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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的责任书范文7篇 保障学生安全,树立责任意识

学生安全的责任书范文7篇 保障学生安全,树立责任意识

学生安全是每个学校和家庭关注的重要问题。责任书是一种书面承诺,旨在提醒和教育学生如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本文将介绍一份学生安全的责任书范文,帮助学校和家长们更好地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构建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学生安全的责任书范文7篇 保障学生安全,树立责任意识

第1篇

暑假将至,为了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度过一个健康、平安、和谐的假期,根据《莒县教育局关于做好_年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招贤中心初中学生暑假安全责任书》,希同学们认真遵守、监护人切实教育监督。

学校是学生在校学生生活的主要场所,暑假前学校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安全公约。班主任代表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好暑假安全责任书。

1、禁止任何同学驾驶机动车辆;走路不闯红灯,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骑英雄车,不攀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或结伴到河流、池塘、水库、水渠、大井等危险地方玩耍、游泳,不得在水边戏水、划船、钓鱼等,以防溺水。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楼房栏杆,不得翻越围樯。

5、不准携带火种,严禁在家中私自点蜡烛、点蚊香,不得私自外出游玩,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

7、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9、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0、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1、不准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高温天气要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12、加强自我防护意识,不与陌生人打交道,不把家庭信息透露给外人,不食用陌生人给的食品,不让外人进入家中,不与社会闲散人员或者不三不四的人来往,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不携带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

13、不准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严禁任何同学在暑假期间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14、玩耍时不做有危险性的动作,不起哄,不追逐打闹或搞恶作剧,不在狭窄人多的地方急速奔跑,不持有管制刀具类凶器,更不能持器械、锐器追逐和打闹。

15、同学之间发生矛盾,要妥善解决。严禁采用不当手段,如采用殴打、谩骂等方式解决问题,更不得勾结社会青年滋事。

学生家长要在假期期间严格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以有效的方式教育孩子,确保孩子的安全。同时还要提醒、帮助、督促孩子的假期学习,要求孩子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二、我(家长)自愿接受学校的要求,严格教育自己的孩子。否则,出现一切后果自负。

孩子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请家长一定要高度重视,确保孩子暑假教育到位,严防溺水、交通事故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教育子女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文明守纪的中学生。

学生安全的责任书范文7篇 保障学生安全,树立责任意识 第2张

第2篇

生命只有一次,责任重于泰山。为了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进一步加强本园幼儿的安全工作,使广大幼儿家长能够放心地从事工作、学习和劳动,我园在努力做好幼儿保育工作的同时,特与幼儿家长签定安全责任书,从而更好地保障入园儿童的安全。

1、把幼儿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幼儿学生进行交通、劳动、饮食、活动、防火及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于未然。

2、幼儿入园时,教师要及时给幼儿签到;并建立班级安全制度。每天必须清点人数,(如有幼儿在规定的时间段尚未入园应及时与家长联系)管理好本班幼儿,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时,值班教师要坚持全班每一名幼儿接走后,方可下班离园。靖城中心幼儿园

3、认真做好晨检和午检工作,及时发现幼儿身体健康状况和有无携带危险品,并做出相应处理措施。

4、中午教师要照顾好每一名就餐幼儿的饮食与午休。观察并向幼儿家长汇报个别(文章转贴自实用工作文档栏目)幼儿的就餐情况和午睡情况,注意就餐卫生与安全,照顾幼儿的冷暖起居。

5、教师要“爱孩子、赛妈妈”,不准责骂幼儿;不准给幼儿起绰号;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靖城中心幼儿园

6、教师要认真做好本班幼儿的保育工作,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1、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教育幼儿不动手打人,不做不安全的游戏。

2、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入园前家长应检查幼儿身上的不安全物器。幼儿在入园,离园时,家长应当与当班教师当面接交,使用接送卡接送幼儿,家长不得随意委托他人接送幼儿,不得委托未成年人接送幼儿,更不能让幼儿独自入园、离园。

3、无特殊原因,幼儿一律应在本园规定的时间入园、离园。

4、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无特殊情况,家长中途一律不来园探视、接送,以保证幼儿的安全。

5、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入园,更不能在流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如果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6、家长应配合教师勤给幼儿剪指甲,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物,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7、幼儿园的小朋友玩耍的过程中,难免有争执和矛盾,产生些小的摩擦,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找幼儿所在班的老师反映情况,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因此造成恶果,责任自负。靖城中心幼儿园

8、幼儿在园内发生安全事故,家长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害幼儿。.

9、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我园或幼儿园所在班教师.

第3篇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内外的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协商一致,协议如下:

一、 由下列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甲方依法承担责任。

1、 学校管理制度有疏漏,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2、 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省、市安全标准的;

3、 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安全教育的;

4、 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或其他物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卫生、安全标准的;

5、 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6、 教职员擅离工作岗位,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二、 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乙方或者第三人承担责任。

2、 学生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的;

4、 学生自行外出、自行组织活动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5、 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的;

6、 学生有特异体质、异常心理状态或特殊疾病,学生监护人未告知的;

10、学生违反学校纪行与规章制度,经学校教育拒不改正,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为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的;、

13、教职员在校外实施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引起的;

15、依法应当由监护人或者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的。

第4篇

生命只有一次,责任重于泰山。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担负的责任协议如下,望双方通力合作,加强教育管理。

1、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用电、防火及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于未然。

2、注意了解学生私自组织活动的苗头动态,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并与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3、学校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5、对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6、加强住校学生管理,对夜不归宿的学生,专职人员和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

