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简历谷 >

热点 >其他文案 >

实验室安全制度5篇 安全是实验室的底线

实验室安全制度5篇 安全是实验室的底线

实验室安全制度是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的重要规定和措施,旨在确保实验室成员及周围环境的安全。该制度包括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并强调安全意识的培养和监督。它不仅关乎实验室成果与研究进展,更与个人和群体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

实验室安全制度5篇 安全是实验室的底线

第1篇

规范各类实验操作,保证化验员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确保检测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对安全操作的监督;化验员负责安全操作规范的贯彻实施。

1、严禁化验人员将与检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化验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凡从事各种产品检验的工作人员,都应熟悉所使用的药品的性能,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项;

3、进行检验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掌握对各类事故的处理方法;

6、所有药品、样品必须贴有醒目的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时间以及有效日期等,标签字迹要清楚;

7、禁止用手直接接触化学药品和危险性物质,禁止用口或鼻嗅的方法去鉴别物质。如工作需要,必须嗅闻时,用右手微微扇风,头部应在侧面,并保持一定距离。严禁用烧杯等器具作餐具或饮水,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

8、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管尖必须插入液面以下,防止夹带空气使液体冲出,用橡皮吸球吸取,禁止用嘴代替吸球;

9、易挥发性或易燃的液体储瓶,在温度较高的场所或当瓶的温度较高时,应经冷却后方可开启;

10、凡参加实验项目的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物质的性质,操作规程、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11、在进行有危险性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参加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12、在器具中放加热药品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别人和自己;

13、加热试管内的溶液时,管口不得对着面部,加热时要不停地摇晃,以防止因上下温度不均发生沸腾而引起的烫伤,加热蒸馏结束后应先拿出冷凝管后移开酒精灯以防产生倒吸使仪器破裂;

14、在移动热的液体时,应使用隔热护具轻拿轻放,稳定可靠;

15、工作服一旦被酸、碱、有毒物质及致病菌等玷污时必须及时处理;

17、废酸废碱,有机溶剂以及易燃物质,必须经过中和处理后,方可倾倒指定地点,禁止直接倾入水槽中;

18、化验工作结束后,所有仪器设备要清洗干净,切断电源,关闭水、电、气阀门,溶液、试剂和仪器应放回规定地点;

19、下班时,应检查电源是否切断,水、气阀门是否关闭;

20、实验室内应设置砂箱、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当室内发生易燃易爆气体大量泄露的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动用明火及能产生火花的工作,立即关闭阀门,打开门窗,加快通风。

1、玻璃仪器在使用前要详细检查,有裂纹或损坏的不得使用;

2、搬取有液体(1升以上)的瓶子时,必须一手握住瓶颈部,一手托瓶底,不准单独握住颈部以防负荷大、重而崩裂脱落,较大的瓶子宜放在瓶架上搬取;

3、在常压下使用的玻璃器皿,温度不得超过500℃(指硬玻璃),下压或负压操作时,不得超过400℃,温度的升降应缓慢进行;

4、装碱性溶液的瓶子,宜使用胶皮塞,以免腐蚀粘住;

5、清洗装有腐蚀性、危险性物质的器具时,必须将危险物质除净后,再用水清洗干净;

6、非耐热器皿和广口瓶、量筒、表面皿、称量瓶等,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不得在器皿内进行放热的操作,如器皿内有水珠应放在烘箱中烘干;

7、注意勿使玻璃和瓷器局部受热、受冷。例如在加热、冷却设备的操作过程中,防止器皿局部急剧的温度变化而破裂。

1、严格遵守电器作业安全规定,非电工严禁从事电器作业。检修电器设备、线路、开关照明、安装临时电源作业,均应由电工作业;

2、电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推上电闸时要扣紧,拉下电闸时要彻底,推进必须快速;

3、在同一电源上,不能同时使用过多仪器设备,以免造成负荷过大;

4、使用电器设备时,要检查电源电压是否与使用设备的电压相符;

5、绝缘不合格,导线裸露或破裂,发现漏电的电器设备仪器,不准使用,要尽快修理;

6、如电器设备的线路一旦发热或温度超过规定,而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由电工检修;

7、电器设备应严防受潮,禁止用湿布擦拭电源开关。如有水珠附上,禁止拉、合电闸;

8、在加热电器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当用电炉加热的容器破裂时,必须切断电源,然后再进行处理;

9、所有电热设备,必须放在石棉板上,发热量大的设备还应架空,并采取隔热措施;

10、当室内有易燃易爆气体和蒸汽时,必须确认合格后,方可给电器设备和仪器送电;

11、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室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

12、发现有人触电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立即进行抢救。

1、盛装有毒物质的容器,在标签应注明“有毒”或“剧毒”字样和醒目的危险标志;

2、凡毒性化学品应分类贮存,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及气化腐蚀性等化学品贮存在统一库房;

