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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项目实施方案产品项目实施方案3篇 "实战经验:打造高质量项目实施方案"

精品项目实施方案产品项目实施方案3篇 "实战经验:打造高质量项目实施方案"

本文介绍了一份精品项目实施方案产品项目实施方案,其中包括了全面的实施计划、团队组建、风险控制、成本控制等多个方面。该方案的实施能够有效提升项目的成功率和效率,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有力保障。

精品项目实施方案产品项目实施方案3篇

第1篇

村委会所在地距省道303线24公里,距县城42公里。现有村支部委员会1个,中共党员12名,预备党员2名,村民居住较集中,产业结构合理,主要是以养殖、种植业为主。民居相对集中,村民住房整体建筑效果较好。

全村共有3个村民小组,76户289人,现有耕地400亩,人均耕地面积约1.38亩,农户主要居住在河坝地带以及高半山,主要聚居以藏、汉为主,其中藏族占总人口的92%,是典型的嘉绒藏族聚居区,现有劳动力200余人。其主要农作物有马铃薯、绿豌豆、胡豆。该村规划经济发展以养殖、旅游业为主的绿色经济发展道路。

受灾难影响的交通、电力、住房等方面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全村房屋重建15户,维修加固50户,已经全面完成重建工作。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灾后重建惠民政策的支持下,通过灾后重建工作,我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人民生产生活水平不但没有停滞、倒退反而大大超过了震前水平。成为我州“三百”示范建设工程“一百个精品旅游建设村寨”之一。今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即将实施通村、通组公路硬化工程,现今境内道路基本畅通,人畜饮水已基本完成。

1、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是农村对外开放的窗口,它对合理布局生产力,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2、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率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农民生活的改善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近几年,随着乡域经济和城乡建设快速发展,农村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进步模范农村、模范社区建设工作摆到了重要的议程。项目的建设既是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农村率先实现现代化,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

产业结构合理,道路畅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状况良好,村内民风民俗纯正,社会治安稳定,群众对公益事业积极性高,村两委工作责任心强,在7个村内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位于东经102°45′05′~102°28′52′,北纬31°22′37′~31°01′23′;地处小金县东北,达维区西北,东与日隆镇、达维乡相连,南与日尔乡、沃日乡相接,西与抚边乡、木坡乡、八角乡、双柏乡相依、北与两河乡、理县林头乡交界。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民收入稳定提高,农民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改变。但是,与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相比,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仍然存在较大差距。进行民族新村建设,狠抓规划龙头、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家庭美化、环境优化,以及旧村改造、村庄整理和环境整洁、村民自治。最根本的一条是真正使农民的收入增加、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根本改善和提高,打造名副其实的“模范农村”。

4、民族模范村建设不仅要从根本上改善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而且将间接地提高农民素质。项目的建设一方面节约了土地资源,利用节约的土地,发展二、三产业,有利于加快农村城镇一体化进程。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将从第一产业中分离出来,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快各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切实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

(1)、新村建设后,达到村内道路畅通,村内道路连成网络,农户道路全面硬化。

(4)、农户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及有清洁厨房、卫生厕所等生活设施齐备,房屋外有民族特色装饰。

(7)、建设村民活动中心,组织特有的民族民间文艺表演团队。

(9)、村内达到村级社区组织机构健全,在醒目位置设有宣传栏。

(10)、建设一个肉牛养殖基地,解决农牧民稳定增收来源。

民族地区推进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民族新村的目标要求,民族模范村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

1.改厨。76户农户厨房内新建操作台,实现厨房与客厅分离,改造灶台、厨案、橱柜,建设清洗池,墙面沙灰粉刷、窗户整洁排烟通畅。厨房地面为水泥砂浆地面,修建无烟灶,灶台、橱柜、厨案粘贴瓷砖。

2.改厕。建设户用卫生厕所,旱厕要与圈舍分离,粪坑要深入地面并密闭。厕所面积户均不低于8平方米,冲水式厕所和洗澡间地面铺筑瓷砖,排水通畅。洗澡间面积户均不低于8平方米。

