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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钢管架合同通用7篇

搭钢管架合同通用7篇

合同现如今是市场交易中必不可少的方式之一,合同是现在社会中广泛使用的一种文书,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分享的搭钢管架合同通用7篇,感谢您的参阅。

搭钢管架合同通用7篇

搭钢管架合同篇1

出租方: 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方: 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承建 工程,现施工临时需要租用钢管、扣件及各种配件,经甲方核实,同意租借,以资共同遵守,乙方同意按甲方规定标准和期限交纳保证金及租赁费。

二、租赁品种、数量、租赁费及赔偿费标准:

一、乙方与甲方租赁合同时,就携带具有法人资格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并就在合同后立即提交一份钢管、扣件、配件、配件的进场时间表,以方便甲方按时,按量供应。

四、 租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如需延长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后十天重新办理续租手续。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仍在使用,合同也随之顺延并有效。

五、租费每月按实际租借数量结算一次,甲方开出结算单十五天之内付清款项,逾期每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承租人全部返还租赁物质并经出租人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结算后,保证金退还承租人。

七、承租人须在每次提取物质五日前告知出租人,并办理出租手续,否则,由此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八、违约责任

1、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未规定的期限办理续租手续,甲方除按乙方实际租用天数并按照合同规定收取租金外,逾期每天加收总额金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2、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3、乙方如有以上行为,四方除按规定收取违约金外,同时有权解除合同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钢管每二百五十米为壹吨,扣件壹千只为壹吨,租金税由乙方自负。

十、缺损赔偿及修理费计算标准:

1、乙方租借钢管不得截断,归还时必须在提货单上注明的尺寸归还,如另外规格代替,应在甲方允许的前提下,按照以长代短的原则,若以短代长,每米赔偿3元或拒收。

2、乙方不得在钢管随意钻孔、切割、焊接或以次充分,发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拒收。钢管缺损每米赔偿20元;扣件扭曲变形、断开裂缝作报废处理。扣件每只赔偿6.5元,缺扣件螺丝每套赔偿0.88元。

3、扣件每只收清理上油费0.15元,钢管返还清洗转堆费0.06元/m,钢管弯曲度超过5%--20%以内,校直费每根1根1元元,自行纠正后不变形,不收变形整理费。

4、乙方应遵照建筑安全操作规范安装,施工时,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操作,违章使用或违反操作规程,由此产生的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租赁的钢管、扣件及各种配件在甲方仓库提货或退货,双方当场点清验收数量,出入库堆放等一切运杂费由乙方承担,提货单由乙方等签字均生效。

十二、本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如双方发生纠纷由本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担保方要督促乙方保证履行合同所有条款,否则乙方违约的责任由担保方负责。

十四、本合同可一式多份,根据需要各执数份。

备注:

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 电话: _____ 电话: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搭钢管架合同篇2

合同编号:

出租方:

住 所:

承租方:

住 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钢管、扣件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详见附表) 第二条:租赁期限:

1、暂定自20xx年天。如果承租方需要延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补充协议。

2、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物资要货计划,按承租方要求的数量、规格将钢管(扣件)按时送达承租方工地,并按承租方指定地点分规格堆放。运输装卸费由出租方承担,对出租方送来的钢管、扣件分规格由承租方指定的、项目管理人员及保管员负责接收,必须两人或者两人以上)清点并且签收,收货单一式三份,一份出租方保存,另外二份由承租方保管员及财务保存一份,以此收货单作为今后双方计算租赁费期限和归还钢管扣件数量的依据。

第三条:租赁价格、押金(保证金):

1、钢管为/米.天,扣件为/只.天,租赁期的计算按承租方租赁起止日期为准,如遇特殊情况租赁期另行协商(如春节前后的停工时间、国庆节、其他原因临时暂停施工时间,具体报停时间提前三天由承租方通知出租方,并办理书面手续)。

2、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出租方开始送货。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及时还给租赁方。

第四条:租赁费的结算与支付:

按照以下第

1、前个月期满双方结算一次,支付前个月的%的租赁费。以后每,支付租赁费。租赁结束出租方接到承租方通知后余款于双方办理完毕结算手续后的

2、双方每个月结算一次,租赁结束出租方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后 日内办理完结结算手续。租赁费在 年 月 日之前付清。不能付

