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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限制协议9篇 企业保密协议:保护商业机密,限制竞业

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限制协议9篇 企业保密协议:保护商业机密,限制竞业

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限制协议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合同,旨在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不被泄露或被竞争对手利用。该协议规定了员工在离开企业后的竞业限制和保密义务等内容,有助于企业维护商业优势和利益。

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限制协议9篇 企业保密协议:保护商业机密,限制竞业

第1篇

3.1竞业限制或竞业禁止:指用人单位有条件的要求劳动者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业行为,具体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3.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办事处和关联单位。

3.3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之日开始到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或消灭)为止的期间。如乙方到达退休年龄之后继续为甲方所聘用,则任职期间包括聘用期间,至聘用关系终止之日截止。

3.4个人或组织:包括任何个人、公司、企业、合伙、协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即各类形式的个人或组织。

3.5竞争性单位:指与甲方公司生产、经营、从事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的或对甲方公司业务构成现实或潜在竞争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2)下列公司或与下列公司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组织或个人: 。

(3)为上述竞争性单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专业咨询或顾问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3.7竞业行为:自己或与其它个人或组织合作,直接或间接的从事竞争性业务;或为竞争性单位提供服务或劳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竞争性单位的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上述行为之一即为竞业行为;此外本协议可另外对竞业行为作出补充。

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限制协议9篇 企业保密协议:保护商业机密,限制竞业 第2张

第2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都应当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中关于保密的规定,履行保密职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和使用其商业秘密信息。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______年内(不超过两年),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后,甲方向乙方在竞业限制的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______元人民币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除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可以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乙方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不再受其约束。

3.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额外支付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应当履行。

1.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3篇

2.1乙方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2.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服务内容相应的保密职责;若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2.3甲方或乙方上级在职权范围内就保密事宜对乙方提出的要求与指示,乙方应予执行,并作为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一部分。

2.4乙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2.4.1乙方因某一项目而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处获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诺只在进行该项目或与该项目紧密相关的项目研究时使用,绝不为与该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

2.4.2乙方应对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遗失,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私自保留或复制、记录;

2.4.3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该项目组人员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据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

2.4.4当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时(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乙方应立即将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完整交回;

2.4.5根据甲方的要求,如实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记录;

2.4.6乙方在离职时或任何时候甲方提出要求时,须将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甲方;

2.4.7乙方在离职后,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以上各项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传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从事损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包括向乙方之后任职单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为乙方自营企业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2.4.8无论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乙方均不得劝诱及参与招聘甲方其它员工到甲方的竞争单位工作。

2.5在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钱往来。

2.6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乙方在职或离职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对外公布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之前的任何时间。

2.7特别是,下列任何一行为均属于违反保密义务之列: 。

2.8离职后,乙方不得(包括不得自行及不得通过乙方所在单位)与原甲方客户进行与甲方存在竞争的业务或交易;如原甲方客户联系乙方,则乙方应将该信息告知甲方或要求原甲方客户与甲方联系。

第4篇

鉴于员工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1 未经企业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行业;

1.2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______年内不得到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______年内不自办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企业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业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1/3;不满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资推算。补偿费按季支付,由企业通过银行支付至员工银行卡上。如员工拒绝领取,企业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员工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企业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______倍。同时,员工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企业。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5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

2、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单位。

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1、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不受原单位_____协议的约束;

2、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企业;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一产品和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得自己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经营,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有相同或类似客户的行业,也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行业;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内甲方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每月人民币____元。

2、在员工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1、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2、竞业限制补偿金为员工离职前月平均工资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总额的____倍。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6篇

5.1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5.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自乙方离职之日起 两 年。但是,甲方仍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缩短竞业限制期间:

(1)离职之日前(含当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缩短竞业限制期间,或者取消竞业限制义务;

(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内,甲方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竞业限制义务。

竞业限制义务到期或终止后甲方无需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双方同意:甲方无需支付提前终止竞业限制义务的额外补偿。

