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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7篇 《聚焦安全,关注生命——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

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7篇 《聚焦安全,关注生命——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

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是学校管理者为保障学生安全而签订的重要法律文件,涵盖学校的安全管理、纪律管理、应急救援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该文件旨在明确学校各级领导与行政人员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学校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7篇 《聚焦安全,关注生命——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1篇

为加强学校冬季取暖安全管理,保证广大师生安全过冬,特签订冬季取暖安全管理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禁室内明火取暖。对所有取暖设施、设备,教室及学生宿舍有专人负责,定期及时检修,要认真安排,必须保证按时、正常供暖。

1、落实定期年检制度。锅炉设施、设备需年检的要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年检,年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2、学校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严禁无证上岗、违规操作。

3、取暖前及取暖过程中对锅炉供暖设施、设备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全面检查、维修、保养,要经常进行故障及隐患排查,及时维护整改,严禁带病运转,确保采暖运行安全。

(四)、学校后勤负责冬季取暖管理工作,保证供暖质量效果和供暖安全。

(五)、门卫电暖取暖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由专人负责运行,做到人离必须断电

(六)、教室用暖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成立安全用暖小组,教育学生不能随意乱动教室的所有采暖设备

(七)、注重安全教育。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取暖安全教育的同时突出冬季特点,对师生进行以防火、防流行性疾病及用电安全等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确保安全过冬。

1、学校将加强学校冬季取暖的'安全管理,对学校冬季取暖管理目标的落实情况组织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对管理目标落实好的科室给予表扬,对不能落实管理目标的班级科室及个人提出批评,并责令整改。

2、实行冬季取暖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学生的取暖安全教育,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影响正常供暖或造成取暖安全责任事故,凡因学校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出现不能正常供暖或发生冬季取暖责任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7篇 《聚焦安全,关注生命——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2张

第2篇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育人”目标,明确学校班级、家长及社会的责任,确保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及《元子街镇初级中学安全制度》,按班主任及其他科任教师的要求办事,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学生要做到不玩火、玩水、玩电,不带小刀、雷导管等易燃易曝危险品到校;不得骑无闸、无锁自行车上学,不骑飞车,遵守交通规则;理化实验课及体育课堂必须严格按老师的要求行动;不吃霉变及来历不明的食物;不攀高爬低,上下教学楼缓行、右行,遵守《教学楼安全管理制度》;不下和玩耍,不强行过河;不做超过自身能力的事。

三、学生要注意上学、放学路途安全,遵守路队秩序。住宿生要管好自己的财物,搞好个人卫生,遵守作息时间,严防传染病。

四、学生家长及班主任应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辆,鼓励学生按时加入保险,下大雨、大雪或涨水时要按时接送。

五、上述各条学生必须做到,如有违背造成事故,责任自负,学校、老师概不负责。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家长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xx年8月31日终止。

第3篇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特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并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大宗食品必须严格执行集中定点采购,按相关流程操作,索证索票齐全有效、批次对应。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严格主、副食库专人专锁,有条件的食堂可安装监控设备。在食堂醒目位置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食品安全知识及食品加工操作流程规范等。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卫生安全。坚持食品留样制度,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三无”产品原料及“麻辣鲜”、“排骨香精”等;野生菌类、出芽土豆、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八、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按相关要求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食堂管理人员是食堂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4篇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完善学校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办法,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巩固提高两基成果,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县政府和教育局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学校决定与各教师签订20xx学年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签订和考核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的单位:

l、全面推行学校安全责任制。各教师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生安全负全面的责任,全面实行学校领导负责制。

2、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3.学校安全校长负总责,分管人员抓具体工作,经常性研究讨论防火、防水、防毒、防电、防盗等热点问题,安排部署好学校安全工作。认真做好开学和放假全年四次全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结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极配合县政府组织开展的各次安全大检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狠抓各类安全事故隐。

4、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师生100%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全民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开学、期末及重大节日要对师生进行防火、防水、防毒、防电、防盗、遵守交通规则等安全教育,夏季进行游泳安全教育,冬季进行防冻、防煤气中毒教育,按季进行预防感冒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队会、班会等进行广泛的多元化安全宣传教育,使师生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身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减少或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道德观念,使领导依法从政,师生员工依法从事。

5、加强安全培训,提高专、兼职人员的安全素质。龙潭小学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负责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员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l、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责任单位为考核对象,

2、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凡达到指标任务的项目得满分,达不到指标任务的项目按规定扣分,扣完为止。

3、考核以出台的简报、总结、记录、报表、信息等材料为依据,无依据或依据不足的扣分或不记分。

4、量化考评实行学校自评与教育局组织考核结合的办法。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责任单位为考核对象。

2、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凡达到指标任务加分,完小成按规定扣分,扣完为止。

3、考核以学校保存的上报、总结、日录、报表为依据,无依据或依据不足的扣分或不记分。

(1)优秀:考评得分存95分(含95分)以上。(2)合格:考评得分在80_94分。(3)基木合格:考评得分在75_79分。(4)不合格:考评得分在74分以下。

对考核不合格的视具体情况查究领导的责任和实施一票否决。

5、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奖惩同安全、消防、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道路交通日标管理工作合并兑现。