3、凡剧毒化学品应用专门铁柜单独存放,坚持双人两锁两本帐制度;

4、建立健全的毒药品管理制度,入库、发放时必须认真检查记录,定期清点,帐物必须一致,发现数量不符时应立即认真追查原因,及时报告,毒品应配备两名专人进行管理,坚持双人两锁两本帐制度;

5、有毒药品库严禁非保管人员入库,保证有毒药品库绝对安全;

6、各部门领取有毒药品必须由两名可靠的专人负责,并填写领料单,登记数量;

7、有毒药品的发放与领取应加强计划管理,使用部门(单位)领导应严格履行有毒药品领用审批手续;

8、使用部门按生产、检验的需要定期编制计划送相应部门。

1、有毒药品库贮存量不得过多,一般不许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

2、使用有毒药品时,必须当日使用,当日领取,用多少领多少,严加保管,不准无关人员接触,如使用有剩余,必须立即退回有毒药品库,不准在使用地方存放;

3、使用过的设备工具一定要清洗干净,使用过的废水一定要进行处理,并定期取样化验分析,沉淀的废渣要埋在指定的地点;

4、凡装放有毒药品的工具如铁罐、麻袋、玻璃瓶、塑料袋等不许乱放、随意处理,必须经过消毒,化验无毒才能使用或处理;

5、在使用有腐蚀性、刺激性及剧毒物品时,如:强酸、强碱、浓氨水、氢化物、三氧化二砷、碘等必须戴胶皮手套和防护眼镜,且须有人监护;

6、禁止将有毒物质或致病菌擅自挪用或带出实验室,发现丢失或被盗窃,应及时报告;

7、从事微生物检验的人员,工作结束后应洗手消毒,下班时应脱下工作服。

1、凡使用与空气混合后能形成爆炸的混合物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2、严禁在火源附近进行易燃易爆物质的操作。酸、苯、甲苯、丙酮、汽油等易燃物质,其附近不得有明火;

3、进行有爆炸性的操作,所用的玻璃容器,必须使用软木或胶皮塞,禁止使用磨口瓶塞;

4、禁止将易燃物质(如苯、甲醇、乙醇等)进行明火蒸馏或加热。其沸点低于100℃者,应在水浴上加热,沸点高于100℃者,应在油浴上加热。水浴和油浴应使用闭式电炉,禁止油浴加热到接近油的着火温度;

5、加热易燃液体时,必须在冷却回流器的烧瓶中进行;

7、熔融石蜡时,应放在砂浴上进行,切莫过热,以免着火;

8、禁止将氧化剂与可燃物品一起研磨,不能在纸上称量氢氧化钠;

9、使用爆炸性物品(如:高氯酸、过氧化氢等)禁止振动、碰撞和磨擦;

10、易发生爆炸危险的操作,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具有特别危险的操作(如使用放射性物质)应采取特殊防护措施,并在符合规定的隔离室内进行;

11、加热操作或实验过程中,如发生着火爆炸,应立即切断电源,热源和汽源进行灭火;

12、取用钾、钠、钙、黄磷时必须使用专用钳子,禁止用手接触。钾、钠、钙存放在煤油中,禁止与水或蒸汽接触,黄磷应放在水中,均应浸没于液体下面与空气隔离;

13、挥发性有机药品,应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冰箱或铁柜内,低燃点的易燃品,不能放在火源附近,若室温过高时,应备有冷却装置。

1、稀释浓酸时,必须将酸注放水中,用玻璃棒缓慢不停地进行搅拌,禁止将水直接注入酸中,稀释时,应缓慢进行,若温度过高应待冷却后再进行;

2、溶解化学物品和稀释浓溶液时,必须在耐热容器和硬质玻璃器具中进行;

3、在处理发烟酸和强腐蚀性物品时,要特别谨慎,防止中毒或灼伤;

4、当酸、碱溶液、化学试剂灼伤皮肤或溅入眼睛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救护,情节严重的急送医院;

5、开启盛溴、过氧化氢、盐酸、氢氟酸、发烟酸等物质的瓶塞时,瓶口不得对着人;

6、溶解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时,要严防沸腾溅出,酸碱中和时应缓慢进行,严禁液体飞溅;

8、如需将浓酸或碱中和时,应先行稀释,绝不许将浓酸、浓碱直接中和。

2、实验室必须设置防火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和补充,灭火器材应放在固定地点。化验人员每人都必须熟悉防火知识,并能操作;

3、使用易燃挥易挥发试剂时,附近必须没有火源或远离火种;

4、酒精灯或喷灯必须在火种熄灭的情况下,才能添加酒精;

5、加热可燃液体时,不能直接用火加热,必须在水浴上加热或加垫石棉网;

