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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警个人工作总结3篇 协警实践探索:工作总结及反思

协警个人工作总结3篇 协警实践探索:工作总结及反思

本文主题为“协警个人工作总结”,旨在对协警的工作进行总结与归纳。通过深入分析个人工作经验与得失,探讨协警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财产安全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与不足之处,进而提出改进与进步的建议,为协警队伍的发展与成长作出贡献。

协警个人工作总结3篇 协警实践探索:工作总结及反思

第1篇

20xx年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和林业、公安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很抓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坚定履行保护林区生态、服务林业改革建设职责,为促进林业生态建设、确保林区治安持续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公安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整个森林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证。我们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常抓不懈的一项工作来对待,通过采取多种形式、措施,加强和改进了队伍建设。

继续坚持贯彻学习教育制度,紧抓学习不放松,不断加大思想政治学习和教育力度,对全体民警进行理论知识的再教育。今年以来,各地森林公安机关结合实际,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全体民警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主要政治学习内容,反复学、深入学,认真掌握精神要领,通过学习活动,民警的思想基石得以筑牢,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全市形成了人人学习理论、人人研究理论、人人创新理论的良好氛围,这为更好的做好森林公安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是组织民警参加了省局组织的各类培训班。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森林公安执法工作水平,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应对执法权限落实后执法办案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我市组织了12名民警分两批参加了全省森林公安刑侦、法制培训班,两次培训活动为各地执法权落实后相关工作的启动作了应有的准备。二是认真安排全市森林公安民警警衔晋升培训。认真部署森林公安民警警衔晋升工作,及时与黄山市人民警察学校沟通,对全市20余名民警及时组织警衔晋升培训,保证了民警按期按时晋升。三是做好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市举行了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各区县森林公安机关以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执法培训工作,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的放矢,注重实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执法培训,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保考”的目的。

各地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将创先争优活动与保护森林资源、加强生态建设紧密结合,与全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紧密结合。要求全体民警自觉的将日常工作贯穿到活动中,落实到党组织的工作中,发挥好民警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履行好森林公安在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稳定方面的主力军作用,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以打促防”的方针,提高我市森林公安打、防、管、控的综合作战能力,加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提升打击水平,全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四)从严治警,为强力推进森林公安队伍作风建设提供保证

今年我市接连发生了2起警车交通事故,给我市森林公安队伍整体形象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事故发生后,我市及时召开了全市森林公安机关队伍管理专项警示教育整顿工作会议,对事故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主管局和市分局的主要领导在会上对执行“五条禁令”、警容风纪、警车管理、值班备勤等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申,要求各地要立即开展单位和民警个人自查自纠整改活动,剖析队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警车管理制度”。目前,我市“警车专项整治”和“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正稳步进行。并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警察形象、维护党和政府威信出发,确保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狠抓学习教育,打牢民警的思想基础;二是狠抓监督工作,压缩民警违法违纪空间;三是狠抓责任落实,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案件;四是狠抓自查自纠,对查摆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五是狠抓良性引导,促进队伍健康发展。同时,继续将“五条禁令”的执行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从严治警,重塑我市森林公安威信。

(五)、严格制度,为各项森林公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保证

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和森林公安工作的需要,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森林公安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了不断地健全和完善,与森林公安工作紧密相关的岗位职责、值班执勤、案件查办审批等方面制度日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确立,促使民警的遵规守制意识不断强化,自觉工作、按章办事、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局面逐步深化。在执法办案上,黟县森林分局制定下发了《关于提升案卷质量的补充要求》和《黟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基层基础台帐制作填写规范》,其对于民警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信息安全上,为加强 “金盾”专网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祁门县森林公安分局制定了《祁门县森林公安金盾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今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民警紧紧依靠林区群众,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查处”的方针,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遇警必接,逢案必查,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了一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维护了林区治安秩序的稳定,促进了林业生态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是紧抓宣传工作不放松。宣传出成果,宣传出战斗力。全市各地紧抓宣传工作不放松,其中黟县做法较为突出,黟县森林公安分局将原先的森林公安专刊改版为《黟县森林公安简报》,拓展了宣传的范围,并以此为平台,大力宣传该县森林公安机关成绩。通过宣传,鼓舞了全县森警的士气,提高了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各区县的基层森林派出所也都充分发挥警用车辆的作用,将警车作为流动宣传平台,经常性地下乡巡回宣传。通过黑板报、标语、电视台、传单、法制课等形式不断地创新宣传方式,将宣传的触角延伸至辖区中小学、自然村组和田间地头,扩大宣传覆盖面,使受众的人数大大增加,增强了宣传的实际效果。铺天盖地的法制宣传使林业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人心,林区群众法治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得以进一步提高。

