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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话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9篇 "互联网电话投资合作书"

网络电话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9篇 "互联网电话投资合作书"

本文主要介绍网络电话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书,该协议书是在双方协商后签署的,旨在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合作方式等内容,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该项目为利用网络技术实现电话业务,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应用价值。

网络电话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9篇

第1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_____代理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位于_____,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提供相关手续及证件。

出资共计人民币壹万元整。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出资款用于__________,如需续交_____则由双方按相应的股份占比出资。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

1、项目管理由甲、乙双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双方协商后实施执行。

2、其他业务员人员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双方一致同意后,合作人方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网络电话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9篇

第2篇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5万元, 乙方以人民币出资5万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 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企业债务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 __年__月__ 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

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3篇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4篇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xx年9月10日于河南省固始县签署。

甲方:江西有色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山河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拥有良好的道路与桥梁工程资源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乙方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和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丙方拥有良好的资本运作能力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资开发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丙三方同意,以三方注册成立的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和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开发投资主体。

2、甲、乙、丙三方通过对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的控股,获得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权,通过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向、甲、乙、丙三方分配股东收益的形式,实现、甲、乙、丙三方预期的投资收益。

3、甲、乙、丙三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公司章程,并由乙方开始办理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组建手续。

1、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人民币。甲、乙、丙三方在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出资比例为:甲方拥有一级道桥工程资质注册资本人民币10099万元和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并且甲方拥有约一亿元固定道桥工程资产在固始县城区可以随时为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服务;乙方拥有房屋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和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并且甲、乙方的业绩卓越,信誉优秀,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8.35%;丙方拥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业绩卓越,信誉优秀,丙方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1.65%。甲、乙方对工程质量终生负责,责任重大,甲、乙方在固始县人脉资源丰富,应该任劳任怨,多为丙方分忧解难,甲、乙、丙三方优势互补,取长补短,互惠互利,团结协作,宁快不慢,宁大不小,宁早不迟,尽早启动此项目。

2、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注册成立时,必须按以下约定向固始县银行注入资金一亿元。丙方应在20xx年9月 日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存入固始县银行南京万厦集团帐户,账户由南京万厦集团掌控,确保资金安全;甲、乙方应20xx年9月 日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存入至固始县银行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帐户,显示甲、乙、丙三方的资金实力,甲、乙、丙三方与固始县委、县政府洽谈项目的诚意。

3、以上各方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足额注入资金,则视为该违约方对于其在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中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自动予以放弃,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股东之外的他方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4、甲、乙、丙三方须按照各自在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中的出资比例承担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的投资总额。经甲、乙、丙三方股东同意,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也可以自行筹措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和附属工程、房地产及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策划;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

1、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董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甲方推荐1名董事,乙方推荐1名董事。在董事会中,由甲方董事出任董事长,乙方董事出任副董事长。在项目公司中,乙方推荐总经理人选,甲方推荐副总经理人选;丙方推荐财务总监人选,甲方推荐出纳人选,上述人选由董事会聘任。

2、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管理人员原则上从甲、乙、丙三方指定的人员中选派。甲、乙、丙三方派往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中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注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规范管理。对不能胜任和违纪人员,项目公司有权辞退。

3、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因经营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收取的全部投资收益,按照甲、乙、丙三方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依法分配。

4、甲、乙、丙三方承诺,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投资收益如用于股权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乙、丙三方确认后执行。

5、凡涉及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的具体事项,均以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章程的约定为准,也可以一事一议,少数服从多数。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进行总策划和管理,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为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开发提供甲方拥有的一级道桥工程资质注册资本人民币10099万元和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并且甲方拥有约一亿元固定道桥工程资产在固始县城区可以随时为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服务;

(2)与甲、乙、丙三方共同制定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为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项目开发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负责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经营开发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精心组织、科学操作,争取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利益的最大化;

(3)在甲、乙、丙三方的协助下整理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资金的申报材料,办理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发建设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所需的信贷资金的各项手续;

(4)与甲、乙、丙三方共同制定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为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开发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与甲、乙、丙三方共同制定公司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

(1)乙方负责该项目土地价格的洽谈及相关工作, 争取以 万元/亩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

(2)乙方借助其房建工程业绩和房地产开发经验,在合作建设期内, 取得相应的税收优惠;

(3)土地价格谈定后第一笔款由甲、乙方出资50%,丙方出资50%,但乙方应不迟于1个月内(代垫之日起)将由甲、乙方垫付的土地款归还甲、乙方。

1、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协议是以第六条约定的内容为合作前提和基础,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时,则另一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由于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终止执行协议,违约方按本协议履行赔偿责任。

3、由双方确认的因素造成固始县史河三桥及连接线工程无法履行责任, 仍可能构成终止本协议的理由。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预见,或者虽可以预见,但不可避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战争、暴动、起义、兵变、社会动乱或动荡、破坏活动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或不同的偶发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终止协议,履约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不承担违约责任。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并出具公证部门的证据。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

