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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意向书6篇 "印章未落,决策先行——浅析企业意向书的重要性和实用技巧"

企业意向书6篇 "印章未落,决策先行——浅析企业意向书的重要性和实用技巧"

企业意向书是指企业与其他公司或机构进行商业合作时起草的一份书面文件,它表达了企业合作的意图和期望。该书包含了合作的重要内容、方案和条件等,一般是商业谈判前的初步协议书,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企业意向书6篇

第1篇

签约第一方:abc公司,该公司系中国公司,在中国xx注册(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第二方:xyz公司,系美国公司,在美国xx注册(以下简称“乙方”)。 兹证明

乙方生产和销售xx产品(以下称“许可产品”),拥有许可产品的美国专利(以下称“专利”)和x号注册商标;

甲乙双方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成立共同所有的公司(以下称“合营公司”),在xx地从事生产、销售和开发许可产品,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为此,鉴于本协议所述的前提与约定,特此立约如下: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确规定,下列短语具有以下意思:

4.“商标”,系指xxxx。第二条 建立合营企业 1、甲方和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建立合营企业。

3、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4、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5、合营企业的组建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第三条 生产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1、 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扩大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 合营企业生产xxxx(许可产品),生产能力为每年xxxx。合营企业将努力改进许可产品,改善管理,以适应国际竞争。

3、 合营企业尽可能开发许可产品的新品种,以满足国内外市场的发展需要。第四条 资本结构 1、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xxxx,其中甲、乙双方各出资xx,即各占50%。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业产权的技术资料包括影印本的专利证书和注册商标证书、有效期说明、技术特点、实际价值、价格计算依据等。

4、 合营企业各方必须在19xx年x月x日前交付其出资。迟交必须交纳利息或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和其政府批准,该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第五条 专利许可 1、 乙方同意向合营企业转让下列独家许可:

(1)专利独占许可——依据本协议的专利许可协议,用乙方专利生产、使用和销售许可产品。

(2)商标独占许可——依据本协议的专利许可协议,用乙方商标销售许可产品。

(3)专有技术独占许可——根据本协议的技术援助协议,用乙方专有技术生产和销售专利产品。

2、 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的同时,将全面贯彻执行上述三个协议:专利许可协议、商标许可协议和技术援助协议。第六条 产品销售 1、 甲乙双方共同负责销售许可产品。

2、 通过乙方世界销售系统销售的产品初期销售量为总产量的xx%。同时,甲方将协助合营企业通过中国的外贸公司出口许可产品。

4、 中营企业所需购买的原材料、半成品、燃料和配套件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首先在中国购买。当然,也可使用自己的外汇直接从世界市场购进。第七条 董事会 1、 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主要事宜。

2、 董事会由xx名董事组成,其中x名(包括董事长)由甲方指定;x名(包括副董事长)由乙方指定。董事的任期为4年,若双方同意,任期可以延长。

3、 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原则上在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举行。出席会议的法定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人数的2/3。若董事不能出席会议,应授权代表出席会议,代表他投票。

若在任期内,因死亡、退休或因其他原因,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能履行职责者,双方同意充分合作,并由因其指定的董事死亡、退休或其他原因造成空位的一方给予更换。

4、 对于下列问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其他问题的决定,以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的微弱多数票作出。第八条 管理 1、 合营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 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1人、副经理2人,任期4年。总经理由甲方指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和日常管理工作。副总经理由双方各指定1人,协助总经理工作。

3、 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第九条 劳动管理 1、 合营企业的中方专家、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由甲方招聘;合营企业的外方专家由乙方招聘。

2、 合营企业的专家、职员或工人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项,由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决定。条十条 财务与会计 1、 协议双方充分认识到,为了他们自己和合营企业的最大利益,必须尽一切可能增加生产。因此,双方同意合营企业应保留足够的收益,用于扩大生产的其他需要,如奖金和福利基金。合营企业的年留用奖金比率由董事会决定。

2、 合营企业雇用合格的财务人员和审计员,设立会计帐目,合营各方可随时查看有关帐目。

3、 合营企业的财政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合营企业的净收入,在扣除储备金、奖金和企业发展奖金以后,根据各方出资在注册酱中占的比例进行分配。红利以xx(货币)支付。第十一条 税费 1、 合营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纳税。

2、 合营公司的职员和工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

3、 合营企业进出口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缴纳或减免关税。第十二条 合营期限 1、 合营期限为x年。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2、 若双方同意延期,合营企业必须在期江前6个月向中国政府的主管部门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第十三条 解散与清算 董事会宣布解散合营企业,必须制定清算程序和原则,并成立清算委会。

