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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安全施工责任书7篇 《从责任到安全——装修安全施工责任书的重要性》

装修安全施工责任书7篇 《从责任到安全——装修安全施工责任书的重要性》

装修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有时候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问题却往往被忽视。为保障施工安全,制定一份 “装修安全施工责任书”变得至关重要。本文将为您介绍该责任书的重要性和应有的内容。

装修安全施工责任书7篇 《从责任到安全——装修安全施工责任书的重要性》

第1篇

甲方将xx屋面遮阳蓬工程承包给乙方,乙方应确保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为明确责任,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特签订本装修施工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应做好在装修期间装修员工的治安管理工作。装修期间不得出现打架、斗殴事件以及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2、施工期间住在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注意自身形象,不能大声喧哗、打闹,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事情。

3、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警示牌。在高架上施工应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

5、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符合安装规范,严禁私拉乱接。

6、乙方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7、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对所有的装修材料应码放整齐,装修垃圾应及时清除。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9、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安全,严禁违章施工。对施工用的脚手架和施工电器应严格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装修安全施工责任书7篇 《从责任到安全——装修安全施工责任书的重要性》 第2张

第2篇

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和有关规定,为确保酒店装修、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特签订此责任书。

1、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前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使施工人员掌握消防“三懂三会”( 懂得生产操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及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场的逃生方法、懂得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和酒店的'有关管理制度,并由甲方向乙方施工人员核发临时施工出入证。

2、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每日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火险隐患的整改,并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材配备情况。

3、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安装的监督管理。临时用电必须采用绝缘护套线,插座、插头要有可靠的绝缘保护,不得用裸线头代替插头,并保证线路不超负荷运行。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自觉遵守酒店的规章制度,必须佩戴施工出入证,无施工出入证者,酒店保安部按非施工人员处理。

2、乙方必须严格按消防部门“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要求施工。

3、乙方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用火,并有明显标志张贴。确属施工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经酒店保安部门审批同意,并按要求落实防火措施、监护人和灭火器材。

4、乙方每天必须清除施工现场的木屑、刨花等可燃物品。作业后的氧气、乙炔瓶等危险物品应按甲方保安部门指定存放。

5、乙方对施工现场所用电器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工作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排除隐患。

6、乙方在装修墙面、吊灯、铺设地毯作业时,如果用黏合剂和油漆等化学危险品应严格控制用数,并不得存放施工现场。

7、乙方在施工现场因工程需要改动酒店消防设施时,应按酒店工程部、保安部门及属地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后主可进行。

8、乙方在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在确认后无火险隐患后,切断有关电源,关闭施工现场。

1、凡双方不遵守本书条例发生火灾事故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防火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本书条例均处50~100元的罚款。违反本责任条例,造成火灾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和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3篇

一、进场施工许可:乙方所承包的装修施工项目,须经甲方审批并签署本责任书后,方可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入场施工。

1、乙方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并负责与甲方协调本责任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乙方必须承诺所属施工人员未涉嫌犯罪案件,并提供齐全的身份证件,否则甲方有权扣留嫌疑人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有关管理规则办理相关证件。

4、乙方所属施工人员进出甲方时,应主动服从甲方门岗查验、登记,接受保安员巡查。

5、乙方所属施工人员不得冒用、转借、涂改或损毁施工证件,不得使用过期证件,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没收证件、劝离施工现场。

6、每日规定时间内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应立即撤场,不得无故逗留,不得从事与施工内容无关的活动。

三、施工时间管理:为规定施工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约定。对违反施工时间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停工并处以50—500元罚款。

1、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严守操作规程、技术规范,落实安全措施。

2、乙方施工现场各工种作业,必须符合与甲方签署的协议内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责令停工。

3、乙方施工区域应封闭管理,按相关要求围上围板等,不得影响周边单位整体形象;所有施工器材进场后,由施工单位自负保管责任,如有丢失、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施工人员撤场前,应配合甲方进行内部设施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将所有乙方自有设施撤离施工区域。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使用施工现场以外水、电设施,不得在施工现场以外存放施工器材或工程垃圾。

