监管系统,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完善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全面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近日,我院决定对医院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本次资产清查以20xx年9月30日为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为实际盘点日。清查范围包括临床、医技、党群、行政、后勤等所有科室,以及没有独立设科但收支单列的处、室与派出机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分为前期准备、宣传动员、科室自查、填报报表、账实核对、中介机构审计、账务处理、总结整改完善制度等八个环节。时间安排上分为六个阶段:宣传动员、技术培训、科室自查与数字填报、审计鉴证、资产清查报告形成、总结整改完善制度,整个工作2023年3月31日结束。

为确保清查工作按时、顺利、保质保量完成,医院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财务科具体负责资产清查各项工作。

为切实规范和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使用效益,促进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信息化,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提供决策依据。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在用、闲置、出租出借等状况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举办经济实体等进行全面清查,进一步真实、完整地了解掌握国有资产状况,为资产确权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为推进资产的分类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规范资产管理,实现动态监管。进一步健全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现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规范、实时、动态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国有资产登记、入账制度,严禁存在账外资产,做到固定资产明细账与实物相符、固定资产明细账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产卡片相符。

(三)强化源头管控,实现三个结合。抓好资产配置,强化财务管理,把好入账关口,实现资产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整合国有资源,实施分类管理。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支持和推进县政府投资融资平台建设,提高运营效益。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别、不同状况的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做到一个乡镇绘制一张资产平面示意图,其中闲置资产要加以标注;一处闲置资产至少配一张照片及一份说明材料。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五)完善责任体系,实现长效管理。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实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主要负责人是国有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专管人员负责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包括所有财务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要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方案,建立起职责清晰的责任体系。同时,加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环节监管力度,构建产权明晰、配置科学、使用高效、处置规范、收益统管、监管有力的国有资产管理新机制。

1、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

2、行政单位附属的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各类企业。

3、县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企业)。

4、重点清查房屋及构筑物、土地、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形成的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

1、账内清查依据。以2023年10月31日反映的各单位财务账为依据。

2、账外清查依据。以单位实地盘点申报、社会举报、工作组核查为依据。

对全县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主要清查:1、房屋及构筑物、土地、公共基础设施;2、通用设备;3、专用设备;4、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文物和陈列品;6、图书档案。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采取实物盘点同账务核实相结合的办法,根据隶属关系分系统进行。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理和登记,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本单位资产的全貌和实际状况。

1、各部门、单位在做好本单位资产清查上报的同时,要组织好下属单位和所属国有企业的清查汇总上报工作。

2、县法院、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卫计委、县国土局等单位在做好机关和所属单位资产清查的同时,要组织好驻乡镇(街道)的法庭、学校、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养护站、水利站、卫生院、技术服务站、土管所等所属单位及分支(派出)机构的资产清查和表格的汇总上报工作。

3、县经信委、县农委、县商务局、县林业局、县粮食局等企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本单位、直属国有企业和驻乡镇公司厂站所等资产的清查和表格的汇总上报工作。各主管部门所属国有企业的清查表格要单独汇总,不能和主管部门的清查表格汇在一起。

4、各乡镇(区)要做好机关和所属部门、所属街道及附属经济实体等单位的资产清查和表格的汇总上报工作。

5、各融资平台公司要做好本单位及子公司的资产清查和表格的汇总上报工作。县改制办要做好改制企业(厂、公司)遗留资产的资产清查和表格的汇总上报工作。

组织召开全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清查具体工作。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本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的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体系;下载制作有关表格、报表,将本单位的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文件报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业务指导办公室(县国资办)备案。(联系人:路宏,联系电话:0552-8216929、8216911,联系邮箱:2502315893@ )

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从县财政局网站 下载专区 或国资办qq群下载资产清查表格,认真开展自查和报表的填制汇总工作;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应入单位财务账的资产全部记入财务账后再如实填报清查表中所列内容。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认真审核自查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将已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资产清查表格,连同电子版表格、说明材料一并报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业务指导办公室(县国资办);有主管部门的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统一上报。2023年12月份和2023年10月份的资产负债表打印、盖单位公章后(包括电子版)报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业务指导办公室。

各乡镇(区)的资产平面示意图和闲置资产照片及说明由各乡镇(区)的财政所长(分局长)与村镇建设所所长共同负责完成,与资产清查汇总表格同时上报。

从12月11日开始,县政府安排三个核查工作组,及时对国有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检查核对,核实资产实物、资产账务、资产清查数据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是否统一,核实有无瞒报、漏报和隐藏国有资产,核实资产收益是否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对上报不及时或表格汇总质量不高的单位要进行实地督查推进。核查人员要在单位清查表上签字确认,以明确核查责任。

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资产核查结果,对盘盈的资产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调整单位财务账,增加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内的资产卡片;对盘损的资产按资产处置程序,经批准后调整单位财务账,进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处置模块进行处置,以达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针对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业务指导办公室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形成报告上报县政府。

