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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及房屋的租赁合同3篇 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要点?

场地及房屋的租赁合同3篇 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要点?

本文从场地及房屋租赁合同的角度出发,探讨了合同中应包含的内容,例如租金、租期、使用目的、装修要求、物业费用等。通过严谨的合同条款,租赁双方能够保障自身权益,预防不必要的纠纷。

场地及房屋的租赁合同3篇 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要点?

第1篇

一、甲方将同乐建材市场区排号房屋,共间,面积平方米租赁给乙方。

三、房屋租金每平方米元/月,共计(大写)(小写)元。房屋租金按缴纳。

四、乙方向甲方交房屋、水、电设施押金元/间,合计元。乙方押金在合同到期退房时,保证该房屋、水、电等设施及房屋装修基本齐全完好的前提下退换押金,否则不退押金。押金不能充当房屋租金用。

五、交房时,双方对所租房屋内的顶棚、卷闸门、锁具、电器线路、玻璃门窗以及其他设备进行验收确认,办理设施交接手续并在《房屋设施交接清单》上签字,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负责上述设施的保管、维修。合同到期,按清单交清,如有损失,照价赔赏。

六、乙方应先付清租金后,方可使用房屋。下次交租金时应提前十五天,过期每天按3%支付滞纳金。

七、乙方应依法按时纳税,按时交纳水费、电费、卫生费,过期每天按3%支付滞纳金。

八、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门头招牌(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安装完毕),并定期维修及时更新,不得擅自在门头招牌以外的区域做户外广告(包括立柱式广告、灯箱、上墙广告牌等),如有需要按照《市场广告管理办法》进行申报经同意后按规定才尺寸制作放置,否则市场将给予取缔。

九、乙方租赁房屋的用途是。改变用途前应告知甲方市场管理办公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改变用途,否则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乙方在租赁期满后,若要继续租赁应提前十五天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否则视为放弃。

1、承担房屋漏雨的维修(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承担商户开业半年内卷闸门的维修,超过半年维修费自理,续租商户不享受此条款。

3、承担上下水、电路等的维修,各种消耗品的更换费用乙方承担,甲方负责更换维修。

4、按工伤、税务的要求,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税务事宜。

5、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7、负责市场公共场所的安全、消防、卫生的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2、遵纪守法,合法经营,遵守《商户公约》,服从市场管理,未经市场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店外乱堆乱放物品及杂物,否则市场将给予罚款处理。

3、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设备及财产,不在租赁房屋内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否则,后果自负。

5、由于商户管理、使用不当或自然损耗,造成的水表、电表、水龙头及其他零配件损坏,需要更换的由乙方承担。

6、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严禁在租赁房屋及禁烟火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做饭。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机电设备、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如需使用要报经市场综合管理办批准并在其指定位置安装,否则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

7、房屋在装修时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有需要,报请市场管理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装修后乙方退房时应按市场(甲方)要求恢复原房屋设施。

8、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1、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以及责任、义务时,应承担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以及责任、义务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及退租。

3、合同生效后,若乙方单方面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通知甲方,乙方应该加赔个月租金付给甲方。

4、合同生效后,由于政策原因,甲方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甲方应该加倍个月付给乙方。

1、本合同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甲、乙双方互不负责。

场地及房屋的租赁合同3篇 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要点? 第2张

第2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x市西南路原一行建筑公司办公楼一层480平方米、北面新建宿舍楼350平方米及新建钢棚144平方米,及其余附属院内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

双方商定房屋场地租期为60个月,自 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 6月30日止(免费给乙方三个月的改造建设期)。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场地: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他人的;

2、利用承租房屋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从事商业行为所产生的噪音(参照gb 3096-9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空气污染或水质污染等妨碍周边小区居民正常作息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场地,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但租金由双方另行商定。

2、租金:¥15150元/月合计181800元/(年),第一年的租金缴纳由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次性全额交付甲方,下一个半年租金90900元应在租金到期前一个月的15日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政府有关部门监制的收款凭证,无合法收款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3、乙方需交纳¥:15150.00元房屋租赁押金。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全额交付甲方。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无违约行为时一次性全额返还。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房屋场地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所有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由于租用房屋场地所发生的相关社会费用及义务由乙方负责。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交付无质量问题的房屋,双方在对房屋质量验收无问题后再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2、钢棚按照起吊3吨货载设计建设,乙方应在设计货载内安全使用该设施,起吊设备由乙方自行安装,证照由乙方办理,使用安全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装修、改造方案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严禁乙方直接使用东面及南面砖木结构的危房,装修、改造费用及安全均由乙方负责。

4、甲方将房屋场地交给乙方后,乙方其经营情况与甲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乙方装修或改造房屋的费用甲方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搭建的临时建筑留给甲方使用,产权归属甲方。

5、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及场地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甲方修缮范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7、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氏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做好消防工作,乙方应在租赁场地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材,严禁乙方将租赁场地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在乙方租赁期间,应保持租赁场地内给排水的完好性,防止事故发生;同时应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及其它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租赁期内由于乙方故意、过失给邻居、物业或第三者造成伤害和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或修复责任。

10、办公楼二楼以上属于甲方办公及生产车间,材料、设备需从院坝内由起重设备搬运到位,甲方有使用院坝内道路的临时通行权。

第3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场地事宜,订立本合同。

1、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房屋和场地坐落于中华路东段本公司院内为约1600平方米及院内西侧5间平房租赁给乙方用作停车及办公场所。

3、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房屋设备、场地场情况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另行装修及地面硬化等改造,所需费用就乙方承担。

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甲方验证后可复印存档备查。

1、租赁期限为5年。租期自甲方交付房屋和场地给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2、乙方保证租赁该房屋和场地不用于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得经营噪音污染严重的扰民项目,不进行违犯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等,否则按违约处理。

1、根据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租赁期间,与本合同项下房屋、场地和乙方经营活动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并缴付(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除外)。

2、乙方投入的室内设施,由乙方在承租时自行使用,合同届满或终止时,对乙方室内设施投入的费用甲方不予承担。能够拆除的由乙方自行拆除。乙方自行承担场所的水电费、电话费等所有费用。

1、在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有关部门鉴定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房屋及其内、外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甲方应负责及时维修,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2、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项目须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水、电、暖、气等紧急修理除外),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同时应保证所租用的场地的日常卫生、整洁及符合城市市容管理规划等要求。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可对承担的房屋进行转租,但转租期限不高于本租赁合同期限。

3、甲方出售房屋和场地,须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合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其附件均未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相互交付租金和房屋场地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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