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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承包合同书5篇 承包合同书:土方之优化

土方承包合同书5篇 承包合同书:土方之优化

土方承包合同书是一种在建筑工程领域被广泛使用的合同文件。该合同详细规定了土方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权益和责任,并包含了工程范围、工期和报酬等关键条款。在工程中,土方承包合同书起到了确保双方权益和顺利完成工程的重要作用。

土方承包合同书5篇 承包合同书:土方之优化

第1篇

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合法原则,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所承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便于合同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就 土石方工程联合承包合同协议如下:

1、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组成联合承包体,共同参与联合体与重庆市两江新区及工程总承包方签订 土石方承包合同主合同。

2、本合同约定以甲方 公司资质出面与重庆市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工程总承包方签订主合同。

3、本合同约定在甲方与重庆市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工程总承包方签订主合同前,由乙方应重庆市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工程总承包方的要求验资,出具工程总额3%的保证金金额的10%的资金证明.

4、本合同约定在甲方与重庆市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工程总承包方签订主合同后,由乙方缴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总额3%的保证金,乙方在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工程总承包方规定的时间内将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银行账户。

5、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依据主合同规定执行,在两江新区管委会将每月工程进度款下拨后,甲方将乙方所完成土石方工程量以每方扣除 元(大写 元)作为工程管理费,扣除管理费后的工程款拨付到乙方账户,拨付时间不得超过两江新区管委会下拨时间后的3个工作日。

6、本合同约定在重庆市两江新区管委会将下拨工程款下拨到甲公司专用银行账户,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人管理,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占有、挪用及非法处理,实行专款专用。在乙方恶意拖欠自己下属工程施工单位工程款时,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先行代为乙方支付所拖欠工程款,并在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代为支付的部分。

7、本合同约定由甲方负责派管理人员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组织、协调、指挥管理,负责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管理,施工进度管理和控制,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程内部及对外事务协调联络等相关事务。甲方负责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管理人员临时食堂及临时住房等相关临时设施的搭建。负责油料供应及调度的管理。

8、本合同约定在主合同签订后,主合同所签订的土石方工程总量的 %(约 万方)由乙方组织工程队伍进行施工管理及开挖施工,主合同所签订的土石方工程总量的 %(约 万方)由甲方组织工程队伍进行施工管理及开挖施工。

9、在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或工程总承包方发出进场通知后,甲方负责派管理人员进驻现场,并且负责组织施工队伍按规定时间进场,对属于甲方开挖的土石方工程进行施工开挖;乙方负责组织施工队伍按规定时间进场,对属于乙方开挖的土石方工程进行施工开挖。

1、甲方负责提供由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工程总承包方及设计院设计的设计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委托测量场地红线坐标及控制高程,交由甲、乙双方施工队伍放样及施工。

2、甲方负责按合同约定组织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统一组织协调、管理双方下属各项目部及施工队伍的施工作业,保障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进行安全管理和检查,组织安全学习、宣教工作, 监督各施工单位和队伍落实安全设施及安全防范。组织工程抢险、安全排查及事故处里工作。

3、甲方负责相关耗材、油料供应及协调调度,负责委托测量单位进行场地测量,工程决算及竣工验收。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执行重庆市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工程总承包方和工程指挥部的政策法规和指令。服从配合甲方驻现场管理人员的组织协调管理。

2、乙方负责办理下属施工单位及单位完善相关手续,施工程序中所需的相关证件及资质。负责与下属各分包单位及队伍完善分包合同及合同管理。负责为下属所有施工人员购买工伤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3、乙方负责下属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责任及民事责任。承担自己下属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负责为非重庆本地户口人员办理暂住证及相关事宜。

4、乙方负责下属施工人员的食宿及所需办公临时设施,负责自己的施工机械设备的停放及安全保管。

工程内容以甲方同总承包方及两江新区管委会签订的主合同为准。(其具体内容所包含的土方开挖方量、回填碾压方量、弃方量,平整场地面积、施工质量标准要求以主合同的约定要求为准)。

工程地点以甲方同总承包方及两江新区管委会签订合同及工程图纸及甲乙双方协商指定为准

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依据事故责任具体情况而定,主要遵循谁的队伍谁负责,甲方的施工队伍人员安全由甲方负责,乙方的施工队伍人员安全由甲方负责, 若存在甲、乙双方人员在交叉作业中的安全事故,根据双方事故责任大小共同协商解决。

五、工程技术要求:甲、乙双方工程队伍应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工程指挥部和项目部的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进行组织施工。土方运输过程中的道路维修、卫生由甲、乙双方工程作业所属地块和分区协商解决。

