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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6篇 全面检查计划:打造安全生产新标杆!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6篇 全面检查计划:打造安全生产新标杆!

本文介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主要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背景意义、目标任务、组织实施等多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推动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得到持续提高,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6篇 全面检查计划:打造安全生产新标杆!

第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努力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省粮食系统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1、制度建设情况。主要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进行了责任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方面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承诺制、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储粮药剂管理制度、消防(防火)制度、防汛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安保值班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操作规程主要包括粮油出(入)库(仓)作业规程、各类设备管理维护与操作规程、各类专业作业包括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熏蒸作业和烘干作业以及粮情检测系统、通风作业操作规程、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等。

2、仓储设施设备管理情况。是否落实了三同时安全管理要求;是否按有关规定管理仓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履行了备案手续;是否存在没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或私自建设、改造仓房,特别是违规加设仓内隔墙等情况;待报废、需大修仓房(油罐)等危仓老库是否存在带病储粮问题;机械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是否存在带病运行的现象;正在建设或维修的仓储设施,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管责任。

企业所有建筑设施特别是整体或部分出租的仓储设施有无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违禁品的情况;对外出租的仓房是否签订合同,合同中是否有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出租仓房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有损仓房结构和安全的问题。

3、消防工作情况。是否按要求建设配备了与储粮能力相适应的消防水池、泵房、消防栓、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能否保证随时正常使用。库区吸烟、火种带入储粮区以及其他明火作业等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得到认真执行;消防应急预案是否经过培训和演练,员工能否正确使用有关消防器材;露天存粮的防火措施、围盖苫布、囤垛间距、消防通道以及恶劣天气作业、安全值守巡查要求等是否符合规定;储粮区有无乱堆乱放易燃物品或其他杂物的现象;库区周边火源及易燃物是否存在威胁,是否采取措施予以监控防范。

4、粮食储存管理情况。库存的粮油是否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进行储存管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超装粮线储粮问题;是否存在发热粮、高水分粮、严重虫粮以及未及时处理而造成粮油损失等情况;是否存在不同品种、不同年份、不同等级粮食混存的问题;露天存粮的货台及囤垛是否符合技术规范;保管人员进行温度和湿度监测、通风和熏蒸作业以及其他安全储粮的例行检查、粮情分析等是否按规定执行,记录是否及时、准确、完整。

5、粮食收购和出入仓管理情况。粮食收购和出入仓等作业是否有工作方案;收购现场车辆、人员进出是否有序,有无专人疏导;机械设备的使用是否规范,有无专人监管;登高作业以及高大平房仓、筒仓开展出入仓粮面作业时,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系安全绳或没有安全绳系留装置等情况;高空过道、仓房爬梯等危险位置是否设置警示标志,加装的安全护栏是否能够起到有效防护作用;立筒仓、浅圆仓及高大平房仓进出仓系统的粉尘处理和防爆措施是否落实;油罐是否采取通风有效措施防止溶剂挥发积聚、发生爆炸、破裂、倒塌;重要部位、重要环节作业是否有安全员现场监护,应急预案是否经过演练。

6、安全用电管理情况。库区用电及用电作业的管理规定是否得到认真执行;仓房内安装的照明灯具是否符合防尘、防爆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电气设备陈旧、线路老化破损、搭设不合理或者私接乱拉的情况,是否按要求定期巡检;配电室、配电箱的配置与管理是否规范;作业电器是否存在易产生火花、静电等隐患,特别是收购、出入仓等作业现场临时接拉的开关、电线等是否做到规范、安全。

7、储粮药剂管理情况。储粮化学药剂管理是否符合管理和使用规定;药品库建设是否合规,是否设置了警示标志,防盗门是否实现双人双锁管理,药剂领取、退用等程序是否合规、记录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报废储粮化学药剂处置不规范等情况;开展熏蒸作业是否制定工作方案,准备工作、人员分工、施药、开窗散气、作业警示等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是否配备和使用符合要求的防护面具,是否建立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了演练。

