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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的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2篇 高效仓库管理: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

仓库管理的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2篇 高效仓库管理: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

本文将围绕仓库管理的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展开阐述。仓库作为企业重要的物资储存与调配中心,其管理的规范性与高效性直接关系到企业运营的顺畅与利润的提升。通过对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工作流程的优化,以期为读者提供参考和指导,帮助其在仓库管理方面取得更好的成效。

仓库管理的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2篇 高效仓库管理: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

第1篇

仓库是公司物料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主要职能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配合公司提高营运效率。

1、物资入库存,仓库员要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单上的要求签字,应当认识到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2、物料入库存,要如实填制“入库规格单”,一式三份,做到货单相符,一联仓库员存根,作为仓库实物账,其余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客户服务部。

1、仓库物料必须按类别,在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在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齐,成行成列,过目见数,检点方便。

2、库内严禁火种,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存内。

3、仓管员要认真做好仓库安全工作,作业时要注意安全,经常检查仓库,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

6、每月必须对库存物料进行实物盘点一次。财务人员予以抽查或监盘,并由仓管员填写制盘点表,一式三份,一联仓库留存,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客户服务部,以保证财务账、仓库实物账和实物相符合。

1、物料出库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原则发放,发料坚持一盘点、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

2、仓管员必须按送货单发货,遇到特殊情况要向领导请示。

4、仓管员发料要立即填制出仓单,一式三联,一联仓库留存,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客户服务部,便予减数工作。

仓库管理的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2篇 高效仓库管理: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 第2张

第2篇

1、为加强库存及在借物品管理、明确物品出、入库手续及流程,提高公司资金、物品使用率,保证仓库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2、制度中所指的物品是因销售、生产、工程及研发所需而储存的各种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

1.1所有物品购入、退回、测试、样品、借用、归还及生产完工成品等,均应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入库。

1.2物品入库单为:《外购入库单》由事业部、产品制造部等相关部门办理物品入库手续时负责填写;《成品入库单》由产品制造部办理物品入库手续时负责填写。

1.3仓库人员根据质量部出具的验收合格后的物品入库单及时核对物品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最长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核对完毕,如相符,填写物品入库单实收栏,根据物品入库单登记物料卡及台帐;如不符,则仓库人员予以拒收并立即告知质量部。

1.4《外购入库单》第一联由仓库存档,第二联送财务部报账,第三联由质量部存档,第四联由采购部门存档;《成品入库单》第一联由仓库存档,第二联由仓库交递财务部,第三联由产品制造部经办人存档。

2.1物品出库:持有物品最终使用部门经理或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和综合部经理核准后的相关单据方可提货(领导授权亦可),相关单据上必须说明领货原因;套料发放应附《生产通知单》或《生产计划单》和(套料清单),仓库人员按单的紧急程度及时发料,最长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2.2物品发货(正式合同):发货通知单必须经合同执行部门经理和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综合部经理核准后(领导授权亦可),仓库人员复核上述手续后方可发货。

2.3物品发货(非正式合同):发货通知单必须经合同执行部门经理和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并经财务管理部经理、综合部经理核准后(领导授权亦可),仓库人员复核上述手续后方可发货。

2.4物品发货(个人借用、返修):发货通知单必须经所需部门经理、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综合部经理核准后(领导授权亦可),仓库人员复核上述手续后方可发货。

2.5所有物品发货由仓库人员负责发出、跟踪至用户手中,并负责跟货运公司核对相关货运资料,发货所产生的费用由相关部门承担。

2.6生产、维修、开发及相关人员:领用物品应办理《物料申领单》;合同出货应办理《成品出库单》;上述均为一式三联,第一联仓库存档,第二联交财务入账,第三联由经办人存档。

2.7仓库人员严格按照发货单上拟定的日期组织物品出库,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物品上标有生产流水号应记入物料卡,以防止领出物品的随意调换;物品不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

2.8物品发货:必须检查物品的性能、外观及附件,各项无误后,并经质量部人员在相关单据确认后,由仓库人员发货;仓库人员均于出库当日将相关资料准确录入电脑台账,不得隔日作业,以利于物品存量的精确。

2.9因特殊情况,由供应商直接发货给用户的物品,由相关部门、人员及时办理入库、出库、发货手续;同类事项未及时补办手续,原则不准再由供应商直接发物品给用户。

3.1内部人员借用物品时,应填写《物品内部借用单》,该单据均需经过相关部门经理审核、主管领导批准、综合部经理核准方可借用(领导授权亦可)。

3.2出差在外的人员借用物品时,应填写《借用设备(委托)申请表》并签字确认,该单据均需经过相关部门经理审核、主管领导批准、综合部经理核准方可借用(领导授权亦可);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填,但要部门领导确定其借用人身份(本表在键桥社区下载)。