六、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项目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项目部的检查和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项目指挥部一经发现,应要求各方施工队伍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量的计算:以重庆市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工程总承包方或者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挖方工程量计算(挖方综合单价所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回填、弃土、场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内容依据主回同及施工图纸要求为准)。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甲方与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签订主合同失效或者甲方未与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签订合同,本合同自动作废。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成合同规定义务后合同终止。

4、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存一份,副本四份以备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及总承包方备案及相关部门审查。

甲方(盖章) 公司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土方承包合同书5篇 承包合同书:土方之优化 第2张

第2篇

为更好地建好京广铁路绿化工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惠济区铁路沿线绿化工程中土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乙方须按惠济区铁路沿线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和诚实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郑州市惠济区京广铁路沿线东西各50米,从 段至 段,长度约 米,土方约 万方,(具体长度和土方需求量按实地测量为准)。

乙方须按工程设计方案施工,乙方全权负责垫土事宜。要求土方垫层低于京广铁路地基20公分,土质要求适合林木培育的种植土,甲方派人监督施工现场。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看护合同内标段土方质量,工期开始至最后一个单体工程拆迁完毕后20天。乙方需投入足够的人力、机械和资金以确保工期完成。

工程项目保证金每公里为 。此工程项目 公里,保证金为 ,土方款预付 ,一次性付款 ,采用先付款后施工的原则。项目保证金在工期完工验收后的20天内全额无息退还。付款账户:郑州市兵团庄园专业合作社 ;开户行:民生银行紫荆支行 ;账号:600599686,以7天内到账为准,开具收据后合同生效。

甲方负责和协调村和办事处(乡、镇)以上的政府工作,保证乙方正常进场施工。

甲方在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自动顺延,甲方在适合的时间及时通知乙方施工。

乙方负责本段工程车辆、人员安全和当地群众的关系;保证土方垫层按工程质量完成。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协商态度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所在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后可续签附属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乙双方各执 2 份,签章后立即生效。

第3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3、合同总工期为 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 ,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 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5%,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 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

(3(4(5)总工程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 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 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 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 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 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 份。

8、其他约定 : 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 ‰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 日内进场维修, 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 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10%承担违约金。

2、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篇

为使 土建工程顺利进行,并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诚信、合理及相互制约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承包范围:毛连圪卜3#蓄水池工程(ab段)计量土方约90000m

工程总价:约人民币(大写) 元(¥ 元),综合单价(大写) 元(¥ 元),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乘以综合单价为最终结算价 5、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xx年5月8日竣工日期:20xx年6月12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6天。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3.2、《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标准》(nmgg f80-20xx);

3.3、部颁《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之《技术规范》部分( 20xx版);

5.1.1本工程质量要求按照企业标准及其达到优良工程之标准。(以部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进行评定)。

5.1.2本合同所指工程质量须同时满足3.1、3.2、3.3、3.4、3.5条款所述之要求(若所述标准有冲突,则取标准最高者)。

7.1 甲方可对乙方的工程质量及进度进行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抽查; 7.2 甲方在对乙方的检查或抽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工期滞后,可对乙方发出警告,或责令其返工、整改,如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由此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7.3甲方在开工前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施工图纸(含地质情况图纸),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7.4甲方负责乙方主要施工点位的放样工作; 7.5甲方应协调乙方因施工而与当地居民发生的冲突;

7.6若乙方施工进度明显滞后,已不可能按期完工时甲方有权减少乙方本合同所指明的工程量;

7.7甲方负责乙方施工范围周边关系,确保乙方施工环境安定; 7.8甲方应及时协调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进行工序质量的检验。 7.9 甲方可向乙方提供施工机械用主燃油,费其按市场价格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8.1乙方自采原材料或自购材料,须经由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在本合同所指工程中使用;

8.2 乙方应对从甲方处领用的材料妥善保管,非消耗性材料应及时归还,如发生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8.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监督,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8.3乙方应保持本合同工程施工现场的整洁、规矩,不得妨碍其他工程的顺利实施,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须清理干净;

8.4 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取弃土场地及路线施工,不得乱拉乱卸; 8.5乙方应确保文明施工,与当地群众和睦相处。

9.1 乙方设备进场后,可向甲方借支生活费、材料费以确保乙方维持生产和生活。

9.2甲方工程部及监理等现场管理人员于每月25日与乙方共同核定当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甲方在施工期间每月按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本合同分期工程(如工程跨年度时)全部完成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款的 %,即本合同分期工程全部完成后、乙方退场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格工程量 %的工程款。待本合同工程经甲方及第三方监理检验全部达到本合同的质量要求,并满足甲方的工期要求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 %的工程款,即累计支付率达100%。

9.3本合同工程税金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予以代扣,同时甲方须向乙方出据完税证明的复印件。(税金如果在合同中未提及则由乙方出具发票或甲方代扣税款,故除有特别说明外本条款可删除)

9.4 计量原则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部颁《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xx版)中相关规定。

