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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读后感8篇 "魔法与友情:《哈利波特》读后感"

《哈利波特》读后感8篇 "魔法与友情:《哈利波特》读后感"

《哈利波特》是一部儿童奇幻小说,讲述了一个孤儿哈利波特在魔法世界中的成长和冒险。该书在出版后迅速走红,成为全球最畅销的书籍之一。读完《哈利波特》,我被它所展现的想象力、友情、勇气等情感所感染,深受启发。

《哈利波特》读后感8篇

第1篇

一放假,黄老师就给我们精心推荐了二十多本好书,我浏览了一下书目,《哈利·波特》系列丛书引起了我的兴趣。之前在我们班的读书交流会上,有同学就谈到过这本书,哈利波特就已经深深吸引了我,这下我可要好好读一读了。我节约了打篮球、踢足球、画画的时间,甚至放弃了我钟爱的机器人的研究,我一下子钻进了《哈利·波特》丛书。

本套书主要讲述了哈利·波特在十一岁生日的时候,意外被接到了魔法学校霍格沃茨上学,在魔法学校里他遇见了两个非常要好的朋友罗恩和赫敏,以及和他作对的德拉科·马尔福,还有哈利在学校的离奇、有趣、又险象环生的生活经历。

而让我感到兴奋的是:故事虽然是作者想象出来的,但是书里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在现实生活中出现过似的。比如:魁地奇运动,类似于我们的足球、篮球、棒球和橄榄球的结合体。把鬼飞球投进篮筐加分;用球棒击中游走球打到对方可以干扰别人而不犯规;找球手找到并抓住金色飞贼可加大量分值,这时比赛才可以结束。总之,规则特别多而细致,特别有意思!

这套书还有一个看点:魔咒。作者罗琳的想象力可真丰富,竟然凭空想出一百一十多个咒语,并且每一种咒语都有自己的功能,无一重复。比如:恢复如初咒,可以把弄坏的东西修复为原来模样的咒语。塔郎泰拉舞咒,中了这个咒以后,双脚开始任意的跳起舞来,有时甚至摔倒,想想都觉得搞笑。我认为她的想象力比杨鹏更胜一筹,让我也脑洞大开,真想和她一起施展魔法、驰骋校园!

在整个故事情节中,我非常赞赏第七册后半部分中的哈利,他假装被伏地魔的索命咒击中,倒在地上装死,轻敌的伏地魔以为他死了就不再理他了。哈利的机智让他捡回了一条命。我喜欢哈利遇到事情冷静思考、机智勇敢,不盲目行动的性格特点。我为这个正义、机智、冷静、勇敢的男孩点赞。

在阅读丛书期间,我也仿佛收到来自霍格沃茨的入学邀请函,和哈利一起学习、历险、打击马尔福、战胜伏地魔!浑身充满了正义感,使命感!哈哈,希望我也有作者罗琳的想象力,让哈利这样富有正能量的小主人公出现在我的笔下,走进读者的视野中。

《哈利波特》读后感8篇

第2篇

?哈利波特与密室》主要讲了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第二学年发生了一些可怕的事情:费尔奇先生的猫和四位霍格沃茨学生相继被石化,墙壁上出现了一些神秘而又诡异的字……哈利的烦恼也接踵而来:他常常能听见一些别人听不见的声音,无意中发现自我会说蛇佬腔,而被大家误认为是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并且打开了密室……可是经过一系列对密室的调查后,他找到了密室,杀死了蛇怪并消灭了活在日记本中的里德尔,救出了罗恩的妹妹。

哈利在见到身份比巫师低贱许多的家养小精灵多比时,他并没有表现出轻蔑与嫌恶,而是友善、平等地接待了他,并且表现得十分谦虚、善良,尽管那时他才刚与伏地魔正面交锋过不久。但多比的主人马尔福先生却傲慢无礼,用心阴险狡诈,对待多比像对待杂草一样。比较之下,我更能深刻地体会到哈利的友善和谦虚有多么可贵,在生活中,老人在路边不细心摔跤。有些人却视而不见,甚至嘲笑老人的事屡见不鲜。哈利的这些品质是当今社会上比较稀有的,所以更加值得赞赏,也更加值得我学习。

