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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出游倡议书集合8篇 文明游览,美好出行:倡议书集锦

文明出游倡议书集合8篇 文明游览,美好出行:倡议书集锦

本文是一个关于“文明出游倡议书集合”的编辑。旅游是一种休闲、放松身心的方式,然而,我们也要意识到,文明出游是我们作为游客的责任与义务。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份集各方声音的“文明出游倡议书”,希望能引导大家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文明出游倡议书集合8篇 文明游览,美好出行:倡议书集锦

第1篇

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是每位游客和旅游从业者共同的责任;倡导文明旅游,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有效途径。在首个“中国旅游日”到来之际,我们向广大游客及旅游从业者发出如下倡议:

广大游客应做到:从自身做起,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安全出行,摒弃不良习惯,注意言谈举止;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遵法规、守秩序、讲卫生、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争做文明和友谊的传播者。

广大旅游从业者应做到: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信守合同;不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游客,不低于成本价招徕游客,不“欺客”不“宰客”;努力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做文明旅游的`实践者、传播者;及时提醒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引导游客尊重旅游目的地文化习俗。

文明出游倡议书集合8篇 文明游览,美好出行:倡议书集锦 第2张

第2篇

森林草原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减少噪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我旗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此,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林区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组织篝火晚会;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林区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林区用火驱赶野生动物。

2、在上坟祭祖时,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在烧香、烧纸点烛和燃放鞭炮前,要将坟墓、祭祀区域周围的茅草杂柴清理干净,做到人离火灭。

3、严禁随意用火烧荒整地。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时,须报额济纳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审查批准,并要预先开设防火隔离带和有专人负责安全。

4、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要立即报告拨打12119森林草原防火报警电话,说明火灾发生地点、规模等具体情况,以及您的姓名、联系方式。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未成年人扑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森林草原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草原火灾,都将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3、造成森林草原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记住我们的忠告,谨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第3篇

文明旅游是提高社会文明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形成良好社会时尚的有效途径。创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展示美丽的旅游形象,是公众的共同责任。国庆节即将到来,市文明办公室和市旅游局发布了以下倡议:

一、每一位旅游从业者,都要以身作则,做文明旅游的引导者。

旅行社、领导、导游应当遵守中央文明办公室、国家旅游局颁布的《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规范经营,遵守职业道德;遵守法律,遵守合同。做好礼仪示范和指导,推广文明礼仪知识,对游客进行文明旅游教育,及时提醒和制止游客的不文明行为。

二、每一个旅游公民,都要遵德守礼,做文明旅游的践行者。

亲爱的游客和朋友们,要自觉遵守文明旅游规范,遵守公德,注意礼仪,不要在旅游景点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不要乱扔垃圾、污水。不要在文物建筑上攀爬或描绘。尊重旅游目的地的文化习俗,主动提醒和制止他人的不文明行为,自觉成为文明的传播者。自驾游的朋友要文明驾驶,不要乱停车,不要扔窗户,不要挤紧急通道,自觉做文明的实践者。

三、每一位市民朋友,都要共同努力,做文明旅游的推动者。

建设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全体市民的参与。请找到你周围最美丽的.游客,记录你周围最美丽的旅游故事。市文明办公室和市旅游局将选择最美丽的旅游故事,期待公众记录最美丽的时刻和故事,并投入我们的电子邮件。

美景供人欣赏,美德让人敬仰,让我们携起手来,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提升旅游文明素质,展示文明风采,让文明旅游之花绚丽绽放。

第4篇

五一小长假将至,为推进文明旅游创建工作,构建山清水秀、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小店区文物旅游局向全区居民发出文明旅游倡议:

1.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5.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文明礼让,避免拥挤踩踏。

6.照顾好随行老人、儿童,不随地大小便,文明出游,共同维护景区环境秩序。

第5篇

清明、五一假期将至,您是否已经为自己和家人制定了一份诗与远方的旅行计划?不管您是周边乡村游还是来一趟说走就走的`远行,都别忘了在尽情享受春光美景的同时,做到文明旅游,您的文明举止和行为同样也是美丽风景的一部分。呵护自然遗迹,讲卫生、懂礼仪、守秩序、遵法规、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这些日常的公民行为基本规范,在旅途过程中同样是不能轻易忘记的。

为营造讲文明、树新风、守公德、重礼仪的人文旅游环境,进一步提升教职工文明旅游素质,在此,我们面向全体教职工发出“人人争当文明旅游使者”的倡议,并请大家在每个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外出旅游期间,自觉遵守以下文明旅游公约:

一、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二、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三、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四、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五、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酒店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六、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七、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八、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每一个在旅行中的游客,都是一面行走的镜子,举手投足间都是内心的投射。你如清风便优雅,你若粗俗就可能登上不文明游客黑名单。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人人争当文明旅游使者,提升文明旅游素质,塑造文明旅游新形象,积极为我校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作出新贡献。

第6篇

文明装点心灵,行动呵护美景。为深入推进文明旅游行动,创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巩固云南省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建设更加美丽的石屏,在杨梅节期间和“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出游市民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爱护环境卫生,尊重民风民俗,主动礼让妇女、儿童和老人,不插队加塞,不乱吐乱扔,不讲粗话脏话,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不涂刻攀爬文物古迹,争做文明有礼的石屏人。

广大旅游从业人员要积极宣传文明旅游知识,对游客不文明旅游行为进行提醒、告诫和制止。要率先垂范,做“热情好客”的文明人,做“乐于助人”的文明人,用自己的文明举止感染和引导游客,促进游客文明素质的提升。

旅游企业要诚信经营,杜绝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完善旅游服务设施,优化旅游环境;设立展示文明旅游提示牌和文明旅游公益广告,让游客时时处处感受到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

美景供人欣赏,美德令人敬仰。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将文明旅游记在心头,见在行动,共享美好、温馨的假期生活!

第7篇

践行文明旅游,是每个游客应尽的义务。我们在尽情享受美景的时候,请千万不要忘记文明旅游。因为,我们的美好言行,也是这美丽风景中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遵守法规秩序、讲究卫生礼仪、爱护环境设施,这些都是公民行为的`基本规范,在海宁应是如此,去外地也应该如此。为促进我市旅游业蓬勃发展,提高市民旅游文明素质,在此,我们发出文明旅游倡议:我们应当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尊重他人权利,以礼待人,健康娱乐,文明旅游。

我们应当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尊重其他国家、其他地区、其他民族、其他宗教的文化习俗,避免因文化差异而导致的“不文明”行为,防止个人行为给国家和城市形象带来损害,展现我们礼仪之邦应有的风采。

我们应当自觉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出行、文明游览,主动提醒和制止他人在旅游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

全市出游的市民们,让我们共同携手提升旅游文明素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塑造海宁文明旅游的新形象!

第8篇

旅游是一扇交流的窗,游客以此了解城市、品味地域文化与历史价值,为维护和提升普兰店区的良好形象和城市品质,展现市民文明风采,我谨向全区旅游从业者和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一、文明旅游,从我做起。努力提高自身文明素质,践行文明旅游理念,出团前、出游中向游客明确讲解文明旅游相关事宜,主动开展文明旅游引导和提示,及时劝导不文明行为。

二、文明旅游,广泛传播。积极宣传《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传播身边、路上、景中的文明行为,抵制不文明行为,遵守公共秩序,维护景区景点的'美丽和谐,让文明成为亮丽风景。

三、文明旅游,诚信服务。坚持诚信理念,信守合同,不弄虚,不做假,不强迫游客;坚持文明服务、细致服务、贴心服务,让文明的风景为景区景点增色添彩。

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每个人做起,从现在做起,在一言一行中贯彻文明,在一花一树中展现文明,让文明将我们的城市妆点的更加美丽,为不断提升城市品质贡献力量。

为全面展示扎兰屯市作为自治区唯一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美好形象,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值此第12届内蒙古(扎兰屯)兴安杜鹃节召开之际,市文明办发出如下倡议:

认真学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学习文明礼仪,严格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行为公约》;要识别不文明行为的各种表现,明辨旅游活动中的是非、美丑,对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不断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文明管理、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杜绝粗暴执法、不规范服务等行为;规范经营行为,杜绝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拒绝哄抬物价,文明经营,诚信服务。要营造文明旅游的环境,笑迎八方客,诚待四海宾,使广大游客在旅游活动中,提升文明素养。

游客在旅游活动中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遵守公共秩序,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拍照摄像遵守规定,不采折杜鹃花;不长时间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旅游是一项发现美、欣赏美、享受美的活动,更是一项创造美的活动。市民在旅游活动中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了个人的文明水平,更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主要体现和重要标志。让我们广大文明旅游者携起手来,提升旅游文明素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创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希望全市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及广大市民,时刻把“文明”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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