7、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8、适时向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9、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10、学校不得随意变更法定教育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11、来返学校的路上,坚决不得乘坐非客车的机动车辆。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集体活动、饮食、用电、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进入“三厅两室一网吧、旱冰场等),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等不良现象应予以严肃批评,并加以管教。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否则责任由家长自负。

9、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学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第5篇

1、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防治法》等有关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子女不能上学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要及时掌握子女非在校时间的行为动态。子女未进入校园,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集体活动、饮食、用电、防火、防溺水、防暴、防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教育,防止事故发生。家长应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禁止子女乘三无(无驾驶证、无行车证、无营运证)的车辆;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

4、节日、假日及离校期间,家长应密切关注子女的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如发现子女有异常行为,应立即予以询问、调查、制止,并及时与学校、班主任取得联系,共同做好消除安全隐患工作。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或结伴外出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进入三厅两室一网吧t;营业性歌厅、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室、桌(台)球室、网吧>等),发现问题应及时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上学。

6、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打架等不良现象应严加管教。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教育子女上课时间不得私自离校,因病、因急事需子女中途离校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带子女离校。否则,由家长自负一切责任。

9、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教师经常联系,互通情况,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服从学校管理。

协议书每学期签订一次,经双方签字后由学校存档。

班 级:▁▁▁▁▁▁▁▁ 家长(监护人):▁▁▁▁▁▁▁

班主任:▁▁▁▁▁▁▁▁ 学生:▁▁▁▁▁▁▁▁

第6篇

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 严格责任界限 , 健全学校教育、 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 , 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监护职责。现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结合我校实际 , 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书 :

1.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消防、饮食、防汛、防震、传染病预防、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2.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在校的不安全动态,并与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3.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及设施设备。

4.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5.没有按时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6.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7.适时向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8.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9.上好安全教育课、法制教育课,搞好必要的应急安全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10.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 , 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消防、饮食、防汛、防震、用电、传染病预防、防踩踏、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双休日私自外出或结伴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等),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班主任,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危险物品进入校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不良现象应及时严肃的批评教育和指正,并加以制止与管教。发现子女的人生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7.对子女有先天性疾病或精神性疾病等特殊性体质的应及时告知学校,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生病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批准后,由家长接回。放假、返校时间必须由家长接、送到校门,否则由家长自负责任。

9.根据《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幼儿须由家长或监护人亲自持接送卡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接、送学生,不得提前把孩子送到学校,不允许委托无关人员接送孩子,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10.学生在上学、放学接送途中,家长需确保学生安全。学生由家长亲自接送,接送学生时家长不得饮酒醉驾,不得乘坐“三无”及超员车辆,摩托车接送保证一人一车,学生必须佩戴头盔,如出现对学生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家长自行负责。

11.家长或监护人应主动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告知或听取学生在家、校的具体表现,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家长或监护人应经常与子女进行沟通、交流,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12.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本协议一式二份 ,双方各执一份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第7篇

一年一度的暑假又来临了,您的孩子暑假是否过得健康、安全、充实是我们共同关心的问题。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孩子的安全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因此,家长们在安排好自己繁忙工作的同时,也需安排好您孩子的暑期生活。我们诚挚地希望您积极配合学校,在家对孩子做好以下方面的教育工作:

1、教育孩子无论是走亲访友,还是外出旅游,都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玩耍,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严禁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车上街、上路,严禁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路。

2、暑假期间正值炎热季节,应注意饮食卫生,多吃新鲜蔬菜、水果,不吃霉、烂食物,不喝生水,防止疾病的发生。

3、增强孩子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孩子在家下水游泳,必须有家长监护。各位家长应严格教育并督促子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等危险地方游泳、玩水、钓鱼、捉鱼,防止溺水死亡事故发生。

4、重视提高孩子防拐骗、防绑架、防敲诈、防盗的意识,教育子女未经大人同意不擅自外出,不走僻静小路,不随便搭乘便车,不论在路途还是在居所不随便与陌生人交往。

5、严禁爬高和携带危险物品,远离危险地带,雷雨天不要外出,以防雷击。

6、妥善保管好家庭存放的有毒、有害物品,防止孩子接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教育孩子在家要注意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

7、引导孩子安全上网、文明上网。坚决不进营业性网吧等不健康场所。

8、督促孩子在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多引导孩子接触大自然、了解社会,在大自然和社会活动中磨炼意志;带领和鼓励子女积极参加社区活动(不少于两次)、社会实践活动,使孩子从小树立对社会的责任感。

9、教育孩子争做文明小公民,遵守社会公德,敬老爱幼,勤俭节约,做到节约水电、节约粮食。

10、各位家长应在百忙之中抽出更多的时间与孩子沟通交流,让孩子感受家庭的温情。请您在指导好孩子科学、合理地安排作息时间的同时,督促其完成暑假作业,积极认真阅读课外读物(至少两本),写出读书笔记,不断增长见识;做到劳逸结合,引导孩子适时参加体育锻炼。学校将组织学生假期学习小组,并对他们组织的各种活动将进行评比。

家长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担负着教育子女成长的义务,望能在假期抓好学生的安全工作,让子女从小成为文明、守纪的好公民。假期内出学校组织的到校时间外,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到校。假期内学生一切责任事故由家长负责。假期内,学校将组成安全巡查小组和各年级学生学习小组对学生的安全和学习、生活、实践活动等各方面进行跟踪指导和督查,和家长共同搞好学生的暑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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