清的,违约金时间按照双方办理完毕结算签字之日起算,利率计算基数按照欠款余额每月 %计算。

3第五条:租赁物资标识

出租方应根据承租方需要将钢管涂刷油漆进行标识,颜色由承租方指定,费用由 租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物资退场

承租方租赁结束,由 租方将所有的租赁钢管、扣件运送到指定地点,费用由 租方承担。物资退场须有承租方、(项目管理人员及保管员)两人以上经手签字,出租方指定进行清点接收,并在退料单上签字。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钢管调直,扣件锣杆、锣丝补齐,租赁物资退还时经双方检查验收,如有缺损、保养不善等情形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缺损钢管按 元/t,扣件按 元/只赔偿,损失部分租金按计算。如将长料锯割成短料,视具体情况给予损坏部分/t的协商补贴。允许少量的零星损坏(如钢管头卷、微弯曲等)。

八条:出租方、承租方的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书面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但新的所有权不得对抗原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 出租方违约:

1、出租方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不达标,应向承租方偿 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出租方未按承租方要求的数量和送货时间送货,对承租方造成 工程影响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

3、其他违约行为:如发现出租方贿赂承租方有关人员,致使租赁物资严重缺少,损害承租方利益,由出租方负责赔偿项目同类租赁物资的全部缺少部分,并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承租方保留依法追究出租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承租方违约

1、如出现某种特殊情况承租方未能按期支付租赁费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双方协商新的付款时间。经协商新的付款时间后仍未能按期支付的,应按新的付款时间计算利息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或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偿付出租方的损失)。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或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偿付出租方的损失)。

3、如有转让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规定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而造成的租赁物资损坏或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按以下的第种方式执行。或参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

1、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2、按租赁物资损坏或损失金额的承租方予以赔偿。

2、承租方不负责修复或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方法的第 种执行。

1、向市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地点为承租方住所地,一式 份,本合同附件 份,共 页,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租方和承租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物资还清、租赁费结清后自然终止。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地承租方住所 。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形式予以完善。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搭钢管架合同篇3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接施工的 工程因需要,甲方愿意向乙方出租钢管、扣件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木材厂地块改造工程的实际情况,在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

1.4工程工期:确保达到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

2、周转材料的规格、数量、租用价格

3、材料的进场时间及结算期限

3.1进场时间: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甲方后两天内必须进场。

3.2租用期以材料进场起,至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甲方材料报停日起,自报停日至材料运出现场的天数,乙方不再支付租用费。

4.甲、乙双方的工作及责任

4.1甲方工作及责任

4.1.1甲方委托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1.2按乙方需要在接到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后,两天内应组织材料进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材料的进场时间。如不能及时按排材料进场,因此引起的乙方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4.1.3保证进场材料的规格、数量能满足乙方的需要,保证进场材料的良好使用性能。

4.1.4负责材料的进场运输费用,及材料出场的指定堆放点。

4.1.5负责材料进场后在乙方指定地点的卸车和上码堆放并承担其费用。

4.2乙方工作及责任

4.2.1乙方委托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2.2提前二天将材料进场计划电话或口头报至甲方。

4.2.3负责材料退场的运输(限市区范围)。

4.2.4对以签收材料负责保管工作,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在退还材料时按价赔偿。

5.租金结算及付款方法

5.1材料进场前,乙方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或押金。

5.2每月25日,甲、乙双方预结一次,作为付款的依据,乙方每月支付当月结算款额的30%,付款宽限度为15天。

5.3合同总价:暂定合同总价为:贰拾万人民币。

5.4材料退场后,乙方一周内通知甲方办理结算手续,在材料退场后1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剩余的租赁费用。

6、其他约定

6.1租赁期内,乙方的债权、债务与甲方的材料无关。

6.2在执行本合同时若发生争议,应相互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诉之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仲裁。

6.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样效力。

6.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搭钢管架合同篇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南充浩林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方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建材物资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楼层架管米,扣件 套(详《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租赁 年。

三、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批租赁物资当日开始计算租金,以后按各批次收货当日计算租金。

四、租金价格标准为:钢管每米每天 元;扣件每米每天 元。从乙方收到甲方租赁物资的当日起计算租金,以甲乙双方签字的《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为准,租金按季度结算,税金由乙方承担,乙方每季度末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逾期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资的原样和长度,乙方擅自改变物资的原样、长度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租赁物资丢失和损坏,在租赁期满乙方退还甲方材料时,达不到甲方交与乙方时的原样、长度、质量,乙方则必须赔偿甲方损失。

