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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的读后感8篇 名著的震撼与感悟

名著的读后感8篇 名著的震撼与感悟

名著是人类文学宝库中的瑰宝,其中蕴含着丰富而深远的思想和智慧。读过一部名著后,我们常常会被其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和深刻的人物形象所打动,同时也会对其中所蕴含的人生哲理有所感悟。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分享一些名著的读后感,带您一起感受文学艺术的魅力。

名著的读后感8篇 名著的震撼与感悟

第1篇

我出生于江南,一直以来,黄土高原这片贫瘠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对我来说就是一副神秘的画卷,直到有一天,我无意中在广播节目中听到了李野墨播讲的路遥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这幅画卷终于向我展开,铺陈开去的是那辽阔的一望无际的黄色土地和由这片土地所孕育的一个个鲜活的生灵,在山河巨变中一个个完成着自己的蜕变。

初次看到这本小说是在小时候去新华书店的时候,它就静静地立在中国文学类书籍的一角,它的名字实在是太平凡了,《平凡的世界》,在市场经济大潮不断的冲击下,中国的畅销书们往往都具有一个响亮的名字比如《中国可以说不》等等,而这本小说显然不具备这样的特征,这本小说一定很平凡,因为作者都不会给这本小说起个吸引眼球的名字,十几岁的我对自己这样说。

多年以后,我才发现,平凡的不是这本小说,而是我自己的见识。在这平凡世界中的平凡的'芸芸众生却创造了一个个不平凡的奇迹。诚然,这本书里的一些人物是有些理想化的,但这恰恰告诉了平凡世界中的我们,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实现梦想一定不是一帆风顺的,痛苦,这是第一个映入我脑海的词汇。从少安与少平这两兄弟记事起,痛苦就像他们的影子,与他们形影不离,生活上的贫困让他们只能在痛苦与痛苦之间选择,从甲乙丙菜的选择到爱情事业的选择无一不是如此。所以读完这本书的开头几章,我对主人公的遭遇更多的只是同情。

随着剧情的发酵,正当我心中的同情逐渐弥漫时,作者的一句话外音却将我震醒,痛苦不是白忍受的,它会使人更加伟大。如果说从平凡蜕变成伟大需要一种催化剂,那这种催化剂无疑是痛苦。这也许正应了孟子所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行弗乱其所为。

路遥说:“生命从苦难开始,只有在苦难中才能诞生灵魂的歌声。”的确,生命总有缺憾和苦难,人们的种种挣扎和奋斗就是为了弥补这些缺憾和苦难。而个人的精神和意志、生命周围的亲情和爱情无疑在作品中成为挣扎和奋斗的支撑点,是最后走出苦难,诞生灵魂之歌的基础。

这个世界以平凡而起,平凡而终,留下的是每个人的那一抹不平凡。

名著的读后感8篇 名著的震撼与感悟 第2张

第2篇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著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著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第3篇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我有幸跟同学借到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早就听别人说,这是一本我们青少年儿童必读的历险小说。怀着崇敬的心情,我翻开了书的一页又一页,仔细的品味了每个章节,每个段落,使我深受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依靠自身的聪明机智,与坚强的毅力独自一人在航海探险的过程中从一个少年成长为经验丰富的探险家。鲁滨逊从小就很喜爱航海,可却屡遭父母的反对。这一次,他抛开了所有,决心跟随朋友一起到外面闯荡。与大家一起航海多次后,鲁滨逊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航海。可就在最后一次出海时,他们却遇上了海难。整艘船里只有鲁滨逊一个人活了下来,漂流到了一个不知名的荒岛上。从此,鲁滨逊长达28年的历险生涯就开始了。在岛上,鲁滨逊靠着顽强的毅力与勤劳的双手创建了自己的家园。凭借着聪明与智慧,他在岛上种植农作物,建立牧场把原本死气沉沉的荒岛改造成了人见人爱的好地方,到处都是那样充满了生机。并且还在若干年后,鲁滨逊收复了一个忠于自己的奴仆,两人就这样一起在岛上生活了很多年,最后终于得到了机会返回国家。

