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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车辆借款合同5篇 "车辆借款合同: 保障个人财务与汽车资产的完美结合"

个人车辆借款合同5篇 "车辆借款合同: 保障个人财务与汽车资产的完美结合"

个人车辆借款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书,用于明确双方之间车辆借款的相关条款和责任。借款人在合同中对借款金额、利率、偿还方式以及车辆的抵押权进行约定,确保借款过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本文将针对个人车辆借款合同的重要性和相关要素进行详细解读。

个人车辆借款合同5篇

第1篇

(一)车辆品牌 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车辆实际行驶 公里,颜色 抵押价格为 元。

(二)抵押期限为 月(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如到期不还款,违约金每天1000元整,违约超过24小时后,乙方有权处理该抵押车辆的使用权。

(三)甲方保证是上述车辆的原车主,享有该车辆的使用权和名义权,有权处理该车辆的使用权。

(四)抵押车辆时甲方向乙方交付相关的权属,权利证书以及相关手续。

(五)甲方保证该车辆以后不会变质为盗抢、诈骗、租赁、逃逸车辆,如发生的与保证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该车辆是车辆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车辆所有人抵押的,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七)该车辆抵押前,应当面把车内的贵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

(八)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者,24小时后,乙方将享有该抵押车的转让、出售、再次转押以及其他方式的处理权和车辆使用权。

(九)甲方保证该车辆不是租赁、盗抢车辆,是属于合法手续车辆,如出现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可逆转,签字后立即生效。

个人车辆借款合同5篇

第2篇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1、抵押物名称:乙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汽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登记人:)于年月日抵押给甲方。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风险告知:目前担保法中的担保、抵押中的不动产和特定动产的抵押采用的是登记要件主义,也就是需经过登记之后担保、抵押才生效,才在债务的履行中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当事人在签订完本合同之后应当进行担保、抵押登记。

1、办理车辆的抵押登记,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五)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六)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避免出现欠条可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xx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还款到期日之后的两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通过上面的内容,相信您对借条如何写才有效以及个人借款协议要注意什么已经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借条的书写可谓五花八门,有些权利义务仅凭借条已经不能判断,因此如果您有借条方面的疑惑还是咨询一下律师,不同的写法代表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需要律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样才能帮助您更好的解决问题。

第4篇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元,其他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提供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万元。在这个额度内,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 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抵押物,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由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

第三条 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 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 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八条 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款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 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

第十二条 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和办理抵押合同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本契约一式四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抵押合同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以上所列财产已在保险公司投保,到期后由借方负责续保。保险单据由贷方保管。经双方协商,本单所列抵押财产在方保管(使用)或封存,按合同要求负责管理。

第5篇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名称: ,车号为 发动机号为: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抵押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抵押款为 元整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汕头市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xx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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