“格兰芬多,那里有埋藏在心底的勇敢。”勇敢,是一个人在成长道路上必不可少的品质,有了它,我们才能勇敢的应对困难,克服重重困难。哈利正是拥有了这种品质,才勇敢地进入了密室,大胆无畏的与蛇怪进行搏斗,杀死了蛇怪,消灭了活在日记本中的里德尔。他虽然才12岁,却已经拥有了舍己为人,大胆无畏的精神,这些都是我所缺乏的,我虽然也是12岁,当应对困难时,我却只会焦头烂额,手足无措,但哈利会镇静思考,有条不紊的解决困难。

谦虚,善良和勇敢是哈利日后能够打败伏地魔的几点重要因素之一,而这些品质恰好是伏地魔所缺乏的,这也最终导致他想要杀死哈利的计划失败。

高贵的品质永远拥有着最强大的力量,不论何时何地。

第3篇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主要写了当哈利波特在德思礼家饱受虐待时,邓布利多来到那里,把他接到了罗恩的家里。食死徒纳西莎不顾姐姐贝拉特里克斯的阻挠去蜘蛛尾巷求斯内普帮助她的儿子——德拉科?马尔福完成伏地魔的任务。斯内普答应了纳西莎,立了一个牢不可破的誓言。哈利波特回到学校后遇到了新来的魔药课老师——霍拉斯。而斯内普则成为了黑魔法防御术老师,这令格兰芬多的同学们很不满。在上第一节魔药课的时候,哈利波特获得了一本《高级魔药制作》.扉页上写着:本书属于混血王子。这本书上有许多注解,哈利波特用写在书上的笔记得到了福灵剂??邓布利多带着哈利波特去寻找魂器。邓不利多喝下了能使人失去功力的魔药,拿到了斯莱特林的挂坠盒。回到学校后,邓布利多在塔楼上被马尔福解除了武器,随后斯内普赶到,用阿瓦达索命杀死了邓布利多。哈利波特拼命追逐斯内普但没有追上。当哈利波特打开挂坠盒时,掉出来一张纸条:我已经把真正的魂器拿走。r.a.b

邓布利多的离开让全校悲痛万分。这么伟大的巫师,这么优秀的领导者,这么慈爱的老人,最后一句“阿瓦达索命”就悄无声息。而造成这一切的却是他十分信任的斯内普!更令我意外的是邓布利多喝下魔药自毁功力,拼命得来的竟然是假魂器!这样一来邓布利多不就死得不值了吗?许多人都为了哈利而死去,先是哈利的父母,然后小天狼星,现在又是邓布利多。但邓布利多的死,跟他那只凤凰一样,如日落般壮丽。这次哈利没有像小天狼星死时为逃避现实而四处奔波,

这一次,哈利接受了现实,我也接受了它。正如《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提到的一句话:当这里所有人都背叛他时,他才会真正离开!不会,永远不会!他们虽然离开,但他们的精神永远与哈利一起,与所有为哈利鼓舞的人同在!

“混血王子”就是斯内普。这个魔药奇才,如此有天分的人,最终还是加入邪恶。王子,多么高贵的词,他加入邪恶,真是一个黑色幽默般的悲剧。这又一次提醒我们,善待周围的每一个人。

哈利最终要长大,我们也一样,让我们和他一同在风雨中,在笑与泪中成长!

第4篇

想必哈利波特大家也不陌生吧最近我也买了几本《哈利波特》,难道这是班级潮流吗?

哈利波特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从小就寄养在姨夫家,受尽了姨夫的训斥,把不是他做的事情强加到他的身上。表哥看到父母如此讨厌哈利,也歧视他,欺负他。这些都是因为他的父母是巫师。

直到他十几岁时,哈利随着海格去了巫师的魔法学校学习魔法,并认识了两个最好的朋友。当时的巫师世界,大家都知道是哈利在出生时击退了伏地魔,所以小有名气的他靠天分当上了魁地奇比赛的球手。经过一场又一场的比赛,成了一名技艺超群的球员。

哈利在各种挫折当中不畏艰险、越挫越勇,一次又一次的挫败了伏地魔的阴谋。并从中明白了当年双亲被害惨案的真相:他爸爸的朋友小矮星就是伏地魔的帮凶,并找到了自己的教父布莱克。

在一次又一次的劫难中,朋友们不离不弃,不厌其烦的帮助他,使他的魔法在一次次的磨练中精益求精,而他的心智也逐渐强大,不再那么脆弱了。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通过不懈的努力,学到更强大的魔法,以报杀父之仇。