5.3竞业限制补偿:每月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的 30%。

5.3.1计算月平均工资时,以乙方工资卡或乙方实际收到的货币性质的工资收入为准。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分红、期权、股权等不计算在内;

5.3.2发放时间:按月发放,下月底之前发放上月补偿金,如为非整月,则可以与下个月的补偿金一并发放;非整月的补偿金按天折算。例如乙方于2月15日离职,则甲方可以4月底前支付2、3月的补偿金;

5.3.3如发放时间有逾期,但逾期不超过3个月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发放,但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本协议或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5.3.4发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领取工资的银行卡(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帐户)内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储蓄卡被注销、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视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不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此时乙方可以到甲方处现金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书面确认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帐户之后甲方再行发放。

5.4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乙方从事竞业行为及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5.4.1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

5.4.2在竞争性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5.4.3乙方近亲属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报销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5.4.4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或所说明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5.5特别要求: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应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5.6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均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

5.7特别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通知乙方暂停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3)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有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时;

此种情形下,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证明并未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补发竞业限制补偿。

5.8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未指定,则以乙方原领取工资的银行卡为准):

第7篇

鉴于乙方受聘/服务于甲方,乙方有获得甲方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条件进行创作/经商的机会,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并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竞争,根据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以下术语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义:

1.1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在职、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

1.2 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该竞争单位设立、直接/间接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单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竞争单位的关联企业;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单位的单位。

1.3 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4 本协议提及的限制生产或经营的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产品情况而定,此处可以详尽列明产品类别)。

1.5 本协议提及的限制从事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业务情况而定,自行填写)。

1.6.1 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直接或间接在本协议第1.4条所列单位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任何利益;

1.6.2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本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1.6.3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1.6.4乙方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1.7 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公司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

2.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应用和生产条件,根据乙方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3.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不向上述单位提供技术、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包括委托亲友组建)、或参股竞争单位。但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此款义务的地域限制为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

3. 2乙方从甲方离职前应当与甲方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如乙方有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应向甲方索要《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参见附件一),乙方根据该通知书取得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拖延/拒绝领取通知书导致甲方没有及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不影响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如因特殊情况乙方可以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必须取得甲方出具的《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参见附件二),取得该通知书后,乙方方能解除竞业限制义务。

3.3 乙方不辞而别离开甲方时,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此种情况下,甲方无法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没有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为由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4.1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乙方同意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1.1乙方违约行为没有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失小于本条违约金计算数额总额的情况下,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标准:按本协议第6.1条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计算方式甲方应付乙方总额的 倍加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了调查、处理、纠正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付出的经济损失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损失;

4.1.2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大于4.1.1违约金计算总额的情况下,乙方赔偿标准:按本协议4.1.1条的计算的数额加上乙方或第三方获利数额/甲方直接与间接损失额计算违约金。

4.2乙方违反本协议竞业限制相关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

5.1竞业限制期限:本协议签署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日起满两年失效。

5.2 关于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劳动者义务,根据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

5.3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续签情况,本协议不必在每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另行续签,劳动合同期限内视为当然的竞业限制期。

6.1.1 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次月 日,以后每月 日前支付相应款项,每月金额为 元,共计 个月,并由甲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法律无明确规定,此处补偿百分比可以自由选择一个额度,建议不低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 30-50%之间)

6.1.2乙方应在离职前向甲方书面提供其本人的银行账户用于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未提供账户、提供账户错误、账户注销等各种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及时支付该等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在此期间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6.1.3乙方拒绝接受、自行放弃、不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6.1.4若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强制性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则甲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届满前予以补足到最低标准,在此之前,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

6.2 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月的补偿金。

6.3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6.4 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此项通知可以邮寄送达,以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为准(若乙方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通知以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地址或联系方式为准),邮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自行终止,同时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补偿金。

6.5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限制义务。

7.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诉讼均由甲方实际经营地人民法院管辖。

7.2《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7.3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该补充、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自 年 月 日起,从公司离职。其所负有的竞业限制义务自 年 月 日,开始生效。

