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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房屋出租合同8篇 "居住权益合同:独家私宅,令人向往"

私人房屋出租合同8篇 "居住权益合同:独家私宅,令人向往"

私人房屋出租合同是房东和租户之间达成的一项协议,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维修责任等重要条款。本文将详细介绍该合同的必备内容,帮助租户和房东了解合同要点,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私人房屋出租合同8篇

第1篇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明细如下:

1、甲方将位于楼房以整房年租形式出租给乙方使用。

2、(二)房屋权属情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它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人(购房人)姓名:,房产证号:。

2、甲、乙双方应就租赁期满后是否续租或解除租赁关系,应该在租赁期满前2个月通知对方。

3、该处房屋仅作乙方家庭住宿使用,如果乙方要改变使用用途,需征

1、该房屋年租金人民币整(小写:元),按支付,其中房屋保证金元,首次支付应包括房屋保证金和半年的房租,共计元,后半年的房租应该在所缴租金期满前7日向甲方支付。

2、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物管、水、电、气、闭路、网络、电话、垃圾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3、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房屋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1、在租赁期内,除房屋结构包括墙、顶等大修项目由甲方负责外(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如房屋门、窗、水、电等附属设施及乙方装修装饰部分等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由乙方自行承担修缮费用。

2、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安全管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盗窃、火灾等事故自行承担损失,如对甲方的房屋及设备造成损害的,应对甲方进行赔偿。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屋内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

4、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部分和全部转租、转借给第三人使用,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与第三人合营合作,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和终止本合同而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赔偿。

5、乙方必须保持房子的干净整齐,爱护房屋相关设施和生活电器等。如果发现设备不好用,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尽快维修以保障正常生活使用。

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明晰,同时保证乙方租赁期间内对该房屋的使用权,若因产权纠纷或债务原因影响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

3、租赁期届满时,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

4、合同终止后(含合同租赁期满或被解除等)7日内,乙方应将该房屋腾空并恢复原状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腾空并收回该房屋,且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1、在租赁期内,如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擅自终止合同,甲方收到的当期租金不予退还。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费用(含租金、保证金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相关费用×1%×逾期天数。乙方未按规定时间、金额缴纳相关费用超过15天的,除收取乙方滞纳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房屋若遇拆迁或政府规划调整,需要收回房屋的,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一个月后搬出,甲方将已交的租金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房屋及其设备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且双方债权债务结清完毕之日失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私人房屋出租合同8篇

第2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市区,出租房屋使用面积共平方米。

第二条该房屋租赁期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整)。房屋租金自甲方交房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交付给甲方全额租金。并且乙方在租房期间须向甲方交押金元(大写整)。如果乙方租房未满一年,押金将不予退还。

第四条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每月水电费、气费、卫生费、闭路费等其它相关费用),若未按时交相关费用造成的停电、停水后,需重新开启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及其家人、雇用人、使用人等应注意安全使用房屋,房屋内的家具、家电不得损坏(家具、家电的清单附在后面),若有损坏照价赔偿。注意防火防盗,注意用电安全,因乙方之过失造成房屋毁损,乙方应负损害赔偿;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反,所交房租和押金不予退还。

本合同书壹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第3篇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x元(分两次交清),签订合同即交纳上半年房租元,下半年租金乙方应提前10天(年月日之前)交给甲方。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据,以收据为法律依据。

三、乙方租赁期内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他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不得进行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乙方不得随意装修房屋,租赁结束,乙方须将房屋恢复原状。甲方房屋内的床、橱柜等家居用品免费供乙方使用,但乙方不能破坏、挪用,如破坏或挪用,应照价赔偿。

四、租赁期满,乙方如继续租赁,需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10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若一方强行终止合同,或违反以上任一条款,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一千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证明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4篇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一或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第5篇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租赁期间,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水、电费;煤气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 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 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在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押金。

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第6篇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市区号(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2、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需要写明内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设备情况,如:房屋为简易装修,其内设备为xxx)

租赁期限届满前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租赁的租赁情况至少为年,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变通)

(该房屋租赁合同付款方式每付一次,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变通)

押金元,大写元整。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供应,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天之内予以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该房屋租房合同和协议规定如果人为的破坏由求租房负责维修)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租金外,还应按拖欠天数支付违约金,每天违约金的标准为:拖欠租金的%。

3、乙方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的,应支付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外,还应该支付元违约金。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补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报公安部门备案份。

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附随合同之后。

第7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巷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类型,结构等级,完损等级,主要装修设备,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由乙方在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款办法处理: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次扣除;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8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建筑面积平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及租住人数。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续签租赁合同。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付,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日内支付。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押金元(人民币大写),租赁期满,房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1、在租赁期内,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2、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1、验收时双方应当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房屋时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2、如一方支付对方相当于个月房屋租金的,也可以解除合同。但由乙方主张的,不退还押金。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租住人数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未按时交纳本合同第七条应缴纳费用超过元或日的。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乙方交纳的押金不予退还,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因上述原因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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