二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以来,我市在上级机关的统一领导下,顺利开展了“春季攻势”、“亮剑行动” 等一系列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在各专项行动中,我市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的行动目标,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突出重点、重拳出击,取得了丰硕的战果。

“春季攻势”期间,全市森林公安共受理各类案件323起,查处313起,查处率达96.9%,其中,立森林刑事案案件19起(3起盗伐林木、15起滥发林木案件),侦破11起,抓获31 人;立林政案件296起(盗伐林木案件8起,滥伐林木案件52起,森林火灾案件17起、动物行政13起),查处行政案件294起,共处罚436人次,依法收缴林木树木、木材601.25立方米,收缴幼树竹子7000余株、野生植物42株、野生动物25头(只),林业行政罚款40.35万余元,共计为国家挽回损失82.37万余元。此外,全市共清理木材交易市场、经营加工场所325余处,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加工场所37处。

在“亮剑行动”中,我市对全市范围内征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通过逐项目、逐乡镇、逐林场、逐地块一一核查的方式切实掌握了全市征、占林地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查找和深挖出部分案件线索,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20xx年5月份黄山市华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未经休宁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拟建现场开垦林地取土埋田,面积约达2.9亩,后休宁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对该公司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处以林政罚款。“亮剑行动”的开展,有效地提高全社会的林地保护意识,维护了林区管理秩序的稳定。我市黟县森林分局在“亮剑行动”中因组织有序、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嘉奖。

三是加强各类案件的侦破工作。自全省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以来,我市森林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始终把主要精力放在案件侦破工作上,各地通过短信、网站、广播、民警入户走访等途径着力拓展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手段,营造了全警追逃、全民追逃的氛围,行动同时得到网上逃犯家属、群众与社会的普遍支持。我市的休宁县森林公安机关多次组织民警深入本地在逃人员家中展开了耐心细致的教育规劝工作,讲明公安机关的政策、决心和态度,打消了在逃人员的顾虑和侥幸心理,积极争取了三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四是充分发挥了林区护林员的作用。各基层森林派出所以加强辖区内护林人员管理为重点,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查岗或实地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护林员职责履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护林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充分发挥护林人员的能动性,同时根据护林员反映的区域内存在的隐患和苗头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在对护林组织和人员的管理培训中,各森林派出所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全市护林工作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特别是在森林防火期,专职护林员发挥了十分积极有效的作用。

五是建立健全情报信息预警机制。不断夯实以“三情”、“四网”、“两管理”为核心的基层基础工作,广辟信息渠道,获取预警性、内幕性的情报信息,及时、准确掌握林区资源状况和治安形势,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黄山区森林公安机关集中警力,于今年开展了一次民情、林情、社情的调查,详细掌握了辖区内各项信息资料,完善、更新了三情档案,牢牢把握林区治安管理主动权。

六是创新工作机制保障林区稳定。各地实行每月例会制度,定期对林区治安动态进行掌握分析,并制定针对性措施,及时地遏制涉林违法犯罪的发生和升级,同时实现了刑事案件网上办公,使刑事案件办理流程更加合理便捷,提高了刑事执法的规范性和效率。徽州区森林公安分局多次组织民警对全区的涉林企业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检查,对涉林企业发放安全生产挂图,同时动员涉林企业参加网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对有安全隐患的、安全生产主体意识不明确的加工企业,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不积极配合整改的建议主管局不予办理延续木材经营许可证。

据统计:20xx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0339人次,出动车辆4523台次,受理各类涉林案件750起,查处714起,查处率95.2%。其中,立森林刑事案案件91起,侦破65起,抓获92人;立林政案件659起(盗伐林木案件28起,滥伐林木案件121 起),查处行政案件649起,处罚861人次,依法收缴林木树木、木材1467.2立方米,收缴幼树竹子2434余株、野生植物80株、野生动物26头(只),林业行政罚款 80.8万余元,共计为国家挽回损失 160万余元。