第5篇

为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我校消防安全,根据《消防法》和《高等院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xx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学校与校属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签订,再由各单位按照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逐级签订责任书,认真组织落实责任书的各项条款。

1、学校消防工作由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由行政一把手负责,并且明确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层层落实责任,要做到组织、人员、责任和制度四落实。

2、保卫处是学校消防工作管理、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消防工作在各责任单位的实施及督促责任书在各责任单位的具体落实。

3、各单位即为消防责任单位,其行政一把手为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党政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责任人对本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还须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员。包括学工处和后勤集团在内的所有在第一线岗位的管理和生产人员,必须是义务消防员。本单位属地和本单位职工的校内住所都在各责任单位的管理责任范围内。

4、各责任单位应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实行目标管理,统筹安排布置,定期检查,解决问题。第一责任人应亲自过问,亲自抓,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消防责任主要内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演练,消防安全设施配备、管理与维护,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建立与健全,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整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管理和处置,重要场所和活动的消防保卫,火警火灾的紧急快速处置,火灾的协助查处,责任事故的追究和处理,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示意图上墙,消防安全记录详实,台账齐全装订成册。

1、各消防责任单位应结合实际,本着“隐患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三原则,按照消防责任内容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岗位职责,根据职责要求认真做好教育、演练、检查和整改等工作。

2、单位第一责任人组织每月检查一次消防安全,第二责任人每周检查一次,消防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给相关责任人,对于隐患问题较大,且不能及时自行解决的,必须立即报告给学校消防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协调解决。

3、认真做好集体活动和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预案,并到保卫处报备,一旦发生火情,能正确、果断、快速、有效处置并及时报告。积极配合保卫处开展消防演练活动。

4、各责任单位要将“校园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到班级、科室、工程队和承包商户及租赁人员;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相应培训、整改资金。

5、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到每次活动有方案、记录、图片、资料和总结,全年要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和学生全面学习1-2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院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北省消防条例》。所有义务消防员要做到一年一训,一换一训。

6、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疏散、扑救、逃生示意图,并将制度和示意图张贴上墙。

7、教育本单位师生员工及其家属自觉树立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挪用和遮蔽学校消防安全设施、妨碍消防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火灾损失的,除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8、对易燃、易爆及毒、化物品要确定专人严格按制度管理,做到安全可靠,不出任何差错。车辆(包括私有车辆)、燃气和供电设备等要勤检查,确保运行良好,做到不出火情。

9、积极协助保卫处查处火警火灾隐患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完成消防管理任务。

10、各责任单位必须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作好会议记录并将本单位的消防检查整改情况向综治办公室通报(一月一报,每月25日之前,综治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11、对学校出资配备在各单位的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牌、消防水带、水枪、防火栓等器材设施要实行专人管理,认真做好日常检查与维护,且不能挪作它用,除正常运行损坏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要照价赔偿。

12、新建、改建、扩建与装修项目在立项、招标及施工前必须报保卫处进行审核备案,以便消防检查和监督,同时根据项目规模或重要性决定是否由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否则学校不予审计和结算。

13、落实可燃物和明火源管理,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除火灾隐患;落实动火审批,未经审批或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的,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14、落实岗前培训,新上岗或进入新岗位的从业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合格培训的不得上岗。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消防安全考核标准对二级单位(院、处、部、中心等)进行半年和全年综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予以网上公布。

对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扎实、档案规范、宣传到位、措施得力、认真落实责任书的各项条款、责任范围全年未发生火警火灾、消防安全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学校批准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任单位的第一、第二责任人和负责人及当事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评先授奖、晋职、晋级资格,且对其申报文明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1)、因消防工作组织、人员、责任和制度不落实,领导不力、工作马虎,造成本责任范围内发生火警火灾的;

(2)、因管理防范和宣传不力,发生火灾事故,使国家和个人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

(3)、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处置不当的,以致引发火情、火灾等问题的;

(4)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隐患,经保卫处提出整改建议而拒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对情节特别严重者,还要根据其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适用于本年度,无新的精神不作更改,若部门领导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第6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明确各方责任,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1、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在上学和放学时,派值班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

加强消防检查,及时添置和更新消防设施,消灭火灾隐患;消防通道必须畅通,消防应急指示灯和消防标识齐全。

3、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五小车)、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三无车)。

4、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做好课题科研工作,按步骤有序稳妥进行,并注意加强交流,总结经验,按时上报,接受学校监督指导。加强宣传,引导全组教师支持和配合,形成浓厚的学习研究的教育科研氛围。

经营的食品类商品要加强卫生管理,不准“三无”产品进小超市,对易变质、难贮存的鱼肉类烧烤食品、自制食品、小食品等不准经营。

(二)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定期邀请交管部门专业人员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台帐,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将学校的交通安全组织、职责及责任民警的情况悬挂于显著位置。