竞业限制合同履行期间的竞业补偿,自生效日起算,计算与发放办法按照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8篇

1、甲乙双方订立了编号为:【】《劳动合同》和/或补充协议,依法建立了劳动关系;

2、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已经接触到和/或将要接触到属于甲方的有关商业秘密;

3、乙方理解和承认,其直接或间接地向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第三方提供或泄漏甲方的保密信息,将严重损害甲方的利益;同时,其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与甲方的竞争行为,或者为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第三方工作或者提供其他服务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甲方保密信息的披露或者泄露。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离开甲方时以及离开甲方后的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等事项达成一致并缔结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1商业秘密的定义:本合同项下商业秘密是指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向乙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了解到的,或者乙方为履行职务或执行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任务而开发出来的,或者由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向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的而为乙方所了解到的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和/或第三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信息,包括担不限于商业性、技术性信息等(以下合称“商业秘密”),但通过外界能够公开获取的除外。

1.2本合同项下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商业性、技术性信息:

(1)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现有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思中的产品设计、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艺过程、产品或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计算机程序、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方面的信息、材料和图纸,以及模型、样品、源程序、目标程序等物品;

(2)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现有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思中的管理诀窍、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价格体系、货源情报、产销策略、销售方法、市场情况、产品情况、各种技术、各项服务、投资情况及其他任何影响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利益的信息和资料;

(3)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现有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思中的服务项目的信息和资料;

(4)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计划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

(5)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计划、产品或服务开发计划、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和客户名单等业务活动信息和资料;

(6)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客户和潜在客户的身份等信息;

(7)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客户和潜在客户所雇佣的关键人员的身份;

(9)按照法律或合同,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11)符合本条商业秘密定义的其他任何信息以及甲方作出“秘密”等字样标记的任何信息。

1.3本合同项下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为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任何可能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内部书刊、函件、图纸、报表、磁盘、胶片、幻灯片、照片、录音带、电子邮件以及其他任何可能的信息记录载体。

1.4本合同项下关联公司是指与甲方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着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或者控制关系、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其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关系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但不限于【_____】公司、【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公司。

1.5本合同项下的客户是指乙方与甲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一年前已经属于甲方的客户以及乙方离开公司时甲方正在评估、谈判或者准备发展的客户,包括甲方的供应商。

2.1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配合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法律规定由本人享有的身份权利由乙方本人享有。

2.2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乙方未向甲方申明由其本人享有权利的智力成果,推定为属于本条1款规定的归属于甲方的知识产权。

2.3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间内,乙方承诺将其在甲方任职之前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利无偿使用于甲方的工作,并保证该权利的使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损害第三方的利益。

2.4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擅自使用、实施可能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因乙方侵权行为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主张权利,并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一切损失向乙方追偿。

(1)乙方应严格履行甲方的保密规章或制度,不得将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保密规定不得知悉保密信息的甲方其他员工)提供、泄露或者公开,亦不得用于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利。

(2)甲方制定的保密规章或者制度有不明之处的,乙方应本着忠实、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的、合理的措施,维护甲方保密信息的机密性;

(4)乙方应及时发现并向甲方汇报应列入保密信息而未列入的信息;

(5)乙方应在履行工作职责范围内,正确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在履行工作职责范围之外使用。

3.2本条规定的泄漏、提供或公开包括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告知等足以使第三方知悉保密信息的一切行为。

3.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或者离开甲方之后(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提供、公布或者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3.4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相关保密信息已经公布或者实际上已经公开之日止。

3.5乙方应于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或者甲方提出要求时,按照甲方要求的方式、程序、时间以及其他要求返还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上述保密信息载体,不得扣留、带出、转让或者擅自销毁。但是,相关保密信息载体为乙方自备的,可以由甲方将保密信息复制,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信息清除后,返还给乙方。

(1)将保密信息私自抄录、复制、转发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带出甲方或者提供给第三方阅读、保留、复制、传递等的;

(2)将保密信息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第三方的;