当哈利上七年级的时候,伏地魔大举进攻魔法学校,无奈之下,哈利随两个好朋友逃亡在外。在残酷的环境中,哈利没有放弃,以平时十倍的劲头努力修习魔法,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终于练成了高深的魔法,经过艰苦的斗争,终于打败了伏地魔,报了杀父之仇。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辛勤的付出才有丰硕的收获,成功是百分之一的聪明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哈利小时候小有名气,但他没有因此而骄傲,而是更加的努力,以十年磨一剑的毅力,最终取得了成功。我们在学习中也应该如此,不能因为一点点的成功而骄傲自满,沉醉在虚无的名望中不能自拔,相反,我们应该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努力,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

第5篇

自从同学给我介绍了《哈利·波特》,我就慢慢地爱上了这套书。《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女士,在她的笔下,这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身上发生的一切,仿佛就出现在我们身边,特别引人入胜。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期待这套书能讲述什么好故事,因为很多书在我的眼中并不生动有趣,所以我没抱很大希望。可是当我看到有人被伏地魔所杀时,我不禁流下了眼泪;当看到有人被诬陷时,我不禁想坏人太可恨了;当看到伏地魔卷土重来时,我不禁往后一缩,冒出了冷汗……我完全投入到哈利·波特的世界里了!

罗琳女士的作品正如写作班王老师说的那样——罗琳在写小说时流露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沉浸式写作,只有这样才能写得好,吸引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从不期待、不喜欢这套书,直至变成了忠实的“哈迷”!我也曾经问过我的一位同学,喜欢做什么事情?她说是读《哈利·波特》。找到知音的感觉真好,我们俩经常在一起讨论书中的故事情节,说到有趣处常常忍不住哈哈大笑,而说到伏地魔的恶行,又感到无比气愤。有朋友交流读书心得的感觉真是好极了!

在罗琳女士的熏陶感染下,我和《哈利·波特》形影不离。睡觉前我要看它,吃饭时、课间、没事的时候我都要看它,甚至连上厕所的时间也不放过。妈妈说我真成了一个铁杆“哈利·波特”迷了。确实,在我的心里,这个神奇的小男孩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他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他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是他,让我爱上读书;是他,让我有了知心的朋友。罗琳女士通过她的作品悄悄告诉我一个秘密:写作需要真情实感,故事来源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的写作水平也在悄然提高,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这种感觉真好。

如今,读书和写作已经成为我灵魂中的一部分。我想说——读《哈利·波特》的感觉真好!

第6篇

在短短的几天的时间里我认识了一位勇敢的男孩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一岁就失去了父母。于是被被寄养在姨父姨妈家,但他却受尽了他们的欺凌度过了漫长的十年。就在他将近十一岁的时候他的命运发生了扭转他将要去霍格沃茨学校学习魔法。

在前往霍格沃茨学校的途中哈利波特认识了两位他最最好的伙伴,罗恩和赫敏。他们互相帮忙,每天都形影不离。哈利波特一到霍格沃茨学校就得到了他在姨父姨妈家所得不到的尊重。可马尔福却视他为敌人,每次都要跟他对着干。

在魔法学校里,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知道了魔法石的秘密,也知道了杀害他父母的仇人伏地魔。于是哈利波特便决心要找到魔法石,让伏地魔没有任何机会。即使他们学会了许多魔法,但是还是不能跟伏地魔相比,于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认真练好魔法。

在一次魔法课上,马尔福拿走了罗恩最心爱的小水晶球,哈里波特为了能拿回来,用它的飞天扫把夺回了水晶球。而他那熟练的飞行本领让米勒娃麦格目瞪口呆,一个刚学习魔法的人居然能这么娴熟。于是便决定让他参加学校“魁地奇”比赛。哈里波特在比赛中带着他心爱的飞天扫帚“光轮20xx”赢得了这场比赛。

哈里罗恩和赫敏认真的寻找着线索,希望能早日找到魔法石。但在寻找的过程中不算顺利,经常会遇到麻烦。但哈里的爸爸送了哈里一件隐形衣。这件隐形衣可帮了他们许多忙呢。最终,他们发现了伏地魔的仆人,也找到了魔法石,并再一次打败了伏地魔......