4、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并且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时,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项下有关各方的义务。当本协议因此被终止时,各方应公平合理地处理相互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按 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

1、没有或延迟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项目公司投资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3、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4、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第5篇

甲乙双方就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1.本项目的投资主体为甲乙双方,甲方投资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 ,乙方投资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

甲乙双方的具体投资金额以双方结算为准,实行多退少补。投资金额未达到其投资比例的一方,应当在双方结算完成后三日内,向另一方补足。

如双方就投资金额退补事宜协商不成的,则项目经营所得或拆迁补偿款等收益的分配比例自动以实际投资比例为准。

3.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因资金不足向第三方借款筹资的,该借款系投资者一方的个人借款,计入其投资金额。借款一方不得允诺第三方参加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分红等事宜。

项目建设过程中,甲乙双方实行分工合作,具体如下: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的土地使用审批等其他依法应当办理的相关手续;负责与当地村委会、村民等协调涉及土地的一切事宜。

2.乙方负责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材料、设备及其他物品采购。

3.甲乙双方共同管理项目具体施工建设、施工安全等其他事宜。

项目投入使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项目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乙方负责财务、人事等日常经营管理。

1.甲乙双方以实际投资比例分配项目经营所得的净利润收益。

本协议所称净利润为项目经营过程中除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以外的净收入总额。

2.本项目如因国家政策等原因被征收、拆迁,所得款项由甲乙双方按照实际投资比例分配。

1.因项目建设或经营管理产生的合理债务,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2.因其中一方个人原因产生的债务,由其独自承担,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任意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缴纳投资金额,应当补足差额,并按照应缴纳投资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2.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实施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因本协议产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项目所在地法院管辖。

注:本协议仅供参考。协议书的内容根据因各方合作的领域、方式等因素不同,不能一概套用网络模板。

第6篇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5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5万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

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7篇

鉴于:甲方拟对_____项目进行项目投资,乙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投资项目具体情况__________项目,位于___________。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在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总投资超过预计_____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双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双方出资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出资。一方的出资应经另一方确认,并将资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利润分配期限双方同意在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______天内,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双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1、甲乙双方同意委托甲方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

2、乙方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双方,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双方共同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乙方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任何一方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任何一方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任何一方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各执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8篇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5万元,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

第五条 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企业债务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

第七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 __年_ _月__ 日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

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9篇

_______导向牌项目是经北京市政管理委员会批准(字〔20xx〕第006号)由乙方负责建设的城市公共信息服务项目,甲乙双方就此项目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首期建设的____块(其中____块为赠送)_______导向牌全市及____张区域图上标注甲方企业图文建筑三维标注,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1.由乙方负责在其所属的____块城市向导导向牌全市图部分为甲方制作企业图文建筑三维标注。

2.乙方负责在其所属的____块向导牌的区域地图部分为甲方作图文建筑三维标注,具体位置如下:西直门地铁出口、北京展览馆门前西侧、北京天文馆门前、官园桥西北角、官园桥东南角、桦皮厂胡同北口、积水潭地铁东南出口山釜门前等。

1.甲方负责提供自身建筑的产权证复印件、建筑照片或建筑图片、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作为参加_______导向牌的点位标注的重要审核资料保存。(见附件1)

2.甲方支付在_______导向牌上的部分区域地图标注所需费用。

3.乙方负责执行_______导向牌的建设,负责为甲方设计制作甲方自身企业建筑图形,并将甲方认定后的企业图形设计方案以电子文档的形式赠送给甲方,以便甲方留作它用。

4.乙方负责在___________块导向牌中甲方选择的____块区域图中以立体三维图形标注的形式标注甲方企业的建筑图形(具体位置见附件2)。

5.乙方负责_______导向牌每年的建设、经营、维护和安全工作。

6.甲方享有乙方承诺的甲方建筑图形在乙方_______导向牌中的全市图及____块区域地图中标注时间为____年。在____年中如果甲方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免费为其更换。

7.甲方有权监督审核乙方的____块_______导向牌建设中地图标注企业图形情况。

甲乙双方合作所涉及的地图的具体规格、样式、摆放位置的具体标准参照乙方提供的《著名企业建筑在_______地图牌标注建筑图形的竞标函》的相关数据。

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_______导向牌建筑标识图形标注费:全市图建筑三维标注费用为____元整/年;____张(实际收取____张区域图建筑三维标注费用;另外____张区域图建筑三维标注的设计、制作为赠送。)区域图建筑三维标注费用为____元整/年;合同合计金额为____元整/年。

1.乙方在承诺该向导导向牌在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并在本合同约定的位置安装完毕。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地标性建筑图形点位标注制作费用。未按期支付费用所造成的乙方设计滞后等一切因素引起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制作。未按期完成乙方应酌情退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

1.甲方《著名企业建筑在_______地图牌标注建筑图形的竞标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附件3)具有同样的法定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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