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简历谷 >

热点 >其他文案 >

定金合同范文3篇 《定金合同范文:确保双方权益,合作更有保障》

定金合同范文3篇 《定金合同范文:确保双方权益,合作更有保障》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份完整的“定金合同范文”,该范文详细说明了定金的定义、金额、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对于需要签订定金合同的个人和企业来说,这份范文将是非常实用的参考文档。

定金合同范文3篇 《定金合同范文:确保双方权益,合作更有保障》

第1篇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最高法院在xx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合同范文3篇 《定金合同范文:确保双方权益,合作更有保障》 第2张

第2篇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预订方向卖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预订方预订区街(路)号《》项目幢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卖方已取得该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并经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卖方定于年月日交付给预订方。

第二条预订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元,总房价为人民币元,预订方采取【一次性】【分期】【按揭】方式付款。

第三条预订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作为甲、预订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订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买卖单价应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为准。

第四条双方商定,预订期为天,预订方于年月日前到与卖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超过预订期,预订方未与卖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卖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卖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第五条卖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模型、样板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预订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全额返还预订方已支付的定金。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户型结构、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预订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双倍返还预订方已支付的定金:1、卖方未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作为商品房买卖价格的;2、卖方未遵守第五条约定的;3、卖方未告知预订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第八条除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预订方在预订期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无权要求卖方返还定金。

第九条其他约定。第十条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行终止。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篇

大学刚毕业的王先生,想要在盛泽镇开办一家品牌服装连锁店,后来看到了房东张老板贴出来的租店告示。王先生对该店铺的地理位置以及面积大小基本满意。在和房东张老板初步交涉后,王先生当场交付了1万的定金,并且约定择日详谈细节后再签订书面租房协议。

两天后,王先生再测量店铺面积,发现店铺面积并未符合其经营品牌连锁店的最低要求,王先生跟张老板多番协商未果后,王先生一纸诉状将张老板告上了法庭,认为张老板曾口头承诺店铺有80多平米,要求张老板双倍返还定金。张老板认为王先生因自身原因拒绝租赁,已构成违约,要求没收定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就租赁事宜达成初步意向后,张老板收取的.租房定金,系订约定金,租赁合同此时尚未成立。在具体协商中,双方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即面积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对于合同不能订立,双方均无过错,适用定金罚则条件不成就。现王先生要求张老板双倍返还定金,张老板要求没收定金均缺乏依据,依法判决张老板返还王先生定金1万元。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jianligu.com/redian/qitawenan/47vk47.html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