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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三包责任书8篇 责任三结义:门前三包

门前三包责任书8篇 责任三结义:门前三包

“门前三包责任书”是指业主与物业公司、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签订的协议,规定业主门前的三米责任范围内,保持清洁、卫生等基本卫生条件,并由物业公司、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监管和协助。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社区卫生管理,建设更加美丽、宜居的居住环境。

门前三包责任书8篇 责任三结义:门前三包

第1篇

第一条为建设文明、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加强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内中心区及环城四区建制镇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为责任单位),均应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在责任地段内,必须承担下列责任:

(一)包卫生。负责每日清扫、保洁和维护管理,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痰迹等,并制止乱泼乱倒、乱扔乱弃及随地吐痰的行为。

(二)包绿化。负责管护树木花草,保持绿地干净整洁,制止损坏绿化设施和占用、污染绿地的行为。

(三)包市容秩序。制止和纠正乱搭乱圈、乱堆杂物、乱摆摊点、乱贴乱画、乱立广告牌、乱停车辆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行为。

第三条门前三包责任地段的范围,由单位门前至人行道的侧(缘)石,两侧起止点由责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具体划定。

第四条责任单位应根据责任地段范围的大小,单独或联合设置市容卫生维护监督员。

市容卫生维护监督员须经街道办事处统一培训后,方可上岗执行任务,并佩戴区政府统一制发的标志。

第五条对在责任地段内随地吐痰、乱扔乱弃的,由市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劝阻制止,并可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条对落实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市、区和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七条对不履行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或未达到责任目标的责任单位,予以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处50元至100元罚款。

八条市容卫生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核拨。

第九条本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门前三包责任书8篇 责任三结义:门前三包 第2张

第2篇

为加强商街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特制定本责任书:

门前三包责任范围:横向为沿街房屋,建筑物总长,纵向为建筑物至道路的路沿石,无路沿石,以道路边沿为界。

一、包卫生:对本责任区进行清扫,做到每天门前无垃圾、污物堆放,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塑料袋,无污水、积雪。临街商铺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入指定垃圾箱内,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包设施: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路面、路灯、供水排水管道、树木、绿篱、花坛、草坪和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拉线、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环境;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制止和及时清"牛皮"等非法广告及其他违法行为。临街商铺不倚门设摊,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四、甲方将对门前卫生"三包"进行定期检查,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不履行门前卫生"三包"义务的,经查实,物业责令商户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条款,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人和甲方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第3篇

为推动我村村容村貌、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塑造xx村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让广大村民(单位)积极参与村容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xx村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卫生文明村,甲乙双方就农村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不得从事有碍村容环境和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包绿化:即包培植门前绿化和保护门前行道树,保护管理好门前公共设施,禁止损坏花草树木等。

(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凉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不得散养家禽。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四、乙方垃圾一律于当日晚六点后次日早晨七点前倒入指定垃圾收集点

五、村民建筑物料需占用街道的,一律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并交押金__________元,所占街道不许超过街道的1/2,并限期三个月将建筑垃圾清理干净(不得倒入村内垃圾池),否则没收押金并强行清理。

第4篇

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美化市场卫生环境,创造良好的经营购物氛围,促进市场繁荣。物业公司结合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书。

一、市场经营户有责任做好各自铺面的清洁卫生工作,垃圾实行袋装化,放入垃圾桶内由环卫人员定时收集。

二、经营户有义务保持门前的清洁,不乱扔垃圾、乱泼污水、严禁焚烧垃圾,积极配合环卫人员的保洁工作。

三保持墙面的整洁,不乱涂乱抹,不随意张贴广告宣传画、各类告示和悬挂灯箱招牌。确有需求者,应提前申请经公司同意后,张贴于指定的位置。

四、经营户门前的货物应摆放整齐,不超过划定区域,高度不超过150cm,消防栓或其他公用设施周边40 cm内严禁摆放货物。

五、保持门前道路的畅通,严禁停放机动车辆、自行车,上下货物,即下即进户,即上即走,不得堵塞道路。

六、爱护门前安装、摆放的公共设施,不得随意使用或改变其原有位置,不得造成公共财产损失。

七、对经营户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卫生或秩序混乱,公司工作人员有权视情节轻重,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5篇

为维护商厦整体经营秩序,美化商厦整体卫生环境,创造良好的经营购物氛围,促进商厦繁荣,结合商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书。

