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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4篇 "教育之旅: 深入探索义务教育的心灵感悟"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4篇 "教育之旅: 深入探索义务教育的心灵感悟"

本文探讨了义务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对我个人的影响。通过对教育的思考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正规的义务教育对于每个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我也体会到教育者的责任与担当,为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而努力奋斗。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4篇

第1篇

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审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共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8章,63条,将于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1986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义务教育法》,到新的修订案通过之日,已经整整走过了20年。

新的《义务教育法》有何突破?它将对今后我国义务教育的实践产生怎样的影响?为此,记者走访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请他深入解析

进一步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与强制性原则

法律条文: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孙霄兵:《义务教育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按照原《义务教育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城乡的义务教育学校一直收取杂费,用以补充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温家宝总理在20xx年向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庄严提出:“从20xx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xx年开始在西部地区实施,20xx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考虑到全面免除杂费需要国务院的统一安排,《义务教育法》在附则中对免除杂费的时间和步骤专门做了授权性规定,明确:“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就将惠及我国城乡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建立一系列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与机制法律条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孙霄兵: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原因的影响,目前,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状况在东中西部、城市与农村、不同学校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不均衡。因此,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成为法律修订中的重要原则。为缩小不同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差异,国家将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并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修订案特别强调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均衡。

法律条文: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孙霄兵:修订案确立了义务教育纳入国家财政保障,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担,实行省统筹的经费保障新机制。这是此次修订的重大突破,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模式。

为使此项原则具有可操作性,修订案又从不同角度完善了相应的制度规范,如:为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增长,确立了“三个增长”原则,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确立了国务院领导,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法律条文: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孙霄兵:修订案根据近年来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确立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同时,调整了义务教育管理的事权,增加了省级人民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

突出强调了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法律条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孙霄兵:修订案第一次在法律中提出了素质教育的概念,对在义务教育阶段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修订案突出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关注,特别重视提高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重视保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修订案还专门就鼓励城市教师、高水平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做了规定。

法律条文: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孙霄兵: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小学任教,调动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修订案还明确了诸如:“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地区补助津贴”等规定,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会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对“上学难、上学贵”等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了预防、管理与监督机制法律条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孙霄兵:当前“上学难、上学贵”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着手加以解决。修订案根据近年来改革实践中的经验,做了系统的有针对性的规定。

为完善对义务教育办学活动的监督机制,修订案专门就教育督导机构的地位与职能做了规定,明确“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义务教育法》修订案的颁布、施行,为我国义务教育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模式、管理机制与制度支持。随着法律的贯彻、实施,我国义务教育必将在若干重要方面呈现出全新的面貌,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面更加明确,步伐会进一步加快。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4篇

第2篇

本人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教育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

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当然,法律的实效更多地取决于执行的过程。这种实效不仅在于用法律规范政府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投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等。更在于让其他人有法律的依据,合力打击那些非法行为。因为法律的实效更多地在于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随之而来产生的监督行为。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最该学习的`法律。不是政府和学校,而是学校、学习横和家长。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响应的维权意识。才可能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总之,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第3篇

通过学习《数学课程标准》,我了解到《数学课程标准》在课程目标和内容、教学观念和学习方式、评价目的和方法上的变革,使我对新课标的要求有了新的认识和体会: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教师要善于发现生活中的数学问题,在教学中创造生动有趣的情境,将数学活动与他们的生活、学习实际相连,引导学生进行观察、思考,去发现、去探索与之相关的数学问题,这不仅能够较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而且能使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数学活动,自觉地用数学的思维方式来观察和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数学课程标准》指出:“要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状况,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在教学中,教师不仅要将学生教会,而且还要教学生会学。因此,课堂上,教师既要注重培养学生动脑、动手、自主探究与合作的习惯,在课堂上还要留一定的`空间和时间给学生思考、合作与交流,让学生有表现自已才干的机会

这样,通过数学问题的探索、学生大胆的尝试,归纳得出多种不同的方法表示,效果很好,从这一点说明,学生的潜力是可以挖掘的,关键的问题是看我们教师愿不愿去开发。

三、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充分的发展

尊重个体差异、面向全体学生,“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都能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这是新课程标准努力倡导的目标。数学教育要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要为所有学生打好共同基础,也要注意发展学生的个性和特长。由于各种不同的因素,学生在数学知识、技能、能力方面和志趣上存在差异,教师在教学中要因材施教,因势利导。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兼顾学习有困难和学有余力的学生,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发展他们的数学才能。同时,新教材设计了不少如“思考”、“探索”、“试一试”、“想一想”、“议一议”等问题,教师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选用。对于数学成绩较好的学生,教师也可另外选择一些较灵活的问题让他们思考、探究,以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提高数学成绩。

总之,面对新课程改革的挑战,我们必须转变教育观念,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密切数学与实际生活的联系,使学生从生活经验和客观事实出发,让学生享受“快乐数学”。通过学习,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我将会严格按照新课标的要求,上好每一节课,努力使自己成为新时代合格的人民教师。

第4篇

近期,课题组组织成员学习了《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并在组内进行了深刻的交流,对比自己的教学,颇有感触。

1.“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有创新意识才能推动社会进步,而语文课堂将是培养创新人才的前沿阵地。

2.“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汲取民族文化智慧。关心当代文化生活,尊重多样文化,吸收人类优秀文化的营养,提高文化品位”。的确,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有着五千年的历史,其中不少都是语言材料中的精华,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在语言实践活动中使用频率较高。那么,在语文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感受中国文字的语言魅力呢?这是我们语文教者在教学中应该深思的问题。

3.“育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增强学习语文的自信心,养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所谓学习习惯,是指学习的主体在学习过程中逐渐养成的,一时不易改变的、自动化的行动方式。学习习惯有优劣之分,良好的学习习惯对学习活动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而低劣的学习习惯将严重阻碍学习活动的顺利进行,甚至影响人的一生。研究语文学科的特性和习惯的特点.不难发现二者有着密切的联系。语文学科具有工具性、人文性、发展性和开放性等特性。而习惯则有长期性、渐成性、固定性和自动性等特点。因而语文学习习惯就是学生在语文读、写、听、说过程中, 逐步养成的;一时不易改变的、自动化了的语文行动方式。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是适合语文学科特性的,能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发挥较大促进作用的行为。它是语文学习能力的基础,语文学习能力是它的发展。所以有了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就会提高语文教学效益。

4.“主动进行探究性学习,激发想象力和创造潜能,在实践中学习和运用语文”。

探究性学习指学生在学科领域内或现实生活情境中选取某个问题作为实破点,通过质疑、发现问题;调查研究、分析研讨,解决问题;表达与交流等探究学习活动,获得知识,激发情趣,掌握程序与方法。

5.“有独立阅读的能力,学会运用多种阅读方法”。 多少年来,初中生阅读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应付中考,而很少享受到阅读带来的愉悦和激情,这是我们阅读教学亟待改革的现状。在教学实践中,如何既能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活跃其思维,丰富其情感,又能训练学生提高阅读能力,这成了教者追求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

6.“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能根据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发展书面语言运用能力”。

培养学生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是语文教学的基本任务。语言文字运用能力的培养,离不开听说读写的训练。多角度、多层面培养学生听说读写的能力,并在实践中加以提升,是培养学生运用语言文字能力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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