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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调查报告7篇 行车因素调查:揭秘交通状况

交通调查报告7篇 行车因素调查:揭秘交通状况

本文是一份关于交通调查的报告。通过对城市交通情况进行调查,我们发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如道路拥堵、交通事故频发等。同时,我们也找到了一些解决方案,旨在改善交通状况。希望通过这份报告,能够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并促进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改善交通状况,提高市民的出行质量。

交通调查报告7篇 行车因素调查:揭秘交通状况

第1篇

一、机动车交通交通事故责任案件的特点

道路交通案件的数量大有其多重原因,一方面公民的安全意识不强,不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不看红绿灯,甚至还有翻越隔离栏杆的行为,电动摩托车在马路上随意行驶,造成事故频发。另一方面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淡化了交警部门的调解职能,改变了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所规定的行政调解为提起诉讼的前置条件,导致案件大量涌向法院。依某地法院为例,20xx审判年度某地法院民一庭共受理案件共计811件,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419件,占当年民一类案件51%。20xx审判年度该地法院民一庭共受理案件共计730件,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共计362件,占当年民一类案件50%。

依某地法院为例,20xx审判年度该地法院民一庭共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共计362件,其中需要伤残鉴定以及财产损失鉴定的案件为270件,约占总数的3/4。这类案件从立到审,大都经历较长时间的中止程序来进行鉴定,造成大量案件审理期限过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般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对于人身受到伤害的,一般应自医疗终结后或者作出鉴定之日起一年内起诉;对于财产受到损害的,一般应在二年内起诉。如果超过诉讼时效的规定,又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受害人将失去获得法律保护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方会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事故责任方逃避、隐匿、转移赔偿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当事人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尽管此时受害方尚未医疗终结或作出鉴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往往会采取中止审理的方式,避免案件超过审理期限。待当事人医疗终结后有些案件还需要经过司法鉴定这一个步骤,也就是说治疗终结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无形中将该项程序纳入了法庭的审理步骤。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是,如果当事人申请鉴定的事项属于提出反驳证据、相反证据、新的证据范围内的,提出鉴定申请的时间可不受举证期限的限制;另外,对申请鉴定的事项涉及重大利益的,为了解决矛盾、平衡双方利益,提出鉴定申请的时间也可不受举证期限的限制。在审理过程中进行司法鉴定的也不计入审限。这自然造成了案件审限过长,因此部分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在审理时往往会因证据来源的条件显得较为繁琐复杂,由简易转为普通审理。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会根据现场情况作出责任划分明确的交通事故责任报告,此份报告是审理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且证明力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一方要求尽快得到赔偿救治。事故责任一方以及责任主体之一保险公司则表示在责任划分明确后进行合理赔偿。法院的审理往往就是在理清事故的责任、费用等问题后作出裁判。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该法第74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4条的规定,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书。据此,可以理解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程序选择权,即可以选择申请公安机关调解或向法院起诉。在审判实践中责任主体之一保险公司也不认可调解书,交强险是一种社会性质的保险,它区别于商业保险,不盈利、不亏损是其自身特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的规定,事故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该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虽然调解书在执行上也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保险公司根据其自身的业务需要拒绝调解,往往双方当事人拿到的`是调解而成的判决文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是明确的侵权案件,机动车保险是典型的合同案件,二者属于两种案由。但为提高审判效率,保障当事人权利。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往往追加机动车责任方投保的保险公司为被告直接参与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虽然有法释【20xx】19号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作为依据,但法理依据欠缺。

案件自身特点(在这个链条中涉及到案件当事人、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司法工作人员、鉴定机构、审判组织、以及执行机构的参与其中)及监督制度缺失,造成因交通事故各个环节多又缺乏制度约束,各个环节的机构又很难统筹的达成更高的监督体制。造成部分司法及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利用法律漏洞(即不违法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而进行牟利的现象时有发生。

目前,一些南方城市(已有向北方城市蔓延趋势)已经出现部分人员通过先行垫付治疗费用而盈利的现象。即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方在未得到赔偿又等不到法院判决执行款的情况下,部分人员提供先行垫付治疗费用,待判决生效后提取赔偿执行款中除治疗费用外更多的利益。

