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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自查报告3篇 做好建设工程自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建设工程自查报告3篇 做好建设工程自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建设工程自查报告是指施工单位进行自查后对工程质量的检测报告。作为建筑工程必要的监管环节,自查报告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加强监督力度,防止事故发生。

建设工程自查报告3篇 做好建设工程自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1篇

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切实提高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水平,以“质量是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重点”为目标及准则,20xx年,我局按照《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县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我局成立了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领导组,对全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统筹监管。现将县20xx年度质量强市交通工程建设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我县质量强市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全县交通行业实际,我局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质量强市专项工作,我局首先从企业和项目建设主要管理人员的思想与认识源头抓起,积极宣传学习iso900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标准、实质、价值观及作用,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当前交通建设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努力提高全员工程质量意识,充分认识质量强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强化工程质量的基础性作用。

为确保质量强市专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我局积极引导交通企事业单位、交通工程建设业主和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以及相关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检单位等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交通工程建设得到质量和施工安全双保证。为此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局属各股室根据其自身工作职责,定期与不定期到全县在建道路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协助其开展质量强市的相关工作,并对其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帮助和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

2、局工程股安排专人负责每一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监督落实项目管理的质量、安全等工作,同时努力发挥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量,确保项目建设的每一环节、每一工序、每一步骤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规范。

3、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以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和局工程股、安全股等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工程建设质量的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工程的每一环节和每一岗位,因此必须明确责任并分工协作。施工企业作为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质量标准。而作为工程建设的直接管理部门,我局始终坚持“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和法人管理”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为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建立良好的、可持续的工作机制,通过实施以上的工作措施,近一年来,我县交通系统质量强市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一)县20xx年通乡公路维修整治工程于20xx年11月进场施工,质量管理主要为施工单位现场自检,监理单位施工抽检,交运局组织验收质量鉴定,同时施工过程中交运局派驻业主代表对施工和监理质量管理履职进行监督,并对建设过程中工序、工艺进行把关,确保项目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该项目建设改善了我县通往赤水市片区、江北焦滩片区、自怀大漕河片区主要县道道路运输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天堂坝至红圈子公路改造工程于20xx年8月通过交运局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项目进行质量鉴定,鉴定结果满足设计要求。项目管理采用施工自检、建立抽检的方式确保分部工程合格的情况下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交运局派驻现场代表进行质量监督管理,交运局定期召开工地例会,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行督促和要求。项目现已通车,改善了天堂坝景区基础设施现状,方便了百姓出行,为我县旅游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三)省道308线泸合路大修工程。该项目为我局20xx年重点项目,9月底开工建设,交运局高度重视项目监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交运局三方均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公司对项目进行各道工序的质量监督检查,每月要求设计单位至少到工地现场两次进行技术指导。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局部质量缺陷均根据检测结果及时整改返工,各项技术指标均满足设计要求,现正实施附属工程,预计年底完工并创建优良工程。

(四)村级公路建设项目由我局下属检测试验室对项目进行中间质量检验和交工质量鉴定,经检测鉴定合格率100%。20xx年通村公路施工自检合格率100%,监理抽检合格率100%,县交运局试验室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合格率100%,县级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巡查,无质量问题。

20xx年全县已完工项目工程通过多方共同进行质量监管,对存在缺陷责任的项目及时整改,总体验收合格率达100%,所有项目无重特大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圆满完成了年初上报的质量强市专项工作目标。

县交运局在20xx年未完工项目和20xx年即将开工项目的监管中将继续按照《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县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对全县范围内交通工程进行严格质量监督管理,确保20xx年县交通工程质量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建设工程自查报告3篇 做好建设工程自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2张

第2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市纪委关于印发《市20xx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治理部门履行审批监管职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20xx年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落实,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主线,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力度,严格市场准入清出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快法规建设,健全市场制度,做好行业发展等有关工作。目前检查工作情况如下:

行政审批权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是行政权力的核心体现。开发区住建局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是监督规范行政许可时限,解决效率低下、超时限发放许可的问题;二是监督规范行政许可的范围,解决超法定职权范围发放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审批,或继续审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等问题;三是监督规范为审批事项设定条件,解决随意设定审批条件,擅自增加审批环节,抬高审批门槛的问题;四是监督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一是在开发区工管委的领导下,成立了红桥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小组,成员由开发区监察室、党政办、财政局、工商分局、经发局、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对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的监督。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交易。三是对参加新区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遵照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章制度进行长期的廉政教育和警示,以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廉洁。

开发区住建局与省建院项目管理中心组成专门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红桥新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检查,对参建的.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的基本建设程序和履行情况、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职称、上岗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人员组织架构的合法性、人员的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危险性工程的作业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情况如下:一是红桥新区所有在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总体履行情况良好,手续齐全、施工方及监理方的企业资质符合国家要求,人员组织架构、资质证书符合国家规定,合法性有效;二是施工图齐全有效,审查符合要求,整体上施工按设计图进行,根据实际开挖的情况,有局部变动,属正常情况,但设计变更手续齐全;三是施工、监理人员上岗情况良好,因拆迁原因导致停工的项目除外。

四是监理单位职责履行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项目严格实行监理制度。监理施工过程有工程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月报以及工程例会制度,重要环节如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进度款等按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执行,认真做好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控制工作,监理单位基本上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监理职责。经过此次检查发现存在下列问题:一是个别项目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部分施工单位资料不够完善,暂不能办理。二是在建项目未办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主要原因为红桥新区暂未成立相应质安监部门。三是有个别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备案人员不在现场。四是个别监理单位内部监理资料不完善。

(1)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情况:采取建设单位总负责,施工单位保证和现场监理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负责制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各负其责,严格把关,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

(2)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情况:按月对建设工程进行安全大检查。目前现场施工安全状况总体良好。但由于施工战线较长,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全,基坑、边坡、道口未设置围护栏,就以上存在的问题已通知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和增加设置。

第3篇

近年来,我市相继启动了生态移民、扶贫移民、义教、沙源治理、退耕还林、禁牧舍饲等一大批国家专项投资的建设项目。

随着国家对我市资金投入的逐年增加,以及这些项目的具体实施,有力地加快了我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步伐。确保资金合理使用、项目工程质量,是关系我市投资信誉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件大事。但个别地区和部门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违规违纪问题,对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定要从维护国家和广大农牧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严格管理。

为了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各旗县区对所有建设项目要进行一次严格认真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从是否严格履行了项目的基本建设审批手续、投资计划和资金拨付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招投标、工程进度、成活率,工程是否按要求及时竣工并通过验收;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和缩小建设规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工程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原始会计凭证是否齐全,财务帐目是否清楚、项目管理费是否按规定提留及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自查自纠。

(二)此次自查自纠,由旗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严格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结合纠错整改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项目物资采购制度,强化检查制约和纪律约束及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各旗县区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必须在7月25日前形成专题报告报市监察局及行政主管部门。

为了做好这次自查自纠工作,市政府决定,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发改委、农牧业局、教育局、民政局、水利局、扶贫办、审计局、财政局等有关单位,从8月2日开始对各旗县区的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凡不认真检查、整改、留下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及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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