10.1 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本合同工期可相应顺延; 10.2 如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0.3 乙方工期滞后在10天以内每天罚款人民币 元,工期滞后在10天以外,每天(包括前10天)罚款人民币 元。

10.4 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场,甲方将扣除未付工程款。 11、奖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及其他要求完工,且全部达到二类桩标准以上的甲方将对乙方给予以 元/m的奖励,若全部达到一类标准的甲方将对乙方给予 元/m的奖励(改条款适用桩基,土方工程酌情制订奖励办法)。

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全部工程项目均在保修范围之列,质量保修期为 一年,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及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其费用。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自然终止; 14、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仍有争议由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15、本合同一式贰份(含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5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接甲方内部发包的公司名称进行单项劳务承包,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5、土方比例占 %,石方比例占 %,施工中如土石比如变化较大,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场地土石方工程按设计图及实际测量数据,甲、乙双方签订为准(实测、实作、实算)暂定总工程量为 万立方

乙方每月 日前将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呈报甲方,甲方按审核签订(含变更签证部份)核定后的工程量作为付款依据,按施工现场实收的工程量进行计算。

1、甲方第一个月按已签证工程数量及工程款的 %支付给乙方,第2月起按工程款的 %支付给乙方。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款报表后,于次月五日内拨付给乙方(特殊情况不能超延 天,工程进度款拨付时间为每月 日前)。

3、工程进度第 月剩余 %的工程款,在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及竣工资料完成呈报后 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1、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内部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时,由乙方向甲方财务缴纳该工程合同履约金 元人民币,甲方财务开具正式收据交给乙方,甲方用实物经公证后作为抵押。

2、乙方机械、人员进场施工七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施工进场费,按总工程造价的 %支付。

3、甲方定于 月 日前安排乙方正式进场施工。如因政府统建一规划需延迟的,最迟不超过八月底。如八月内不能安排进场,甲方除退还乙方保证金外,并按银行贷款利息 倍计算支付乙方,同时视为违约。

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前正式开工,于当 年 月 日前全部竣工,共计 天有效工期(除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在 日内开出入场施工通知书,限定入场施工时间。

2、在开工前由甲方提供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进场现场交验。

3、甲方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做好会议纪要。

4、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复测断面图及有关数据,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签订后交乙方组织施工。

5、及时向乙方传达设计、监理和甲方的有关指令和要求。

6、及时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桩、交点,确保施工任务顺利进行。

7、甲方负责办理一切施工手续,加强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验收、帮助协调乙方与甲方、监理单位的关系,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协调当地周边关系,及时汇总工程施工报表呈报,确保甲方按月工程进度款按时到位和支付,负责乙方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并给乙方代理人办理全权委托书及发放行政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各一枚。

8、甲方每月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报表后,当月内审核认可后余下月 日内及时拨付给乙方,不能影响正常施工,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同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9、乙方所有人员及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开工或工程进度款不能按时拨付,每延误一天,挖掘机每天赔偿 元/台误工费,推土机每天赔偿 元/台误工费,装载机每天赔偿 元/台误工费;人员每天赔偿 元/人工生活费,自卸车每天赔偿误工费 元/台。

10、在乙方签订合同和进场正式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任意为难乙方,更不能随意让乙方退场,确保乙方所签证施工合同中的工程数量。

11、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方式:甲方必须在正式开工三个月内分期退还乙方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剩余 万工程完工后同尾款一起一次性退还。

12、甲方违约责任:在退还乙方所交金额保证金的同时赔付、万违约金。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人员、机械设备进场按时开工。

2、乙方必须按总工程量和总工期的要求,配置满足施工所需的人员和机械设备,确保工程按期或提前完成,并严格按设计图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和工和质量。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

4、乙方在施工中,全权负责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工程质量、工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在施工中做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文明施工,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安全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如有经济纠纷、债权债务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民事责任。

5、在整个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正常指挥,并尊重甲方、监理在施工现场所有人员。

6、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监理批复的施工图纸和文件进行施工,及时发现并提出施工图和文化遗漏或不一致之处。否则,乙方应对上述原因引起的任何返工自行负责,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给甲方。

7、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保等管理的规定,并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

8、乙方必须在 年日前,将所有投入工程的施工机械进行喷字编号,按甲方指定位置编排就位。所有施工人员在 年月日必须穿戴整齐、配戴上岗证、安全帽,在甲方指定位置列队迎接该工程项目开工典礼和正式开工。

9、乙方必须在甲方开工规定时间内,所有机械设备人员必须到达工地。否则,将视为违约。

10、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违约时甲方不退还乙方签订合同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本内部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自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工程款后自然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量,并形成书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产生纠纷,主要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备注:经双方协商,在土石方工程施工中,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让乙方承担总项目的附属工程,条件单价以双方协商后签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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