就这样一个学期过去了,哈利波特又要回到姨夫姨妈家了,他舍不得霍格沃茨里的每一个人,他期盼着下个学期的到来,但下个学期会发生什么事谁也不知道……

看完了这部电影我觉得魔法真的好神奇,真希望我也能学会魔法。而且哈利波特让我知道了什么叫正义,什么叫邪恶,并且我们应该都充满着一个善良的心来对待每一件事情……

第7篇

这个暑假,《哈利·波特》是我最喜欢的一套书。每天,我和妈妈聊天的话题也都离不开它。

一开始,妈妈极力推荐我看《哈利·波特》,可不知为什么,我并不想看,甚至看到妈妈每天捧着它看,我也无动于衷。直到有一天,我看了《哈利·波特之死亡圣器》以后,对《哈利·波特》的兴趣就像是一粒种子,慢慢长成了大树。于是,我也拿起了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我每天都在读它,上厕所时读,晚上睡觉前也读,连写作业时也忍不住想去翻,差不多一天就能读完一本,而厚的也只需要二、三天就能读完。而妈妈的速度就要比我慢多了,因为有许多家务活等着她来干,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好似霜打得茄子——焉了。但她依然坚持着中午或晚上见缝插针,抓紧时间阅读。

读书读得快,囫囵吞枣是没有用的,还不如不读。这次我做到了读书有三到:眼到、口到、心到。

每一次,当我读完一本书后,都会和妈妈共同交流,也会相互提问。有一次,我问妈妈:“你知道邓布利多是谁杀死的吗?”妈妈脱口而出:“应该是伏地魔。”我哈哈大笑。“错了吗?”我点了点头:“是斯内普,他是食死徒。”妈妈大吃一惊:“我还以为他是好人呢!不过食死徒是什么?我还没看到那呢。”“食死徒就是伏地魔对自己追随者的称呼。”我解释道。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谈论自己最喜欢的人物。妈妈笑容满面:“我最喜欢赫敏·格兰杰。她不仅聪明好学,而且在后来的逃亡中,她关心朋友,也帮助朋友,把自己在魔法学校里学到的知识都用在了这里。”“我最喜欢哈利。他坚强,勇敢,曾多次与伏地魔对战,而且,他不甘心在别人的保护下,自己什么也不去做。”我停了一下,接着说:“其实我还喜欢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他总是在关心着哈利,以及他的朋友,而且在哈利遇难时,他为了保护哈利而奋不顾身,最后英勇牺牲。”妈妈看着我侃侃而谈,会心地笑了。

读书能给我们带来欢乐,带来知识,带来兴趣,而亲子共读能让我和妈妈之间有更多的交流,更多的快乐。

第8篇

霍格沃茨的校长邓布利多说过:“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着,尽管爱我们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

父亲很英俊,母亲楚楚动人。仿佛上一秒他们还在这里。从哈利记事起,“父母”这个词便从未显出它应有的分量。母亲悲愤的呐喊与啜泣声结成闪电状的疤痕烙在哈利额前。人总是有一种惯性,即把自己最初的想法当作指令来执行,这是我们的本能。当死亡扼住哈利时,他的母亲只是单纯地希望哈利能够活下去,人类最美好的感情也许就是这种原始的本能。它没有修饰的陈词,只因为他的血液里流淌着你,流淌着信仰,流淌着最真挚的情感。遗落之爱,不会被时间风化成为干枯的标本,而是会在某一个时间节点上被找回,还原成它最初的样子,然后以一种更长久的方式存在,终其一生。

这让我想起了《自然传奇》的一个片段:在非洲大草原上,一对羚羊母子不小心进入了一只猎豹的领地,母羚羊为了保护小羚羊,不惜自己引开猎豹,让小羚羊逃生。最后,母羚羊成功地引开了猎豹,可自己却丧生在猎豹的利爪下。母羚羊完全可以放弃与那只小羚羊的一切自行离开,可是,她却义无反顾地挡在了小羚羊的面前,失去了自己的生命,但也从此空缺了小羚羊的成长,值得吗?值得。爱的印迹从不会被磨灭,感情,是超越物质的,它是文明的最高产物,是光明,是命运。

因为有了爱,赫敏才会消除她父母脑海中所有关于她的记忆,和哈利一起四处逃亡,寻找魂器,这,就是朋友之间的爱——友谊;因为有了爱,金妮才会进入霍格沃茨的校长室,帮助哈利窃取格兰芬多的宝剑,这,就是恋人之间的爱——爱情……

青春期的我们很叛逆,把这些爱视为理所当然,让那些温存,在自己的日子里默默过期。在某一时刻,我们总是将自己与这种爱隔离开来,倔强地树立起自我的屏障,天真地以为长大了,自以为执拗得很文艺,但爱总是在原地守候,就像满身铁锈的单车,赤裸地站在风中。我们可能会在回眸之瞬读懂,也可能要用上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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