二、法院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遇到的问题

(一)部分案件较为复杂,需要具有经验的法官加以审理

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虽然大部分是经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权责明确的案件,但在实践中还存在很多复杂情形例如:判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车辆买受人、受赠人责任问题;判定车辆挂靠人、承租人、承包经营人责任问题;判定车辆借用人责任问题;判定驾驶员的责任问题;判定车辆被盗抢后的责任承担问题;判定车辆维修人、保管人的责任问题;判定学习驾驶员在驾驶培训机构学习期间发生事故的责任问题;判定道路施工人、道路产权人、维护人责任问题;判定行为人的违法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或者破坏道路及道路配套设施的问题;判定无偿搭乘人责任问题等情况,这需要富有经验的法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运用法律加以解决。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数量大,审判人员短缺,案件审理期限长且不易调解

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数量大,通过数据已经充分显现出来。法院审判人员在未增加的前提下在审理此类案件中面临较大压力。虽然有些案件案情相对简单,但因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自身特点造成审理期限过长且案件往往不能以调解结案。这样为审判工作带来很大不便,往往案件当年立案不能在当年审理结案变成积案转而给第二年的工作造成负担,影响法院的综合指标。

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有《交强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但在实践中往往有很多事故责任者是未参加保险的司机或是摩托车驾驶人员,案件发生后有些人员责任方或逃逸或下落不明,有些人员在事故发生后自身受伤需要治疗,没有能力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往往原告拿着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对责任人不能执行,案件只能中止执行。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在实践中已经形成了固有链条以及审理模式,在法律法规未作改进的情况下很难对案件进行快审快结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依据是现有的法律法规在实践中已经形成了固有的模式。在这个链条中涉及到案件当事人、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司法工作人员、鉴定机构、审判组织、以及执行机构的参与,可以说动一发便触动全身。在现有的法律法规的执行下,这些人员及部门的存在是不可或缺的。为保障案件的公正,提高案件审判效率质量,即使通过加强管理,调配人员提高某一个环节也难以追赶上这类案件增长的速度。

任何一项好的措施或者制度都是针对问题产生并随着事物的发展而随之变化,应以疏导为主,防治为辅。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随着时代的发展产生新的规律。因此找到这一规律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我们还应大力加强对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的意识,完善法律法规从而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机动车交通案件的审理模式以及这一链条是在处理问题过程中运用法律与实践结合形成的,它已经形成了稳定模式。问题也突显出来,针对法院的实际情况,可以通过优化环节,达到更好的效果。

思考一案件繁简分流,以一个审判庭为例,这个审判庭共9人在面对基数庞大的道路交通事故审理案件中,会遇到案件审理周期平均分摊在这9个人身上,尽管有大部分案件是权责明确极易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与此同时这9个人还负责审理较为复杂的合同及土地纠纷等一系列民事纠纷案件上,每名审判人员都要经过很长审理周期才能将案件审理完毕。这样造成案件无奈的积压,若能根据案件情况,划分出容易和复杂交通事故案件,由1-2名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集中负责这项工作,将审理周期长的交通事故案件由这几名同志负责处理,进而让其余审判员从案件简单且周期长得案件中解放出来审理其他案件,也许会在审判工作中达到很好的效果。但这个办法在实际中也会存在很大的弊端,在整体上看,案件依旧滞留在我院只是将此类转移到几个人员那里去;这样做也会造成权利过于集中,审判工作中会产生带有个人色彩较浓不良的惯性。此法在实际操作中能不能达到很好的效果,还需进一步实践。可以考虑定岗不定员的交流办法加以改进。

思考二案件审理前置,在司法实践中也有部分法院成立机动车交通事故法庭,将此机构直接设立在公安机关的交警部门,这样做会使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久就能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简化了诉讼程序。但这一制度并不适合全部法院,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发生具有多样性、地域性、行政行为先行且分布不均等诸多特点。在操作过程中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以运用。

思考三严控收案范围,为提高案件审理的效率,部分法院采取限制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收案范围,即明确凡此类案件如原告未治疗终结或提出诉前保全便不予立案,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部分案件原告在事故发生后就立即立案而在医院接受长时间的治疗,造成案件中止、积压。表面上降低了部分案件的收案数量,但于法无据。造成此类案件社会上的积压,也不利于社会稳定,效果不佳。可以进一步改进为严控收案范围的同时扩大现予执行的受案范围。