8、其他有必要进行检查的项目。此次大检查中要特别突出火灾防控、用电安全、出入仓作业、机械车辆、外包作业安全等重点内容和环节。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立即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当地政府和省粮食局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省粮食局前期部署的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打非治违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安排,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地及有关单位实施方案要详细具体、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要有可行的保障措施。

1、企业自查。各企事业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对本企业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和操作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查摆和归纳。二是对企业全部设施、设备器材、各工作环节、各工作岗位、各种生产经营活动等,按照检查内容要求进行全方位检查,仓房要一间一间地检、设备要一台一台地查、用电线路要一米一米地过,确保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各项检查内容、检查过程和检查结果都要有详细记录,岗位责任人、检查人和企业负责人都要签字确认。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确保整改计划、责任、期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控。企业自查工作要在x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报告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连同自查工作底稿一并存档。

2、县级普查。由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粮食企业进行普查,做到有库必到、查必彻底。设区市直属企业,由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承担普查任务。要组成普查工作组,确定带队领导、工作人员及分工,切实落实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普查工作的重点是检查企业在自查阶段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核实企业自查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和记录。对普查中发现企业自查不认真、不彻底、不落实的要监督其补课;对普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督导整改。普查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各普查组要对每个企业写出督导检查报告,普查组组长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签字确认,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检查情况。

3、市级复查和省级抽查阶段。各设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县级普查工作进度,组织对辖区内的粮食企业进行复查,复查企业的比例不低于企业总数的30%。要把仓容(罐容)量大、库存粮油多、经营业务频繁、存有各级储备、历次检查问题多、仓储设施老旧以及有建设施工任务的企业作为复查的重点。对复查过程中排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挂牌督办。复查工作完成后,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向市政府和省粮食局写出专题报告。

在县级普查和市级复查阶段,省粮食局将派出由局领导带队的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以及不放心、安全风险和隐患大的单位和部位进行随机抽查,加大督导力度,坚决把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地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方式,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按照监管职责向上反馈,争取协调解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回顾,总结先进做法和经验,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有效指导。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局针对岁末年初、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繁忙,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也是各类事故的易发、高发季节的实际而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分析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特点,专题研究部署好、组织好。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督促检查,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同时将上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要求及时传达到企事业单位,并做好督促落实。要向当地安委办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二)发动企业,自查自纠。粮食企事业单位是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这次大检查中,要组织系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到全覆盖、无盲区。要督促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制定详细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定期收集汇总各企事业单位的大检查、大整治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给予工作指导。要对不认真部署、不严格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和问题的企事业单位,除通报批评外,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创新方式,全面检查。各级各部门要继续采取督导检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选定单位聘请专家典型示范、制定并落实激励政策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深入一线深查细究,了解实情,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务求实效。省粮食局督导检查时,将把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企业是否认真安排部署、有效开展大检查活动以及是否认真整改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督导抽查大检查效果的首要内容。

(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局,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局有关直属单位x月18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报省粮食局;x月25日前上报组织开展大检查初步情况;此后每个月3号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包括文字材料和有关数据);全国两会结束3个工作日内报送大检查活动总结,省粮食局汇总整理后报省安委办。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6篇 全面检查计划:打造安全生产新标杆! 第2张

第2篇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9号),按照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立即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孙大明书记为组长,许飞洲副镇长、戚良祖副镇长、顾文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全镇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5.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7.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8.应急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0.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本次大检查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为主,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和督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日检制度,提高企业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水平。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镇政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点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请镇安监办对化工企业、冶金铸造企业、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企管站、园区办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化工、冶金铸造、烟花爆竹除外)安全检查情况;派出所对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和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交警队、派出所、农机站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村镇建设服务站对液化气充装点检查情况;建设管理站对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情况;文卫对食品和学生在校活动及校车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对码头吊专项整治情况;农机站对农业机械安全检查情况;水管站对水利行业安全检查情况形成总结,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镇政府督查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由党政负责人带队,对分管各条线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这次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岗位,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按照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督查检查,既重视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检查,又要抓好面上的检查和抽查,既要抓好生产一线、作业场所、生产装备的检查,又要抓好安全制度、操作规范、人员管理的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网覆盖到所有地区、行业领域和作业岗位。