6、对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乙方或其所属施工人员,甲方有权要求其缴纳50-500元违约金,直至责令其停工。

1、甲方为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监管方,乙方为装修施工执行方,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各项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执法和主管部门的检查。

2、乙方负责其所承包装修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并于施工前明确指定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并通知甲方其具体职务及联系方式等。

3、乙方负责对其进场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防火知识教育,包括火灾报警程序、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施工动火程序规定等;乙方需于施工现场配备适量灭火器材及消防用水。

4、施工现场非吸烟区域严禁吸烟,违者甲方有权处罚。

5、乙方需加强施工用电的管理工作。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经甲方批准;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6、乙方需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乙方需严格控制稀料、汽油、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如有需要必须经甲方保安部门批准并由乙方指定专人、专室保管,当天施工使用剩余危险用品不得在施工现场存放。

7、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所有的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材料应码放整齐,刨花等易燃易爆垃圾应及时清除。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安全部巡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9、乙方应制定“安全防火制度”,由乙方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应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上报甲方。

10、施工时,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动用明火事先申请审批·办理“动火证”,作业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作业后认真清理现场,不留火险隐患。

11、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材必须摆放明显位置,不得挪做它用。

12、保证施工用电安全,各种电器的安装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严禁乱拉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下班时对作业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拉闸断电。

13、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具,室内照明禁用碘钨灯,各种照明灯必须与易燃物有0.5米的距离。

14、乙方应指定一名现场施工人员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施工人员应妥善保管好私人财务,严禁私拿公物,未经批准不得动用与本工种施工无关的设备、材料等物品。

15、凡施工所需的各种用电设备及动用明火,须在使用前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人员须随身携带各种特殊工种的上岗证、许可证,以备检查。

乙方承诺会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责任书相关规定,坚决落实施工安全管理,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杜绝伤亡、火灾等安全事故。若属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将报请安全监察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4篇

1、装修施工人员佩戴通行证进出装修现场,施工人员不得留宿,并按规定运送装修材料和装修垃圾,装修垃圾必须袋装。

2、禁止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并按装修材料的种类和特性,分类存放,指定专人进行保管。

3、装修期间,装修单元内必须配备两个以上干粉式灭器,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和作饭,一经发现取消装修人员装修资格。

4、公共场地严禁堆放装修材料和垃圾,装修单元注意关好门窗,在管理处规定的时间内施工。

5、室内装修工程不得涉及公共设施、公共空间;严禁在公共场所进行烧焊、喷漆等有碍公共安全行为。

6、不得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水表、配电柜、消防设施未经申请禁止私自改动。

7、严禁改动或损坏原有房屋内的承重结构、抗震结构、上下水主管道、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电梯、共用排烟道、屋面防水、外墙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吊顶、屋面等本体公共设施。

8、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及房屋内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做好洗手间、厨房、空调房、配电间等室内配套设施的用气、用水、用电等安全保护措施。

9、洗手间、阳台、厨房装修时,必须做防水处理,吊顶部位应预留检查结构,便于日后的`检查与维修。

10、禁止在承重墙、梁、柱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红砖墙、超负荷吊顶、地面大面积铺设大理石、云石等。

11、装修期间严禁有干扰或损害邻近业主的利益和行为发生,造成损失的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

12、施工人员及装修材料统一从地下车库进入,施工单位使用电梯运送材料、工具、设备等,必须按电梯管理人员提出的要求或有关管理规定运载物件,如对电梯有影响的,必须提前做好预防和保护措施,否则电梯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使用电梯。

13、单元装修必须自开工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装修。

14、禁止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不准擅自在给排水、消防管道、空调主管道上开口按管;所有主管道装修时不允许用装修材料包起来,若不可避免时,要留有检修口,便于日后的维修与管理。