思考四加强业务培训。在审判工作中更应加大对审判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应对复杂多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可以加大普通案件简易审理的模式,将双方争议不大且权责明确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进行普通案件简化审理,做到案件的快审快结。

将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计算设置成如同规范化公式模式上来,并待有一定幅度的自由裁量权。这样可以使案件在审理时更为简便。

思考五完善法律法规。在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审判人员适用的主要法律、司法解释是《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法律解释》。这些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强,但取消了调解前置环节,造成大量此类案件涌入法院。《侵权责任法》等部分新法虽然实施,但在审判实践中缺少可操作性的司法解释。改进这一方面的工作。完善交通法规中关于保险规定及执行法规,增强力度。扩大将可能造成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纳入到强制保险的范围,使得这一社会性质的保险能更大的发挥作用,解决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受害人这一弱势群体的救治。

交通调查报告7篇 行车因素调查:揭秘交通状况 第2张

第2篇

××××年××月*日晚*点××分,××医院门前发生了一起出租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严重,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十一假期末,××月*日晚*点左右。××*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开出租车行至××到××方向,过红绿灯后有乘客打车到××大学新校址。××越双黄线违章调头,想走××大桥到××路再上××路。

调头时没有观察情况与对面正急速驶来的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死者名为××,××*人,年仅××岁。当晚××被公安交警连人带车一并扣留,等待处理结果。

此次事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公司积极的和公安部门处理善后事宜。在二天的事故调解中,死者××家属20多人男女老幼病残在市公安交警事故调处大队协商赔偿问题。由于死者家属不按法律程序办案,无法达成赔偿协议。随后又到××××出租车公司领导办公室围坐,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办公。公司领导*总、*总出面,经过五天的艰苦协商调解,终于与死者家属的达成协议。最终赔偿死者家属22万。

血淋淋的事实,必须留下血淋淋的教训!回首此次,表面上能给我们广大的驾驶员留下最直接的教训,就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双黄线违章竟然要用一条鲜活的.生命作为代价!这样的教训足够深刻了,这是其一。第二,透过表面看本质,驾驶员××为什么会违章驾驶,全因其淡薄的交通意识和无视交通法规的态度。在出租车行业中不仅只有××平时违章驾驶,文秘公文网 ()这是公司出租车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驾驶员心抱侥幸心理,想着不会那么倒霉,但是等到发生那一刻,你还能后悔吗?这次的教训足够要求驾驶员朋友,在平时的驾驶过程中必须强化交通意识,树立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态度。“宁等三分 不抢一秒 安全行车 远离车祸”是我们每个驾驶员都应该牢记的警训。经过此次惨痛的教训后,希望我公司广大驾驶员从心底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更要时时刻刻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注意行车安全,这用生命换来的教训,必须扎根于每位驾驶员的心中,警钟长鸣。

第3篇

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车祸致死的首要原因。在这些酒后驾车酿成的惨剧中,有多少是源自于驾驶员的侥幸心理?有多少是源自于驾驶员对酒精的错误认识?

根据来自4538位新浪网友的调查显示,有81.29%的被调查者同意酒后驾驶属于违法行为,但在被问及是否有过酒后驾驶行为时,仅有20.63%的被调查者从未有过酒后驾车的行为。在被问及酒后驾驶人员存在何种心理时,有39.84%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过高的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27.35%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另外,有18.97%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存在侥幸心理。

然而事实并非想象中那样简单,来自某国际组织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每33分钟就会有一人死于与饮酒有关的交通事故。尽管有大多数人认为酒后驾车酿成的交通事故永远不可能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但专家的统计结果证明:在每个人的一生中卷入与喝酒有关的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为30%。显而易见,饮酒与开车是多么可怕的致命结合,正是由于酒后开车这个“罪魁祸首”使得一幕幕本不该发生的惨剧接连上演,造成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

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尤其是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下降。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意外的机会越高,受到酒精影响的司机通常会有如下特征:

第4篇

本案争议的是关于新发现左股骨颈骨折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郭某在车祸后,由于左胫腓骨骨折严重,疼痛剧烈,而没有意识到其他部分的伤痛。出院后不久,郭某始出现左髋部疼痛并加剧、左股肿大等症状,后来伤势加剧,才被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而且郭某的脚部打上石膏,基本都是在床上或者轮椅上度过的,生活更加小心细致,从来没有过任何外部冲击,更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左股骨骨裂这样严重性的损伤。这一系列症状的发生都是由于事故造成的,法院应认定为郭某左股骨颈骨折与交通事故之间存有因果关系。

20xx年xx月29日8时左右,郭某在韶山路被谢某的小轿车撞倒,发生交通事故,经医院诊断为左胫腓骨下段骨折,手术后于20xx年xx月14日出院。20xx年2月19日原告首次因左髋部不适就诊,20xx年3月5日mri显示为左股骨颈骨折。由于双方在左股骨颈骨折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存在纠纷,而郭某又无力支付医药费,遂第一次起诉至法院要求谢某赔偿医疗费、交通费和律师费,法院支持郭某的全部诉请。现郭某第二次起诉要求谢某支付伤残赔偿金、残疾器具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律师费和鉴定费。

接受甲的委托后,律师代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同时申请对左股骨颈骨折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经过鉴定,郭某构成道路交通十级伤残,但难以认定左侧股骨颈骨折系交通事故外伤所致。审理后,法院支持了郭某关于伤残赔偿金、残疾器具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律师费的请求,但是对于左股骨颈骨折与交通事故之间因果关系难以认定,该部分的鉴定费不予支持。

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本案中,由于谢某的不谨慎驾驶,致使郭某的人身受到损害。谢某对于此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应赔偿郭某相关方面的费用。

本案争议的是关于认定左股骨颈骨折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郭某在车祸后,由于左胫腓骨骨折严重,疼痛剧烈,而没有意识到其他部分的伤痛。出院后不久,郭某始出现左髋部疼痛并加剧、左股肿大等症状,后来伤势加剧,才被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而且郭某的脚部打上石膏,基本都是在床上或者轮椅上度过的,生活更加小心细致,从来没有过任何外部冲击,更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左股骨骨裂这样严重性的损伤。这一系列症状的发生都是由于事故造成的,法院应认定为郭某左股骨颈骨折与交通事故之间存有因果关系。

第5篇

为了改善城市环境、保障市民的安全出行,提高公众绿色出行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意识。全面推进“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建设,增强首都市民现代交通意识和文明交通观念,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我社会实践小组决定,深入地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绿色出行”主题宣传实践活动。根据社会实际要求,结合社会实际,号召广大市民、学生积极参与,身体力行地为营造哈尔滨良好的交通环境和文明秩序做出贡献。

1、倡导学生采用对环境影响最小的方式出行,即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减少污染、有益于健康、兼顾效率的出行方式,如:乘坐公共汽车、步行、骑自行车、文明出行等,提高学生对“绿色出行”生活理念的认识,从小开始实践并影响其家人,从而将“绿色出行,节能减排”的概念根植于孩子心中,从小培养其节约能源的好习惯。

2、号召人们文明交通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习惯注意个人安全。

3、学习活动的过程中学会上网调查查找资料,设计调查问卷和调查的方法,能将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总结,并写出调查报告。

4、体验研究学习过程中与同学们合作学习的快乐,培养团队合作的精神,培养社会实践的能力,增强各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并总结出课题研究的成果。

1、发出一份倡议:在校园内发出一份“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倡议书

通过展板进行安全知识宣传,重点进行“遵守交通信号”、“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等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患意识。

给每一位家长发放“文明交通,绿色出行”的倡议书,集中进行详细解读,确保人人知晓交通安全常规要求,并在倡议书上签名。

在公交站点对乘车市民以及过往行人进行文敏交通的介绍以及宣讲,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讲解了交通标志、红绿灯、交通信号、斑马线、汽车上的注意事项等知识。并倡导文明在脚下: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坚持走斑马线或过街通道;不乱停车;驾车穿越非机动车道时不超速、横行;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不拥挤、争抢座位,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者让座;观看文体表演、参加公共活动不迟到早退。用我们的实际行动,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

3、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组织学生走进小区,走向街头,向小区居民和路人发放文明交通传单及宣传图片、资料。