3.改圈。牲畜饲养方便,人畜分离。圈舍与农户起居生活区、入户通道要隔离,改变人畜混居现状,粪便清理排放方便,圈舍整洁。

5.入户路硬化。每户入户路硬化,宽不低于1米,长度不低于20米。距村内主干道不足20米的硬化至村内主干线。

6.各户在做好上述各项改造的同时,要切实做好房屋周边环境整洁、绿化,每户柴垛子不得堆放在道路等公共场所,必须堆放整齐。自建简易垃圾处理设施。

1、村内道路硬化改造。通组路6.5公里。入户路,长5000米,宽3米。

1、农房风貌建设。按照统一风貌、彰显特色的要求,对全村76户农户房屋进行风貌改造,提升村容村貌。

2、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村内围墙、柴垛、卫生死角等脏、乱、差现象进行集中治理,切实做到村容整洁美观,村民文明水平整体提高,各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修建简易、实用的垃圾处理设施。

加强对村民适用的技术和外出务工经商知识培训,引导全村村民主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切实拓宽全村群众的增收渠道。在产业发展方面结合全县产业发展规划,依托龙头企业结合实际,重点推进肉牛养殖基地建设。

1、新建专门的民族文化陈列室,组建由村民组成的民族特色工艺品制作协会。

2、建立民族文化表演场,打造民族传统节日,有属于自已的民间文艺表演团队及人员。

3、有专门的科技文化图书室,建造民族政策宣传栏一个,制作民族模范村标志牌、宣传牌,进行党的民族政策、社会主义法制、民族基本知识等宣传教育等。设置民族团结进步标语、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制度,同时对本村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个人进行表彰。

4、健立健全民族模范村组织机构,制定适合本村的村规民约,达到工作运行规范、服务优质高效。同时,要负责经常组织开展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且文明健康的群众文体活动,使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以达到国家“发展生产、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

精品项目实施方案产品项目实施方案3篇

第2篇

为保障我县用水供应平稳、优质、安全,切实解决园区、园区需水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采取“建设—移交”的方式实施:即项目管理单位采用招投标的方式,面向社会选定投资建设单位,与其签订相关投资建设合同,并提供项目建设用地;投资建设单位作为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按照项目管理单位的要求开展工作。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照合理划分、分步推进的原则,按照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编制可研报告阶段(20xx年3月—20xx年4月)。联系协调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全面进行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完成评审。

(二)编制初设报告阶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联系设计单位,商讨建设方案,编制完成初设报告,并完成评审。

(三)落实报批手续阶段(20xx年7月—20xx年9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水库建设的水资源论证报告、建设用地预申报告、规划选址意见、环评报告等13个报批文件,完成项目建设手续。

(四)项目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6月)。完成招投标工作,落实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进入施工阶段,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五)组织验收及移交管理运行阶段(20xx年7月—10月)。组织省市县相关部门开展三级验收,完成项目审计工作,并确定水库运行管理单位,移交管理单位管理运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水库项目顺利实施,县上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水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坚决杜绝各行其是,推诿扯皮现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项目管理。要强化建设项目的管理,依法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项目业主、监理单位要切实把好工程质量关。各工作组要定期对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进度、质量、施工安全等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舆论宣传。水库建设项目工程量大,工期长,工作任务繁重。水库项目部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参建各部门正确认识水库建设的重大意义,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宣传工作,进一步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引导到水库建设的各项工作中来,为水库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3篇

为推进我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xx〕2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xx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全省所有县(区、市)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进一步提高档案使用率。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

(三)以县(市、区)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均保持在85%以上。

(四)以县(市、区)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五)以县(市、区)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

(六)以县(市、区)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50%以上,全省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284.7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84.8万人以上。

(七)以县(市、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原重性精神疾病,下同)患者筛查登记率不低于4‰,全省登记信息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8万以上。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健康管理,在册管理率不低于80%,全省进行随访健康管理的患者人数达到14.4万。

(八)以县(市、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

(九)以县(市、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

(十)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全省管理患者数3.8万人左右。

20xx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及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是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二是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完善建立预防接种证、卡服务并给予相应补助。三是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开展签约服务。四是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