7、实验室里,可燃试剂的贮存不宜超过规定量(一个月的使用量)。

实验室安全制度5篇 安全是实验室的底线 第2张

第2篇

为了保障实验操作中的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实验室的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想要良好的安全环境就必须各员工严格遵循相关的管理制度。下面我整理了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范本一为了保障实验操作中的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依照公司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实验室安全制度,进入实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

一、为确保全体实验人员自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实验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三、禁止携带危险品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或周围吸烟、点火。

四、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洗净双手才能进食,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或储藏柜中。

五、保证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严禁占用走廊,乱扔杂物。

六、实验室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

七、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凡使用贵重、大型精密仪器及压力容器或电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章,要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

八、严禁带电的情况下,搬动、移动或振动实验设备,以防损坏设备。

九、实验人员严格遵守仪器使用登记制度,每次使用结束必须登记。

十、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以把电器弄湿,若不小心弄湿,应等干燥后再用。

十一、实验所用设备一旦发现故障,应立即断电停机,严禁带故障运行。

十二、实验结束,实验人员应立即清理现场,仪器归位、清洗器皿。

十三、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切断电源、水源、气源、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并做好实验室的通风和防护,以防仪器设备锈蚀和霉变。

十四、实验室人员做到"四知":知报警电话,知重点部位,知消防器材位置,知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掌握一定的灭火技能,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时有效的扑灭初级火灾,并将本实验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十五、每日安全巡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在重大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3篇

第一条、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场所。为了维护实验的正常秩序,保障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以预防为主,各实验室要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安全员,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条、对新调进的工作人员和初次参加实验的学生,要进行安全教育,熟悉安全防火设施和规章制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参观,须经教研室主任或实验室管理人员批准。

第四条、实验室存放贵重物品和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要有严密的保管措施,防止丢失或污染。领、用、剩、废、耗的数量要详细记录,归档存放,妥善保管,以避免发生事故。实验三废的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保卫处和教务处要负责监督。

第五条、保证实验室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畅通,不准在走廊过道和楼梯间设立铁闸或堆放仪器设备及杂物等。

第六条、进行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和有害细菌的实验,必须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实验指导人员必须在场监护。学生做实验时要打开消防通道。

第七条、实验室电气设备安装、维修和拆除,以及烧焊等作业,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符合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施工。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线。未经实验室工作人员许可,不得动用实验设施和物品。

八条、要经常检查实验室的电源、气源、水源、火源和放射源是否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实验室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更换,保证随时可用。

第九条、离开实验室,要关好实验室门窗,关闭电源、火源和气源。节假日使用实验室须报经教研室主任或实验室管理人员批准。实验楼除值班人员外,一律不许住人,

第十条、保持实验室内安静、整洁。除实验需要外,不准在实验室内使用明火和蒸煮食品。

第十一条、发生事故,除立即组织抢救处理外,必须按规定上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对事故的责任者将依据情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责令赔偿、行政处分直至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4篇

规范实验废弃物的管理,维护正常的检验工作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避免或减少实验室内感染或潜在感染性生物因子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环境和公众造成危害。

适用于生物安全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

指医院实验室在进行相关的实验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包含实验废弃物。

指医院生物实验室在实验活动或实验活动有关的'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弃物。实验废弃物属于医疗废弃物。

4.2实验室生物安全员负责组织检查本科室实验废弃物消毒、处理工作。

4.3实验工勤人员负责实验内实验废弃物的消毒、处理工作。

4.4医院废物回收中心工勤人员负责责任范围内实验废弃物的收集、运送、消毒、贮存,并负责贮存设施、设备和运输工具的维护、消毒及处理。

4.5实验室生物安管理小组负责实验废弃物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

5.1实验废弃物处理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标》、《医疗废物管理条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进行妥善处理。

5.2医院废物回收中心负责中心实验废弃物管理,科室负责任范围内的实验废弃物管理,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实验废弃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5.3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实验废弃物,并按照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类别分别放置于防渗专用包装容器(袋)或者防锐器穿透密闭容器(可以是广口塑料瓶或耐重硬纸盒等)内。

5.4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实验废弃物放入包装容器后不得取出。

5.5严禁使用破损的包装容器,严禁包装容器超量盛装,达到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

5.6操作、搬动或送过程中发现容器有破损、渗漏等情况,应立即采取重新封装等措施并作相应消毒处理。包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7实验废弃物的容器外表面应有生物危险警示标志和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实验废弃物产生机构名称、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物别说明等。

5.8 洁净的破损手套、口罩、帽子、隔离衣、废物包装容器等,不得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应与实验废弃物一同处置。

5.10实验废弃物中含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剂处理后,再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11应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中心实验废弃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中心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清洁,指定专人负责。