(二)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各检查组要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情况分类汇总,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责令企业和零售单位停业整顿,整改未到位的不得恢复经营。

(三)检查认真,不讲情面。要针对四季度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特点,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防止回潮反弹。要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执行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搞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衔接,防止因失控漏管酿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第3篇

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xx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杭安委〔〕37号)的精神和富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富委〔〕37号)的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 2月18日在全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

各企事业单位、乡政府各有关办公室要对全乡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以道路交通、消防、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矿山、特种设备、渔业船舶、学校、医院、运休、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单位为重点,同时要全面检查小作坊、小加工厂,以及涉及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和牵头分工如下:

1、道路、水上交通和建筑施工领域。由乡村镇建设办负责,重点检查客运车辆、单位接送车辆、驾驶人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打击无证无牌、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检查运输船舶、船员持证情况和船舶的通信、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重点加强渡口码头的安全监管工作。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和民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

2、消防领域。由乡综治办负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与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多合一建筑情况等。

3、矿山和特种设备领域。由乡安监办,矿山领域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实施分台阶、分层开采情况;露天矿山爆破作业设计与周边居民安全的情况;在用尾矿库和停用尾矿库的治理情况。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升降机、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同时,要严格查处非法制造、安装、使用和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等行为,从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同时,组织落实好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工作。

4、船舶和挖沙船领域。由乡经发办负责,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船舶、船员证书的情况,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设备情况。

5、其他行业单位。按照新桐乡党委《新桐乡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分工的通知》明确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即日起到2月18日前,按照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安全生产事故有突发性,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松懈麻痹。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在对所有单位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安全生产阶段性和季节性特点,在这次大检查中,要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系统)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责任,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其他有关领导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所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督促和跟踪落实。

第4篇

根据澄迈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前有关工作的通知,我镇决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深刻吸取201x年全国连续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教训,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全面彻底排查事故隐患,深化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有效监控治理,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全镇人民欢度新年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成立老城镇岁末年初期间安全生产大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所有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建筑施工、消防、娱乐场所、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重点领域,突出消防、建筑等重点行业,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入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进行检查。

(一)危险化学品行业检查.认真检查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我镇重大安全隐患点的监控情况。

(二)建筑施工检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筑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三)党政办负责牵头检查政府大楼。组织人员对老城镇政府大楼的电梯、电力设施、消防设施等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排查。

(四)人员密集型场所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老城、白莲、马村驻点组及安监所负责)

(五)检查烟花爆竹、学校等。烟花爆竹零售点专店或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存放量是否超过核定量,坚决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销售点和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各学校、安监所负责)

检查学校举办大型活动、课间操等集体活动时楼梯间、过道、防护栏等设施的安全状况,防止发生坍塌、踩踏、挤压等事故:是否存在租用报废车、无证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的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的情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校舍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配合企业做好油气长输管道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尽快制定管道占压塾改方案,并做好占压农户的思想工作,提高占压农户安全意识,全力配合做好拆迂工作。

(六)治安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员轮流值班制度,特别是节假日和敏感时期、敏感时段,须贸行全员备勤值守,确保出差错。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具有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班(值班)领导对应急值班工作实施统一,对值班班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有效处理,协调事故应急救援等处理工作中的相关事宜。应急值班值守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建立健全并妥善保管值班记录档案,并按要求报送信息。