六、上下车费和运输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七、租用时请甲、乙双方监尺记录,并检查材料质量,不符合质量和要求的,乙方可以拒收,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退还租赁材料时,若差租用材料,按本合同规定的赔偿价格赔偿,并在给付租金时一并付给甲方。

九、乙方退还完租赁材料给甲方,乙方在30天内办清结算并向甲方付完全部租金。乙方如果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给甲方,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

十、乙方委托材料收货人,乙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甲方委托材料发货人,甲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而发生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单位所在当地法院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年 月日 签订日期:

搭钢管架合同篇5

出租方:南昌市西湖区众鑫建筑设备租赁站 合同编号:( 出 )租字第113 号

承租方: 签订日期:

承租方因承建 工程,承租出租方建筑搭架用设备,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租方预计承租出租方建筑搭架用钢管 吨,扣件 套,上托 根[实际承租数量以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的发货(承租)单据为准]。

二、承租方预计承租起止时间:20xx年11 月 3 日起至 20xx年 4月 30 日止。

三、承租方确保租赁物用于施工地点:新建县流湖,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将租赁物转租,转借或转到其它地点使用。

四、合同履行地和费用负担:承租方承租租物的提货,返还地点均为出租方仓库,装车,卸车,上垛和运输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五、承租方提租赁物前必须向出租方交付押金。租赁期间押金不冲抵租金,待租赁物全部返还出租方后结帐时退回押金。

押金标准:钢管300元/吨, 扣件0 元/套,上托10元/根。

六、租金按下表标准计收:

品名

规格

(单位 mm)

单位

租金

钢管

Ф48

2.4元/壹吨·壹日

扣件

Ф48

0.005元/壹套·壹日

上托

600

0.05元/壹根·壹日

七、租金计算方式:租期不足30天,按30天计算租金;租期超过30天。按承租方提取租赁物日起至返还租赁物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租金。

租金的结算凭据: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的租赁物发货(承租)、返还单据为结算凭据。

八、租金支付期限和违约责任:承租方每月三日前必须向出租方付清上月租金。

承租方未按时付清租金,按实际承租租赁物全部租金之和的5%向出租方承担违约金,另按拖欠租金金额每日万分之四向出租方承担逾期付款滞纳金。

九、承租方负担租赁物的维修费用,返还租赁物时,必须按下表向出租方交纳维修费用和上垛力资。

钢管断头切割费

1.00元/个

上托清灰涂油费

1.00/根

钢管弯曲校直费

1.00元/根

钢管清灰上垛力资

12.5元/吨

扣件清灰涂油费

0.10元/套

上托上垛力资

0.10元/根

十、承租方须妥善使用和保管租赁物,不允许切割、焊接、钻孔、改行、应原物返还,按发货(承租)单据记载进行验收。承租方切割钢管,每吨(250米)补偿出租方1000元。

承租方毁损、灭失租赁物必须赔偿。赔偿标准:钢管3700元/吨,扣件5元/套,扣件螺丝或螺杆0.58元/只,上托35元/根。

灭失租赁物赔偿款末偿付清前,租金继续计算,至赔偿款付清日止。

十一、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期限到期,承租方末返还部份租赁物,视为承租方仍在继续承租租赁物,本合同顺延有效。但遇市场上同类租赁物租金降价仍按本合同租金计算租金。

十二、违约责任: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将租赁物转租、转借或转到其他地点使用,承租方按双倍租金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十三、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生纠纷,双方尽量协商,协商不成时,向 出租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承租方全部返还租赁物,付清全部租金和有关费用之日失效。

十五、补充条款:钢管每250米为一吨。

出 租 方:南昌市中信建材租赁服务部 承 租 方:江西省水利水电建筑总公司

代 表 人: 代表 人:

地 址:南昌市抚生南路 地 址:

电 话:0791-6xxxxx 电 话:

手 机: 135xxxxxx 手 机: 委托提货人签字:

搭钢管架合同篇6

出租方(甲方):设备科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特定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钢管、扣件、丝杠等租赁物品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在使用期间不得转借、转租或将租赁物品变卖、抵押,如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和租金外,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违约物品价值的3倍的违约金。