3.3仓库每季度将在借用物品情况统计表于下季度首月5个工作日内发出,相关部门经理或指定专人在收到统计表后,根据统计表上所规定的事项及时核对在借物品情况,并在8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到仓库主管处;未按规定及时反馈将通知财务部门从次月起开始从工资中扣除相关部门经理和指定专人或当事人各100元作为罚款;

3.4借用物品期限从发货之日起为三个月,所借物品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方可核销借用账;三个月未能归还,借用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领导同意后,可延续再借用三个月;如仍无法归还,由借用部门或当事人按比例承担该物品使用年限的折旧费,若所借物品转为销售合同将返还所扣折旧费。

4.1合同退回、合同更换、个人借用(出差在外人员)、试用退回的物品由仓库人员负责接收、记录、处理或再分发给相关人员处理。

4.2合同退回的物品:由相关人员填写《物料退仓申请单》和在备注栏填写客户名称及退回原因、合同号,经部门经理核实确认后,由质量部检验合格后并经综合部经理核准,方可给予办理退库手续;

4.3合同更换物品:先借用物品,由相关部门人员办理《物品内部借用单》手续;待更换物品退回时持《物料退仓申请单》办理合同退库手续,并将办理完毕的单据转给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同时出具发货通知单(即更换物品)和出库单,同时填写《物料退仓申请单》,注明对应出库单据号并给质量部签字确认,以冲减借用人的借用帐;

4.4个人退回借用物品:由经办人出具《物料退仓申请单》,标明借用时间,借用单号等,将质量部检验结果转交本部门经理确认,并经综合部经理核准后办理退库手续、并销账。

3)已购买,但开发、销售、生产更改滞后,经协调无法退回的;

5)己购物品,在生产时发现为不良,经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协商不可退换的;

1)仓库人员统计库存所需报废的物品,由相关责任部门出具《报废申请单》,由质量部和相关部门出具检测结果、财务管理部出具报废物品的价值、相关责任部门和综合部核准后,予以报废,价值在一万元以上的呈报公司领导审批;

2)相关责任部门人员凭具审批后的《报废申请单》和《物料申领单》到仓库办理报废手续。

2)生产部负责将报废半成品、成品上仍可用的元器件拆除(如单板上的ic、电阻、电容等),送质量部iqc检验,合格品办理退仓手续。

6.1所有入库、出库均应按照单据所规定内容,详细填写,不得涂改,成品发货必须附有《发货通知单》,否则仓库人员拒绝入账及发货;

6.2物品入库和退仓,该单据必须经质量部检验合格,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入账;

6.3物品帐必须与单据一致,每月底自查,发现操作错误及时更改,若隔月则需查明原因,并由经办人写明调整单,报物控主管审核、综合部经理审批后方可调整并通知财务部;

6.4经办人月底将当月发生单据装订成册,由仓库专人负责保管;

6.5仓库人员每周及时将单据交于财务部,以便财务入账。

7.1按现有仓库面积,规划平面图,分别按料号次序摆放,并将各物品型号、规格用标签纸列示于物品前,各项物品对应陈列其后。

7.2仓管员对于所经管物品的排列以利于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7.3遵循7s原则(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安全、节约)。

7.7非货架贮放的物品,不可超高、压线、倒置、重压。

7.9保持适宜的仓贮温、湿度条件:温度控制在5~35℃之间,湿度控制在40~85%之间,由仓管员负责将每日点检结果记录于《仓库温、湿度点检表》中。

7.9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应分开贮存,并加以明显的警告标识。

7.10仓库内严禁烟火,不得使用过分发热而可能造成火灾、危险的电器。

7.11物品贮放,庞大、笨重物品放下方;轻便、小件物品放上方。

7.12物品堆放不宜过于紧密,保留间隙及库房进出通道顺畅。

7.15每月28号前结账,并发送当月物品库存情况给相关部门。

7.14年中、年末,仓库会同财务部、质量部对物品进行盘点,查实物品的料号、品名、规格及型号,核对物品数量是否与账面一致,并随时接受主管部门及财务部稽查人员的抽查;

7.15出具盘点报告,出现盘盈或不可避免的盘亏情况,由仓库主管呈报部门领导、公司领导核准后调整,若为保管不善引起则由保管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本制度由综合部起草,公司领导核准,解释权属综合部;

2、凡公司以前之制度、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修订,修订周期为半年,报公司领导审批后颁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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