合营企业解散和清算的一切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办理。第十四条 保险 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在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投保。第十五条 仲裁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分歧与争议,若董事会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则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第十六条 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主同意,签署书面协议,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 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火灾、洪水、爆炸、风暴、事故和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未能履行协议,不构成违约或索赔之缘由。

企业意向书6篇

第2篇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举办合资企业,特订立本意向书。

1.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中国注册。

第二条按照中国的合资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双方同意在中国境内xx市建立合资公司。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一切合法经营活动。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

合资双方希望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从事第七条所规定的经营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写),为投资双方带来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十二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xx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略)

本意向书由合资各方授权代表于20xx年xx月xx日在中国北京签订

第3篇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今于xx年x月x日与北京中科广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其发展项目,实现互惠互利,经友好协商共同订立本合约:

第二条合作方式为“战略联盟”会员制,不需要支付任何会员费用;

第三条甲方为开展业务名下设立10家联盟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战略合作,如有增加或减少合作对象,乙方不得干涉;

第四条本协议的签署采取“双方自愿”原则,不得强制任何一方;

第六条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七条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盖章可委托公司负责人或其他公司代理,合同签订时需要出示授权委托书;

第八条除甲、乙双方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外,甲乙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其他业务;

第九条如乙方要求继续成为合作伙伴应提前半个月签订续约,如未及时续约,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第十条甲方经调查后获知乙方有作假行为(如: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业务等不属实),甲方有权第一时间提出解除合约;

第十一条如有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合约应需提前半个月以任何一种方式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本合约涉及到“提成”及利益分配问题,任何一方违约则需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如有争议应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则交由北京市地级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三条乙方只负责客户的介绍,最终甲方与客户有业务往来才算乙方完成一笔单。乙方并抽取其中甲方除去50%的成本的50%的提成.即为一笔单的1/4的提成。如甲方再次与统一被乙方介绍的客户合作,则相应的提成也应付给乙方。

第十四条甲方在与乙方介绍客户合作后一星期内将相应的提成付费乙方。如有特殊情况,应电话通知乙方,获得允许。如未按期给付且未通知乙方的行为属违约,应承担本合约第十二条的责任;

第十五条合作后的拍摄成果使用版权由甲方与客户双方达成协议所有。乙方如有要求版权双方共同所有。需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版权费用,在甲方给付提成费时支付;

第十六条本合同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不得在合作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如在合作期间内,甲乙任何一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切相关事项不连带对方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交由公证处存档。公证处可为双方指定的某一机构或信誉较好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同等有效。

第4篇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以下简称甲方)与国(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情况:

甲方:xxx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乙方:xxx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营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合营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注: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也可为人民币或其它可自由兑换币种,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其中货币 万美元,实物 万美元,土地使用权 万美元,知识产权 万美元。

(注:投资方为两个以上的应顺序填写,其中外方应以可自由兑换币种现汇出资;若注册资本币种为外币的,中方投资可表述为等值于若干外币的人民币。)

第十一条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分期缴付。第一期在三个月内缴付,不少于注册资本的15%。其余注册资本应在月内缴付。(注:其余注册资本最迟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两年内缴付)

(注:投资者可自行约定出资的期限,但应符合《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向登记机关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时,投资者应缴付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部分可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第十二条合营各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第十三条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调整,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六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一名,由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名,分别由_______方委派。董事任期为年,经委派可以连任。合营各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下列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第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当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营公司。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第二十一条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人,由产生。(注:由投资者自行确定——共同选举或各投资方委派)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与职工代表的比例为:。(注:由投资者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注:投资者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合营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合营公司合同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五)其他职权。(注:由投资者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注: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投资者自行确定)

二十六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注:可根据该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七条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必要时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授权,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二十九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条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以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活动。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者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三十二条合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税务、外汇事宜,制定财务与会计制度,并依法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注:合营各方也可结合实际,依法对上述事项在合同中作细化表述。)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确定。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董事会确定分配的,按照合营各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解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办理。

第十章工会组织第三十六条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三十七条合营公司每月按企业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由本企业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第三十八条合营公司的经营期限为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合营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经营期限,应当在距期限届满六个月前,向审批机关报送各方签署的书面申请和合营公司董事会决议,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十条合营各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并由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任一合营方有权依法申请终止合营。(注: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规定。)

第四十二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合营公司董事会应组织成立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进行清算。