(3)未经甲方授权,擅自使用、对外公布或提供保密信息的;

(4)离开甲方后,以在甲方任职期间获知的保密信息为自己或者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者牟利的;

(1)为履行在甲方的工作职责,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正确合理地使用保密信息的;

(2)为履行法定义务而使用或者披露保密信息的。在此情形下,乙方使用或者披露保密信息的范围仅限于为履行法定义务而必须执行的该等法定义务所明确规定的内容,且应在使用或者披露保密信息之前或之后在最短时间内通知甲方。

5.1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有效期间内以及自《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无论何种理由)之日起【】年内,乙方不得自行从事或到与甲方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第三方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业务。该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客户进行包括提供服务、收取订单以及可能发生直接或者间接转移甲方业务或者对甲方业务产生或将会产生不利影响行为等商业性接触;

(2)乙方不得在与甲方有直接或者间接竞争关系的第三方任职或者享受利益;

(3)乙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自行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从事同类业务。

5.2本条规定的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是指在技术、生产、经营、管理等所有可直接或间接取得生产经营优势或经济效益方面与甲方存在利益性冲突的任何第三方。

5.3本条规定的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业务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自行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技术、管理、销售、咨询等业务;

(3)通过利诱、游说等方式干扰甲方与其他员工的劳动关系;

5.4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前豁免其竞业限制义务,豁免义务通知发出日之后未支付的经济补偿费终止支付,甲方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义务亦终止。

5.5甲方违反本合同,不支付或者无正当理由故意克扣竞业限制补偿费的,乙方竞业限制义务自行终止。

6.1作为乙方离职后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对价,甲方同意在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间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以下简称“补偿金”)。

6.2补偿金按月支付,每月的具体金额由甲方在《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中明确告之。甲方保证该补偿金的金额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6.3甲方将在与乙方的劳动合同解除日/终止日后的【】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离职当月的补偿金,以后的补偿金将在每月【】日前向乙方进行支付。

4、乙方在收到《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后【】日内,以书面的方式向甲方指定支付补偿金的银行账户,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补偿金支付到该账户中。如乙方未能及时指定银行账户,导致甲方未能按照前款规定及时支付补偿金的,甲方不构成违约;如乙方指定的账户发生变化,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怠于通知,甲方向原乙方指定的账户进行的支付,视为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了支付补偿的义务。

7.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金额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经乙方书面要求后在10个工作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本合同。

7.2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的违约金。因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导致甲方发生损失,且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违约金与甲方损失的差额部分。乙方在职期间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仍然有权依据其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7.3乙方在职期间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违约金与甲方损失的差额部分。并且,甲方有权依据其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7.4乙方在离职后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当承担如下所有违约责任:

(3)对甲方因其违约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4)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合同。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如果甲方的损失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

(2)甲方因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的调查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律师费)。

8.1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的任何通知等文件,均应通过当面送交、挂号信或ems的方式送达对方于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系地址。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上记载的联系地址是甲方可以随时送达通知的地址。该地址发生变更的,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变更后的地址。当面送交的,交付当日为送达日,以书面形式寄送的,甲方通过向本合同所列的联系地址或乙方另行书面通知的变更后的地址向乙方邮寄包括通知内容在内的书面函件的,均在邮戳日之7日后视为已经进行了送达。

8.2如乙方未能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地址变更的有关事宜,甲方向其原提供的地址进行送达的,按照前项规定,在邮戳日之7日后视为已经进行了送达。

9.1基于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或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9.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0.1本合同的条款是可以分割的。如果任何条款或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或法院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其他部分的效力或执行力。

10.2甲乙任何一方不行使或延迟执行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并不代表其放弃这一权利,也不构成懈怠或放弃本合同项下其他权利或对对方当事人义务的豁免。

10.3本合同作为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使用中文制作,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本合同的内容,如与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有出入,以本合同规定内容为准。

第9篇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1.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福利、劳保等]。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3.1?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0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3.2?甲方不履行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委员会_____。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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