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简历谷 >

热点 >其他文案 >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3篇 异议管辖:申请管辖权异议书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3篇 异议管辖:申请管辖权异议书

本文将介绍“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它是一种申请书形式,用于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即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在民事诉讼中,当有争议发生时,需要明确哪个法院负责审理该案件,这时就需要通过“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来申请异议。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3篇 异议管辖:申请管辖权异议书

第1篇

申请人因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__年3月10日收到贵院已受理原告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越秀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虽然本人的户口所在地是广州市海珠区陇西里97号105房,但是在19__年底下岗后一直在越秀区大新西路连元街25号后座和文张念祖母戚伍莲双亲同住生活。现有现在大新西路连元街道部门的梅爱东、何志华、陈秀珠等给予的证明为证,证明本人确实居住此址。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诉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越秀人民法院。请予准许。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3篇 异议管辖:申请管辖权异议书 第2张

第2篇

申请人:安徽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滁州市定远路_号

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刘__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2012】第522号),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经申请人查证,2009年4月底刘__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2009年5月初刘__与滁州____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滁州____劳务有限公司将刘__派遣至申请人处工作。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__一直在安徽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办公地为高档写字楼,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__所述工作岗位)。申请人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均为滁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当由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贵委予以审查,依法移送。

第3篇

申请人:王某,男,汉族,1966年6月3日出生,现住__省__市__路__号,电话:1874993____。

被申请人:高某,男,1955年10月17日出生,住__区__镇__村__组__号。

请求法院依法将案件移送至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贵院于20__年11月30日将原告高__诉被告王__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留置送达于申请人王__母亲住所,随即王__母亲将上述材料邮寄给王__,王__于20__年12月5日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是自20__年1月份因工作原因一直在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生活和居住,离开住所地已近两年之久,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应由经常居住地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被申请人高__因故受伤的事故发生地为河南省濮阳市,随即在濮阳市进行治疗终结,无论依照《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还是依照便于当事人双方举证、证人出庭及法院查明案件真相的诉讼原则,应当由濮阳市华龙区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本案应当由申请人王__经常居住地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管辖。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jianligu.com/redian/qitawenan/15d06x.html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