第四十三条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执行。

第四十四条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合营公司起诉和应诉。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十六条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原审批机构提出报告,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解散后,其各项账册及文件应当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的法律。合营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合营公司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如经过协商或调解无效,则提请仲裁(或司法解决)。合营各方同意在仲裁委员会仲裁,按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

第四十九条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继续履行合营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五十条本合同的修改需经合营各方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且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其修改时同。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规定若与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不符的,均以后者为准。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合营各方(或授权代表)在中国签署。

第5篇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银山镇投资建设世界品牌服装生产工厂项目一事,(拟投资总额为;5亿元人民币)订立本意向书。

为6个月,即:自20__年6月始20__年12月竣工。第二期建设期为16个月,即:于20__年3月开始建设。从第??

业用地80亩、住宅用地20亩)的办理和房屋建设及房产证事宜。合同签订后,乙方交付保证金,金额: 万元。乙方

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开工生产后该保证金转入乙方土地征用款使用;房屋由甲方按乙方要求负责建设,在建设中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指导,建设完工后,乙方采用先租后买的方式。由甲方先期投资办理土地、房产手续(证件户名是乙方)、建设生产车间两栋(约15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办公综合楼1栋、公寓楼2栋约15000平方米),租给乙方做为服装生产工厂,每年租赁费 万元。租赁费在乙方上缴税收形成镇财政收入可用财力部分承担,如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房产证办理齐全后交与乙方,由乙方购回。

(五)、土地、房产:为减轻镇财政的压力、为乙方能长期安心稳定发展壮大,就甲乙双方协商,土地、房产手续办理完成后,由乙方购买。土地(工业用地80亩、住宅用地20亩)每亩不超过1万,房产:车间每平方米不超过600元、职工公寓楼每平方米不超过700元。其他均按成本价计算。 (六)达到的条件 合同期间甲方负责

协调解决乙方用电、通讯、给排水等七通一平问题,将水、电、天然气、蒸汽、通讯、排水设施等引至院墙内,并不再收取乙方任何费用(包含配套费、开口费等),确保乙方投资项目的顺利建设。

(七)税收扶持: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上缴税收,形成镇财

政收入可用财力部分,自镇财政收回对乙方的房产租赁费扶持款后,剩余部分前4年有镇财政按80%予以扶持,以后按50%予以扶持,按财政年度予以结算。

(八)配套费减免:免收乙方建设项目全部配套费。并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1、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维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协调兑现本地出台的招商引资各项优惠和奖励政策。

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立项、环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由乙方提供必需的资料及费用。并保证在1个月内完成。

4、甲方利用政府资源协助乙方招收工人,以便使乙方项目顺利达产.

5、本意向履行期间乙方应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独立承担一切民事责任。 6、本意向书签订以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本意向书条款履行,否则视为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付违约金为投资保证金。

(九)本意向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成立,正式协议在甲方履行完相关决策程序后另行签订。

本意向书所载项目投资及其相关事项,系本公司与相关地方政府达成的初步意向,具有正式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待项目条件成熟时,双方将协商拟定具体投资方案并签订正式协议。正式协议签订后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第6篇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寻求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协商签订本意向书:

第一条 双方在各自独立,不干扰自身和对方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寻求合作机会;双方的合作不限制和约束任何一方的原有权益和经营活动。

第二条 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加强相互了解,信息互动,日常往来,承诺不向竞争对手透露信息,互不损害对方利益和声誉。

第三条 双方在各自的网站上建立友好链接,建立业务联系,相互了解对方的基本信息和资料,并承诺保守商业秘密,明确日常联络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 双方在各自开发市场,寻找客户,开展商业服务过程中,关注对方的经营方向,为对方牵线搭桥,推荐潜在客户,促成生意,按照本企业的规定合理收取信息服务费用。

第五条 条件成熟,双方建立企业联盟,建立企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签订企业联盟协议,提升合作关系水平,建立更加广阔的互补性资源平台,扩大双方企业利用外部资源的范围,共创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双方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第六条双方在签订合作意向之后,仍保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权利和义务,并各自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互不干涉。

第七条 双方签订意向书后,在自身经营活动期间可邀参与另一方社会活动增进互动了解。

第八条 双方在相互同意的情况下,可在对方办公和活动区域进行企业和服务业务、产品宣传,互不收费或费用协商。

第九条 本意向书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条到期前双方协商一致,随时解除意向,也只可以进一步签订合作协议,如到期双方无意继续合作,意向书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 本意向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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