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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小班法制教育教案范本3篇 《打造优质幼儿园法制教育:小班教案范本精选》

幼儿园小班法制教育教案范本3篇 《打造优质幼儿园法制教育:小班教案范本精选》

本文提供幼儿园小班法制教育教案范本,结合幼儿实际,从生活中的小事入手,通过游戏、故事、儿歌等形式,引导幼儿了解法律法规、学会分辨是非善恶,提高法律素养。

幼儿园小班法制教育教案范本3篇 《打造优质幼儿园法制教育:小班教案范本精选》

第1篇

4、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教育。

2、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法制教育,增强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1.激趣导入:张家界位于湖南省西北部的武陵山区。是我国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具有雄、奇、险、秀的特点。总面积约360平方公里。数以千计的石峰危岩平地拔起,形态各异,亭亭玉立。峰上奇松挺拔,灌木丛生,时有云雾蒙绕,景色神奇。区内山奇水秀,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索溪峪便是其中的一个景区。今天,我们就一起去游览“索溪峪”。

“野”为什么要加上引号?课文是从哪些方面来描写“野”的?作者是用什么方法来具体描写索溪峪的“野”的?

1、师导入:下面就让我们带着问题,随着作者的描述,沿着作者的足迹去看看索溪峪,一起去享受索溪峪给我们的快乐。自读思考:作者是从哪些方面描写了索溪峪的“野”?

(2)边读边想,课文通过哪几方面写出索溪峪的“野”?在书本上找出来,用笔做符号。

学生自主学习,整体感知内容,理清课文脉络,初步感悟表达方法。

出示词语:断壁悬崖、拔地而起、磅礴、千峰万仞、绵亘蜿蜒、浩气长舒、随心所欲、不拘一格、横拦绿水、敢弄倩影、旁逸斜出、崛起、巍巍斜山、窈窕淑女、怦怦直跳

⑶检查读文,指名读,思考:课文从哪几方面写出索溪峪的野

⑸师:在文中哪些找到答案的画一画、读一读。想想这些句子有什么特点(总起句)再看一看,开头和结尾,你发现了什么(总—分—总结构)

a齐读这一段,思考:课文是从哪几个方面来具体描述“山是野的”这个特点的?课文运用了怎样的写作手法?(是一种惊险的美。是一种磅礴的美。是一种随心所欲、不拘一格的美。)(先概括特点再具体描写。)

b赏析句子:“几十丈高的断壁悬崖拔地而起,半边悬空的巨石在山风中摇摇晃晃,使人望而生畏。什么‘一线天’,什么‘百丈峡’,听着名字就让人胆颤。”

你从哪些词语当中感受到了一种惊险的美?(板书:拔地而起、摇摇晃晃、望而生畏、胆颤)

c还有哪些地方让你感受到一种惊险的美?(一线天、百丈峡,它们的名字听着也让人觉得害怕。)

d有感情朗读,读出你的惊讶,读出你的赞叹,并谈谈自己的收获。

b赏析句子“索溪峪像一个从深山中蹦跳而出的野孩子,一会儿绕着山奔跑,一会儿撅着屁股,赌着气又自个儿闹去了。”

“蹦跳而出的野孩子”给人活泼、灵动之感,把索溪峪想象成“野孩子”,十分传神地写出了索溪峪的“野”。它或“奔跑”,或“撅着屁股,赌着气又自个闹”,十分调皮、可爱。也从侧面表达出了行走在曲折起伏的索溪边的游人们轻松愉快的心情。

这一段中,作者还有哪些奇特的想象?(索溪峪是一个野孩子,山路是它的哥哥,树木是它的大叔,石头是它的弟弟。)

③赏析“山上的野物是‘野’的。”和“游人也‘野’了起来。”

b赏析句子“人们,在这山水中返朴归真了。”“返朴归真”是什么意思?(“返朴归真”的意思是去掉外在的装饰,恢复原来的质朴状态。)

课文中怎样写猴子与游人的“返朴归真”?乘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教育》。我们能去惩罚那只调皮的小猴子吗?

第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一条: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仔细观察文章各段的写法,说说作者在谋篇布局上采用了怎样的描写方法。(先概括特点,再具体描写。)

①探究课题:现在大家明白没有,题目中的“野”为什么要加引号了吗?(学生谈,体会作者意在强调索溪峪的美与众不同,它是没有经过人工雕琢、修饰的,是纯天然的自然美。)

幼儿园小班法制教育教案范本3篇 《打造优质幼儿园法制教育:小班教案范本精选》 第2张

第2篇

1、使学生了解生命的来之不易与宝贵,感悟生命只有一次要好好珍惜。

2、使学生懂得溺水的主要原因和自救的方法,强化防溺水的意识。

1、使学生了解生命的来之不易与宝贵,感悟生命只有一次要好好珍惜。

①课件出示一组儿童溺水事故的数据,并让学生读后谈感受。

②师:这都是一个个和你们差不多大的孩子啊,他们本应和你们一样快乐地学习,开心地生活。可是现在,却被无情的水夺去了宝贵的生命。他们永远离开了妈妈的怀抱,他们的妈妈永远失去了可爱的孩子

啊!今天我们就来学习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的知识,让我们对溺水永远说拜拜!(板书课题)

②小组交流:小组长组织学生讨论,并记录下来。教师巡视检查。 ③集体交流:小组代表发言,说说本组的交流结果。师根据学生发言,相机板书。

④师:孩子们。我这里也总结了一些预防溺水事故的做法,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出示“怎样远离溺水危险”)

第3篇

社会心态问题,说到底是一种人的心理需求与社会发展状况双向互动的产物。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少年,心理的需求具有多角度性与多层次性,而社会变迁所发生的各种碰撞,又决定了青少年对社会现状心理反应的复杂性,青少年社会心态具有更大的模糊性与不稳定性,这与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就有着很重要的关系。

1、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2、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一、导入: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二、主要内容: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胜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经侦破,这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

例二、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又得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

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案例: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到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16周岁的小华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学校在得知小华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作出了开除小华学籍的决定。法院对小华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后,认定小华犯了盗窃罪,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宣判后,小华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学校,要求继续读书。不料,学校却拿出一份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声称学校与小华已不存在任何关系。你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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