协警个人工作总结3篇 协警实践探索:工作总结及反思 第2张

第2篇

一年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严于律已,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一年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一年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公安会议精神。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熟悉和思想道德素质。

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

一年来,在所长的带领下,走帐串户,参加牧民代表会议、座谈会等各种会议,到生产、建筑实地考察,学习了许多牧民工作方法,更是直接与群众直接接触,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

回顾一年的`工作学习,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公安科技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将不能适应新的要求。

二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有过畏难情绪,这是自己政治素质提高,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不好的表现。

诚然,在一年的工作中我有得也有失,但是我相信只要找准自身差距和不足,在领导的关心和同志帮助下,就一定能创造性地开展公安执法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起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合格协警员。

第3篇

目前,在交通管理任务日益繁重,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协警作为交通管理的一支辅助力量,正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在协警的招收、录用、管理等工作中不够规范,协警队伍普遍存在着文化水平偏低、工作积极性不高、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如何加强协警队伍的管理,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学会做群众工作,成了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下面本人结合我局当前交通协警队伍的实际,作浅显的思考。仅供参考。

1999年永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有民警77人,占全局民警总数的18.11%;20xx年底,交警大队民警81人,占全局民警总数的15.51%,下降2.6个百分点。而在六年的时间内,永康市的道路、机动车辆、驾驶员队伍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1999年,永康全市机动车拥有量37550辆,驾驶员42019人;20xx年,全市机动车拥有量108824辆,驾驶员138702人;与1999年相比机动车和驾驶员分别增长了197.7 %和 230.1 %。交警大队在警力无法满足的情况下,招收了大量协警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补充力量。目前,交警大队共有协警79名,基本分布在城区及路面中队,主要从事路面管理、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在基层一线中队,协警的数量大致为民警的3倍。

1、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由于面向社会招募,进入“门槛”较低,因而人员比较复杂,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据统计,在79名在职协警中,小学文化的1人,初中文化的16人,高中文化(包括中专、职高)58人,大专4人。一般在录用后,经过简单的短时间的培训即上岗,因此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显得参差不齐:政治上还把自己等同于一般老百姓;业务上对交通管理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或者一知半解。所以在日常执勤过程中,由于业务不熟练或工作方法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投诉较多。

2、队伍凝聚力不强。由于交通管理工作极为枯躁、乏味、单一,付出多,得到少;而且因为“协助管理”的身份,协警在上路维持秩序、协助纠违时往往得不到尊重和认可,比民警更容易受到伤害。因为政治上没有归属感,经济上得不到保障,导致了队伍缺乏凝聚力。进入协警队伍成了许多人特别是青年人的“权宜之计”,一旦有好的去处便一走了之。据统计,在79名协警员中,工作满5年以上的不足15人,工作未满1年的有42人。队员的频繁流动对培训、管理等工作增加了难度,造成了诸多的不便。

3、队员纪律作风松懈。表现在协警员在协助纠违执勤过程中不能够严格要求自己,着装不规范,警容不整;在执法程序、文明用语、言谈举止等各方面不规范,缺乏自制力;根据个人喜好执法随意,意气用事,诸多情形下做不到冷静耐心,而是显得过于莽撞,促使个人行为失去了依据及准则,甚至于出现过激行为;对上级机关及大队中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置若罔闻,自由主义严重;特别是8小时之外,个别协警放松了自我约束,甚至融于社会上不良现象而极大影响了日常工作。

4、队员特权思想较重。部分协警员在工作中没深刻领会到应担负的职责任务 ,警服上身无形中就助长了自身的特权意识,不仅不带头遵纪守法,甚至开特权车,如开警车随意拉警笛、不带证件、不系安全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特别是在工作中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上时常出现“冷、硬、横、推”等现象。缺乏必要的敬业精神及奉献精神,甚至于出现了为了私利而做一些有悖于自己职权内的事,使得整个协警队伍中出现个别伤害群众感情的事例,极大地损害了交警队伍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1、没有把好聘用协警的"进口"。协警的工作性质决定其应当具备优良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较高的文化知识以及较好的身体素质,具备勤奋工作、勇于奉献的吃苦精神等,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忽视了这些基本要求。由于受到人际关系等社会各方面的影响较多,把聘用协警作为解决民警和相关单位人员子女暂时就业的一个渠道,导致对聘用协警员的考察、考核流于形式。