向居民、路人、学生家长发放交通调查问卷,通过问卷了解当地居民交通安全的情况和交通安全的意识,提醒家长文明行车、乘车成为孩子文明出行的好榜样

向市民以及其他行人宣传本次活动的意义和好处并签名

在调查的过程中,也会经常遇到很多人不配合,但这是很正常的事,所以需要我们很耐心的进行交流,在过程让他们相信我们,而且让他们知道,这个活动所带来的意义。

所以现在还依旧很感谢那些配合我们的人。是他们为我们提供了最有用的资料,让我们通过调查,得出最真实的结论,也把最好的建议交给有关部门,让他们最直观了解到市民对绿色出行以及新能源汽车的了解程度和看法,并及时有效的做出新的变化。在过程中,我们也一定程度提升了自己语言的交流能力。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让更多的人选择文明绿色的出行方式,为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公众绿色出行意识贡献绵薄之力,并对新能源汽车领域有更为全面、深刻的认识与了解。

第6篇

小组成员:熊倩灵、梁海萍、王昶彤、梁蕴钘、杨泽邦、廖苑庭、陈崇涛、黄浩轩、冯彤彤、练欣。

调查目的:1、了解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2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対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桂州大道与教育路是容桂的主干道,两路上下班的黄金时段人流兴旺,车辆川流不息,所以此处的交通可谓重中之重。交通流量十分大,拥堵塞车的情况时有发生,节假日更是如此。

为此,我们小组于20xx年11月28日与29日对这一路段的交通状况进行了一次深入调查,使人们能更好的加强了解交通安全意识!

上班高峰期,经常出现堵车事件,导致不少人上班迟到,而且情况比较普遍。主要原因除了道路问题外,集装箱卡车也是个主要原因之一。加上少数集卡司机的素质问题,常常在此路段堵车,严重影响上班。

大部分店铺都开始营业,而且中午吃饭的人较多,道路川流不息,当然也带了道路堵塞的情况。司机们赶着去吃午饭,非常急躁,拼命地按喇叭,当时的噪声达到70db。

地点:绿茵酒店有不少人认为,长久以来,对付横穿马路、闯红灯、在机动车上行走等这些顽疾的最有效办法,还是在十字路口配置交通协管员。而在容桂的大街小巷,没有交通协管员的路口很多,于是,很多有着侥幸心理的市民仍在冒险穿马路。行人之所以横穿马路,很多是因为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的危险性。“治本”要先“治”自己,在人行道内行走,不闯红灯,走斑马线过马路,等等,其实做到并不难,对于交通规则的遵守,常常只在一念之间。

现在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一场场车毁人亡,丧失了一个个生命,破坏了许多美满家庭的幸福生活。使个人财产和共公财产严重损失,严重阻碍了交通秩序。也会阻碍文明社会的进步。

“失控的货车下桥后直接冲过路旁花基,只听‘砰砰砰’几声巨响,正在花基上候车的乘客被撞得血肉横飞。我亲眼看到肇事货车把一具女尸拖行了50多米后,直到撞塌路旁的士多不能向前行驶后才停下来。”昨日,在现场等车的目击者刘先生回忆当时的情形时,仍显得惊魂未定。

1月13日早上7时15分,广西籍梧州的卢某驾驶中型货车由中山往大良方向行驶至105国道2620km+900m(顺德区容桂细滘大桥脚)时,冲向右侧路边并越过路边的花基绿化带,造成两男两女4人遇难。另外还有两人受伤,其中一名尚在抢救的女伤员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记者赶到现场后,遇难者遗体和肇事车辆已被运走,路面和花坛上仍留有斑斑血迹,被碾压过的死者衣物和鞋子横七竖八地摆在路上。细滘大桥桥角的花基处有几条明显的轮胎印,50米外,一间由石砖和石棉瓦搭建的简易构造的士多已变成废墟。

顺德交警部门表示,他们初步怀疑货车因超载造成失控冲向右侧路边,事故车辆在冲向右侧路边并越过路边的花基绿化带的过程中先后与一辆二轮摩托车、一辆无号牌自行车以及在路边候车的群众发生碰撞,除人员伤亡外,事故还造成了三辆车不同程度损坏,肇事者已被警方控制。目前警方正对事故原因作进一步调查。