15、装修过程中,禁止在通风井道上私自开孔并改变其建筑结构。

16、装修时,不许改变单元正门的原设计位置和宽度。

17、严禁破坏建筑主体的外墙面;禁止改变阳台的建筑功能,高层住宅严禁封闭阳台,改变窗子大小或颜色,在外墙统一位置上安装空调室外机,防盗网按物业公司规定及要求安装。

18、装修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施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星期六、日为休息时间,禁止施工。如有需要,管理处可视装修实际情况,调整装修作业时间。

19、以上未包含内容按管理处审核意见进行施工,装修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第5篇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层层分解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形成安全生产自上而下逐级考核、自下而上逐级负责的局面,本公司特与项目部签定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确保不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力争实现轻伤事故零目标。

(二)控制人身轻伤和一般施工事故,事故频率控制在1‰以内。

(六)文明施工建立常态管理机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七)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为重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遵章守纪、反习惯性违章为中心,突出“以人为本”、安全文化教育;以贯彻落实为主线,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从被动防范管理向源头控制管理转变,从施工人员的“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意识转变。

(九)遵章守规,不发生“三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法规规定,为责任人提供良好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环境。

2、在工作中,项目部有义务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维护责任人的合法权益。

3、对责任人确实无能力整改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部有责任协调、督促有关部门给予解决。

1.严格遵守业主、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和公司及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2.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经常教育、检查、指导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认真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本岗位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使职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能力,提高安全素质,做到“四不伤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5.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有关人员报告;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7、保证土建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条件满足施工安全需要,文明施工符合标准。

8、保证安全专项措施经费专款专用和足额投入,落实到位。

(一)责任期限内,项目部负责人每月25日前对责任人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后的奖惩办法,按项目部、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和处罚规定以及《安全施工协议》进行奖惩。

(三)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不予考核。

(二)如签订本《责任书》的双方发生争议及协商解决无效时,可申请项目部安全生产组仲裁直至公司安全生产部仲裁。

(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项目部负责人、施工单位责任人、安全质量部各一份。

第6篇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重大工程事故的发生滕州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项目部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重伤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全年无重大人身伤亡和机械设备事故发生。

3、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岗位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率100%;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正上岗,持正上岗率100%

4、确保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争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1各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实行目标管理,职责明确,实行安全生产一票票否决权制度。

2、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一标、五规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所有施工现场均要达到建设部jgj59-99标准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费用及设施用品的`率先及时投入。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且必须持证上岗。

4、安全员每天必须随时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督促责任人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5、对发生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公司,并采取有效方案和措施进行整改。

6、重大施工方案措施,必须报公司技术、安全等有关部门审批,执行审批制度。

1、实现目标责任,获得省、市安全文明优良(示范)工地的公司将给予项目部奖励(省级10000,市级示范5000元,市级优良20xx元)。

2、未完成管理目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以及在省级安全检查中不合格的单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公司同时扣除给予所有奖励,并给予5000~20000元处罚。

本责任书自年1月10日至工程竣工之日内有效,责任书一式两份,签约方双方各持一份。

第7篇

为了确保业户人身、财产安全,并使用装修施工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凡进入深圳嘉里中心进行装修施工的单位与嘉里中心管理处(下称管理处)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装修公司经批准进入深圳嘉里中心范围施工期间,有关装修安全事项由装修公司全面负责。自觉遵守政府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入管理处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装修施工现场由装修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员遵规守法,安全文明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如因装修施工引发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装修公司自行承担。

三、装修过程中,因违章施工造成安全隐患或危害行为时,工业滤布管理处有权指正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停工处理,因此引致停工、误工损失入责任均由装修公司负责。

四、因装修施工人员任何行为造成深圳嘉里中心物品损坏或经济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外,经济赔偿责任由装修公司承担。款项从装修押金中自动扣除。

五、装修工程各项施工应严格遵照国家规范及管理处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后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引发事故的,管理处有权追究装修公司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六、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同时以此作为装修公司向管理处承诺已经完全明白深圳嘉里中心有关管理规定并同意照章执行。

七、本责任书解释权为深圳嘉里中心物业有限公司,内容有不详尽或与法律相抵触时,以法律为准,但不影响其它条文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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