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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宪法心得体会优秀3篇 深刻领悟宪法价值

读宪法心得体会优秀3篇 深刻领悟宪法价值

读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也是对国家法制建设的支持。通过深入学习宪法,我们能更好地了解国家的基本条款和法律规定,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也更好地履行自身法律义务。本文将分享读宪法的心得体会,希望为广大读者提供一些思考和借鉴。

读宪法心得体会优秀3篇 深刻领悟宪法价值

第1篇

按照司法部门的要求,我校结合实际,制定了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按方案要求,及时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为开展好“12.4”宪法宣传系列活动,我校决定提前启动系列活动,11月初,制定实施方案,安排布置系列宣传活动。召集会议,明确参加系列宣传活动的人员、所要宣传的法律法规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行宣传。

(五)司法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为契机,联合学校在912余学生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要内容,给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向参加活动的每位学生发放了1份《未成年人保护法》单行条文。

(六)今年的系列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0份,法律法规单行本400册,法律知识读本200册,法律法规汇编30本,解答法律咨询230人次,出动宣传人员100多人次。所宣传的法律法规有:《宪法》、《刑法》、《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

总之,我校围绕“宪法日”工程,结合实际,将系列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圆满完成了“宪法日”普法工作任务。

读宪法心得体会优秀3篇 深刻领悟宪法价值 第2张

第2篇

12月4日,是第10个全国法治宣传日。晚上,我怀着感恩的心情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的《十大治人物颁奖典礼》现场直播,那些令我们大家尊敬和感谢的法治人物鲜活地展现在观众面前,深深地被感动。他们既有个人,也有集体。他们来自于社会各个层面,具有不同的职业背景,年龄层次,教育程度,他们的故事也呈现出丰富的内容与形态,种.种不同的基础上,有着一个基本共性——他们承载了中国的法治进程中的点滴进步,他们用实际行动推动了中国的法治进程。

20_年,一群农民工来京打工,可楼盖完了,一年的辛苦竟然得不到一分钱的回报。500名在京的农民工,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打赢了官司,要回了被拖欠3年的500万工钱。被拖欠的是500农民工的工资,更是500个家庭的冷暖。他们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引发了一次公益维权的接力。法治,让他们有尊严的劳动,感受劳动者的光荣。

吉林通化志愿者张宝艳自费开办公益网站“宝贝回家寻子网”并建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目前成员2万余人,已找回走失孩子60多名。20_年全国两会期间,协会通过人大代表,提交修改相关法律的建议,体现了现代公民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0_年1月12日,海地发生7.3级地震,在海地执行维和任务的李钦、钟荐勤、和志虹,与中国公安部的另外几名警员不幸被埋。因为和平,他们把异国作为家乡,海地,8位中国维和警察,以生命铸就了和平。十年维和,他们用责任履行了国家的庄严承诺。

虽然评选出了十大法治人物,但是他们都是用自身的力量推进中国法治建设的杰出代表,她们的行动也必将带动更多的人投身到法制建设当中,并将不断地完善和创新。

第3篇

列宁说,“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既然宪法是“人民之保证书”,规定了人民之基本权利和义务,系基本之维护手段,当然有宣传教育和学习之必要。设立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意义不言自明。

只是,宪法怎么宣传、怎么教育呢?如果说“全国法制宣传日”还可以进行非常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那么宪法宣传教育可能要困难得多,有的时方搞起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我为法治代言”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等,这肯定是不会有多大效果的。为什么这样讲?因为一者,中国的宪法历史较短,没有太多历史可讲;二者,宪法没有案例可言,枯燥的条文缺乏案例来解读。纯粹就文字说文字、照本宣科,必然让人了无兴趣,左耳进右耳出,宣传教育的效果也可想而知。

所以,人们都知道宪法的重要性,都知道“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但实际上又有多少人真正知道宪法有多少章节有多少条款,每条章节条款对应着自己怎样的权利义务?我们可能确切地知道触犯某一部门法的条款会受到什么的惩罚,却不知道标写在宪法上那些条款对我们有什么具体的影响。这主要是,部门法在实施中有非常多的案例,这些案例不需要司法行政部门宣传教育,有新闻出来时就会引起全社会的讨论,这种讨论就是最好的宣传教育。

而目前宪法虽有条文,却不能进入诉讼,故无案例可言。为何没有案例可言呢?因为宪法虽然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却没有一部法律来保证它不受侵犯,没有一个机构真正对其实施负责。也就是说,宪法虽然重要,却没有宪法监督法来保护,当宪法被违背、侵犯甚至践踏的时候,没有法律依据和相应机关启动违宪审查程序,予以问责。

此外,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的体现在了立法上,有的还没有体现在立法上,比如确保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新闻法》、《出版法》等,到现在还没有制定出来。

至于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有部门法立法保障,但有的立法并不完善, 实施情况更不理想。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时常发生,宪法仍然只是“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比如说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我们有《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但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事时有发生,很多是执法机关知法犯法。

还有一些地方、机构制定的一些下位法、各领域的法规,以特定意志为准,严重违背宪法规定,与宪法精神相抵触,却得不到纠正,影响宪法的严肃性,使国家法制失去统一的基础。

关于宪法,可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很重要一条,就是没有专门的国家机关或机构依据专门的法律来监督宪法实施、展开违宪审查,结果是,我违宪了,你奈我何?这就削弱了“依宪执政”的力度,不利于“依法治国”的现实。用法律的手段来确保宪法的实施和权威应该被提上议事日程。

事实上,“全国人大及其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已经提了多年,但是这些机构应该如何行使其职权,并没有法律的规范。谁该管、该如何管都不明确,结果是有其名而无其责,谁都不管。所以,制定专门的宪法监督法,成立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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