合上书本的最后一页时,我百感交集,鲁滨逊是多么的`伟大呀!他独自一人经历了人生中最艰难、无助、寂寞的28年2个月19天的荒岛生活,却没有悲观退缩,而是选择了面对,选择了挑战。在困难面前,他挺直胸膛,燃起了斗志。靠着自身的聪明智慧,勤劳的双手与那股不服输的劲儿进行着斗争。他坚信着自己最终一定会胜利;他坚信着只要敢于抗争,就一定能改变命运;他坚信这世上没有努力办不到的事。果真如此,在鲁滨逊不屈不挠的抗争下,困难最终以失败告终,而鲁滨逊的荒岛生活也在长达28年后彻底结束。

在鲁滨逊的身上实在有太多的优点值得我们学习。但他这种不向命运低头的表现是我最敬佩的。我发誓,我要学会这一点,学会坚强,学会勇敢。只有给迎面而来的困难迎头痛击,用尽全身的力气战胜它,才能学会生存,迎来灿烂、美好的明天!

第4篇

有时,即便一无所获,也是胜利。一个老人,作为一名渔夫,连续八十四天没钓到一条鱼,但即使这样,他也仍然去奋斗,终于在八十五天时,钓到了一条十八尺长,重达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可惜老人年老体衰,而那鱼又是那样的有力强壮,只见那条大鱼拖着老人的船想海里走去,但老人那样久才钓到的,那样大的鱼,又岂是能随便放过的?两天两夜的奋战,没水,没食物,孤独一人,身疲力尽,但不放弃的精神和不言败的毅力让其最后杀去世了大鱼,拴在船边,满载而归。但归家的道路漫漫,劫难接踵而至,一只只鲨鱼闻香而来,与渔夫各种争斗,即便渔夫尽全力而为,用尽各种装备武器,到最后只剩一支舵柄与它们争斗。最后回到家之时,只剩下一副鱼骨,和那些激动人心而又残酷的事实与回忆。故事的最后,老人一无所获,任何的付出都付之东流,可以说是一次彻头彻尾的失败。

但我感觉他是一个胜利者,他面对艰险的运势,不屈不饶,在艰苦卓绝的环境中,以我们的一腔热血与勇气,凭着着不屈服的毅力挣扎。虽然最后什么也没得到,还累得半死不活,但他守住了人灵魂的尊严,没屈服于运势之下,尽量地用着我们的全部的能力去争取光明的将来,即便最后失败了,也是失败的英雄,是一个胜利的失败者。而这一系列的形象在海明威的作品中也是相当容易见到,他们多是一般平凡的人物,却可以维持着旺盛的生命力和坚强的意志力,携带作为人的尊严和勇气,坚持着不屈不饶的坚强性格,去揭示一个真理: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

在《老人与海》中的老渔夫桑提亚哥这一形象,已不仅仅是条硬汉,他身上的各种特质,都是为了展示人类的`永恒价值。作为一个绝对自信的人,他时时刻刻都维持着对我们的自信,不因他人,不因环境而改变的自信。而正是由于这种自信,使得他敢于去挑战其他人不敢做的事情,抑或是已经感觉最后要失败,而依旧会去做,会去拼搏。而正是这一特点,使得这一壮观秀丽的故事得以发生。假如没自信,在那样多天没捕到鱼之后,他还会有勇气继续出海捕鱼呢,假如没那样自信,他能在与大鱼拼搏了两天两夜之中不放弃吗。假如没那样自信,可以一次次地与鲨鱼拼搏,去试着守住我们的猎物吗?即便最后的最后,什么都没留下,什么都没获得,但至少去试过了,去尽全力拼搏过了,也不会留下后悔和遗憾了。

