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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协议书3篇 「穿出职场范的协议书」

服装协议书3篇 「穿出职场范的协议书」

“服装协议书”是指合作双方为了达成一定的商业合作目的而签署的一份协议书。该协议书主要规定了服装生产、销售等方面的条件、条款和法律责任等相关问题,是保证商务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重要文件。

服装协议书3篇 「穿出职场范的协议书」

第1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价格: 元/件。如样衣通过后,需要该款齐码版,价格为 元/件。 合同总金额:¥ 元(金额大写:) 详见附件。合同内所有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甲方提供服装款式图及布样,同时提供拉链、纽扣、吊牌、唛及包装等图样,乙方根据款式图制作工艺图,经甲方认可后,开始打样。

所有原材料由乙方提供(含包装),乙方需保证所用原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提供原材料进货检验报告,并接受甲方检验。

1、甲方在合同签订2个工作日内提供服装款式图(样衣或图片)、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及工艺图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

3、乙方在打样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5、乙方保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针对甲方所开发的款式和设计元素,进行销售和市场展示。

内用透明塑料袋,外用纸箱包装,包装费由乙方承担。

1、交货时间:xx月xx日前完成50%的样衣制作,xx月xx日前完成所有款式一次样制作。后期每次修改样衣时间周期为x天。

3、验收标准:与确定样式及工艺图款式、做工一致。

4、验收内容: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甲方根据样衣验收情况提出修改意见。样衣根据甲方要

(1)最终确定的所有样衣(由甲乙双方代表在样衣上签字确认后视为合格)。

(2)最后审定通过的所有样衣纸版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4)所有样衣所用面料、辅料的成分,克重,缩水率等产品信息。

1、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打样费用的 %,即¥ 元(人民币大写: )。剩余 %,即¥ 元(人民币大写: )在全部打样完成后支付。乙方同时提供税率为 %的等额增值税发票。

2、每版(含所有配色)大货订货总数达到 件,返还该版打样费,打样费从大货应付款中扣除。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样品享有留置权。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标的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

服装协议书3篇 「穿出职场范的协议书」 第2张

第2篇

甲方经授权获得“###”品牌系列服饰在重庆的总代理,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乙双方联合销售“###”品牌服饰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作为“###”品牌服饰在重庆的总代理,向乙方提供“###”品牌系列服饰产品,由乙方自行承担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的联合销售方式。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时间暂定1年。

1、乙方销售“###”服饰系列产品要尽心尽责,不得有损害“###”品牌及甲方的任何行为。

2、乙方要按照甲方提供的服饰种类进行销售,甲方要为乙方需求款式的颜色、尽寸大小等及时供应。

3、甲方负责提供“###”品牌服饰产品及售后服务,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不得擅自对甲方提供的服饰进行折价销售,必须按甲方规定的统一零售价对外销售。

6、乙方不得私自贴牌###(###)r的商标加工服饰对外销售。

三、在联合销售中,乙方按下列方式来向甲方保证有足够的经济、时间、精力销售“###”服饰:

1、乙方每周一次到甲方与其他销售人员进行工作沟通;

3、甲乙双方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之内,由乙方向甲方暂存元人民币(大写:),由甲方向乙方出据全额收据。再由甲方按元/月返还给乙方作为乙方自己销售“###”服饰的各项费用,直至返还为止。

1、乙方以联合销售员形式进行销售:每年最低完成销售额万元(大写:),乙方获取的利润为销售额的 %;如乙方销售额超出了万元(大写:),则超出部分的乙方应得利润按实际销售额减万元(大写:)再乘以计取;

2、乙方以联合管理员形式进行销售:除要完成上列第1项规定的任务和获取利润外,另按其所在岗位中所直接管理的人员完成销售总额的 %计取岗位报酬。岗位报酬按年累计计取;

3、以其它联合岗位形成进行的销售:乙方在与甲方联合销售的岗位部门的,除需完成上列第1项规定的任务和获取利润外,另按部门的销售总额的%。岗位报酬按年计取;

2)乙方每完成一次销售结算一次(在全部货款返回甲方时);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均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则应向守约方支付乙方应向甲方暂存金额的一半数额的违约金。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因国家新法律法规的颁布,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7、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制定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达成以下合同。

1 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在市商场管理“芙芮婕”品牌服饰,乙方不得私自跨区域设点经营。

2 乙方应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最近正身彩色照片两张交甲方保留存档。

1 本合同合作期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管商场的合同(由甲方同商场签订)期限为准。