2、没有开展必要的岗位培训。协警的工作性质虽然是协助民警工作,但其基本素质决定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但是协警在聘用后往往是进行几天的队列训练就匆忙上岗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也不能保证协警按时、定期参加培训,往往是边干边学,造成工作效率和质量无法保证。

3、日常教育管理无章可循。虽然支队和大队都制定了协警管理办法,但是这些管理措施因为缺乏系统配套的监督制约措施,形不成系统的、规范的制度,因此使管理往往流于形式。

4、用人机制不完善。用不用人,用多少人,工资待遇怎样等劳资问题缺少政策依据和法律保障;录用和辞退不规范;时常加班加点却得不到相应的报酬;凡此种种,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协警的工作积极性。

5、入警动机不纯。有的协警认为临时工干临时活,干好干坏都无所谓,大不了走人。有的人目的不纯、动机不正,存在穿上警服捞一把的思想,因此造成部分协警吃拿卡要、违规违法办事的现象屡禁不绝。更有甚者认为反正是临时工,出了事一走了之,换个地方而已。

协警员聘用质量的高低,关键在于入口把关是否严格。在聘用程序上可采取文化考试、目测、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择优聘用,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防止出现选聘上的不正之风,杜绝讲人情,照顾关系,要坚决防止把那些品行不好,甚至有劣迹的人员招聘到协警员队伍中来。近几年,永康大队在广泛开展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协警统一的录用和清退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考评等程序录用,并签订相关合同;规定在三个月的试用期内,给予中队较大的自主权,对组织纪律性差、难以胜任工作的人员,中队提出建议,大队确认后,一律不予录用;对在工作中表现较差,有违法、违纪苗头的,一律予以清退。

2、明确协警的职能权限,充分发挥队伍的协勤作用。

加强对协警队伍的教育管理,规范职责,要明确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严格依照《宪法》、《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做到主体合法、手段合法、程序合法。要求路面协警要协助民警维护交通秩序,提醒和约束行人、车辆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通行,消除交通路障,做好现场保护、抢救伤员等服务性工作;要树立交通协警的服务意识,把工作性质定位在“服务”上;明确规定协警不能单独上路执勤执法,协勤行为必须在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在民警的指挥下,有效维护交通秩序。同时要坚持不断地开展法律法规,业务技能教育培训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宗旨教育,使协警员队伍步入健康良性发展轨道。

要做到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及时了解队员的'思想动态,切实解决实际困难;重视对协警的权益保护,对不法侵害或打击报复协警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有突出表现的协警,积极为他们争取政治荣誉,增强协警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使协警有劳动用工合同保障,通过多种途径给予办理医疗、养老、意外伤害等各种社会保险,消除协警的后顾之忧。

只有依靠严格、公正、合理的考核,才能奖勤罚懒,优胜劣汰,充分调动协警的工作积极性。永康大队从20xx年开始对协警实行工作目标量化,完善月考核、年终评优等制度:对于完成月目标任务的,在考核后月兑现奖金;年终通过民警测评、协警自评,中队推荐,大队长会议决定,评选出优秀协警,除给予通报表扬外,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协勤行为的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定期对协警队伍进行全面梳理,考察有无作风散漫、工作无成效甚至越权执法、以权谋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对发现的各类苗头问题及早处置,决不姑息迁就。

加强协警队伍的长效管理,必须完善协警的工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督察考核制度、录用辞退等制度;并经常性开展法律知识、执勤规范、服务意识以及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在日常工作中鼓励协警开展自学自助,落实民警进行传、帮、带,实行民警连带责任制。

对此,宁波公安局海曙交警大队作了有益的尝试:大队以党支部、团支部为枢纽,把协警和民警凝聚到一起,通过组织协警参加党团活动、民主生活会,使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与整个集体融合在一块,克服临时观念,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每位协警都由一名思想、工作表现较好的民警进行连带管理,监督其工作表现,了解其思想状况,帮助学习、指导工作,督促其不断进步。对协警的管理列入民警的考核内容。另外,须经常性开展协警队伍整顿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队伍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明确解决方法,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通过各项制度的完善,加大对协警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和正规化建设的力度,促进协警队伍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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