事故发生后,顺德区公安交警大队立即启动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区政府领导、市交警支队、市公安局顺德分局、区安监部门以及容桂街道办等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

顺德交通部门呼吁广大市民,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行车,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营运车辆交通事故数量大,特大事故居高不下。营运车辆交通肇事55939起,造成16102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29.4%和38.4%。在一次死亡10人特大交通事故中,营运车辆肇事20起,占76.9%。其中,营运客车肇事18起,同比增加3起。

二是公路危险路段、安全防护水平低的路段事故突出。今年上半年,共有91493起碰撞事故发生在无隔离道路上,分别占碰撞事故总数的64.2%,同比上升12.6%。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中,19起为坠车事故,占73.1%,同比增加10起。

三是农村地区交通事故仍然较多。持机动车驾驶证的农业人口数量交通肇事63931起,造成15935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3.6%和38%。有8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在农村地区县乡道路,同比增加6起。

四是私用车辆交通肇事上升明显。私用车辆肇事104078起,导致19289人死亡,占54.7%和46%。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31194起,死亡人数增加5909人,分别上升42.9%和44.4%。

五是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淡薄。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大量存在。

六是道路交通工具安全技术水平总体还不高,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等安全性能较差的机动车占较大比例。

七是道路整体安全技术水平较低,低等级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缺乏,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控制设施不完善。

八是交通运输市场机制不健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运输车辆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管效果不明显,仍存在薄弱环节。货运车辆盲目发展,无序竞争,超限超载现象普遍、屡禁不止。

九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警力不足、装备落后,平均每名交警要管理近75公里的县乡道路,与艰巨繁重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极不适应。

十是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规律研究不深,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措施、办法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部分地方、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没有得到很好落实;道路交通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在一些地方还非常薄弱。一是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不按规定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然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上半年,因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违法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共造成12790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30.5%。在26起一次死亡10人特大交通事故中,有10起事故因超速行驶导致,占事故总数的38.5%。6起事故与超员违法行为有关,占事故总数的23.1%。5起事故与不按规定行驶有关,占事故总数的19.2%。

我国是世界上拥有自行车最多的国家,是世界公认的“自行车王国”。

自行车轻巧灵活,车速自便,维修简单,并且不使用燃料,无废气污染,无噪声,因此特别受人青睐。但是,自行车靠骑车人用双脚踩动踏板,由链条来带动后轮向前滚动,在行进时要用双手握住车把来掌握重心,控制方向。所以稳定性差,安全性差。一碰即倒,一倒人就伤。

从保证交通安全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而当你已经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时,则必须认真地学一学有关骑自行车的规定,要掌握骑自行车的基本要领。

自行车首先应该保持机件完好,安全设施齐全,牌、证齐全。出发之前,应该先检查一下铃、锁、刹车、车轮、踏脚、链条、撑脚、坐垫等是否完好有效。

学骑自行车时,应选择人车稀少的道路或广场、操场。禁止在交通繁忙地段学骑自行车。

当你已经掌握骑车技术,可以单独骑车时,你还应该掌握一下几条骑车规范:

1.在非机动车车道内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应尽量靠右边行驶,不能骑车在道路中间,不要数车并行,逆向行驶。

2.骑车至路口,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遇红灯停止信号时,应停在停止线或人行横道线以内。严禁用推行或绕行的方法闯越红灯。

3.骑车转变时,要伸手示意。左转弯时伸出左手示意;同时要选择前后暂无来往车辆时转弯,切不可在机动车驶近时急转猛拐,争道抢行;也不要弯小转。

4.自行车在道路上停放,应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点和范围有秩序地停放;在不设置交通标志的支路上停放也不要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

5.骑自行车载物,长度不能超过车身,宽度不能超出车把宽度,高度不能超过骑车人的双肩。骑自行车在市区道路上不准带人。

6.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

7.不准一手扶把,一手撑伞骑车。撑伞时,要下车推行。

骑自行车的安全问题是个大问题,在各类交通事故种,自行车事故要占总事故的一半以上。自行车给人们的交通带来了便利,自行车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不幸。为此,我们应该严格遵守骑车规范,避免成为自行车的“牺牲品”。

