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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范文4篇 租赁合同范本: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房屋租赁合同范文4篇 租赁合同范本: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租赁房屋事宜所签订的书面协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合法保护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范文,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合同内容和相关法律知识。

房屋租赁合同范文4篇 租赁合同范本: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第1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租赁期共____年零___月,出租方从_____年__月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_份,送____单位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范文4篇 租赁合同范本: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第2张

第2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租赁期自_20xx_年_xx_月_xx_日至_20xx__年_xx月_xx_日,共计_1__年。房屋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以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等使用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一)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半年付(每半年¥:_ xxxx__元),房屋押金

(xxxx¥ 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无拖欠、无损坏房屋及附属物品后返还。

(二)支付方式:现金、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半年的租金。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一)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如乙方私自转租,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如产生违法行为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 水电费、电视收视费、小区卫生费、液化气费由乙方自付

2.房屋交付使用时应确保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可靠,门、窗完好,上、下水通畅,供电正常,太阳能设备能正常使用,歌华有线(电视信号)正常使用。

3.乙方不能对屋内隔墙进行拆除。如果乙方自行修改房屋结构,所产生。

4.水电费、电视收视费、小区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液化气费等等由乙方自付。

5_乙方租用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_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xxxx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xxxx_元。

只租赁给乙方做为住宿,乙方不得使用房屋做违法乱纪的活动,所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无条件将房屋收回,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2份,其中甲方执1 份,乙方执 1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3篇

2、甲方对乙方的合法使用不得进行干涉,在本合同租期内不得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

3、甲、乙双方应按照《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非本地户口的,还须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

4、乙方须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按时缴纳水电气费、电话费、宽带使用网费、物管费、卫生费等费用。如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则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1%加收滞纳金,并有权收回该房屋。

5、乙方应遵守小区物管制度,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结构和用途,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否则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在成的经计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

6、乙方如需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迁出时,不得拆卸固定的装修设备,以维持该房屋的完整;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进行拆卸。但必须将该房屋恢复原状。

7、甲方应保证将该房屋的建筑质量,发生严重裂缝、渗水、爆管等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租赁期内房屋的日常维修(如门窗、家具、电器等)由乙方负责;该房屋发生被盗或因乙方引起的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8、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迁出。若要继续租用,乙方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经重新签约后方可继续租用。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续租。

9、租赁期未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10、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互补承担责任。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

2、 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共叁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4篇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118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实践中存在的分歧] 在民事审判实践中,因出租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纠纷,当事人往往提出两种不同的诉讼请求:1、有的承租人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2、有的承租人请求人民法院依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与出租人之间形成新的买卖合同关系。

多数意见认为:承租不能直接主张依据第三人购买房屋的条件取得房屋,只能请求确认所有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对于同等条件应作宽泛理解,不仅是价格条件,还包括付款条件,以及出卖人(所有人)提出的其他条件等。

少数意见认为:优先购买权不能理解为优先缔约权,考察其内容,应当包含优先买到的权利,否则优先购买权没有意义,实质上体现不了对承租人权利的保护。另外,承租人主张依据所有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的条件取得房屋,法院不需要判决所有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而是变更所有人与第三人买卖合同的主体,这种裁判方法和判决的执行都不会有法律上的障碍。

?中国民事审判前沿》,20xx年第1集第168—169页,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编。

二、承租部分房屋的承租人在出租人整体出卖房屋时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承租部分房屋的承租人在出租人整体出卖房屋时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复函》(20xx)民一他字第29号)

你院请示的关于承租部分房屋的承租人在出租人整体出卖房屋时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的问题,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此均无明确规定。经研究认为:目前处理此类案件,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综合考虑:

第一,从房屋使用功能上看,如果承租人承租的部分房屋与房屋的其他部分是可分的、

使用功能可相对独立的,则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应仅及于其承租的部分房屋;如果承租人的部分房屋与房屋的其他部分是不可分的、使用功能整体性较明显的,则其对出租人所卖全部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从承租人承租的部分房屋占全部房屋的比例看,承租人承租的部分房屋占出租人出卖的全部房屋一半以上的,则其对出租人出卖的全部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反之则不宜认定其对全部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

请你院结合以上因素,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意见]房屋出租人整体转让建筑物,不能独立于该建筑的部分房屋的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不应予以支持。

房屋出租人委托拍卖出租房屋的,出租人应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45条的规定,在拍卖七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以参加拍卖竞拍的方式实现。

房屋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由实际租用房屋的承租人享有。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不应予以支持。

三、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应为购买自己承租的房屋,而不是出租人出卖的其他房屋

法律规定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当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自己承租的房屋,对于出租人出卖的其他房屋,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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