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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租赁合同3篇 租房合同必读:防止租房陷阱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3篇 租房合同必读:防止租房陷阱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东与租客在相互协商后达成的一份租赁协议书,旨在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租赁期限、租金等相关事项。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能够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是权益交换的重要保障之一。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3篇 租房合同必读:防止租房陷阱

第1篇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1、甲方同意将(地址)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让。

附加:3、甲方同意将房产证复印件提供给乙方,供乙方注册公司用,乙方将房屋用作住宅以及办公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如在年月日之前,甲方未能提供给乙方所租地的房产证复印件,则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一并退回乙方所缴租金及押金。如乙方将房屋用作其它用途,则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半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合同。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天内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1、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等。

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2、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经过甲方同意,才能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5、、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3篇 租房合同必读:防止租房陷阱 第2张

第2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四川安信融资担保管理有限公司

甲、 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 武科东四路11号2栋3楼 建筑面积为 80平方米。租用期三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 20xx人民币(含建筑税),每年租金24000元 (大写:贰万肆仟元整)。

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 0.2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余租期年数),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0.2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如遇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十四、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第二种方式解决(以下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 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第3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拥有的房屋与场地一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总使用面积约为 平方米。

2、该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场(绿)地,道路归乙方使用(附件一:《租赁范围平面图》)。

1、甲方于 年 月日前将本合同项下所约定的房屋及设施交付

2、该房屋租赁期为_ _年。自_ _年_ 月日起至 _年 月 日止。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医疗活动使用。年租金为每年 万元 人民币。(其中房屋租赁费为 万元 人民币/年,土地租赁费为万元 人民币/年)。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合同期满乙方仍需租赁该房屋,则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请求,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在同等价格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否则,合同期届满,乙方应无条件迁出。如双方同意继续租赁则应当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1、甲、乙双方商定,租金为半年一付,第一次支付为 年 月 日,以后以此类推。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租赁范围内的水、电设施的维修、保养及更新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使用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按实际使用量支付。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 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12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1、乙方所租赁的房屋,只能做为医疗用房,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2、在租赁期限内,医疗活动所需的垃圾回收、污水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不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情况下,根据需要可对场地、房屋进行设计、装修。若影响承重发生意外,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乙方根据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该房产的建筑、结构和消防、水、电、气等竣工图及其他工程技术资料,甲方应尽量提供,以便于乙方顺利装修或取得有关部门许可证。

4、在该房屋保修期内,甲方负责通知施工单位对房屋进行保修。但乙方装修部份除外。

5、如遇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6、租赁期满后,房屋装潢无偿归甲方所有,但乙方购买的可移动设备由乙方搬走。

7、在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或所在辖区规划需拆该房屋,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分享各自所投资部分的赔偿金额,拆迁补偿归甲方所有,但装修补偿和造成营业损失补偿归乙方所有

8、乙方开业所需的营业执照等政府批文由乙方办理,甲方应提供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等所需的土地及房产证明资料。

9、乙方在租赁期间因使用不当或其他因素致使甲方房屋或设施损坏的,或虽经甲方同意但由于乙方装潢房屋不当造成甲方的房屋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当给予修复。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日按年租金的万分之八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经乙方催告后30天内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当于三个月的租金损失。若因房屋交付时间推迟,则租金起算日顺延。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除按约定支付约定租金外,乙方每日按逾期租金的万分之八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甲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当于三个月的租金损失,逾期90天以上,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租赁期间,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另一方单方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偿付另一方合同未履行期限租金总额的10%的违约金,未履行期限的租金总和不计利息。

4、租赁期间,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相当于当年租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及附件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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