6.多少岁的儿童,不能像大人一样到马路上骑自行车?(a)

c.车辆、行人不能通行,但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1、交通堵塞的原因交通堵塞的原因容桂桂州大道交通堵塞原因分析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商业兴旺,使车流量和人流量大增,对交通产生强大的需求上世纪改革开放以来,容桂持续高速增长的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越来越多的容桂人拥有了小汽车。经济的飞速发展同时也吸引了大量的外来人口,使得容桂交通量迅速增加,而作为容桂“商业航母”的天佑城是容桂最繁华的商业地段,人流量属容桂最大,因此,交通高峰时间,特别是上下班和节假日交通量更大,这是造成天佑城路段交通拥挤堵塞的主要原因之一。城市道路交通设施不合理、城市轨道交通少以及道路交通管理和交通安全设施少容桂街道的道路网密度较小,作为主要的现代化交通设施的地铁也没有,这使得做为容桂商业航母的天佑城路段人流量和车流量更为集中。又由于历史的原因,天佑城路段的交通管理和交通安全的现代化设施不够科学,如交通信号红绿灯的设置不够合理,人行天桥和地下人行过街道等则没有,这些都间接造成了这一路段的交通堵塞。车辆发展与道路发展不协调、城市发展与交通供给不协调、道路交通建设与交通拥挤区域的缓解不协调容桂自改革开放以来,私人拥有汽车量不断增加,但容桂道路建设增长速度跟不上车辆拥有量的增长速度,这种不适应和不协调的必然结果,首先是产生交通拥挤堵塞,其次使交通事故增多,交通公害严重和浪费能源等。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加速了容桂城市化的进程,刺激了容桂的交通需求快速上升,而容桂交通设施建设的增加却跟不上交通需求的上升,这就产生了严重的不协调。这也是造成天佑城路段交通堵塞的原因之一。混合交通严重、占路严重和乱停车严重。天佑城内虽然设有大型的停车场但相对于如此大的车流量来说,明显不够。因此,这一路段交通乱源仍相对突出,摩的、出租车严重影响交通秩序,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屡禁不绝,部分公交车、的士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存在。另外,人们对道路使用权、道路通行权等观念不强。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现象大量存在,游散摊点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这一路段的交通秩序。2、对生活、经济生产的影响

时间就是金钱,因为塞车而造成时间的浪费,会影响上班的效率和工作时的心情。如果是出行时遭到塞车,在等待的过程中心情可能变得暴躁,身心疲倦,影响出行。可能每一次的塞车,都有一些赶着去做某些重要的事的人受到影响。而且,虽然容桂并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都市,但到底每年也会有相当多的外国人或外省人来到这里,塞车一定会影响容桂在他们心中的形象,不管这个影响大还是小。从哥顿酒店到天佑城这一段路,住宿、购物、娱乐……一切享受应有尽有,不能让交通而影响这一段路。

(6)乘车尊老爱幼讲礼貌,见老弱病残及孕妇主动让座。

(8)不爬越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城市交通每天都生活在我们身边,交通工具给予我们方便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隐患,在公路上,或许一秒的时间,就会把我们从原来安康和谐的家庭拉到死亡的边缘。据统计,世界上每十秒钟就会有一个人因为交通事故而离开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然而即使这么多的历史时间给予我们警示,却没有引到多少人的关注与重视。

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了城市的文明,家庭的幸福,我们在此倡议:

1.骑车靠右,不逆行、不双手离把、不互相追逐、不扶身并行;不忽然猛拐

2.等公交车时,站在站台或人行道上等候。车辆停稳后,遵守“先下后上”的规则;客车行驶中,不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3.排队乘车、不向窗外乱扔东西,从右侧下车,不乘坐带病车、超载车和农用车;

4.靠路边行走,横过道路走证马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6.提高自身的修养,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违规使用远光灯,保持行车车距,不斗气开慢车,也不因冲动开快车;

7.主动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社会公益活动

从影响自己的家人开始,劝告自己的家人、亲戚要珍爱生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乘车、安全乘船、安全骑车、安全走路。

指挥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黄灯闪烁时,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行人必须遵守的规定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准追逐,奔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推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2)三五成群横着走在非人行道上,这样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3)上、下班高峰过后,马路上车辆稀少,因为路中车少人稀思想麻痹。麻痹加麻痹就等于危险。