5.12严禁在贮存设施以外堆放实验废弃物;不得露天存放实验废弃物。

5.13设专人管理实验废弃物暂存设施和设备,配备适宜的防护用品和器材,并定期的消毒。对接收的实验废弃物进行核查、登记并做好有关的交接记录。

5.14实验废弃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宜超过2天,冷冻贮存时间不宜超过7天。

5.15从事实验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管理等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知识、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5.16从事实验废弃物运送、贮存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必要的防护;并进行必要的体检和免疫接种。

5.17在进行实验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时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等不得随意丢弃,应作为实验废弃物处置。

5.18发生污染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消除污染和影响的措施。

5.19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实验废弃物在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之前,必须在实验室内进行压力蒸气灭菌,并放置化学指示条监测灭菌效果。

6. 1.1科室应指定人员定时负责危险性废弃物收集、运送工作。有特殊需求应及时报办公室,安排适宜的收集频率和实践,提供必要设备、特定容器和标识方式等。

6.1.2实验室内和实验台上必须设置收集实验废弃物的容器,建议使用塑料容器。

6.1.3清除污染的首选方法为压力蒸汽灭菌。需要进行压力蒸汽灭菌的实验废弃物,应放置在无渗漏、耐压力蒸汽并能够被蒸汽穿透的包装容器中。灭菌处理后,用专门运输工具运送至暂存地点。

6.1.4使用消毒液消毒实验废弃物时,应使其与废弃物充分接触,不能有汽泡,不能有气泡阻隔,并保证足够的作用时间。

6.1.5使用周转箱运送实验废弃物时,周转箱应加盖、密闭。运送实验废弃物的周转箱应能够防渗漏、遗撤,使用后应进行清洁、消毒。

6.1.6记录实验废弃物处理情况并存档备查,处理记录必须保存3年。

① 感染性实验废弃物包括培养基、标本和菌(毒)种保存液、血液、血清、临床标本,用过的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用过的试管、吸管、移液器吸头,用过的一次性实验用品及实验器械等携带或可能携带病微生物的实验废弃物。

② 感染性实验废弃物应进行蒸汽灭菌或放入浸入有效氯含量不低于20xxmg/l消毒剂中浸泡4小时;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处理的,应在包装外粘贴指示标记(以便分辨是否经过高压),标明压力蒸汽处理要求及实验废弃物处理责任人姓名(实验室内高压消毒者可以省去此步骤)。灭菌或消毒处理后再使用黄色垃圾袋包装,按要求贴上警示标志及中文标签,运送至暂存地点贮存。

① 损伤性废弃物包括采血针、采血器、试验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实验利(锐)器。

② 所有损伤废弃物(不论利器是用做感染性实验还是非感染性实验)都必须放入符合要求的利器专用盒里(可以使广口塑料瓶或耐重硬纸盒等),容器装满3/4后封盖,(先进行压蒸汽灭菌处理),再使用黄色垃圾袋包装,按要求贴上警示标志及中方标签,运送到暂存地点贮存。

① 药物性废弃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诊断试剂、血液制品等。

② 少量的药物性废弃物可以按感染性废物处理。大量药物性废弃物,使用防渗漏包装,按要求贴上警示标志及中文标签,运送至暂存地点贮存。

① 化学废弃物是指需废弃的具腐蚀性,易燃易爆性、有毒性、有害性化学性试剂或化学消毒剂等化学物品。

② 强酸、强碱等腐蚀性废液应分开收集,在质量监督员监督下及时进行中和处理后排放下水道;对低浓度的酸、碱废液,可以用大量清水“无限稀释”后排放放下水道。具有放射性物质的诊断试剂,原则上确保消除生物危险后,再按按试剂说明妥善处理。对易燃易爆性、有毒有害性化学物品,尽可能正确详细标示内容物和组成成分,运送至指定的暂存在点贮存。

医院废物回收中心工勤人员及时将集中的实验废弃物,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处置,并做好废物交接记录。

第5篇

1、仪器、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消防知识教育及消防演练活动,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会报火警;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

2、操作使用仪器设备者,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使用,以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3、实验室所属贵重设备、器材以及实验室必须使用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应由专人负责,放置于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并经常检查,建立设备情况档案及材料消耗记录。

4、保持电器设备的干燥和清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管理,按章使用,用毕立即切断电源。严禁非工作使用电热器具。

6、严禁在实验室、仪器室吸烟和使用明火。实验室、仪器室内的防火器材,应有专人妥善保管,禁止随意挪动,由总务处定期进行检查更换。

7、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作好学生实验前的安全教育,并制定专项实验守则,避免设备损坏及人身伤亡。

8、实验室水、电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杜绝漏水、漏电等现象发生。下班前应有专人负责关好门窗、断开电源、关闭水笼头等。

9、教导处、教科室应认真负责,经常做好安全、消防检查,消除消防隐患,确保仪器、试验室的安全。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jianligu.com/redian/qitawenan/50evmr.html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