第5篇

这本书所讲述的是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英国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中,自幼酷爱冒险,十九岁时不顾父母反对,抛弃舒适安稳的日子,毅然踏上了征程……在一次航海时,鲁滨逊乘坐的船被狂风巨浪卷入大海,船上的水手、乘客无一幸免,唯有鲁滨逊死里逃生。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为了生存,他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一下又一下地挖开了他最“豪华”的两处住所—山洞和小茅屋。他依靠自己的双手与智慧,利用武器和工具,过上了无忧无虑的日子。

我在想,鲁滨逊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下能存活下来,还过上了丰衣足食的`日子,绝不是轻意获得的,而是完全靠着自己的勤劳、智慧与毅力所创造的奇迹。其实,现在的很多人都是遇到问题便退缩,不敢勇敢地去面对。不仅如此,现在许多人都是独生子女,很多家长视子女为掌上明珠,不要说冒险,就是家务也绝不让孩子做。家长们你们应该想想在孤岛上,如果您的孩子连家务都不会做,还如何在孤岛上生存?您的孩子只会成为温室里的娇花,而不是傲立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你们应该跟丛林之王狮子学学,小狮子刚出生几个月,母狮子就拼命咬踢它,直到它奔跑起来为止,如果你们不适当地去锻炼孩子,孩子就会成为这个社会上的弱者,永远抬不起头!弱者只会更自卑!您是否愿意让孩子更自卑,永远活在自己的阴影里?读完这部著作后,我不禁反问自己:“如果我像书中的鲁滨逊那样在大海中遭到风暴,我能向他那样与风暴搏斗,最后逃离荒岛获救吗?恐怕我早已被那大海所淹没,被鱼虾所吞食了,就算我漂流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我会劈柴吗?会打猎做饭吗?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所以我在以后会多做事,多学习一些课本以外的求生知识,这样才不会被所谓的“危险”所困住。

我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在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的确如此:当我在学习的时候,如果遇到难题,假如害怕便一心只想逃避绝对做不出来。只有迎难而上,这样我才能取得最终的答案,也将成为成功者!胜利者!我认为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也要努力争取,决对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借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创造奇迹、取得最终的胜利。

第6篇

路瓦栽夫人一夜风流,得到的却是十年辛酸——项链丢失了。别的读者认为这是路瓦栽夫人一生的不辛,但我认为这样值得庆辛,因为项链的丢失,使路瓦栽夫人从幻想回到现实生活中,使她生活更有意义,更加充实了。

丢失项链,路瓦栽夫妇东借西凑最终用三万六千法郎巨款买回钻石项链,还给了佛来恩节夫人。欠下这一大笔钱后,路瓦栽夫人“一下子显出了英雄气概,毅然决然打定主意,她来偿还这可怕的债务。她辞退了女仆,迁移了住所,租凭了一个小阁楼住下。”假如她没有丢失项链,假若她没有掉这笔款子,她必须还是跟过去一样,梦想那些幽静厅堂,那里装饰着东方的帷幕,还梦想那些华美的,香气扑鼻的小客室和精美的晚餐。

她懂得了穷人的艰辛生活,她得干家里的一切粗笨活儿和厨房里的厌恶杂事。每一天早晨她把垃圾从楼上提到楼下。她的穿着想个穷苦女人,胳膊跨着篮子到水果店里、杂货店里、肉铺里,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得节剩这一切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偿还这可怕的债务,假如不需要偿还这笔债务,她也不会劳动也不会上街买菜,她必须做着甜梦,穿戴华丽地去参加舞会,大出风头。

十年后,债还清了,她带着天真的'得意神情笑了。这笑充满还债务的简便感,充满了对自食其力上午生活的自豪感。假若项链没有丢失之前她还会笑吗?不她必须还在追寻享受,梦想过豪华的生活,永远贪得无厌,还会为不能过高雅和华丽的生活感到痛苦。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挫折、失败有时不是坏事,倒是好事。没有人能强行压制一个人对美,对富贵,对安逸生活的本能追求,对玛蒂尔德也是一样。