一、商厦整体经营户有责任做好各自铺面的清洁卫生工作,垃圾实行袋装化,放入垃圾桶本店内工作人员定时收集倒置。

二、商厦整体经营户有义务保持门前的清洁,不乱扔垃圾,乱泼污水,严禁焚烧垃圾,积极配合保洁人员做好保洁工作。

三、保持墙面的整洁,不乱涂乱抹,不随意张贴广告宣传画、各类告示和悬挂灯箱招牌,确有需求者,应提出申请经商厦管理部同意后,张贴于指定位置;如遇外界张贴广告等,各店经营者有义务对此清理干净,商厦管理部有权要求其整改。

四、保持门前车场的畅通,上下货物,即下即进户,即上即走,不得堵塞(或摆放)车场内。

五、爱护门前的安装、摆放的公共设施,不得随意使用或改变其原有位置,不得造成公共财产损失。

六、对商厦商网的经营户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卫生或秩序混乱商厦工作人员有权视情节轻重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口头警告或罚款20-1000元处理。

第6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廊坊市区临街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以下称责任人)都要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的界定:责任人门口向两侧延伸至相临责任人区域连接处;门前从墙根至便道与自行车道结合部路牙砖所包括的整个区域。

1、包卫生。负责责任区的清扫、保洁。做到“八无”:即无瓜果皮核、无纸屑塑膜、无痰迹、无烟蒂、无污水淤泥、无尘土沙石、无粪便、无积存垃圾。

2.包秩序。负责责任区的公共秩序.做到“五无”:即无乱停乱放、无乱堆物品、无乱设摊点、无店外售货、无私搭乱建。

3、包绿化。负责责任区绿地的整洁。制止攀折花木、破坏绿地等不文明行为。

第五条“门前三包”由廊坊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和安次区环境管理部门组织落实。采取环卫部门有偿管理与责任人自行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本办法的实施。

第六条城区6米(含6米)以上主要干道两侧“门前三包”由市环卫部门负责管理;6米以下次干道两侧的“门前三包”由安次区环卫部门负责。责任人应与环卫部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委托环卫部门管理的,应按规定交纳有偿服务费。

第七条实行“门前三包”管理监督员制度。管理员应配证上岗,恪尽职守,确保责任地段三包责任的落实。

第八条“门前三包”制度的落实,由市环卫部门和安次区环卫部门检查监督,并组织考核评比工作。

第九条“门前三包”责任区实行委托管理的,其服务费每月每平方米按1元收取。

第十条收费单位应到物价部门申领《河北省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十一条对拒签“门前三包”责任者,通报批评或警告,直至作出暂停营业处理。

第十二条对“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者,环卫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对阻碍“门前三包”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辱骂、围攻、殴打管理人员者,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7篇

为了配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小白,积极争创文明卫生城镇,特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的清洁卫生,不得乱倒垃圾,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制止他人在门前、责任区域乱丢、乱画、乱倒垃圾,保持责任区域的清洁

(二)、包秩序:制止在公用地段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张贴广告及乱搭乱建。

(三)、包整洁:负责房前杂物堆放、屋内物品的整洁。

各农户必须严格按照“门前三包”的内容落实责任,并制止他人违规行为,教育违规者对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教育的,住户可申请村委协助处理。对不履行责任义务的农户,第一次,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第二次,不准参加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评比、享受。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村委一份、村民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8篇

1。为了加强斗湖堤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为市民创造清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县创卫办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与社区签订本责任书。

2。凡在本机关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等(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适用本责任书。

3。我单位门前“三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落实,由县创卫办、斗湖堤镇人民政府及社区负责指导、监督。

4。我单位门前“三包”的范围是机关院内沿街、沿路人行道以及该人行道段内的地面和建筑立面。门前“三包”的内容为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其标准是: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地面清洁及绿化带,树 垃级杂物的清理,卫生责任内地面安全大于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无污水、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物立面,厨窗等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

(二)包绿化: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树木、花坛、草坪和绿化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做到绿化设施完好美观,绿化带内无杂物,无践踏损坏。

(三)包秩序:制止在门前卫生责任区内晾晒衣物,乱摆摊点,堆放杂物,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保证人行道畅通,无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现象。

5。本机关门前“三包”工作直接责任人是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内的“三包”管理工作,接受社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考核。

6。社区及县创卫办应加强对门前“三包”工作的管理,定期检查或随时抽查、督促门前“三包”工作责任的落实。

7。社区对门前“三包”工作 管理考核,其结果由县创卫办按县政府有关规定施行。 单位(盖章):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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