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晰资产产权,规范资产使用行为,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真正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全面梳理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制定和完善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及收益监管等制度和办法,并加大监管工作力度。

为保证此次全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由法定代表人任组长、分管国有资产工作的负责人、资产专管员等人员任成员的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精心组织,全面发动。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缜密布署、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密切配合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工作;足额落实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及时安排所需车辆,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保证质量,不走过场。要确保清查质量,对历年来形成的对外投资、内部经营、资产出租出借、抵押担保等事项,要逐项排查,真实反映。要全面盘点、清查国有资产存量,逐一核对相关账目。

(三)严肃纪律,依法办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漏报和隐藏国有资产,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产资料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四)及时协调,加强督导。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核查工作。业务指导办公室将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督查推进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中组织得力、清查表质量高、清查效果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七、供销社等单位的集体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并同步推进。

第5篇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单顺利开展,县政府、县财政局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了全县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对清查进行了安排部署及培训。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制度、政策,我乡已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基本数据已上报,现将有关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要求,在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结束后,乡三班子领导即刻召集各站所负责人,召开了乡政府及各站所资产清查会议,对全乡资产清查的各个环节都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财政所长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于2023年4月10日报县财政局资产清查办公室。由乡财政所参加培训人员为主,组织各站所财务人员对清查范围、要求进行讲解、培训。自此,全乡资产清查进入了摸清家底、数据收集的准备阶段。

根据要求本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包括:忙丙乡除九个村委会以外财政供养的各个单位(乡政府、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财政所、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内容包括:①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基本账户清理,对不再用、不可用、违规开户的账户按相关程续进行销户处理;②对清理范围内各单位的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全面清理;③对各单位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在内的财务等进行核对、清查;④对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各项资产(主要是指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查实。

忙丙乡资产清查主要分两个部分:一是行政单位资产清查,主要是指政府资产清查(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固定资产纳入政府清查范围);二是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即属财政供养的其他单位(财政所、计生服务站、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1、单位户数、人员编制清查。根据镇编办字〔2023〕12号文件《**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县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核定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对乡政府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各站所事业专技人员及事业工勤人员进行核对、查实;2、根据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各单位在用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3、密切配合乡财政所,对各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等财务进行全面核对、清查;4、由乡财政所统一印发各类固定资产清查卡片,分发各单位财务人员清查、核对、收集、整理,经站所负责人审核后,报乡财政所录入固定资产卡片系统。

(一)行政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对乡政府基本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违规账户;2、人员编制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23〕12号文件,忙丙乡行政编制25人(其中:乡政府24人,乡财政所1人),工勤编制3人,忙丙乡实有行政人员23人,工勤人员4人(工勤超编1人),共计27人;3、财产清查。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忙丙乡政府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404770.78元,银行存款账面数为71601.28元,无清查变动数。暂付款账面数2267887.07元,由于年限过长、借款人调出、死亡等原因,不可能收回的款项22272.61元已在清查减少栏内冲销,清查数为2245614.46元。固定资产账面数899453.99元,由于部分资产属赠予资产,清查后,按市估价,盘盈固定资产29100元,固定资产清查数为928553.99元。负债类暂存款账面数为1260830.39元,固定基金899453.99元,结余1483428.74,至清查基准日止,无清查变动数。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数3643713.12元等于负债清查数3643713.12元。(二)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各站所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任何违规或闲置账户。2、人员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23〕12号文件,忙丙乡共核定事业编制36人。经过清查,忙丙乡共有事业人员23人(其中:事业推公人员3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事业专技人员19人),其它人员(临时工)19人,事业单位实有人数52人。3、财务清查。至清查基准日为止,忙丙乡事业单位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32192.17元,银行存款63877.47元,其他应收款账面数194993.11元,无清查变动数。固定资产账面数为1278561.41,事业单位多属上级指导单位,部分资产属上级配备或赠送,出现固定资产盘盈47422元,清查数为

1325983.41元,资产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负债类其他应收款账面数为203250.86元,事业基金为70711.45元,固定基金1278561.41元,专用基金17100.44元,无清查变动数,负债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

(一)经过清查,忙丙乡政府按照县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人员总数已饱和,但出现了工勤编制超编,行政编制未满、事业单位占编等问题。为保证各单位总体效率不断提高,合理用人,应着重考虑人员的配备问题,加强对临日工的骋用、管理,做到各负其责、各占各编。

(二)行政及事业单位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仍占资产负债的一定比例,严重影响财务正常运转。各单位财务人员应不断加强账务处理能力,全力配合乡财政所,每月定时对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进行清理、收、付及相关账务处理。

(三)通过清查,部分单位出现了固定资产盘盈、闲置现像,固定资产作为一项重要的资产,应加强对其的管理、使用,不断提高单位效益。对外界赠予、配备的部分资产,应报乡财政所备案,按市估价,以全面掌握各单位总体资产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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