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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承诺书3篇 "兑现承诺:农民工工资有保障!"

农民工工资承诺书3篇 "兑现承诺:农民工工资有保障!"

“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是一份由用人单位向农民工出具的书面承诺,保证其工作期间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该承诺书逐渐成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有效遏制了拖欠工资现象的发生。

农民工工资承诺书3篇

第1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经三方协议,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承诺如下:

一、承包人是本工程农民工管理的职责人,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农民工的管理、用工合同管理和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

二、承包人必须选择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本工程施工任务,所招用农民工必须与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签订有效劳动用工合同。

三、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按规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放到民工本人手中:

(1)承包人承诺在收到工程款后10日内付清全部农民工工资。

(2)劳务分包人承诺在收到农民工工资后5日内全部如数发到农民工本人。

(3)所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到农民工本人或劳务分包人,并由其签收。

四、期间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按以下方式处理:

(1)剩余工程款大于等于拖欠数额的n倍(n为合同补充条款中所确定的系数)时,由发包人垫付农民工工资,垫付费用由发包人按垫付总额乘以系数n向承包人收回,从剩余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剩余工程款大于等于拖欠数额但小于拖欠数额的n倍时,由承、发包双方共同支付所拖欠工资,其中发包人支付拖欠数额的[(2—n)×100]%,承包人支付剩余拖欠额,发包人所支付数额抵扣全部剩余工程款;

(3)剩余工程款小于拖欠数额时,由承、发包双方共同支付所拖欠工资,其中发包人以剩余工程款的[(2—n)×100]%为支付额度,承包人支付剩余拖欠额,发包人所支付数额抵扣全部剩余工程款。

发包人(公章):xxx承包人(公章):xxx劳务分包人(公章):xxx

法人代表(签字):xx法人代表(签字):xx法人代表(签字):xx

农民工工资承诺书3篇

第2篇

我司承建xxxxxx工程施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xx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之有关精神,保障劳务人员工资按期发放,杜绝因拖欠劳务人员工资造成工地闹事现象的发生,现本公司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1、本施工合同签订后,我司将参与项目工程施工班组负责人资料(含名称、身份证、住址)、专业技术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报建设单位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班组负责人发生变化时,我司及时上报总包单位及贵司,经贵司同意后变更班组负责人;

2、我司在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将按上期或上月实际施工内容报相应班组人员工资发放记录,不涉及人员无需上报,并由班组责任人签字确认,如不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者弄虚作假的,贵司可以拒付进度款,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我司承担;

3、贵司有权以任何方式监督我司对劳务人员工资的支付情况,我司如迟延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贵司可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如发生因未付工资而造成劳务人员在贵项目内停工、闹事的,贵司可直接用未支付的工程款向我司的劳务人员发放已拖欠的工资,我司承诺按同期银行利息加本金返还此笔费用,并可在工程结算付款时扣除。

第3篇

我单位郑重申明:截至上述项目施工许可证申请之日,我单位所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未发生拖欠工程款的各类情形。我单位承诺将按照双方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该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如未按施工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或存在我单位违法发包工程业务等行为,导致该工程项目发生工程款或工人工资拖欠纠纷的,我单位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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