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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河南中原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内部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公司已于2009年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涵盖经营环节的各个层面,并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对公司经营起到了指导、规范、控制和监督作用。为继续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企业风险管理,结合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内控体系,公司于2012年3月30日制定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内控规范实施的组织机构与工作计划进度表。

按照方案要求,公司成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作为内控实施第一负责人,全面领导和推进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内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审计部作为内控自我评价的常设机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督导下组织实施内控评价工作,制定内控评价工作方案,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在评价过程中,评价小组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评价工作的进展情况,审计委员会对评价的方法、标准、程序以及评价的初步结果进行讨论。评价小组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

公司聘请了专业机构北京华远智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指导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的编制,同时协助公司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聘请致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公司治理缺乏独立性风险、关联交易未经恰当审批及披露风险、对控股子公司管控不力、投资决策不当导致盲目发展风险、筹资管理不当引发财务困难风险、大额资金被个人挪用的资金安全风险、资产管理不当导致的资产损失风险、不相容职责未分离引发舞弊风险、通行费管理风险、工程项目管理风险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

因2017年度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对原有内控体系进行了健全与完善,确定评价范围时力求全面覆盖至公司的所有业务和单位。2012年10月8日,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终止收费,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分公司不再开展正常业务;郑石分公司负责的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2012年度业务已基本结束。公司确定评价范围时将上述两个分公司除外的其他分(子)公司、项目部全部纳入内控自我评价范围内,并按照计划开展检查评价。

评价范围具体包括:中原高速本部、郑漯分公司、驻马店分公司、郑开分公司、郑民分公司、商丘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平顶山分公司、郑新黄河大桥分公司、经营开发分公司、郑漯、漯驻改扩建工程项目部、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河南中宇交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内部信息传递、内部监督、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通行费管理、公路养护、路政管理、运营监督、服务区管理、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营销管理(房地产开发与营销管理为子公司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特定业务事项)、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年度内控自我评价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内部控制评价手册》规定的程序执行。

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检查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题、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勘查、抽样和比较分析、重新执行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进行内控评价的方法适当。

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由内控领导小组最终认定,重大缺陷由董事会最终认定。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时,充分考虑了内部控制缺陷的重要性及其影响程度。按照内部控制缺陷对控制目标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区分为影响财务报告目标和其他内部控制目标两种不同表现形式,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取决于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均制定了定量标准与定性标准,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

从定量的标准看,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小于利润总额的5%或资产总额潜在错报小于资产总额的0.3%,则认定为不重要;如果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大于等于利润总额的5%、小于10%或资产总额潜在错报大于等于资产总额的0.3%、小于0.5%,则认定为重要;如果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大于等于利润总额的10%或资产总额潜在错报大于等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重大。

(二)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性标准

公司规定,发生以下任一情形通常被认定重大缺陷:发现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控制环境无效;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对公司的战略制定、实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缺陷;对公司声誉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缺陷;发生重大违规事件;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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