2 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优先权。若一方有意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与对方合作,应在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合同;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1 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两日内,乙方须付甲 人民币(单店)合同保证金,此保证金到甲方帐户后,此合同生效。 2 以上合同保证金如在此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因违约而被甲方扣除的合同保证金部分,乙方须在一周内补足合同保证金的

差额部分,否则甲方有权从当月的代管管理费中扣除;

1 甲方提供销售网点所需货品:乙方负责每个零售网点的货品库存控制在 600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乙方代管的甲方公司零售网点必须是“芙芮婕”品牌的专卖店或专柜,不可有其他品牌拼入柜内进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扣除全额合同保证金。

2乙方负责的网点,日常销售折扣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书面规定进行,不得擅自调高或调低;若有需要进行促销、打折,乙方必须提前两天向甲方公司书面申请,甲方书面确认回复后方可进行;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从乙方的合同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此经济损失。

3 乙方负责代管当地销售网点的业绩报表的汇总及传真、当地货品调配、库存盘点及追补、货品陈列、展示、营业员的培训、商场业务沟通及同行业品牌的销售信息反馈、建议:

(3) 乙方每日必须向甲方传真各网点昨日销售明细; 乙方每周周一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反馈上周各网点销售分析、竞争品牌状况等; 乙方必须严格控制每一个卖场的进销存比率:全年按照春夏、秋冬两个阶段来核算,若乙方把单个网

点退换率控制在20%以内,则甲方按当季的销售额的1%给以乙方奖励;

(4) 乙方每月必须进行实物盘点,且5日前必须向甲方传真上个月正确的进销存报表和实际库存报表;

4 乙方收到甲方货品时,应即日清点与核对,若准确无误,则需将“收货回执”传真给甲方;如有货品短缺等问题,乙方必须于提货后当日内将情况说明附提货人、验货人和乙方签名后以“收货回执”传真给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所收到货品与货单相符。若属于公司质量问题的,由甲方承担;

5 甲方书面要求乙方退回公司的部分商品,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退回,否则视为乙方自己购买此商品,货款直接从合同保

6 乙方所有退回公司的货品,必须保持货品的干净整洁、不得有脏、 人为磨损、破损而造成货品质量问题且影响二次销售的,甲方将不予以退、换,视为乙方自己购买此部分货品,货款直接从乙方合同保证金中扣除;

7 乙方每月须及时负责做好对各零售商场的对帐工作,并将商场每月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清单及发票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回公司,同时督促各零售商场的财务部门确保货款的及时回笼;若货款不能回到甲方帐户,此损失由乙方承担;

8 乙方在管理过程中丢失的货品或乙方购买的商品,均按原价的3.5折进行核算。

9 甲方对乙方经营过程中提出的管理要求,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执行解决。

(3) 甲方同代管商场合同中规定的费用(营业员有关费用除外); 货品由 厦门 至 代管地的往返长途运输费; 甲方提供手提袋;喷绘画、水晶字、pop宣传画;增值税发票;

(2) 自货物到乙方各站(机场、火车站、车站)后产生的一切市内短途费用,由乙方承担; 所有在乙方代管商场的营业员由乙方进行招聘并培训,所产生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发生任何

(4) 乙方在本合同所签署范围内开拓市场时所产生的任何公关费,招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垫付代管商场装修费用(经甲方书面确认),此费用在代管商场的正常营业时间内,按12期,每月支

(6) 乙方在当地经营过程中的零星支出:文具用品、卖场布置等。 乙方所代管负责网点的货款到达甲方帐户后,且乙方须把代管商场的各项事务处理完毕后,甲方将在十日内

1.商场日常销售按正常折扣、合同规定正常扣率,由甲方指定销售折扣,乙方按以下方式提取的托管费用比率:8折(含)以上为18%;6折(含)-8折为17%;4折(含)-6折为15%;4折以下14%

2.因商场强制促销活动,导致甲方在正常销售折扣下且商场扣率有增加的,则乙方按以下方式提取的托管费用:若商场回款达到吊牌价的40%(含)以下的,则乙方的代管费按销售额的12%提取;回款在40%--50%(含)时,则乙方按14%

1.代管商场因未完成商场保底任务而被商场扣款,此金额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1 合同到期,如双方不愿续约或协议有所更改变动,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乙方须负责追回、结清销售网点的

所有款项及处理清楚所有商场事务;所有费用及提成结算完毕后,同时乙方在履约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将在壹个月内全额无息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则在甲方住所地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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