(4)行走时一心两用,边走边看书,或边走边想问题,或边走边聊天,边走边玩……这样做,可能车子不来撞你,你倒自己去撞车子,因此也十分危险。

(1)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这是交通规则规定的。

最后还要注意,在恶劣的天气如雷雨、台风、下雪、或积雪未化、道路结冰等情况下,也不要骑车。九:交通安全标语

容桂,珠三角的制造业重镇,这里有6家世界500强企业设点,有科龙空调、容声冰箱、格兰仕微波炉等世界级名牌,这里还是“亿元企业俱乐部”。容桂是顺德重要的工业生产基地、经济重镇,是全国最大电冰箱、微波炉、空调器生产基地。为了增强工业发展后劲,容桂大力改善道路建设,但容桂交通设施建设的增加却跟不上交通需求的上升,这就产生了严重的不协调。由于种种历史的原因,在一些交通主干道,拥堵塞车的情况时有发生,节假日更是如此。并出现了越来越严重的趋势,我们容桂人民和政府在近几年的时间里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开展整治工作。那么现在的情况如何呢?容桂人民对于政府的整治满意吗?情况改善了多少呢?容桂人民对于交通问题还有什么要求呢?为此,我们的学生于20xx年11月28日与29日通过对桂州大道对这一路段的交通状况进行了一次深入调查,使人们能更好的加强了解交通安全意识!

第7篇

(1) 目的:将所学知识付诸于实践,同学们在相互合作,分组统计12小时(上午7点至晚上7点)的交通流量状况。通过对交通流量的切实感知,来分析所统计出来的数据,得出一些结论,为交通管理和控制,交通道路体系规划提供重要的依据。

(4)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中路和韶山南路交汇十字路口 (5) 车种划分:三类:小汽车,公交车,货车及其他。 (6) 调查周期: 15分钟

(2)分组:共分为四个点,三个时间段(7:00——11:00;11:00——15:00;15:00——19:00),每个小组负责一个时间段的一个点的相关统计。

(3) 实地观测,记录 (3) 统计相关数据 (4)数据整理与分析

如图所示,所选位置为湘府路和韶山南路的十字路口交汇处,共确定了四个点,本次分析的是观测点3和观测点4着两个点。并且分析总结了这两个方向(观测点三记录的是车流从北至南的方向,观测点四记录的是车流从南至北的方向)

如上图一所示;关于小汽车:图表呈山形高低起伏,以16:30——16:45和18:15——18:30为两个高峰点,数据以此为点,两旁呈现下降趋势。以18:15——18:30时间段497辆为最多,这是下班高峰期的体现。

关于公交车和货车及其它:车辆呈现平稳的变化趋势,这表明公交车按时接送,在18:00——19:00这段较为高峰的时期,这些车的数量反而有所减少,或许是因为适逢下班高峰期,交通较为拥堵,所造成的车时延误的状况增多的缘故。总体来说,公交车和货车及其他的车流量状况变化趋势比较小。

如图二所示:关于小汽车:和自北向南的车流量状况不同的是,自南向北的小汽车流量出现三个高峰点(分别是16:30——16:45,18:00——18:15,18:45——19:00),这证明了从南向北和从北向南的车流量的.流量状况大体相同,但是时间的高峰段有所不用,证明不同方向存在差异。

关于公交车喝货车及其他:公交车在16:45——17:00和18:30——18:45以及18:45——19:00出现高峰期,但是与其他时间段相差不大,这也是体现了公交的准时性,货车及其他在18:30——18:45和18:45——19:00的时间段增加量较大,证明货车及其他的流量在

自北向南:高峰小时为18:00——19:00,高峰小时交通量为1905辆/每小时,18:15——18:30为最高,为497辆,故

自南向北:高峰小时为18:00——19:00,高峰小时交通量为1863辆/每小时,18:30——18:45为最高,为481辆,故

有上述数据可见,该地段交通phf合适,能够满足所需要求。

1.从交通工具来看,以小汽车为主,小汽车占据十分重要的角色,公交车和货车及其他的车辆相对来说要少很多。

2.从方向上来看,自南向北和自北向南的交通流量相差不大,但是自南向北的交通量相对来说还是要大一些,这大概是由于该地段所处位置偏南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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