2、教育并保证子女上学途中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3、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文明骑车,在校园内推行,在校园外做到靠路右边行驶,不走路中间,不单手骑车或大撒把,拐弯要伸手示意,不闯红灯。

4、学生家长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经常教育学生负责放学回家及节假日期间对学生的教育管理。

以上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和学生及家长各执一份,共同负责学生的.交通安全,学生经教育不听,不遵守交通法规,上学乘坐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违章搭乘车辆,私自外出等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监护人和肇事者负责。放学时车辆违规装载学生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注重安全教育。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取暖安全教育的同时突出冬季特点,对师生进行以防火、防流行性疾病及用电安全等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确保安全过冬。

为规范在校外租房学生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生命财产不受侵害,根据《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真正把校外租房学生安全落实到位,现由房东(责任人)和家长(监护人)共同签订校外租房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7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持我镇小学校园的安定稳定,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六同时”(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同奖惩)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安全机构健全,办事人员落实,分工明确,职责具体,责任到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一方平安。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各小学要进一步健全学校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重大责任事故报告制度以及小学、幼儿班学生非正常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学年初,各小学要根据《南安市学校安全工作量化管理办法》(试行)标准,逐项抓紧落实,特别要落实层层签定各种安全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包括对在校内务工等外来人口(非在编人员),要签定有关遵守校规校纪和不准参与校外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为内容的治安责任协议书,做好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

三、做好学校校舍建设及管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学校建筑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建立健全校舍基建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执行基建程序,把好工程质量关,严禁出现无立项、无报批、无证设计、无施工许可证、无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无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六无工程”。对有严重结构隐患的校舍要逐幢作出鉴定,由学校及时向中心小学及当地政府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已经属于危房的,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封闭停止使用,坚决杜绝校舍倒塌造成伤亡恶性事故的发生。

四、做好师生交通安全工作。对学校和幼儿班组织学生参加需要集体乘车船外出活动,要预先对师生做好车船使用的安全教育,不得使用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运送师生,所乘人员不能超过行驶证上的核载人数。师生集体外出应尽可能使用国有集体或专业运输单位提供的车船,对在山区、边远山区无规范运输单位而需租用个体私营运车船时,学校应事前报经车船管理部门对此类车船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师生安全万无一失。要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扎实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校”活动,开辟“绿色通道”,在交通要道旁的小学,推广学生头戴“交通安全帽”,学生放学实行“路队制”的经验,协调并推动下岗职工从事接送小学生、幼儿放学工作,确保学生校内校外安全。

五、做好师生消防安全工作。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物品,要有专门库房存放,实行两个人两把钥匙管理,健全完善的使用制度。经常检查电路设施、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伙房、库房、实验室、仪器室、电脑室、图书馆(室)、师学宿舍等重点部位,要按照有关防火规定使用。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重点部位要设置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要教育学生保护学校的消防设施,保持较高的完好率。严禁组织学生到林区烧烤、野炊和参加扑救山火活动。

六、做好饮食中毒、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保证小学生、幼儿集体饮食安全,加强学校和幼儿班食堂及学生午餐、营养配餐、课间加餐的各项卫生规定管理。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更要注意饮食和饮水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疾病的发生,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

七、做好生产劳动、集体活动和校外集体活动安全工作。不宜组织小学低年级学生、幼儿参加简易生产劳动,不得让小学高年级学生从事复杂而繁重的体力劳动。学生一定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劳动。

体育教育要与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幼儿,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学校要严禁学生擅自到湖泊、江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或游玩,杜绝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

组织学生、幼儿参加集体校外活动,一定要事先经学校集体研究,做出周密计划,严格组织,并有学校负责人或教师带队。要建立大型集体外出活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制度。在活动前,要向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要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地方或场所活动,也不要到没有安全保障设施的地方或场所活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守则。组织学生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集体活动,必须有安全保障措施。

八、做好校园治安管理和维护学校财产安全工作。要依靠社会各方力量,认真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治安特别管护区,落实特别管护区各项规定,充分发挥综治、治安副校长(外聘)的作用,强化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功能;继续抓好创建“安全学校”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校园治安宏观世界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切实可靠的.安全防范体系。特别要加强对电脑室、仪器室、财务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学校财产的重点部位管护,在防火、防盗、防潮等方面,切实做到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

九、制定防范预案,严肃查处重大事故。各小学要认真研究,制定灭火、防空、自然灾害应急疏散预案和处理安全事故的详细预案,并抓好预案的培训与演练,把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及时细心做好善后工作。要认真做好各类责任事故的查处和结案工作。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凡发生师生死亡或群体性安全事故的应在3小时内报中心小学、教育局。所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要及时查清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书面向中心小学报告,中心小学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市教育局处理事故的规定是:在规定的期限内严肃处理事故有关责任者,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坚决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以达到吸取教训、教育群众、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

十、各校要根据市“量化”办法,指导平时的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中心小学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把学校安全工作与奖惩结合起来,实行综治“一票否决”。

十一、责任书的职责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接任者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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