项链丢失后,青春美貌和人格尊严这两个法码摆在人生的天平上,逼她作出选择。她决定放弃青春,选择尊严。人生最重要的时刻说是懂得放弃,放弃也是一种美。那么对她来说那极细小的一件事是“败坏”她,还是成全她呢?最初玛蒂尔德被强烈的可怕的虚荣心所俘虏,之后,她义无反顾地作出令人惊讶的决定。最终,当她再遇自我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当她得知假项链的事实后,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和骄傲的表现。

小说发人深省之处是让我们目睹了污浊,虚假,拜金的社会中的一颗金子般的心,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不能盼自我得不到的东西而白白地增加烦恼,同时她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的走过。

第7篇

?战争与和平》恐怕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一部小说了。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最终才发现,这本书是我永远也读不完的。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当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能够学到很多东西,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这个体系既是主观的,同时又是客观的。说它主观,是因为他来源于托尔斯泰的思考与总结,很多地方都打上了“托氏烙印”;说它客观,则是因为他并不强加于人,而是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人在“托化”的同时又逐渐凸显出自我的个性来。

另一方面,我又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当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他似乎期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然而,人的思想是不一样的,每个人都有自我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我的《战争与和平》。

应当说,《战争与和平》这部书最大的成就在于其思想性,那是无与伦比的。可是,在其它方面,它的成就也同样不凡。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十分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我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并且,托尔斯泰似乎异常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能够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坚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一样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人物性格方面,《战争与和平》也有其高超过人之处。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也都在不断变化。

第8篇

这个暑假,我读了《狼图腾>这本书。当我翻书的第一页时,我便情不自禁地爱上了它,里面的故事太精彩了。作者的语言很优美,读了这一个个的故事,就如同身临其境,妙不可言,最让我喜欢的,便是狼图腾中的狼了。

众所周知,狼是邪恶的象征。汉族人民大部分都讨厌狼,觉得狼灭绝天性,阴险狡诈,就该灭亡。的确,也有这类词语描述狼: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看到这些,狼的性格和品质好像就是这样了。不!事实正相反,狼不仅狡诈,而且机智,狼是自然界中最团结的物种了,它们结伴而行,一起觅食,捕猎到的食物分给母狼和小狼,在我看来,狼是最具"人性“的动物,或者,是人具有“狼性”。

人之所以具有狼性是因为人类曾经向狼学习过。狼曾教过蒙古民族如何打仗,狼曾训练过蒙古骑兵种。种因素,都表明了狼的不凡和伟大。狼,是蒙古族的图腾。正如本书中毕利格老人所言,狼图腾是蒙古族的图腾,是草原的守护神。狼这么厉害,我倒真想见识一番。看了这本书,我就发现,面对狼族,不是一件好玩的事。

陈阵骑着大青马去大队上送文件,不听毕利格老人的话,途中改走小路,不知不觉便来到了狼的地盘,看到了草原狼的雄壮和魁梧。陈阵吓得灵魂都出窍了,仿佛上到了腾格里。经过了这几十秒的死亡徘徊,陈阵终于挣扎过来,仿佛灵魂又重新回到了自己的身上。他想到了毕利格老人的话,狼惧怕钢铁的声音,匆忙之中,陈阵拿起钢蹬就使劲一敲,这一敲仿佛用尽了平生所有的力量,终于,狼群撤退了,最让陈阵吃惊的`是狼群撤退时还能做到井然有序,真是太神奇了。

不仅是秩序这一方面,狼族在打猎上的造诣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狼族面对牧民家两米高的围墙,采取了搭“狼桥”的方式,一只狼蹲在地上,其余的狼从它身上跃起跳过围墙,觅食牧民家的绵羊,出来时,最后一只狼则用羊的尸体当垫板,轻松跳出围墙。当我读到这,我顿时惊为天人,深深的震惊了:狼怎么会如此聪明,不愧是蒙古族的图腾啊!

狼,是草原上最神秘的种族,狼是狡黠和智慧的代表,是草原上的宗师和战神,是蒙古族的图腾,也是中华民族的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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