第二条、 计费标准:租赁费自乙方提货日开始计费,到送回位止。使用不足60天按60天计费。甲乙双方进出库物品,以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的单据为准。

第三条、 租赁物品由乙方自提、送回,运费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物品损坏、清理不洁、有杂物,双方一律不发或不收,扣件出现裂缝、缺柱、少帽、拧不动的,丝杠扣件螺丝未抹油的不发或不收,乙方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维修保养,送回与提货原样。

第五条、 租赁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市场价格赔偿,赔偿款付清时停止收取租赁费,赔偿款未付清继续收取租赁费。

第六条、 租赁费:架管每米每天0.015元,扣件每套每天0.01元,丝杠每支每天0.05元。

第七条、 押金:架管押金每米元,扣件每套元,丝杠每支元。

第八条、 租赁数量:甲乙双方不签订租赁数量,甲方不承担乙方因租赁工具的提货时间和租赁数量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九条、 租赁费每月一结,次月一日为上月结算日,一周内付清,否则向甲方每次赔偿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货物交回,租赁费结清后本合同失效。

第十条、 乙方经理负责人、材料员身份证复印件担保。

第十一条、 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项目经理(负责人):

甲方负责人:材料员(负责人):

电话:电话:

年月 日 年月 日

搭钢管架合同篇7

出租方(甲方): 签订地点:

工程名称:

承租方(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的名称、数量、日租金、修理、赔偿等。

财产

名称租用

数量单位租金

(元/日)清理刷油(元)赔螺丝

(元)赔螺丝帽

(元)租赁财产单价(元)

特殊钢管按双方签字的发货、收货单据为依据m0.008(5.7米价格为0.010元/天)

普通钢管 0.008 按市场价

扣件 只0.0080.10.50

顶丝 套

说明:1、按日历天数计取租金(出、退库当日均按全天计算);2、乙方无权对租赁财产自行改截、打洞、焊联、否则甲方拒收;3、架具类:钢管弯曲乙方负责调直,扭曲、电气焊疤痕与割裂瘪坑靠近钢筋规格折收;4、往返运输、装卸、码放由乙方负担;5、乙方拉租赁财产时必须验收,甲方不承担在租赁期间使用中的事故责任;6、钢管规格:6m、4.5、4m、3.5m、3m、2.5m、2m、1.5m、1m。钢管规格长度误差正负10㎝。3米至6米为长管,3米以下至1米为短管。7、每吨钢管(260米)配扣件160只,拉扣件数量少则按比例算租金。十字、万向扣件重量:1.7~1.8斤。8、乙方不得将租用财产转让、转借给第三方使用,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担。9、乙方租赁甲方库内现存的财产。特殊钢管为:5.7米钢管,甲方提供数量为4000根(其中1000根为焊接管。)。根据乙方需要的实际需用量结算。出租方必须满足需方使用,不能发生停工待料。如遇春节期间报停一个月。

第二条 财产押金及租金的缴纳期限

乙方每月付租金一次,次月15日前乙方到甲方支付上月租赁租金。最后一次租金在乙方送完租赁财产60日内付清。甲方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于次月10日前送交乙方结算清单两份,乙方核对后签章交回甲方一份。

第三条 租赁财产的结算

乙方在送完租赁财产20日内必须到出租方进行结算,如乙方不进行结算,以甲方的有效票据,根据合同结算,乙方视为认可。按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支付甲方。甲方以收据付款。

第四条 二期工程开工后,钢管的租用量优先考虑甲方,合同另定。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认真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款规定,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租赁财产代理人的授权

乙方指派: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为代理人代表乙方租赁甲方财产按规格型号拉、送,定期同甲方核对收发单据及时与甲方进行租金结算,按期付甲方租金。如中途取消对其授权,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如需变更代理人,乙方应至甲方办理具有上述内容的委托书交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对新任者拒绝发放租赁财产。乙方新指定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第七条 租赁财产期限

自20xx年4月2日至乙方送清租赁全部财产。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

有效期限:20xx年4月2日至乙方退回甲方全部租赁财产,乙方付清甲方全部租金等款项废止。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双方协商。二、诉至铜山县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执行或届时补充协约。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 位 地 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标签: 钢管 通用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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