各居(村)委会及相关单位要按照突出主体责任的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老城镇安监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面的检查整治工作;老城镇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开展巡检、检查、互检等工作;纪检部门要深入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开展督查活动,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寻,落实责任。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老城镇各部门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抓好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大查工作,要掌握所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动态,亲自带队到前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企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企业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登记建档,制定监控措施、整改方案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保证隐患整改到位。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拉网式”排查检查工作,切实把排查检查工作做深、做细。各部门要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带队领导要签字、归类登记上报,堵塞安全漏洞。同时,要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各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落实措施,以查促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且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四)安排专人值班,落实值班制度。各单位(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的领导值班和值守,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向上报告。联系电话:。

第5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职责,强化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公司安委会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查安全职责和制度落实状况、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状况、落实安全职责和隐患整改状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状况。具体自查资料如下:

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备案存档工作完整,各制度健全,应急预案完整,演练可行,各项操作规程考核效果较好,各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制度和规程资料,无违章现象。

公司领导与生产一线各班组组长签订了《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书》,各班组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较强,切实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职工在自我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带给了有力的保证。

公司根据上级领导的整体安排,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透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形式,宣传和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二是丰富宣传活动形式,透过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参加消防安全演练及氯气泄露演练,并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及安全法规。使广大员工深入了解安全,广泛重视安全,极大提高了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透过各种形式(警示牌、宣传栏、标语等)使员工明确自我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明确在危害发生时的救护措施。培养员工熟练掌握小型工伤的紧急处理技能,将伤害控制在最小程度。使职工能够熟练的使用劳动卫生防护用品,降低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使职工能在突发事故中正确熟练地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

公司共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3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5次,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与预防措施,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传达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布置有关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状况。

设备、管道、安全防护装置及平台、爬梯、护栏、支架等防护设施的保养维护记录齐全有效。设备、管道表面清洁,无破损、裂痕,无跑冒滴漏现象,各种阀门、仪表正常。各种安全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合格有效,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保防用品。有毒有害场所设置事故柜存放的防护急救用品齐全有效,并进行定期检查。

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由电工操作,非电工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对易发生事故的电气设备有专人管理,职责到人。电工人员作业时能够按规定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按操作规程作业,并定时检查线路及一切电器设备,所有高压危险场所,都设置了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非电工作业人员严禁进入配电房或电气设备护栏内、严禁私拉乱挂、严禁靠近高压危险场所。

安委会小组成员按照要求,分阶段开展了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春节、春季、五一、安全生产月)。检查出的各类隐患作出整改及治理方案,真正消除了事故隐患。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的原则,针对薄弱环节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漏洞隐患是否纠正。

为防止突发事故的产生,公司安委会小组针对部门员工进行了2次突发事故预案的学习(消防安全学习和漏氯安全学),在学习的基础上针对单位生产的特殊性,模拟了突发火灾消防演练和加氯系统泄漏演练。在演练上着重考察了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潜力、对突发事件的排查处理及人员自我防护措施等状况。透过实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使员工清楚认识到了安全在生产上的重要性,增强了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潜力,逐步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员工应急处理及实地救援的技能。

第6篇

为切实做好我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市安委会统一安排,区政府决定集中20天时间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如下:

2、客房数在30间以上的宾馆、酒店和就餐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营业性餐馆;

3、营业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网吧等公众娱乐休闲场所;

1、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制度”的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和持证上岗的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及演练情况。

2、建筑审批情况: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4、安全疏散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是否运行正常。

5、消防设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6、消防管理情况:《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是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和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

7、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好用。

3月22日至31日,由各乡镇、办事处开展自查与安监、公安消防、文教、工商等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的方式相结合,对辖区专项检查范围内的所有公众聚集场所集中开展检查。

4月1日至10日,为巩固专项检查阶段,要做好迎接市安委会督查组的督导检查工作。

1、各乡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接此方案后,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共同实施好这次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政策,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始有终,始终依法进行。杜绝走过尝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等行为。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和场所要提出严格要求;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确保安全。对于拒不整改的或态度消极、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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