(一)规范电子建档,加强信息利用。规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根据医疗、体检、随访等情况及时更新电子档案信息,更新信息应尽量在15个工作日内录入,超过30个工作日录入的信息不作为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依据。规范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信息,准确完整填写录入流动人口现住址和户籍地址,并对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表进行非户籍标注,加强日常管理。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二)突出重点人群,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基层卫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患者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创造条件设置接种点,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实行多种方式和分时段预约接种,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及日常查漏补种工作。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加强信息交流,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信息交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新生儿出生信息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接种门诊),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预防接种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保健服务规范要求,开展0-6岁儿童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生长发育监测评估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将高危儿保健等服务及时转交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五)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各地要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辖区内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六)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腹部b超和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七)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在全省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健康教育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基层卫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八)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管理,做到发现一例、录入一例、管理一例,做到登记信息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加强与街道(乡镇)、居(村)委会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为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下,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专业防治机构、救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沟通转接机制,患者出院信息及时转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

(九)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明确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及乡村两级的职责分工,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培训及健康教育工作,发现、报告、推介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对肺结核病可疑者开展痰检、对明确诊断患者开展规范治疗服药督导、复查及病人追踪等随访服务管理。

(十)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十一)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到4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十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广协管工作信息化,努力提升协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专业机构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暂不具备条件覆盖的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协助落实相关协管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十三)开展项目签约服务。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类管理,对针对居民个体开展的服务项目,采取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的方式开展。要将服务对象中的贫困人口作为重点签约对象。通过签约,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突出家庭医生核心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订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签约对象、签约服务的内容、签约及服务的流程、签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加强工作协调,注重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内容与其他医疗服务内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其他居民个性化服务内容衔接整合,调动居民签约的积极性。

20xx年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45元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经费标准为: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36元/人,省级补助6.2元/人,县级配套2.8元/人;非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2.8元/人,县级配套5.2元/人;市辖区,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1.8元/人,设区市配套1元/人,区级配套5.2元/人。赣州市18个县(市、区)均执行西部政策延伸县标准,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补足。各地要按照赣财卫指〔20xx〕18号文件要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原则,实行预拨、考核、结算制,结算资金拨付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县级财政、卫生计生部门,在项目预拨资金到达县级财政1个月内,全额拨付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根据年度项目执行和考核结果结算补助资金。

20xx年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村医可承担的服务主要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和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不包括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和部分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包括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等任务。此项资金的80%部分,依据服务人口数先行拨付给乡村医生,其余的20%部分资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结算,对于考核结算需要扣减的资金额大于20%部分资金的,超额部分从次年项目拨付资金中扣减。

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按照《江西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赣财卫[20xx]3号)的有关要求,根据项目内容和任务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或采取当量法),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拨付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需方补助、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等支出。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同时,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赣府厅字[20xx]91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绩效工资制度。

(一)加强项目宣传。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知晓率。进一步落实《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六个一”的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辖区显著位置以适当形式公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等,接受居民和媒体监督。

(二)加强组织管理。各级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完善协调机制,确定管理机构,强化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发挥其在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人群监测、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将专业机构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日常指导与考核纳入项目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完善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保证项目数据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机构服务资格,严肃处理责任人员。同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制度,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将掌握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个案信息定期报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为流动人口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统计流动人口服务情况,定期反馈给乡镇(街道)计生部门。

(三)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完善服务功能,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接种、儿童保健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相关业务知识考试活动,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省卫生计生委相关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牵头负责落实的服务项目,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日常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业务指导、培训职责,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县(市、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季度至少指导1次,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估重要指标之一。

(五)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内容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情况,强化预防接种等基础性工作,提高其在项目考核中的比重,保证项目工作落实和群众受益。强化县区级的考核主体作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所有承担项目任务的机构开展一次综合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应于20xx年元月15日前完成。省、设区市每年抽查考核,并采取第三方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丰富项目考核形式,设区市的年度考核报告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加大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力度,省级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对省级考核排位靠后的县(市、区)扣减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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